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调“承诺制”的富阳实践
发布时间: 2020-11-26  17:10:00    作者: 区政府办    来源: 区政府办    点击率:

一、企业基本情况

浙江高盛输变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证件号91330100779276763W,企业成立时间为2005年10月20日,企业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洪庄村高泰路191号,企业性质为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未上市),企业注册资本7577.37万元,经营范围为生产、组装:高压开关、高低压电线电缆(集束电缆、绞合式电缆、架空绞线产品、塑料绝缘控制电缆产品、挤包绝缘电力电缆产品、架空绝缘电缆产品)、电力金具产品、电缆附件产品、电力设备、机械配件;销售:自产产品;服务: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售后服务,电力产品的开发与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二、不动产基本情况

该不动产坐落为高桥镇洪庄村高泰路191号,土地使用权面积5910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地上房屋两幢,一幢面积为2289.06平方米,另一幢房屋面积为2280.98平方米,用途都为工业。以上不动产登记的权利人都为高盛输变电设备(浙江)有限公司。

三、登记办理情况

2014年9月11日,高盛输变电设备(浙江)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浙江高盛输变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因为不动产抵押原因,因此2019年4月才来办理不动产名称变更登记手续。

2019年4月16日浙江高盛输变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到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权调审核,申请办理一宗工业用地及地上两幢房屋的不动产名称变更登记。经窗口工作人员审查,该公司申请名称变更不属于撤市设区的原因,宗地图和房产分丘图使用的是原发证图纸,已经测绘公司权调并填写了地籍调查界址确认表。经窗口工作人员询问,申请人表示土地界址和房屋现状和以前登记时没有变化。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后,认为权调审核资料已基本完备,告知用户如果出具了“不动产登记承诺书”(对提供的权籍调查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同意将信用承诺和自身信用体系纳入国家、省、市、区级各信用平台,并且如果违反上述规定自愿接受处罚的),可以简化权调审核程序,事前不进行现场踏勘,加快办理速度。企业听了窗口的解释之后,欣然接受,但是由于没有带公章不能当场提供,不动产工作人员进行了容缺受理。

2019年4月17日9:55,企业和银行共同申请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2019年4月17日10:00,抵押注销手续办结。

2019年4月17日下午,企业向权调窗口在窗口工作人员出具的“不动产登记承诺书”上进行了签字盖章,后台权调工作人员当即进行了书面审核,经审核认为符合要求,出具了“权调意见单”。

2019年4月17日14:29分窗口工作人员完成了受理工作。

2019年4月17日14:48分后台登记初审工作人员完成登记初审工作。

2019年4月18日13:29分后台工作人员完成复审、登簿工作。

2019年4月18日13:30分后台工作人员完成缮证工作,并发出短信告知用户。

(依据杭州杭财综〔2018〕30号文件,不动产登记费暂停收取)

2019年4月18日13:38分后台工作人员完成发证工作。

2019年5月9日,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将企业承诺情况发给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信用办),将企业信用承诺和自身信用体系纳入国家、省、市、区级各信用平台。

四、案例亮点

1、推行权调承诺制,减少了实地踏勘环节,加快了办理速度(承诺时间从7个工作日减为3个工作,实际办理时间为当场办结)。同时,为加强监管,采取事中事后抽查的办法,将企业承诺情况录入信用系统。

2、在土地界址和房屋无变化的前提下,允许使用原发证图纸,避免了重复测绘,减轻了企业负担。

3、依据杭州杭财综〔2018〕30号文件,不动产登记费暂停收取,减轻了企业负担。

4、采取办结短信告知,给予了用户方便。

5、权调审核采用了容缺受理,加快了办理速度。

6、抵押注销仅用了5分钟。权调审核加上不动产登记,承诺时间为8个工作日(3+5),实际从企业出具承诺书起算,仅用了不到1个工作日。做到了办事高效。

五、权籍调查承诺制背景

不动产权籍调查指不动产权籍调查单位以宗地、宗海为单位,通过对宗地、宗海及其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组成的不动产单元状况进行调查和测量,以获取宗地、宗海、房屋(建、构筑物)、森林和林木等不动产权籍信息的行为。权籍调查是不动产登记的基础工作,是不动产登记信息来源的主要渠道和登记依据。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以前的做法,大宗地及地上房屋登记,登记国土部门和房管部门都需要在不动产登记前进行现场核查。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应当查验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状况是否一致。《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一方面在申请人申请不动产变更、转移登记中不要求提供权属调查资料,一方面又要求不动产登记中不动产界址发生变化的,应当补充或者重新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

如何处理好准确登记和做好“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就成为横在不动产人面前的一个难题:如果继续权调审查前置,就会影响不动产登记效率,可能给企业造成时间和财务成本的损失,也不符合“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如果不进行权调审查前置,就无法确认申请的不动产界址是否发生变化,就可能造成登记不准确,给权属纠纷埋下隐患。

