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2506216/2024-00427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区司法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司法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时间 | 2024-01-12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点击率 |
1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区人社局、区信访局:现将2023年上半年专职人民调解员报酬(补贴)资金162000元拨付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根据《关于印发〈杭州市富阳区司法行政服务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富司〔2020〕30号)、区政府办文单[2020]492号、区政府办文单〔2022〕168号、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3年区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富财预〔2023〕32号)的规定。
二、资金来源
2023年政府专项预算“司法工作专项-司法行政服务经费”。
三、资金用途
该资金主要用于对各人民调解委员会聘请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发放报酬(补贴)。
四、补助方式
专职人民调解员报酬(补贴)按照6万元/人·年进行发放,其中:
1.体制内退休人员担任专职调解员的,按200元/人/天、4400元/月的标准发放,余7200元作年底考核奖发放。
2.社会聘用人员按4500元/月标准发放,余6000元经年底考核合格后发放。
3.区调委会、医调委专职人民调解员由主管单位区司法局发放。
4.报酬资金按实际到位人数分上、下半年两次拨付至各乡镇(街道)和主管部门,上半年按每人3万元拨付,剩余部分下半年拨付。
五、拨付路径
专职人民调解员报酬(补贴)资金由区司法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将用款指标分解到各相关乡镇(街道)和主管部门,再由各乡镇(街道)和主管部门发放给专职人民调解员。根据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要求,专职人民调解员报酬(补贴)资金应发放到个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内,个人凭社会保障卡经银行渠道领取。
六、监管职责
专职人民调解员报酬(补贴)经费使用接受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各乡镇(街道)和主管部门为具体监管责任人。
附件:富阳区2023年上半年专职人民调解员报酬(补贴)
资金划拨清单
富阳区2023年专职人民调解员报酬(补贴)资金划拨清单.xlsx
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索引号
002506216/2024-00427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区司法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司法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时间
2024-01-12 11:02:17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点击率
统一编号
关于拨付2023年上半年专职人民调解员报酬(补贴)资金的通知
1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区人社局、区信访局:现将2023年上半年专职人民调解员报酬(补贴)资金162000元拨付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根据《关于印发〈杭州市富阳区司法行政服务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富司〔2020〕30号)、区政府办文单[2020]492号、区政府办文单〔2022〕168号、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3年区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富财预〔2023〕32号)的规定。
二、资金来源
2023年政府专项预算“司法工作专项-司法行政服务经费”。
三、资金用途
该资金主要用于对各人民调解委员会聘请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发放报酬(补贴)。
四、补助方式
专职人民调解员报酬(补贴)按照6万元/人·年进行发放,其中:
1.体制内退休人员担任专职调解员的,按200元/人/天、4400元/月的标准发放,余7200元作年底考核奖发放。
2.社会聘用人员按4500元/月标准发放,余6000元经年底考核合格后发放。
3.区调委会、医调委专职人民调解员由主管单位区司法局发放。
4.报酬资金按实际到位人数分上、下半年两次拨付至各乡镇(街道)和主管部门,上半年按每人3万元拨付,剩余部分下半年拨付。
五、拨付路径
专职人民调解员报酬(补贴)资金由区司法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将用款指标分解到各相关乡镇(街道)和主管部门,再由各乡镇(街道)和主管部门发放给专职人民调解员。根据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要求,专职人民调解员报酬(补贴)资金应发放到个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内,个人凭社会保障卡经银行渠道领取。
六、监管职责
专职人民调解员报酬(补贴)经费使用接受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各乡镇(街道)和主管部门为具体监管责任人。
附件:富阳区2023年上半年专职人民调解员报酬(补贴)
资金划拨清单
富阳区2023年专职人民调解员报酬(补贴)资金划拨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