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MB0W83423/2020-68182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区政府办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政府办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时间 | 2020-03-20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政策原文 | 政策原文 | 点击率 |
1、此次纳入农机购置补助的范围和补助的比例?
答:我区范围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家庭农场和个人新购置灭茬机、秸秆粉碎还田机、收割机加装秸秆切碎抛撒装置和二次割刀装置、秸秆捡拾压捆机等相关机具的,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的基础上,区财政再给予25%的补助(累计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75%)。对我区首次引进的先进农业机械、智慧农机和设施装备进行适应性试验应用的,按购机价的70%补贴,单台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农机购置补助的程序?
答: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家庭农场和个人新购置农业机械后,向乡镇(街道)或区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经审核、公示无异后,补助资金通过市民一卡通补助至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家庭农场或个人的帐户。具体可通过《浙江农机购置补贴》手机APP系统申报。
3、对通过省市验收的“机器换人”示范基地、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基地和区域性农机维修服务中心、“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和示范合作社的如何补助?
答:对通过省市验收的“机器换人”示范基地、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基地和区域性农机维修服务中心,按设备设施投入的6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6万元。对成功通过省市“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和示范合作社创建验收的,按《关于印发杭州市富阳区农林业发展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富农林〔2018〕261号)文件精神给予资金补助。
4、申请创建“机器换人”示范基地、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基地和区域性农机维修服务中心、“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和示范合作社的程序是怎样的?
答:只要有意向创建“机器换人”示范基地、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基地和区域性农机维修服务中心、“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和示范合作社的单位经网上申报、所在乡镇(街道)初审后,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
5、创建省市“机器换人”示范基地、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基地和区域性农机维修服务中心,是否有个数限制?
答:没有个数限制,但我们采取择优创建,希望有更多的单位加入创建。
6、创建省市验收的“机器换人”示范基地、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基地和区域性农机维修服务中心,是否只要参与创建就会有补助?
答:不是,只有通过省市验收的才可以按标准获得补助。
7、此次纳入财政补助的农业机械保险的农业机械是哪些?补助哪些险种?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田作业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自走式植保机、插秧机、粮食烘干机等农业机械实施保险费用财政补贴。补贴险种为农机损失险、人员意外伤害险、第三者责任险和附加自燃险(仅限烘干机),在上级财政补贴的基础上,按区级试点险种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总保费的50%追加补贴(最高不超过总保费的80%)。
8、农业机械实地检验是否继续免费,将通过什么方式进行?
答:继续实行农业机械免费实地检验等相关检测,区农业农村局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标服务单位,由服务单位上门免费检测,区农业农村局将全程监督,督促服务单位的服务质量不打折扣。
9、2020年12月31日上道拖拉机被淘汰清零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9〕15号中规定“积极推进农机报废更新,引导变型拖拉机等老旧农机具的提前退出,到2022年6月30日前实现变型拖拉机整体退出”和《关于要求实施富阳区上道路拖拉机禁限行及加快淘汰的请示》中“力争2020年12月31日前基本完成全区上道路拖拉机提前淘汰工作",已获得批准。
10、上道拖拉机将被清零,现上道拖拉机是否会有补助,如有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巳充分考虑现有上道拖拉机机主的利益,同时也为顺利推进此项工作,对上道拖拉机实施提前淘汰补助政策,按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等五部门制定的《杭州市富阳区国三柴油车淘汰补助实施细则》(富环发〔2019〕21号、富财企〔2019〕158号)文件标准进行补助,补助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
11、如何保证政策让农民获知?
答: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现代传媒体,利用各类农机培训会议,全方位宣传农机政策,将农机的补助范围、额度、操作程序等讲清说透,力争形成家喻户晓的氛围。
12、对套取、骗取资金的行为将如何处理?
答:资金的监管部门将严格按程序拨付资金,加大资金的监管力度,对违规骗取资金的经营主体和业主,将追回资金;对触及违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解读机关:富阳区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俞加兴(党委书记、局长)
政策咨询电话:0571-63136989
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索引号
MB0W83423/2020-68182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区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政府办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时间
2020-03-20 15:13:34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点击率
统一编号
【负责人解读】《关于推进农业“机器换人”和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1、此次纳入农机购置补助的范围和补助的比例?
