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商贸服务业财政扶持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7-24  14:29:09    作者: 区政府办    来源: 区政府办    点击率: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各商贸服务业有关企业:

根据富阳区关于促进总部经济、楼宇经济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精神,现就2023年富阳区商贸服务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投入类
       1、商贸设施建设:列入区商务局“年度扶持计划”且当年改造提升投资总额在300万元以上。

2、传统服务业企业提质升级:以社会资本新建或改建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购物中心、超市、餐饮、配送中心等商贸流通项目,且在2022年度内已完成建设。

3、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符合农贸市场建设专项规划要求,以社会资本新建、改建二星级以上标准的农贸市场。

(二)奖励补助类

1、培育会展业发展: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展览活动(不含社会一般商品展销活动);

2、支持商业特色街区建设:通过主管部门命名认定的省级、市级商业文化特色街区;

3、鼓励发展连锁经营:连锁店或连锁超市3家以上;

4、鼓励老字号品牌创建。

二、申报条件

1.依法在我区内登记注册、纳税,申请项目在富阳区范围内实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核算且无严重失信记录的企业,不包括区属国有企业(区级国有资本控股50%或以上)。

2.企业管理规范,诚信经营,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财务记录。2022年未发生四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企业;未发生重大群体事件、防疫工作落实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企业;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企业;不存在因严重税务违法、严重环境违法且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或被公安机关查处的严重税务违法、严重环境违法企业。

3.已享受本区“一企一策”或“一事一议”优惠待遇的企业(项目),不再享受本政策。

4.本次申报项目实施时间在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

三、政策条款及扶持标准

1、培育会展业发展。对在我区举办的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展览活动(不含社会一般商品展销活动),经认定,单次展览(3天以上)规模达到10000平方米、5000平方米、2000平方米以上的分别给予举办方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专业会展公司、节庆会展广告公司、会议服务公司,从事节庆会展业务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8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支持商业特色街区建设。对通过主管部门命名认定的省级、市级商业文化特色街区,分别给予街区管理运营方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于符合业态布局并在市级以上特色街区直接投资开办市级以上老字号(除餐饮外)品牌店、国内外著名品牌直营店、跨境商品体验店(直提店)的,3年内给予房租减免或房租补贴50%;装修给予总投资50%的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

3、鼓励品牌连锁经营。对新引进在本区注册独立核算的品牌企业设立直营店或连锁店(单体面积100平方米以上)3家以上,年纳税额50万元以上的,每新增1家门店奖励5万元,单个企业年度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品牌企业在本地注册设立独立核算的大型折扣店或工厂店的,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年开票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4、鼓励便利连锁经营。对在我区注册新办且经营一年以上的便利连锁店(连锁超市)、生鲜超市等,单店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1000平方米-2000平方米、500平方米-1000平方米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5、鼓励地方品牌连锁经营。对富阳本土的老字号、知名商号、地方传承工艺品(非遗)等品牌在我区开设3家以上连锁店的,每新增1家门店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年最高奖励不超过20万元。

6、鼓励商贸设施建设。对列入区商务局“年度扶持计划”且当年改造提升投资总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商贸设施项目,给予投资总额5%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同一主体5年内不得重复补助)。

对以社会资本新建或改建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购物中心、超市、餐饮、配送中心等商贸流通项目,经认定,给予项目总投资5%的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对符合农贸市场建设专项规划要求,以社会资本新建、改建二星级以上标准的农贸市场给予业主单位300元/㎡的补助,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7、鼓励老字号品牌创建。对新评定为国家、省级老字号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晋级予以差额奖励。

四、申报材料

(一)共性材料

1.2023年富阳区服务业财政扶持项目申请表(附件1);

2.企业2023年已申报和拟申报财政奖励扶持项目清单(附件2);

3.企业2018年至今获得的各类财政奖励扶持资金统计表(附件3);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五证合一);

(二)专项材料

1、投入类:

(1)商贸设施建设及农贸市场项目:①富阳区服务业投入项目财务清单(附件4);②实施批准文件或核准、备案文件;③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包括记账凭证、发票及银行付款单据等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财务章);④竣工验收项目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工程量审计报告等);⑤农贸市场需提供二星级以上的批准文件及新建、改建相关文件及施工合同。

2、奖励补助类

奖励补助需提供相关部门认定文件或相应证书材料复印件

五、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网络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请于2023年7月28日前通过亲清富阳分平台-产业发展扶持信息平台(网址:http://cyfz.fuyang.gov.cn/)完成申请,具体请按以下步骤操作:

1.新用户注册。请参考网站首页“使用帮助”选项,按要求完成企业用户注册。

2.选择项目。用注册的用户名登录后,选择需申报的项目。

3.申报资料填写。按项目填写申请表及各类附表、上传有关附件资料。附件资料请扫描或者拍摄成图片文件JPG格式,并小于500K。

4.完成申报。申报资料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申报。

5.打印纸质资料。申报完成后点击“生成pdf”按钮,把填写的表格及上传的资料全部打印一式三份。

(二)纸质申报

项目承担单位需按上述有关规定,准备完整材料一式三份,经所在的乡镇(街道)初审后于2023年7月31日前提交区商务局商贸运行科(外贸大厦605),逾期将不再受理。纸质材料要求装订成册,加目录和页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如有多个项目的,需分开申报装订。

六、其他事项

1.企业应确保网络申报和纸质材料内容保持一致,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对弄虚作假,套取补贴、奖励资金的,一经发现将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同时,追回已拨付资金并取消今后享受财政扶持的资格。

2.各乡镇(街道)负责对申请项目的初审,区商务局负责对申报项目的受理审核,包括申请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和合规性的审核等。

