信息索引号 MB0W83423/2021-81632 文件编号 富政办〔202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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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科室 区政府办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时间 2021-07-01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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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阳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全过程绩效评价及跟踪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富阳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全过程绩效评价及跟踪服务管理办法》已经区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7日


富阳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全过程绩效评价及跟踪服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以下称“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及跟踪服务工作,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引>的通知》(财金〔2020〕1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金〔2016〕92号)、《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富阳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富政办〔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富阳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PPP项目绩效评价管理是指在PPP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针对项目全方位、全过程开展的监督和管理活动,分为建设期绩效监控和运营期绩效考核。

第三条  绩效评价参与单位包括实施机构、政府方出资代表、项目公司,监督部门包括财政、发改、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各参与方应当按照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物有所值、风险分担、诚信履约、按效付费的原则开展PPP项目绩效评价管理。


第二章 建设期绩效监控


第四条  PPP项目建设期绩效监控是对项目建设期运行情况进行的实时监督和跟踪管理,绩效监控主体为项目实施机构,实施机构对项目建设期整体绩效承担主体责任,原则上项目建设期应结合竣工验收开展一次绩效评价,分期建设的项目应当结合各期子项目竣工验收开展绩效评价(流程见附件1)。

政府方出资代表应积极履行项目公司股东职责,针对以下事项对建设期工程推进进行实时监管:

(1)合同履行:负责监督社会资本是否已按合同履行相关义务,包括项目公司组建、保函提交、资金到位以及相关承诺事项等。

(2)工程进度:负责监督项目公司是否按照既定计划实施工程,发现工期延误应及时分析原因、合理应对。

(3)投资控制:负责项目投资总额的控制,避免项目公司有意放大投资、过度设计、增加建设内容等。

(4)施工质量及安全:负责监督项目公司工程施工质量及施工作业安全,包括相关内部管理制度、文明施工措施等。

(5)资金拨付:负责政府出资部分项目资本金的申拨以及项目公司建设资金的监管,对项目公司工程款的拨付进行审核确认。

(6)人员管理:指派专人负责项目跟踪管理协调,并负责监督项目公司管理班组人员、施工作业人员到岗情况。

(7)其他:负责项目合同约定的或者政府指定的其他监督管理工作。

政府方出资代表可通过公开招选跟审、监理、全过程咨询等第三方机构协助其开展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对于绩效监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实施机构应及时书面反馈给项目公司,并督促其完成整改工作。涉及合同违约的,由实施机构按合同违约条款进行处理。


第三章 运营期绩效考核


第六条  PPP项目运营期绩效考核是对项目运营期绩效产出情况、资产维护情况等的监督管理活动。绩效考核主体为项目实施机构,实施机构应当根据PPP合同约定及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绩效考核方案,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完成。

第七条  项目运营期每年度应至少开展一次绩效考核,每次考核结束时间不应迟于各项目合同约定的当年付费时间。

第八条  实施机构根据PPP项目合同相关约定,按规定程序,遵循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开展绩效考核。绩效考核工作通常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见附件2):

(一)下达通知。实施机构确定绩效考核工作开展时间后,应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项目公司(社会资本)及相关部门做好准备和配合工作。

(二)制订方案。实施机构应根据PPP项目合同的约定,结合最新政策要求及项目实际编制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内容通常包括项目基本情况、绩效目标和指标体系、考核目的和依据、考核对象和范围、考核方法、组织与实施计划、资料收集与调查等。实施机构应组织专家对项目绩效考核工作方案进行评审。

(三)组织实施。实施机构应根据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对PPP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考核。通过综合分析、意见征询,区分责任主体,形成客观、公正、全面的绩效评价结果。

(四)编制报告。绩效考核报告应当依据充分、真实完整、数据准确、客观公正,内容通常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绩效考核的组织实施情况、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结论及建议、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五)报告报送。实施机构应将PPP项目绩效考核报告报区财政局复核,复核通过后,由实施机构报送区PPP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作为区财政局安排运营期年度预算支出的依据。

(六)资料归档。实施机构应将绩效考核过程中收集的全部有效资料,主要包括绩效考核工作方案、专家论证意见和建议、实地调研和座谈会记录、调查问卷、绩效考核报告等一并归档,并按照有关档案管理规定妥善管理。

(七)评价结果反馈。项目实施机构应及时向项目公司(社会资本)和相关部门反馈绩效评价结果。

第九条  项目公司对绩效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明确提出并提供有效的佐证材料,向项目实施机构解释说明并达成一致意见。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组织召开评审会,双方对评审意见无异议的,根据评审意见确定最终评价结果;仍有异议的,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机制处理。