答:我区范围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家庭农场和个人新购置灭茬机、秸秆粉碎还田机、收割机加装秸秆切碎抛撒装置和二次割刀装置、秸秆捡拾压捆机等相关机具的,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的基础上,区财政再给予25%的补助(累计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75%)。对我区首次引进的先进农业机械、智慧农机和设施装备进行适应性试验应用的,按购机价的70%补贴,单台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农机购置补助的程序?
答: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家庭农场和个人新购置农业机械后,向乡镇(街道)或区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经审核、公示无异后,补助资金通过市民一卡通补助至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家庭农场或个人的帐户。具体可通过《浙江农机购置补贴》手机APP系统申报。
3、对通过省市验收的“机器换人”示范基地、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基地和区域性农机维修服务中心、“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和示范合作社的如何补助?
答:对通过省市验收的“机器换人”示范基地、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基地和区域性农机维修服务中心,按设备设施投入的6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6万元。对成功通过省市“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和示范合作社创建验收的,按《关于印发杭州市富阳区农林业发展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富农林〔2018〕261号)文件精神给予资金补助。
4、申请创建“机器换人”示范基地、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基地和区域性农机维修服务中心、“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和示范合作社的程序是怎样的?
答:只要有意向创建“机器换人”示范基地、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基地和区域性农机维修服务中心、“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和示范合作社的单位经网上申报、所在乡镇(街道)初审后,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
5、创建省市“机器换人”示范基地、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基地和区域性农机维修服务中心,是否有个数限制?
答:没有个数限制,但我们采取择优创建,希望有更多的单位加入创建。
6、创建省市验收的“机器换人”示范基地、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基地和区域性农机维修服务中心,是否只要参与创建就会有补助?
答:不是,只有通过省市验收的才可以按标准获得补助。
7、此次纳入财政补助的农业机械保险的农业机械是哪些?补助哪些险种?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田作业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自走式植保机、插秧机、粮食烘干机等农业机械实施保险费用财政补贴。补贴险种为农机损失险、人员意外伤害险、第三者责任险和附加自燃险(仅限烘干机),在上级财政补贴的基础上,按区级试点险种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总保费的50%追加补贴(最高不超过总保费的80%)。
8、农业机械实地检验是否继续免费,将通过什么方式进行?
答:继续实行农业机械免费实地检验等相关检测,区农业农村局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标服务单位,由服务单位上门免费检测,区农业农村局将全程监督,督促服务单位的服务质量不打折扣。
9、2020年12月31日上道拖拉机被淘汰清零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9〕15号中规定“积极推进农机报废更新,引导变型拖拉机等老旧农机具的提前退出,到2022年6月30日前实现变型拖拉机整体退出”和《关于要求实施富阳区上道路拖拉机禁限行及加快淘汰的请示》中“力争2020年12月31日前基本完成全区上道路拖拉机提前淘汰工作",已获得批准。
10、上道拖拉机将被清零,现上道拖拉机是否会有补助,如有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巳充分考虑现有上道拖拉机机主的利益,同时也为顺利推进此项工作,对上道拖拉机实施提前淘汰补助政策,按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等五部门制定的《杭州市富阳区国三柴油车淘汰补助实施细则》(富环发〔2019〕21号、富财企〔2019〕158号)文件标准进行补助,补助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
11、如何保证政策让农民获知?
答: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现代传媒体,利用各类农机培训会议,全方位宣传农机政策,将农机的补助范围、额度、操作程序等讲清说透,力争形成家喻户晓的氛围。
12、对套取、骗取资金的行为将如何处理?
答:资金的监管部门将严格按程序拨付资金,加大资金的监管力度,对违规骗取资金的经营主体和业主,将追回资金;对触及违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解读机关:富阳区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俞加兴(党委书记、局长)
政策咨询电话:0571-63136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