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MB0W83423/2023-117735 文件编号 富政办〔2023〕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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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8-09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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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富阳区制造业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导向目录与产业平台布局指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各街道办事处, 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富阳区制造业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导向目录与产业 平台布局指引》已经区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 8 月 2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杭州市富阳区制造业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导向目录与产业平台布局指引


为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的产业体系和空间体系,根据国家发 展改革委修订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杭 州市发改委发布的《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产业平台布局指 引(2019 年本)》文件以及国家省市相关产业政策, 结合富阳区相 关产业规划,特制订《杭州市富阳区制造业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导向目录与产业平台布局指引》(以下简称《目录与指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 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八八战略”,推进“两个先行”,深入 实施产业强区主战略。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 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主攻方向,推进新型工业化。进一步优化 产业结构,加快动能转换,提升产业能级,打造成为全省先进制造业重要基地,奋力谱写现代版富春山居图新篇章。

二、基本原则

1.链式布局,集群发展。树立全区“一盘棋”理念,坚持正 面引导和负面管制相结合,鼓励和支持发展先进生产力,有效扩 大优质供给,限制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 推动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 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 着力构建传统产业焕新、新兴产业成链、未来产业萌发的转型发展格局。

2.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将创新作为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推动力,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鼓励运用新一代信息 技术以及先进绿色工艺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对于方向尚不明确的 新产业新业态, 以包容开放为导向,采取“宜粗不宜细”的方式作方向性引导,为创新发展留出足够空间。

3.底线约束,集约发展。 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在关系安 全发展的领域加快补齐短板。强化“目标导向”和“质量导向”, 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 环境准入清单”的环境管理要求。坚持以“亩产效益”为核心, 优化土地、能源、环保等配合,全面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提升产业集约化发展水平。

三、实施内容

《目录与指引》由制造业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导向目录、产业平台布局指引两部分组成。

(一)制造业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导向目录分为鼓励类、提 升类、限制类和禁止(淘汰)类四大类。不属于上述四类且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规划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允许类不列入本目录。

1.鼓励类产业共计包括 8 个大类、 39 个中类和 136 个细分产 业方向。坚持以数字经济为引领,鼓励发展包括人工智能、新一 代通讯技术及服务、物联网应用、云计算与大数据、数字新零售、 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等在内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强化产业特色发 展,聚焦光电通信(网络通信)、智能装备(高端装备)、生物医 药、视觉智能(数字安防)、集成电路五大标志性产业链, 前瞻布局未来网络、区块链、量子信息、柔性电子、增材质造、合成生物等未来产业。对鼓励类产业实行优先发展政策。

2.提升类产业涉及 4 个产业方向。以现有传统块状经济、历 史经典产业等优势产业提升为主,且未列入杭州市产业导向目录 限制类、禁止(淘汰) 类的产业, 具体包括绿色冶炼及金属制品、 新型建材、运动器材、历史经典产业,在符合技术、产能、环保 和产品附加价值明显提升要求的前提下,按照相关行业准入条件和规定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措施改造提升。

3.限制类产业共 32 条, 设臵了兜底条款, 除了本限制类清单 内项目外,对现有条目未覆盖,但属于有关法律、法规、规划和 政策限制的产业,均为限制类。对于限制类,禁止投资新建和简 单扩大再生产;对属于限制类的现有生产能力,按照相关行业准 入条件和规定,在不涉及产能扩大的条件下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 内采取措施改造提升。电镀、法兰、酸处理等必须配套工艺环节, 原则上须是省、市、区重点项目,污染物排放和生产工艺达到国 际先进水平,经由行政审批单位立项、核准或备案,由相应等级 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环评审批同意后,允许在相关产业平台中采用“园中园”的模式或建立电镀集中区块方式进行集中布局。