3.业务咨询电话

区商务局商贸运行科:钟漪莲、张姝,电话:63326067、63338861

相关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571-88231139、88231961、8823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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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各商贸服务业有关企业:

根据富阳区关于促进总部经济、楼宇经济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精神,现就2023年富阳区商贸服务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投入类
       1、商贸设施建设:列入区商务局“年度扶持计划”且当年改造提升投资总额在300万元以上。

2、传统服务业企业提质升级:以社会资本新建或改建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购物中心、超市、餐饮、配送中心等商贸流通项目,且在2022年度内已完成建设。

3、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符合农贸市场建设专项规划要求,以社会资本新建、改建二星级以上标准的农贸市场。

(二)奖励补助类

1、培育会展业发展: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展览活动(不含社会一般商品展销活动);

2、支持商业特色街区建设:通过主管部门命名认定的省级、市级商业文化特色街区;

3、鼓励发展连锁经营:连锁店或连锁超市3家以上;

4、鼓励老字号品牌创建。

二、申报条件

1.依法在我区内登记注册、纳税,申请项目在富阳区范围内实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核算且无严重失信记录的企业,不包括区属国有企业(区级国有资本控股50%或以上)。

2.企业管理规范,诚信经营,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财务记录。2022年未发生四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企业;未发生重大群体事件、防疫工作落实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企业;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企业;不存在因严重税务违法、严重环境违法且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或被公安机关查处的严重税务违法、严重环境违法企业。

3.已享受本区“一企一策”或“一事一议”优惠待遇的企业(项目),不再享受本政策。

4.本次申报项目实施时间在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

三、政策条款及扶持标准

1、培育会展业发展。对在我区举办的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展览活动(不含社会一般商品展销活动),经认定,单次展览(3天以上)规模达到10000平方米、5000平方米、2000平方米以上的分别给予举办方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专业会展公司、节庆会展广告公司、会议服务公司,从事节庆会展业务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8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支持商业特色街区建设。对通过主管部门命名认定的省级、市级商业文化特色街区,分别给予街区管理运营方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于符合业态布局并在市级以上特色街区直接投资开办市级以上老字号(除餐饮外)品牌店、国内外著名品牌直营店、跨境商品体验店(直提店)的,3年内给予房租减免或房租补贴50%;装修给予总投资50%的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

3、鼓励品牌连锁经营。对新引进在本区注册独立核算的品牌企业设立直营店或连锁店(单体面积100平方米以上)3家以上,年纳税额50万元以上的,每新增1家门店奖励5万元,单个企业年度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品牌企业在本地注册设立独立核算的大型折扣店或工厂店的,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年开票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4、鼓励便利连锁经营。对在我区注册新办且经营一年以上的便利连锁店(连锁超市)、生鲜超市等,单店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1000平方米-2000平方米、500平方米-1000平方米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5、鼓励地方品牌连锁经营。对富阳本土的老字号、知名商号、地方传承工艺品(非遗)等品牌在我区开设3家以上连锁店的,每新增1家门店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年最高奖励不超过20万元。

6、鼓励商贸设施建设。对列入区商务局“年度扶持计划”且当年改造提升投资总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商贸设施项目,给予投资总额5%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同一主体5年内不得重复补助)。

对以社会资本新建或改建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购物中心、超市、餐饮、配送中心等商贸流通项目,经认定,给予项目总投资5%的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对符合农贸市场建设专项规划要求,以社会资本新建、改建二星级以上标准的农贸市场给予业主单位300元/㎡的补助,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7、鼓励老字号品牌创建。对新评定为国家、省级老字号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晋级予以差额奖励。

四、申报材料

(一)共性材料

1.2023年富阳区服务业财政扶持项目申请表(附件1);

2.企业2023年已申报和拟申报财政奖励扶持项目清单(附件2);

3.企业2018年至今获得的各类财政奖励扶持资金统计表(附件3);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五证合一);

(二)专项材料

1、投入类:

(1)商贸设施建设及农贸市场项目:①富阳区服务业投入项目财务清单(附件4);②实施批准文件或核准、备案文件;③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包括记账凭证、发票及银行付款单据等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财务章);④竣工验收项目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工程量审计报告等);⑤农贸市场需提供二星级以上的批准文件及新建、改建相关文件及施工合同。

2、奖励补助类

奖励补助需提供相关部门认定文件或相应证书材料复印件

五、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网络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请于2023年7月28日前通过亲清富阳分平台-产业发展扶持信息平台(网址:http://cyfz.fuyang.gov.cn/)完成申请,具体请按以下步骤操作:

1.新用户注册。请参考网站首页“使用帮助”选项,按要求完成企业用户注册。

2.选择项目。用注册的用户名登录后,选择需申报的项目。

3.申报资料填写。按项目填写申请表及各类附表、上传有关附件资料。附件资料请扫描或者拍摄成图片文件JPG格式,并小于500K。

4.完成申报。申报资料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申报。

5.打印纸质资料。申报完成后点击“生成pdf”按钮,把填写的表格及上传的资料全部打印一式三份。

(二)纸质申报

项目承担单位需按上述有关规定,准备完整材料一式三份,经所在的乡镇(街道)初审后于2023年7月31日前提交区商务局商贸运行科(外贸大厦605),逾期将不再受理。纸质材料要求装订成册,加目录和页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如有多个项目的,需分开申报装订。

六、其他事项

1.企业应确保网络申报和纸质材料内容保持一致,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对弄虚作假,套取补贴、奖励资金的,一经发现将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同时,追回已拨付资金并取消今后享受财政扶持的资格。

2.各乡镇(街道)负责对申请项目的初审,区商务局负责对申报项目的受理审核,包括申请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和合规性的审核等。

3.业务咨询电话

区商务局商贸运行科:钟漪莲、张姝,电话:63326067、63338861

相关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571-88231139、88231961、88231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