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MB0W83423/2023-120857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区民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民政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时间 | 2023-12-14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政策原文 | 政策原文 | 点击率 |
一、出台背景
为加快我区殡葬改革,推进节地生态安葬点建设,进一步规范我区殡葬项目资金扶持管理工作,更好发挥殡葬项目资金的扶持效益,提高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进度,特制定本办法。
二、政策依据
1、《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16〕21号);
2、《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浙委发〔2019〕27号);
3、《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市委办发〔2020〕62号);
4、《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富阳区区级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富政办〔2021〕2号);
5、区政府办文单(〔2020〕263号)等文件。
三、项目确定及资金使用原则
一是统筹规划联合审批。项目由乡镇(街道)、村(社)进行申报,我局会同相关部门对项目选址进行现场踏勘。由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组织邀请专家对施工图进行审查,并出具可行性报告,最后由多部门联合审批。二是资金管理公开透明。对民主议事、项目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质量、安全、资金、变更、合同管理等进行全过程公开,项目实施主体对项目原始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四、调整内容
一是明确项目补助范围。包括: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维护补助、坟墓整治补助、无社保人员一次性丧葬费补助、节地生态安葬奖和移风易俗宣传及培训等。二是规范项目实施流程。具体流程包括:项目申报审核、项目审批,验收、结算审计及档案管理。三是优化资金拨付方式。对部分乡镇(街道)级公益性节地生态墓地建设,按工程进度分两个阶段拨付,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后,拨付完全部补助资金。按政府投资项目方式管理的,公益性骨灰堂(楼、塔、墙、廊)建设,按工程进度分三个阶段拨付,工程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后,拨付全部补助资金。
五、其他解答
问:无社保人员一次性丧葬费如何申领?
答:丧者家属携带死者身份证和市民卡原件及复印件、死者户籍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入葬生态公墓照片,前往死者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理。
问:节地生态安葬奖励的一次性补助如何申领?
答:丧者直系亲属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及银行卡、逝者户口簿或有效居住证(逝者为在杭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学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或《学生证》原件;为驻杭部队现役军人,需提供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及《军官证》或《学员证》《士兵证》原件)、逝者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节地生态安葬照片,前往死者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理。
实施时间:本办法由杭州市富阳区民政局(区殡葬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自2024年2月1日起实施(试行),有效期为三年。
解读机关:杭州市富阳区民政局
解读人:汪森火(党委书记、局长)
政策咨询电话:0571-63168786
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索引号
MB0W83423/2023-120857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区民政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民政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时间
2023-12-14 16:46:41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点击率
统一编号
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杭州市富阳区殡葬改革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加快我区殡葬改革,推进节地生态安葬点建设,进一步规范我区殡葬项目资金扶持管理工作,更好发挥殡葬项目资金的扶持效益,提高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进度,特制定本办法。
二、政策依据
1、《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16〕21号);
2、《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浙委发〔2019〕27号);
3、《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市委办发〔2020〕62号);
4、《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富阳区区级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富政办〔2021〕2号);
5、区政府办文单(〔2020〕263号)等文件。
三、项目确定及资金使用原则
一是统筹规划联合审批。项目由乡镇(街道)、村(社)进行申报,我局会同相关部门对项目选址进行现场踏勘。由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组织邀请专家对施工图进行审查,并出具可行性报告,最后由多部门联合审批。二是资金管理公开透明。对民主议事、项目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质量、安全、资金、变更、合同管理等进行全过程公开,项目实施主体对项目原始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四、调整内容
一是明确项目补助范围。包括: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维护补助、坟墓整治补助、无社保人员一次性丧葬费补助、节地生态安葬奖和移风易俗宣传及培训等。二是规范项目实施流程。具体流程包括:项目申报审核、项目审批,验收、结算审计及档案管理。三是优化资金拨付方式。对部分乡镇(街道)级公益性节地生态墓地建设,按工程进度分两个阶段拨付,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后,拨付完全部补助资金。按政府投资项目方式管理的,公益性骨灰堂(楼、塔、墙、廊)建设,按工程进度分三个阶段拨付,工程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后,拨付全部补助资金。
五、其他解答
问:无社保人员一次性丧葬费如何申领?
答:丧者家属携带死者身份证和市民卡原件及复印件、死者户籍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入葬生态公墓照片,前往死者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理。
问:节地生态安葬奖励的一次性补助如何申领?
答:丧者直系亲属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及银行卡、逝者户口簿或有效居住证(逝者为在杭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学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或《学生证》原件;为驻杭部队现役军人,需提供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及《军官证》或《学员证》《士兵证》原件)、逝者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节地生态安葬照片,前往死者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理。
实施时间:本办法由杭州市富阳区民政局(区殡葬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自2024年2月1日起实施(试行),有效期为三年。
解读机关:杭州市富阳区民政局
解读人:汪森火(党委书记、局长)
政策咨询电话:0571-63168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