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2506515/2023-120762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区教育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教育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时间 | 2023-12-12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点击率 |
杭州市富阳区教育收费目录清单 | |||||||
序号 | 部门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资金管理 | 政策依据 | 批准级次 | |
一 | 教 育 | ||||||
1 |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 | 一级园每人每月700元、二级园每人每月580元、三级园每人每月380元;3周岁以下婴幼儿保教费标准按照相应等级日托班标准最高上浮60%;实行半日制托班的保教费标准按照相应等级日托班标准的80%收取。全托(寄宿)班、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期间向幼儿提供保育教育服务的,保教费标准可在相应等级日托班保教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幅度不超过50%。 |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 《幼儿园管理条例》 | 中央 | ||
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 | |||||||
浙价费〔2012〕368号 | |||||||
浙价费〔2014〕58号 | |||||||
2 | 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 | 按隶属关系实行同级管理,普通高中:重点学校1000元/生·学期,一般学校600元/生·学期。住宿费:一般卫生间每生每学期200元,改建不单设卫生间每生每学期350元,新建单设卫生间每生每学期450元。 |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 教财〔1996〕101号 | 中央 | ||
浙价费〔2003〕43号 | |||||||
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 | |||||||
3 | 中等职业学校学费、住宿费 | 职业高中:重点学校1000元/生·学期,一般学校750元/生·学期;住宿费:一般卫生间每生每学期200元,改建不单设卫生间每生每学期350元,新建单设卫生间每生每学期450元。 |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 教财〔1996〕101号 | 中央 | ||
浙价费〔2000〕186号 | |||||||
浙价费〔2001〕163号 | |||||||
教财〔2003〕4号 | |||||||
浙教计〔2006〕124号 | |||||||
浙财教〔2013〕1号 | |||||||
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 | |||||||
国办发〔2015〕52号 | |||||||
4 | 电大开放教育收费 | (1)注册费,200元/人 (2)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不分文理工科基准标准统一为每学分120元,可上下浮动10%。 (3)重修考试费,对考试不及格,经一次免费补考后仍不及格需要重修学分的,重修学分学费按学费标准的50%收取。 |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 浙价费〔1997〕340号 | 中央 | ||
浙财综〔1999〕63号 | |||||||
浙教计〔1999〕257号 | |||||||
浙价费〔2000〕311号 | |||||||
浙价费〔2001〕163号 | |||||||
浙价费[2001]271号 | |||||||
浙教计〔2002〕152号 | |||||||
发改价格〔2009〕2555号 | |||||||
财综[2014]21号 | |||||||
浙价费〔2014〕245号 | |||||||
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 | |||||||
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索引号
002506515/2023-120762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区教育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教育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时间
2023-12-12 17:15:37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点击率
统一编号
杭州市富阳区教育收费目录清单
杭州市富阳区教育收费目录清单 | |||||||
序号 | 部门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资金管理 | 政策依据 | 批准级次 | |
一 | 教 育 | ||||||
1 |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 | 一级园每人每月700元、二级园每人每月580元、三级园每人每月380元;3周岁以下婴幼儿保教费标准按照相应等级日托班标准最高上浮60%;实行半日制托班的保教费标准按照相应等级日托班标准的80%收取。全托(寄宿)班、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期间向幼儿提供保育教育服务的,保教费标准可在相应等级日托班保教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幅度不超过50%。 |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 《幼儿园管理条例》 | 中央 | ||
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 | |||||||
浙价费〔2012〕368号 | |||||||
浙价费〔2014〕58号 | |||||||
2 | 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 | 按隶属关系实行同级管理,普通高中:重点学校1000元/生·学期,一般学校600元/生·学期。住宿费:一般卫生间每生每学期200元,改建不单设卫生间每生每学期350元,新建单设卫生间每生每学期450元。 |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 教财〔1996〕101号 | 中央 | ||
浙价费〔2003〕43号 | |||||||
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 | |||||||
3 | 中等职业学校学费、住宿费 | 职业高中:重点学校1000元/生·学期,一般学校750元/生·学期;住宿费:一般卫生间每生每学期200元,改建不单设卫生间每生每学期350元,新建单设卫生间每生每学期450元。 |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 教财〔1996〕101号 | 中央 | ||
浙价费〔2000〕186号 | |||||||
浙价费〔2001〕163号 | |||||||
教财〔2003〕4号 | |||||||
浙教计〔2006〕124号 | |||||||
浙财教〔2013〕1号 | |||||||
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 | |||||||
国办发〔2015〕52号 | |||||||
4 | 电大开放教育收费 | (1)注册费,200元/人 (2)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不分文理工科基准标准统一为每学分120元,可上下浮动10%。 (3)重修考试费,对考试不及格,经一次免费补考后仍不及格需要重修学分的,重修学分学费按学费标准的50%收取。 |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 浙价费〔1997〕340号 | 中央 | ||
浙财综〔1999〕63号 | |||||||
浙教计〔1999〕257号 | |||||||
浙价费〔2000〕311号 | |||||||
浙价费〔2001〕163号 | |||||||
浙价费[2001]271号 | |||||||
浙教计〔2002〕152号 | |||||||
发改价格〔2009〕2555号 | |||||||
财综[2014]21号 | |||||||
浙价费〔2014〕245号 | |||||||
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80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