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773571745/2023-103462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区应急管理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应急管理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时间 2023-03-21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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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区深入宣贯《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

新修订的《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为全面贯彻《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富阳区应急管理局聚焦重点紧抓宣贯,确保《条例》见行见效,牢牢守住安全生产防线。

一是“上下”同步,带动宣传“力度”。区安委办下发《关于学习宣贯新修订〈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的通知》,传达省、市《条例》宣贯精神,对各安委会成员单位、24个乡镇(街道)及国有企业提出具体宣贯任务要求。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局内部领导干部学习宣贯工作,对《条例》的6大主要修订内容及亮点进行解读,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是“内外”兼修,强化认识“深度”。将《条例》内容纳入全区培训点的“三项岗位人员”培训课程和培训考核题库;在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助企服务中加强重点培训宣传,督促企业开展全员教育培训,将学习宣贯落实到企业每一个岗位人员。聚焦“关键少数”,印制《条例》单行本2000余册,送达辖区内各重点企业,送法入企进行点对点宣传。在24个乡镇(街道)开展辖区内企业负责人宣贯培训并开展随堂测试,进一步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确保《条例》学习效果。

三是“点面”结合,拓宽教育“广度”。充分利用“富阳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工业企业安全在线”平台、钉钉工作群、微信群等,推送《条例》权威讲解文章、主要修订内容及亮点等内容;结合五进落实宣传活动;设立横幅、标语,扩大宣传覆盖面,发动社会积极参与,提高《条例》宣贯认知度、参与度、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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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1 09:5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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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区深入宣贯《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

新修订的《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为全面贯彻《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富阳区应急管理局聚焦重点紧抓宣贯,确保《条例》见行见效,牢牢守住安全生产防线。

一是“上下”同步,带动宣传“力度”。区安委办下发《关于学习宣贯新修订〈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的通知》,传达省、市《条例》宣贯精神,对各安委会成员单位、24个乡镇(街道)及国有企业提出具体宣贯任务要求。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局内部领导干部学习宣贯工作,对《条例》的6大主要修订内容及亮点进行解读,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是“内外”兼修,强化认识“深度”。将《条例》内容纳入全区培训点的“三项岗位人员”培训课程和培训考核题库;在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助企服务中加强重点培训宣传,督促企业开展全员教育培训,将学习宣贯落实到企业每一个岗位人员。聚焦“关键少数”,印制《条例》单行本2000余册,送达辖区内各重点企业,送法入企进行点对点宣传。在24个乡镇(街道)开展辖区内企业负责人宣贯培训并开展随堂测试,进一步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确保《条例》学习效果。

三是“点面”结合,拓宽教育“广度”。充分利用“富阳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工业企业安全在线”平台、钉钉工作群、微信群等,推送《条例》权威讲解文章、主要修订内容及亮点等内容;结合五进落实宣传活动;设立横幅、标语,扩大宣传覆盖面,发动社会积极参与,提高《条例》宣贯认知度、参与度、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