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2506160/2023-104519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区审计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审计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时间 | 2023-04-20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点击率 |
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规范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编制工作,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杭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相关规定,依照单位职责权限和工作实际,现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具体标准明确如下:
一、制定审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
二、起草报请区政府同意或者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三、以区审计局名义制发的重要规范性文件;
四、其他对全区审计工作有重大影响的决策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索引号
002506160/2023-104519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区审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审计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时间
2023-04-20 09:52:12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点击率
统一编号
杭州市富阳区审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
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规范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编制工作,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杭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相关规定,依照单位职责权限和工作实际,现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具体标准明确如下:
一、制定审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
二、起草报请区政府同意或者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三、以区审计局名义制发的重要规范性文件;
四、其他对全区审计工作有重大影响的决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