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MB0W83423/2024-00031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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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1-02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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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杭州市富阳区土壤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政策解读

近日,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杭州市富阳区土壤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富阳区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系统集成,深化转型发展、全域美丽,持续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但由于我区部分传统行业发展时间久,在传统高污染行业已基本腾退的同时,仍面临较为突出的土壤污染问题。

为加快推进全区“十四五”时期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全区存在的土壤污染问题,编制《杭州市富阳区土壤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三、主要内容

(一)目标及指标

根据国家和省、市要求,提出“到2025年全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局部向好”的总体目标。重点解决以下问题:

(1)土壤污染控源断源目标基本实现,重点行业企业污染物扩散得到有效遏制,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管控;

(2)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得到巩固有效提升。

(3)严格把控土地收储,建设用地已知污染地块完成土壤污染治理修复,优先监管地块实现有效管控和安全利用,地块开发时序得到优化;

(4)土壤污染防治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完善,全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要任务

围绕建设用地和农用地两大领域,设置四大任务16项子任务。

1.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分类管理

一是动态更新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深入实施耕地分类管理,开展土壤及农产品协同监测,动态更新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并分类管理。二是加强优先保护类耕地的严格保护。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别保护制度,严守耕地红线。三是加快推进中轻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全面推广落实中轻度污染(安全利用类)耕地水稻种植安全技术与措施,强化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四是严格落实重度污染耕地管控措施。落实重度污染(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休耕及划定特定农产品严格管控区等管控措施。五是实施新垦造耕地的质量调查。开展新增耕地土壤污染调查,实施分类管理、分类治理和利用规划,确保新增耕地土壤环境质量。

2.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一是加快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有序实施风险管控或修复工程。二是加强暂不开发地块风险管控。动态管理优先监管地块,开展地块污染状况跟踪监测和污染风险管控。三是加强收储及划拨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严格管控收储地块土壤污染防治,禁止重点污染行业企业地块未经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直接进行收储。四是加强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建立并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质量控制制度,加强修复管控工程污染防治监管。

3.完善土壤污染源头综合防治

一是加强涉重关闭企业污染防治。开展历史关闭重点行业企业原址地块土壤污染排查评估,落实污染风险管控及治理修复。二是强化涉重在产企业污染防控。严格执行重金属行业准入标准,落实重金属减排任务。三是落实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污染防治。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落实必要风险管控措施。四是开展灌溉溪流渠道底泥污染排查及治理。开展农用地灌溉溪流(渠道)重金属污染排查,完成重点溪流渠道底泥清淤或灌溉取水口改造。五是严格落实肥药双控制度。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监管,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等施肥等技术。

4.强化土壤环境数字化监管

一是建设土壤环境数字化应用平台。融合生态环境、农业农村、规划和自然资源等多部门多维度土壤数据,建立检测评估、监测预警、修复处置、考核评价的土壤污染防治数字化监管系统。二是加强土壤环境信息共享。加强部门间土壤环境信息共享,强化土壤污染防治联动监管,建成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

5.解读机关、解读人

解读机关: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
       解读人:沈菲(党组成员、副局长)
       政策咨询电话:0571-63347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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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社会

发布时间

2024-01-02 16:09:52

公开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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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文字解读】杭州市富阳区土壤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政策解读

近日,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杭州市富阳区土壤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富阳区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系统集成,深化转型发展、全域美丽,持续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但由于我区部分传统行业发展时间久,在传统高污染行业已基本腾退的同时,仍面临较为突出的土壤污染问题。

为加快推进全区“十四五”时期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全区存在的土壤污染问题,编制《杭州市富阳区土壤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三、主要内容

(一)目标及指标

根据国家和省、市要求,提出“到2025年全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局部向好”的总体目标。重点解决以下问题:

(1)土壤污染控源断源目标基本实现,重点行业企业污染物扩散得到有效遏制,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管控;

(2)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得到巩固有效提升。

(3)严格把控土地收储,建设用地已知污染地块完成土壤污染治理修复,优先监管地块实现有效管控和安全利用,地块开发时序得到优化;

(4)土壤污染防治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完善,全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要任务

围绕建设用地和农用地两大领域,设置四大任务16项子任务。

1.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分类管理

一是动态更新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深入实施耕地分类管理,开展土壤及农产品协同监测,动态更新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并分类管理。二是加强优先保护类耕地的严格保护。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别保护制度,严守耕地红线。三是加快推进中轻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全面推广落实中轻度污染(安全利用类)耕地水稻种植安全技术与措施,强化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四是严格落实重度污染耕地管控措施。落实重度污染(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休耕及划定特定农产品严格管控区等管控措施。五是实施新垦造耕地的质量调查。开展新增耕地土壤污染调查,实施分类管理、分类治理和利用规划,确保新增耕地土壤环境质量。

2.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一是加快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有序实施风险管控或修复工程。二是加强暂不开发地块风险管控。动态管理优先监管地块,开展地块污染状况跟踪监测和污染风险管控。三是加强收储及划拨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严格管控收储地块土壤污染防治,禁止重点污染行业企业地块未经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直接进行收储。四是加强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建立并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质量控制制度,加强修复管控工程污染防治监管。

3.完善土壤污染源头综合防治

一是加强涉重关闭企业污染防治。开展历史关闭重点行业企业原址地块土壤污染排查评估,落实污染风险管控及治理修复。二是强化涉重在产企业污染防控。严格执行重金属行业准入标准,落实重金属减排任务。三是落实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污染防治。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落实必要风险管控措施。四是开展灌溉溪流渠道底泥污染排查及治理。开展农用地灌溉溪流(渠道)重金属污染排查,完成重点溪流渠道底泥清淤或灌溉取水口改造。五是严格落实肥药双控制度。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监管,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等施肥等技术。

4.强化土壤环境数字化监管

一是建设土壤环境数字化应用平台。融合生态环境、农业农村、规划和自然资源等多部门多维度土壤数据,建立检测评估、监测预警、修复处置、考核评价的土壤污染防治数字化监管系统。二是加强土壤环境信息共享。加强部门间土壤环境信息共享,强化土壤污染防治联动监管,建成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

5.解读机关、解读人

解读机关: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
       解读人:沈菲(党组成员、副局长)
       政策咨询电话:0571-63347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