富阳区不动产成立初期,和周边地区一样,对于大宗地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要求先权调后登记,每一宗都进行现场踏勘,权调承诺时间7个工作日。由于富阳2015年撤市设区,绝大部分企业的名称进行了变更,因此名称变更登记的需求特别大,权调工作人员的工作压力非常大,办理的时间也较长。

针对权调环节存在的问题,我区不动产登记多次进行研究,进行调整和完善,力争解决这个问题。

2016年9月,在不动产成立初期,经不动产内部讨论,为避免不动产登记部门和局内部科室(土地转让环节)及房管部门的多头踏勘,明确土地转让环节的权调审核工作由其他局内部科室负责,和房管部门进行联合踏勘。

2016年10月,经不动产内部会审(富登会审[2016]2号),明确了权调流程,明确了权调的收件清单和,及哪些类型需要权调。

2017年3月,经不动产内部会审(富登会审[2017]2号),对新出让的工业用地和经营性用地权调进行简化,部分情况可由乡镇街道/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进行界址确认,减轻了企业的负担。

2017年4月,经不动产内部会审(富登会审[2017]3号),为避免和房管部门的重复审查,决定依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1.4.1第三款的规定,直接沿用房管部门的楼盘确认表数据,不再进行重复现场核查。

2017年中,为防止重复测绘,给企业造成经济和时间损失,召集测绘公司开会,提出宗地界址、房屋现状无变化的,不得重复测绘。

2018年下半年,经局集体会审,开始推出两项措施:

1、权调环节推行“承诺制”。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8〕60号)文件精神,经反复研究,决定在企业承诺提供的权调成果真实有效的前提下,原则上采用书面审核方式进行审查,权调承诺时间由原来的7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同时,为保证登记权调资料的真实性,在不影响登记效率的前提下,我局对承诺的资料通过现场核查的方式进行事后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10%,抽查结果上报相关单位,纳入信用记录。这样,做到了效率和准确的兼顾。该项措施没有先例参考,属于首创,目前已实施约半年,效果显著。

2、针对我区因撤市社区引起名称变更的特殊情况,考虑到是政府原因引起,直接取消权调环节,参照换证办理。

最近,又将权调环节分解,和数据入库和不动产登记环节结合,从而取消了单独的权调审核环节。具体做法是对于重新入库的大宗地数据,要求测绘公司上传入库数据同时上传权调相关资料,不动产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当天办结),最后在登记环节一并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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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调“承诺制”的富阳实践
发布时间: 2020-11-26  17: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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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基本情况

浙江高盛输变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证件号91330100779276763W,企业成立时间为2005年10月20日,企业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洪庄村高泰路191号,企业性质为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未上市),企业注册资本7577.37万元,经营范围为生产、组装:高压开关、高低压电线电缆(集束电缆、绞合式电缆、架空绞线产品、塑料绝缘控制电缆产品、挤包绝缘电力电缆产品、架空绝缘电缆产品)、电力金具产品、电缆附件产品、电力设备、机械配件;销售:自产产品;服务: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售后服务,电力产品的开发与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二、不动产基本情况

该不动产坐落为高桥镇洪庄村高泰路191号,土地使用权面积5910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地上房屋两幢,一幢面积为2289.06平方米,另一幢房屋面积为2280.98平方米,用途都为工业。以上不动产登记的权利人都为高盛输变电设备(浙江)有限公司。

三、登记办理情况

2014年9月11日,高盛输变电设备(浙江)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浙江高盛输变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因为不动产抵押原因,因此2019年4月才来办理不动产名称变更登记手续。

2019年4月16日浙江高盛输变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到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权调审核,申请办理一宗工业用地及地上两幢房屋的不动产名称变更登记。经窗口工作人员审查,该公司申请名称变更不属于撤市设区的原因,宗地图和房产分丘图使用的是原发证图纸,已经测绘公司权调并填写了地籍调查界址确认表。经窗口工作人员询问,申请人表示土地界址和房屋现状和以前登记时没有变化。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后,认为权调审核资料已基本完备,告知用户如果出具了“不动产登记承诺书”(对提供的权籍调查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同意将信用承诺和自身信用体系纳入国家、省、市、区级各信用平台,并且如果违反上述规定自愿接受处罚的),可以简化权调审核程序,事前不进行现场踏勘,加快办理速度。企业听了窗口的解释之后,欣然接受,但是由于没有带公章不能当场提供,不动产工作人员进行了容缺受理。

2019年4月17日9:55,企业和银行共同申请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2019年4月17日10:00,抵押注销手续办结。

2019年4月17日下午,企业向权调窗口在窗口工作人员出具的“不动产登记承诺书”上进行了签字盖章,后台权调工作人员当即进行了书面审核,经审核认为符合要求,出具了“权调意见单”。