第四章 结果应用


第十条  对于建设期绩效监控发现的问题,实施机构应及时要求项目公司整改,涉及合同违约的,按合同约定追究项目公司违约责任。对于运营期绩效考核未达标情形,实施机构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置。

第十一条  政府付费和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政府承担的年度运营补贴支出应当与当年项目公司绩效评价结果挂钩。

第十二条  使用者付费项目,如考核未达标的,实施机构应执行项目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或设置影响项目收益的违约金、项目展期限制或调价机制等。


第五章  组织保障


第十三条  实施机构、政府方出资代表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确保各项工作合法合规,做好PPP项目绩效管理具体工作。项目公司应积极配合开展PPP项目绩效管理工作,并对所提供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第十四条  区财政局应依托PPP综合信息平台,加强PPP项目信息管理。项目实施机构、项目公司应根据项目实际进展及时提供和更新PPP项目绩效管理相关信息,做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章  跟踪服务


第十五条  政府方出资代表作为项目全过程跟踪服务综合管理单位,积极配合、协调、解决项目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第十六条  项目属地乡镇(街道)应加快项目前期政策处理工作,积极协调解决渣土处置消纳场地问题。

区发改局应会同市规划资源局富阳分局、区住建局配合项目业主单位加快初步设计批复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施工许可证办理相关工作。

区财政局应积极为项目公司提供本地融资渠道服务。

各相关部门应相互协调配合,简化审批程序,保障项目有序实施。


第七章 财政支出管理


第十七条  PPP项目财政支出管理主要是指对PPP项目中由政府承担的相关支出责任开展的包括预算申报、财政支出等过程的管理活动。

第十八条  PPP项目财政支出预算申报分为项目总体预算申报和年度预算申报。

PPP项目财政支出总体预算应在PPP项目首次申报年度预算时一并申报。项目实施机构应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合同约定的回报机制、绩效评价结果等编制财政支出总体预算,填写《富阳区PPP项目总体预算申报表》(见附件3),报区财政局审核。

PPP项目财政支出年度预算由区财政局每年第四季度统一组织申报。项目实施机构应结合上年预算执行情况科学合理编制,填写《富阳区PPP项目年度财政支出预算申报表》(见附件4),报区财政局审核。

第十九条  项目实施机构应严格按照年度预算安排,在财政支付时点20个工作日前填写《富阳区PPP项目财政支出资金拨款申请表》(见附件5),报区财政局审核。区财政局完成审核后及时向项目实施机构拨付资金。项目实施机构应按照PPP项目合同相关约定,向项目公司及时履约支付。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由区财政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附件1 


附件2

运营期绩效考核流程图


附件3








富阳区PPP项目总体预算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序号

年度

支出阶段

支出责任计划额度(万元)

计划执行时点

备注说明

运营补贴支出

风险承担支出

配套投入支出

合计































































































































注:1.“支出阶段”填写“建设期”或“运营期”;




2.“计划执行时点”一般明确计划支付的月度;




3.PPP项目按子项目分别支付的,在“备注说明”栏中备注对应的子项目;


4.表格行按实际填报需要自行扩展。





附:1.项目回报机制方案(支出责任计算方法或公式及说明);



2.支出责任计算取值依据和说明,取值相关证明文件等。




附件4





富阳区PPP项目     年度财政支出预算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总计划额度(万元)


累计执行数(万元)


本年度计划额度(万元)


其中

费用项目

额度(万元)

计划支付时间

支付依据合同条款号

费用项目1




费用项目2












合计




填表人:

审核人:

日期:







附:1.各项费用按子项目填列,支出计算采用各项相关指标和计算说明;

2.其他必要说明。










附件5




富阳区     年度PPP项目财政支出资金拨款申请表

申报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申请支付额度(元)

小写:

大写:

其中

费用项目

额度(元)

支付时间

支付依据合同条款号

费用项目1




费用项目2












合计




绩效考核得分


绩效考核系数


实施机构经办人意见:

实施机构科室负责人意见:

实施机构主要负责人意见:

区财政局经办人意见:

区财政局科室负责人意见:

区财政局主要负责人意见:

附:1.支付额度计算有关说明;



2.本期支付关联的绩效考核结果报告;



3.计量监测报告(如有)等。




富政办〔2021〕14号-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阳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全过程绩效评价及跟踪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202106301042453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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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政办〔2021〕14号