4.禁止(淘汰) 类共 95 条, 设臵了兜底条款, 对未列入本目 录但属于有关法律、法规、规划和政策禁止(淘汰)的产业, 均 为禁止(淘汰)类。对属于禁止(淘汰)类的现有生产能力, 有 关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令其停产或关闭,有关企业要采取有力措施, 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淘汰。

(二)产业平台布局重点强化全区产业统筹布局,规划明确工业(集中区)平台产业导向,构建形成 2 大主平台及 9 个拓展区、 35 个镇街工业集中区的富阳区新型工业化发展新格局。

1.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杭州富春湾新城作为富阳制造业发 展的两大主平台,以数字经济为引领,聚焦五大标志性产业链, 强化科创功能,聚焦打造万亩千亿平台、产业特色小镇等高能级 产业平台,引领带动富阳区提升创新浓度、提高经济密度和做强 产业特色。并通过整合周边镇街工业空间,联动开发建设 9 个拓展工业集中区,重点围绕两大平台产业做产业链延伸和配套。

2.两大主平台及拓展区外的 35 个镇街工业集中区, 原则上按 照 1-2 个主导产业和 1 个拓展方向的要求,明确产业定位。在围 绕临近两大主平台及拓展片区进行配套产业布局的同时,重点鼓 励依托区域资源优势、产业基础,加快原有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形成产业特色。

3.对主平台及拓展区、镇街工业集中区外的,涉及后期发展 需保留的独立企业地块,实施清单式动态管理,经区发改局、区 经信局、市规划资源局富阳分局、市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等相关 部门联合初评,报区政府审核后,实行分批公布、动态调整的清 单式动态管理。后续管理遵循用地总量只减不增原则。鼓励现有 租赁厂房企业向符合产业导向的小微产业园集聚发展,鼓励自有 产权企业通过厂房合规改扩建提高土地容积率。企业改扩建实施 后仍不能满足发展需要的,周边有拓展空间优先保障供地或通过 异地臵换(搬迁)方式向符合产业导向工业(集中区)平台集聚发展。

4.按照小微企业园区建设要求,鼓励两大平台及拓展区、镇街工业集中区通过整体改造或者嵌入式有机更新建设小微企业园,支持申报省级、市区级小微企业园。小微企业园原则上围绕 所在的主平台、工业集中区的产业重点, 聚焦 1-2 个产业细分赛道,形成特色。

5.工业(集中区)平台建设性区域控制指标根据地理位臵、产业集聚性等特征分为三类管控:一类为主平台拓展区及重点园区: 原则上容积率 2.0 以上、绿地率 10%以上、建筑高度 60 米以下、建筑密度 60%以下;二类为一般园区,主要分布在主城周边及新登副城核心区: 原则上容积率 1.8 以上、绿地率 10%以上、建筑高度 40 米以下、建筑密度 60%以下;三类为外围园区,主要分布在主平台拓展区及重点园区、一 博园区以外的山区乡镇:原则上容积率 1.6 以上、绿地率 10%以上、建筑高度 24 米以下、建筑密度 55%以下。如经济技术指标低于区域控制指标,需单独进行规划论证, 同步衔接两江一湖风景名胜区相关规划、《杭州市钱塘江综合保护 与发展实施导则》等对地块高度、建筑色彩的管控内容。(标准地指引不含以上指标)

四、实施保障

1.强化全区统筹协调。 强化经信、发改、财政、住建、农业 农村、商务、人社、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审管、综合行政执法、 规资、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对于依法依规不予以审 批、核准和备案的产业项目,规资、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平台、乡镇街道在严格产业项目准入管理的同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项目绩效评价、项 目履约监督,确保落实相关要求。相关部门要强化环境保护、安 全生产、资源节约、工商税务等方面的联合执法,依法依规实施 用能、用电、排污等资源要素差别化配合政策和加大整治淘汰力 度。根据区域和行业发展特点,对限制类中电镀、发兰、酸处理 等必须配套工艺环节的区重点项目,制定相应的行业准入规定并 根据发展实际需要动态优化完善。各工业(集中区)平台属地单 位与规资部门要强化新增项目和存量更新项目用地全生命周期管 理,建立健全“建设期+投产期+剩余年限使用期”的土地分阶段权 证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土地出让合同管理。各平台、乡镇街道根据 《产业平台布局指引》加强对项目准入门槛和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确保落实相关要求。