2019年4月17日14:29分窗口工作人员完成了受理工作。

2019年4月17日14:48分后台登记初审工作人员完成登记初审工作。

2019年4月18日13:29分后台工作人员完成复审、登簿工作。

2019年4月18日13:30分后台工作人员完成缮证工作,并发出短信告知用户。

(依据杭州杭财综〔2018〕30号文件,不动产登记费暂停收取)

2019年4月18日13:38分后台工作人员完成发证工作。

2019年5月9日,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将企业承诺情况发给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信用办),将企业信用承诺和自身信用体系纳入国家、省、市、区级各信用平台。

四、案例亮点

1、推行权调承诺制,减少了实地踏勘环节,加快了办理速度(承诺时间从7个工作日减为3个工作,实际办理时间为当场办结)。同时,为加强监管,采取事中事后抽查的办法,将企业承诺情况录入信用系统。

2、在土地界址和房屋无变化的前提下,允许使用原发证图纸,避免了重复测绘,减轻了企业负担。

3、依据杭州杭财综〔2018〕30号文件,不动产登记费暂停收取,减轻了企业负担。

4、采取办结短信告知,给予了用户方便。

5、权调审核采用了容缺受理,加快了办理速度。

6、抵押注销仅用了5分钟。权调审核加上不动产登记,承诺时间为8个工作日(3+5),实际从企业出具承诺书起算,仅用了不到1个工作日。做到了办事高效。

五、权籍调查承诺制背景

不动产权籍调查指不动产权籍调查单位以宗地、宗海为单位,通过对宗地、宗海及其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组成的不动产单元状况进行调查和测量,以获取宗地、宗海、房屋(建、构筑物)、森林和林木等不动产权籍信息的行为。权籍调查是不动产登记的基础工作,是不动产登记信息来源的主要渠道和登记依据。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以前的做法,大宗地及地上房屋登记,登记国土部门和房管部门都需要在不动产登记前进行现场核查。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应当查验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状况是否一致。《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一方面在申请人申请不动产变更、转移登记中不要求提供权属调查资料,一方面又要求不动产登记中不动产界址发生变化的,应当补充或者重新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

如何处理好准确登记和做好“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就成为横在不动产人面前的一个难题:如果继续权调审查前置,就会影响不动产登记效率,可能给企业造成时间和财务成本的损失,也不符合“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如果不进行权调审查前置,就无法确认申请的不动产界址是否发生变化,就可能造成登记不准确,给权属纠纷埋下隐患。

富阳区不动产成立初期,和周边地区一样,对于大宗地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要求先权调后登记,每一宗都进行现场踏勘,权调承诺时间7个工作日。由于富阳2015年撤市设区,绝大部分企业的名称进行了变更,因此名称变更登记的需求特别大,权调工作人员的工作压力非常大,办理的时间也较长。

针对权调环节存在的问题,我区不动产登记多次进行研究,进行调整和完善,力争解决这个问题。

2016年9月,在不动产成立初期,经不动产内部讨论,为避免不动产登记部门和局内部科室(土地转让环节)及房管部门的多头踏勘,明确土地转让环节的权调审核工作由其他局内部科室负责,和房管部门进行联合踏勘。

2016年10月,经不动产内部会审(富登会审[2016]2号),明确了权调流程,明确了权调的收件清单和,及哪些类型需要权调。

2017年3月,经不动产内部会审(富登会审[2017]2号),对新出让的工业用地和经营性用地权调进行简化,部分情况可由乡镇街道/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进行界址确认,减轻了企业的负担。

2017年4月,经不动产内部会审(富登会审[2017]3号),为避免和房管部门的重复审查,决定依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1.4.1第三款的规定,直接沿用房管部门的楼盘确认表数据,不再进行重复现场核查。

2017年中,为防止重复测绘,给企业造成经济和时间损失,召集测绘公司开会,提出宗地界址、房屋现状无变化的,不得重复测绘。

2018年下半年,经局集体会审,开始推出两项措施:

1、权调环节推行“承诺制”。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8〕60号)文件精神,经反复研究,决定在企业承诺提供的权调成果真实有效的前提下,原则上采用书面审核方式进行审查,权调承诺时间由原来的7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同时,为保证登记权调资料的真实性,在不影响登记效率的前提下,我局对承诺的资料通过现场核查的方式进行事后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10%,抽查结果上报相关单位,纳入信用记录。这样,做到了效率和准确的兼顾。该项措施没有先例参考,属于首创,目前已实施约半年,效果显著。

2、针对我区因撤市社区引起名称变更的特殊情况,考虑到是政府原因引起,直接取消权调环节,参照换证办理。

最近,又将权调环节分解,和数据入库和不动产登记环节结合,从而取消了单独的权调审核环节。具体做法是对于重新入库的大宗地数据,要求测绘公司上传入库数据同时上传权调相关资料,不动产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当天办结),最后在登记环节一并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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