责任部门

区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政府办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时间

2021-07-01 16:33:34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点击率

统一编号

AFYD01-2021-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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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阳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全过程绩效评价及跟踪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富阳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全过程绩效评价及跟踪服务管理办法》已经区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7日


富阳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全过程绩效评价及跟踪服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以下称“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及跟踪服务工作,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引>的通知》(财金〔2020〕1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金〔2016〕92号)、《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富阳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富政办〔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富阳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PPP项目绩效评价管理是指在PPP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针对项目全方位、全过程开展的监督和管理活动,分为建设期绩效监控和运营期绩效考核。

第三条  绩效评价参与单位包括实施机构、政府方出资代表、项目公司,监督部门包括财政、发改、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各参与方应当按照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物有所值、风险分担、诚信履约、按效付费的原则开展PPP项目绩效评价管理。


第二章 建设期绩效监控


第四条  PPP项目建设期绩效监控是对项目建设期运行情况进行的实时监督和跟踪管理,绩效监控主体为项目实施机构,实施机构对项目建设期整体绩效承担主体责任,原则上项目建设期应结合竣工验收开展一次绩效评价,分期建设的项目应当结合各期子项目竣工验收开展绩效评价(流程见附件1)。

政府方出资代表应积极履行项目公司股东职责,针对以下事项对建设期工程推进进行实时监管:

(1)合同履行:负责监督社会资本是否已按合同履行相关义务,包括项目公司组建、保函提交、资金到位以及相关承诺事项等。

(2)工程进度:负责监督项目公司是否按照既定计划实施工程,发现工期延误应及时分析原因、合理应对。

(3)投资控制:负责项目投资总额的控制,避免项目公司有意放大投资、过度设计、增加建设内容等。

(4)施工质量及安全:负责监督项目公司工程施工质量及施工作业安全,包括相关内部管理制度、文明施工措施等。

(5)资金拨付:负责政府出资部分项目资本金的申拨以及项目公司建设资金的监管,对项目公司工程款的拨付进行审核确认。

(6)人员管理:指派专人负责项目跟踪管理协调,并负责监督项目公司管理班组人员、施工作业人员到岗情况。

(7)其他:负责项目合同约定的或者政府指定的其他监督管理工作。

政府方出资代表可通过公开招选跟审、监理、全过程咨询等第三方机构协助其开展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对于绩效监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实施机构应及时书面反馈给项目公司,并督促其完成整改工作。涉及合同违约的,由实施机构按合同违约条款进行处理。


第三章 运营期绩效考核


第六条  PPP项目运营期绩效考核是对项目运营期绩效产出情况、资产维护情况等的监督管理活动。绩效考核主体为项目实施机构,实施机构应当根据PPP合同约定及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绩效考核方案,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完成。

第七条  项目运营期每年度应至少开展一次绩效考核,每次考核结束时间不应迟于各项目合同约定的当年付费时间。

第八条  实施机构根据PPP项目合同相关约定,按规定程序,遵循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开展绩效考核。绩效考核工作通常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见附件2):

(一)下达通知。实施机构确定绩效考核工作开展时间后,应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项目公司(社会资本)及相关部门做好准备和配合工作。

(二)制订方案。实施机构应根据PPP项目合同的约定,结合最新政策要求及项目实际编制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内容通常包括项目基本情况、绩效目标和指标体系、考核目的和依据、考核对象和范围、考核方法、组织与实施计划、资料收集与调查等。实施机构应组织专家对项目绩效考核工作方案进行评审。

(三)组织实施。实施机构应根据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对PPP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考核。通过综合分析、意见征询,区分责任主体,形成客观、公正、全面的绩效评价结果。

(四)编制报告。绩效考核报告应当依据充分、真实完整、数据准确、客观公正,内容通常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绩效考核的组织实施情况、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结论及建议、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五)报告报送。实施机构应将PPP项目绩效考核报告报区财政局复核,复核通过后,由实施机构报送区PPP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作为区财政局安排运营期年度预算支出的依据。

(六)资料归档。实施机构应将绩效考核过程中收集的全部有效资料,主要包括绩效考核工作方案、专家论证意见和建议、实地调研和座谈会记录、调查问卷、绩效考核报告等一并归档,并按照有关档案管理规定妥善管理。

(七)评价结果反馈。项目实施机构应及时向项目公司(社会资本)和相关部门反馈绩效评价结果。

第九条  项目公司对绩效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明确提出并提供有效的佐证材料,向项目实施机构解释说明并达成一致意见。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组织召开评审会,双方对评审意见无异议的,根据评审意见确定最终评价结果;仍有异议的,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机制处理。