3.引导资源集聚集中。按照全区工业(集中区)平台布局指 引,强化两大主平台的引领带动作用,构建以标志性产业链为核 心、重点产业平台为承载的全区“一盘棋”招商联动机制,形成 产业项目招引内部竞争有序和外部竞争有力的良好局面。加强要 素统筹,强化重大项目统筹布局,开展批而未供等“三块地”提 质增效专项行动,引导全区重大新建工业项目、用地指标等向两 大主平台集聚,推动镇街工业集中区外用地指标向工业(集中区)平台集聚。

4.优化属地平台权责。各工业(集中区)平台属地单位要根 据发展实际情况进行优化完善,推动各个区块空间布局和产业发 展导向布局指引落地落细。要加快制定相关工业集中区的专项规划,细化明确产业重点、产业布局、准入标准等,加快园区产业集聚、升级发展。各乡镇(街道)要明确工业集中区内小微企业 园区做地主体、开发主体、管理主体,逐步推动平台外低效工业用地的腾退,优质项目进园,相关用地指标向工业集中区集聚。

五、其他事项

1.产业项目需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实施“窗口指导”相关产 业政策文件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区有关能节能降耗、减排降碳、 安全生产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涉及工艺技术、质量标准、控制性指标等行业准入条件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2.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适时进行修订。

3.《目录与指引》自 2023 年 9 月 10 日施行,自下次修订目 录施行之日起自行废止。本目录与指引实施行期间,如国家、省、市发布新的规定, 按国家、省、市新的规定执行。


附件: 1.杭州市富阳区制造业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导向目录(2023 年本).docx

           2.杭州市富阳区产业(集中区)平台布局指引.docx

           富政办〔2023〕11号-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富阳区制造业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导向目录与产业平台布局指引的通知[202308081517116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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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8-09 16:50:48

公开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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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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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富阳区制造业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导向目录与产业平台布局指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各街道办事处, 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富阳区制造业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导向目录与产业 平台布局指引》已经区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 8 月 2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杭州市富阳区制造业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导向目录与产业平台布局指引


为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的产业体系和空间体系,根据国家发 展改革委修订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杭 州市发改委发布的《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产业平台布局指 引(2019 年本)》文件以及国家省市相关产业政策, 结合富阳区相 关产业规划,特制订《杭州市富阳区制造业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导向目录与产业平台布局指引》(以下简称《目录与指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 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八八战略”,推进“两个先行”,深入 实施产业强区主战略。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 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主攻方向,推进新型工业化。进一步优化 产业结构,加快动能转换,提升产业能级,打造成为全省先进制造业重要基地,奋力谱写现代版富春山居图新篇章。

二、基本原则

1.链式布局,集群发展。树立全区“一盘棋”理念,坚持正 面引导和负面管制相结合,鼓励和支持发展先进生产力,有效扩 大优质供给,限制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 推动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 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 着力构建传统产业焕新、新兴产业成链、未来产业萌发的转型发展格局。

2.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将创新作为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推动力,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鼓励运用新一代信息 技术以及先进绿色工艺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对于方向尚不明确的 新产业新业态, 以包容开放为导向,采取“宜粗不宜细”的方式作方向性引导,为创新发展留出足够空间。

3.底线约束,集约发展。 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在关系安 全发展的领域加快补齐短板。强化“目标导向”和“质量导向”, 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 环境准入清单”的环境管理要求。坚持以“亩产效益”为核心, 优化土地、能源、环保等配合,全面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提升产业集约化发展水平。

三、实施内容

《目录与指引》由制造业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导向目录、产业平台布局指引两部分组成。

