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3〕153号)、《杭州市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租赁住房保障)补助资金的通知》(富建设〔2024〕15号)、《杭州市富阳区租赁住房保障上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富建设〔2023〕149号)等文件精神,在企业申报基础上,经审核拟拨付高桥公租房(高桥加气站南侧地块)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租赁住房保障)补助资金277.431023万元,现向社会公示。
公示期从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2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为保证异议处理的客观、公正,匿名异议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63318867。
通信地址: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天河路108号311室),邮编:311400。
杭州市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25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3〕153号)、《杭州市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租赁住房保障)补助资金的通知》(富建设〔2024〕15号)、《杭州市富阳区租赁住房保障上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富建设〔2023〕149号)等文件精神,在企业申报基础上,经审核拟拨付高桥公租房(高桥加气站南侧地块)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租赁住房保障)补助资金277.431023万元,现向社会公示。
公示期从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2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为保证异议处理的客观、公正,匿名异议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63318867。
通信地址: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天河路108号311室),邮编:311400。
杭州市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