第四章 结果应用


第十条  对于建设期绩效监控发现的问题,实施机构应及时要求项目公司整改,涉及合同违约的,按合同约定追究项目公司违约责任。对于运营期绩效考核未达标情形,实施机构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置。

第十一条  政府付费和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政府承担的年度运营补贴支出应当与当年项目公司绩效评价结果挂钩。

第十二条  使用者付费项目,如考核未达标的,实施机构应执行项目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或设置影响项目收益的违约金、项目展期限制或调价机制等。


第五章  组织保障


第十三条  实施机构、政府方出资代表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确保各项工作合法合规,做好PPP项目绩效管理具体工作。项目公司应积极配合开展PPP项目绩效管理工作,并对所提供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第十四条  区财政局应依托PPP综合信息平台,加强PPP项目信息管理。项目实施机构、项目公司应根据项目实际进展及时提供和更新PPP项目绩效管理相关信息,做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章  跟踪服务


第十五条  政府方出资代表作为项目全过程跟踪服务综合管理单位,积极配合、协调、解决项目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第十六条  项目属地乡镇(街道)应加快项目前期政策处理工作,积极协调解决渣土处置消纳场地问题。

区发改局应会同市规划资源局富阳分局、区住建局配合项目业主单位加快初步设计批复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施工许可证办理相关工作。

区财政局应积极为项目公司提供本地融资渠道服务。

各相关部门应相互协调配合,简化审批程序,保障项目有序实施。


第七章 财政支出管理


第十七条  PPP项目财政支出管理主要是指对PPP项目中由政府承担的相关支出责任开展的包括预算申报、财政支出等过程的管理活动。

第十八条  PPP项目财政支出预算申报分为项目总体预算申报和年度预算申报。

PPP项目财政支出总体预算应在PPP项目首次申报年度预算时一并申报。项目实施机构应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合同约定的回报机制、绩效评价结果等编制财政支出总体预算,填写《富阳区PPP项目总体预算申报表》(见附件3),报区财政局审核。

PPP项目财政支出年度预算由区财政局每年第四季度统一组织申报。项目实施机构应结合上年预算执行情况科学合理编制,填写《富阳区PPP项目年度财政支出预算申报表》(见附件4),报区财政局审核。

第十九条  项目实施机构应严格按照年度预算安排,在财政支付时点20个工作日前填写《富阳区PPP项目财政支出资金拨款申请表》(见附件5),报区财政局审核。区财政局完成审核后及时向项目实施机构拨付资金。项目实施机构应按照PPP项目合同相关约定,向项目公司及时履约支付。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由区财政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附件1 


附件2

运营期绩效考核流程图


附件3








富阳区PPP项目总体预算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序号

年度

支出阶段

支出责任计划额度(万元)

计划执行时点

备注说明

运营补贴支出

风险承担支出

配套投入支出

合计































































































































注:1.“支出阶段”填写“建设期”或“运营期”;




2.“计划执行时点”一般明确计划支付的月度;




3.PPP项目按子项目分别支付的,在“备注说明”栏中备注对应的子项目;


4.表格行按实际填报需要自行扩展。





附:1.项目回报机制方案(支出责任计算方法或公式及说明);



2.支出责任计算取值依据和说明,取值相关证明文件等。




附件4





富阳区PPP项目     年度财政支出预算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总计划额度(万元)


累计执行数(万元)


本年度计划额度(万元)


其中

费用项目

额度(万元)

计划支付时间

支付依据合同条款号

费用项目1




费用项目2












合计




填表人:

审核人:

日期:







附:1.各项费用按子项目填列,支出计算采用各项相关指标和计算说明;

2.其他必要说明。










附件5




富阳区     年度PPP项目财政支出资金拨款申请表

申报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申请支付额度(元)

小写:

大写:

其中

费用项目

额度(元)

支付时间

支付依据合同条款号

费用项目1




费用项目2












合计




绩效考核得分


绩效考核系数


实施机构经办人意见:

实施机构科室负责人意见:

实施机构主要负责人意见:

区财政局经办人意见:

区财政局科室负责人意见:

区财政局主要负责人意见:

附:1.支付额度计算有关说明;



2.本期支付关联的绩效考核结果报告;



3.计量监测报告(如有)等。




富政办〔2021〕14号-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阳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全过程绩效评价及跟踪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2021063010424532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