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MB0N96234/2023-106558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发改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发改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时间 | 2023-06-20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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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发改价费〔2023〕38号
关于调整杭州市富阳黄公望高级中学
收费标准的通知
杭州市富阳黄公望高级中学:
你校《关于提高2023级新生学费、住宿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价费〔2020〕18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杭政函〔2016〕2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对你校收费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费:新生不超过21000元/生·学期(含)。老生(原在校生)按其原收费标准执行。
二、住宿费:2500元/生·学期。
三、请你校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将收费项目及标准按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要求予以公示。
本通知自2023年秋季开学之日起执行。
杭州市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杭州市富阳区教育局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