(一)制造业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导向目录分为鼓励类、提 升类、限制类和禁止(淘汰)类四大类。不属于上述四类且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规划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允许类不列入本目录。

1.鼓励类产业共计包括 8 个大类、 39 个中类和 136 个细分产 业方向。坚持以数字经济为引领,鼓励发展包括人工智能、新一 代通讯技术及服务、物联网应用、云计算与大数据、数字新零售、 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等在内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强化产业特色发 展,聚焦光电通信(网络通信)、智能装备(高端装备)、生物医 药、视觉智能(数字安防)、集成电路五大标志性产业链, 前瞻布局未来网络、区块链、量子信息、柔性电子、增材质造、合成生物等未来产业。对鼓励类产业实行优先发展政策。

2.提升类产业涉及 4 个产业方向。以现有传统块状经济、历 史经典产业等优势产业提升为主,且未列入杭州市产业导向目录 限制类、禁止(淘汰) 类的产业, 具体包括绿色冶炼及金属制品、 新型建材、运动器材、历史经典产业,在符合技术、产能、环保 和产品附加价值明显提升要求的前提下,按照相关行业准入条件和规定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措施改造提升。

3.限制类产业共 32 条, 设臵了兜底条款, 除了本限制类清单 内项目外,对现有条目未覆盖,但属于有关法律、法规、规划和 政策限制的产业,均为限制类。对于限制类,禁止投资新建和简 单扩大再生产;对属于限制类的现有生产能力,按照相关行业准 入条件和规定,在不涉及产能扩大的条件下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 内采取措施改造提升。电镀、法兰、酸处理等必须配套工艺环节, 原则上须是省、市、区重点项目,污染物排放和生产工艺达到国 际先进水平,经由行政审批单位立项、核准或备案,由相应等级 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环评审批同意后,允许在相关产业平台中采用“园中园”的模式或建立电镀集中区块方式进行集中布局。

4.禁止(淘汰) 类共 95 条, 设臵了兜底条款, 对未列入本目 录但属于有关法律、法规、规划和政策禁止(淘汰)的产业, 均 为禁止(淘汰)类。对属于禁止(淘汰)类的现有生产能力, 有 关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令其停产或关闭,有关企业要采取有力措施, 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淘汰。

(二)产业平台布局重点强化全区产业统筹布局,规划明确工业(集中区)平台产业导向,构建形成 2 大主平台及 9 个拓展区、 35 个镇街工业集中区的富阳区新型工业化发展新格局。

1.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杭州富春湾新城作为富阳制造业发 展的两大主平台,以数字经济为引领,聚焦五大标志性产业链, 强化科创功能,聚焦打造万亩千亿平台、产业特色小镇等高能级 产业平台,引领带动富阳区提升创新浓度、提高经济密度和做强 产业特色。并通过整合周边镇街工业空间,联动开发建设 9 个拓展工业集中区,重点围绕两大平台产业做产业链延伸和配套。

2.两大主平台及拓展区外的 35 个镇街工业集中区, 原则上按 照 1-2 个主导产业和 1 个拓展方向的要求,明确产业定位。在围 绕临近两大主平台及拓展片区进行配套产业布局的同时,重点鼓 励依托区域资源优势、产业基础,加快原有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形成产业特色。

3.对主平台及拓展区、镇街工业集中区外的,涉及后期发展 需保留的独立企业地块,实施清单式动态管理,经区发改局、区 经信局、市规划资源局富阳分局、市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等相关 部门联合初评,报区政府审核后,实行分批公布、动态调整的清 单式动态管理。后续管理遵循用地总量只减不增原则。鼓励现有 租赁厂房企业向符合产业导向的小微产业园集聚发展,鼓励自有 产权企业通过厂房合规改扩建提高土地容积率。企业改扩建实施 后仍不能满足发展需要的,周边有拓展空间优先保障供地或通过 异地臵换(搬迁)方式向符合产业导向工业(集中区)平台集聚发展。

4.按照小微企业园区建设要求,鼓励两大平台及拓展区、镇街工业集中区通过整体改造或者嵌入式有机更新建设小微企业园,支持申报省级、市区级小微企业园。小微企业园原则上围绕 所在的主平台、工业集中区的产业重点, 聚焦 1-2 个产业细分赛道,形成特色。

5.工业(集中区)平台建设性区域控制指标根据地理位臵、产业集聚性等特征分为三类管控:一类为主平台拓展区及重点园区: 原则上容积率 2.0 以上、绿地率 10%以上、建筑高度 60 米以下、建筑密度 60%以下;二类为一般园区,主要分布在主城周边及新登副城核心区: 原则上容积率 1.8 以上、绿地率 10%以上、建筑高度 40 米以下、建筑密度 60%以下;三类为外围园区,主要分布在主平台拓展区及重点园区、一 博园区以外的山区乡镇:原则上容积率 1.6 以上、绿地率 10%以上、建筑高度 24 米以下、建筑密度 55%以下。如经济技术指标低于区域控制指标,需单独进行规划论证, 同步衔接两江一湖风景名胜区相关规划、《杭州市钱塘江综合保护 与发展实施导则》等对地块高度、建筑色彩的管控内容。(标准地指引不含以上指标)

四、实施保障

1.强化全区统筹协调。 强化经信、发改、财政、住建、农业 农村、商务、人社、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审管、综合行政执法、 规资、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对于依法依规不予以审 批、核准和备案的产业项目,规资、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平台、乡镇街道在严格产业项目准入管理的同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项目绩效评价、项 目履约监督,确保落实相关要求。相关部门要强化环境保护、安 全生产、资源节约、工商税务等方面的联合执法,依法依规实施 用能、用电、排污等资源要素差别化配合政策和加大整治淘汰力 度。根据区域和行业发展特点,对限制类中电镀、发兰、酸处理 等必须配套工艺环节的区重点项目,制定相应的行业准入规定并 根据发展实际需要动态优化完善。各工业(集中区)平台属地单 位与规资部门要强化新增项目和存量更新项目用地全生命周期管 理,建立健全“建设期+投产期+剩余年限使用期”的土地分阶段权 证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土地出让合同管理。各平台、乡镇街道根据 《产业平台布局指引》加强对项目准入门槛和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确保落实相关要求。

3.引导资源集聚集中。按照全区工业(集中区)平台布局指 引,强化两大主平台的引领带动作用,构建以标志性产业链为核 心、重点产业平台为承载的全区“一盘棋”招商联动机制,形成 产业项目招引内部竞争有序和外部竞争有力的良好局面。加强要 素统筹,强化重大项目统筹布局,开展批而未供等“三块地”提 质增效专项行动,引导全区重大新建工业项目、用地指标等向两 大主平台集聚,推动镇街工业集中区外用地指标向工业(集中区)平台集聚。

4.优化属地平台权责。各工业(集中区)平台属地单位要根 据发展实际情况进行优化完善,推动各个区块空间布局和产业发 展导向布局指引落地落细。要加快制定相关工业集中区的专项规划,细化明确产业重点、产业布局、准入标准等,加快园区产业集聚、升级发展。各乡镇(街道)要明确工业集中区内小微企业 园区做地主体、开发主体、管理主体,逐步推动平台外低效工业用地的腾退,优质项目进园,相关用地指标向工业集中区集聚。

五、其他事项

1.产业项目需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实施“窗口指导”相关产 业政策文件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区有关能节能降耗、减排降碳、 安全生产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涉及工艺技术、质量标准、控制性指标等行业准入条件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2.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适时进行修订。

3.《目录与指引》自 2023 年 9 月 10 日施行,自下次修订目 录施行之日起自行废止。本目录与指引实施行期间,如国家、省、市发布新的规定, 按国家、省、市新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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