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MB0U69136/2023-101184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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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科室 区城管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时间 2023-01-29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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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1249号建议的答复

王伟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百合社区辖区内三号渠段纳入整治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的结合污水零直排工程,将河道进行全面的生态整治建议

城区污水零直排工程由富春街道负责,现文豪路百合新城小区正在施工,完工后,污水将不会流入河道。市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已巡查河道,未发现污水排放口,后续会对百合新城小区大门对面的污水提升泵站加强管理。同时区农业农村局将持续保障三号渠配水,提升河道水质。三号渠河道及两侧的垃圾清理,已纳入杭州市西湖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保洁范围,该公司已按照合同要求开始对河道及两侧绿化带内的垃圾进行清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卫保障中心将加强三号渠保洁的监管力度。

二、关于您提出的“辖区休闲娱乐设施的设置,将河岸两边建设成休闲场所,增设游步道,健身器材等建议

12月7日的部门协调会议明确,健身器材由街道或者社区直接向文化和广电旅游局提出申请。对于河道两侧休闲娱乐设施及游步道、绿化等的建设要求,如按已完工的城区河道整治工程(一期)标准进行建设,同时结合规划资源局富阳分局的会办意见,南侧绿化带预留宽度为9-14M,北侧绿化带预留宽度为15M,该处河道长630M,建设面积约1.5万㎡,建设费用预估为1200万元左右2023年度城建集团拟定的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已于2022年11月上报发改局,待正式批复后施行,该段河道未在建设计划中。且按目前的立项要求,平台公司的建设项目必须事前做好资金平衡方案后才能立项,而该段河道的整治属于纯公益项目,要实现资金平衡的难度很大。为确保该项目尽快顺利推进,富春街道或者其他职能部门可向区发改局申请立项,同意后由财政审核划拨专项建设资金,最后委托城建集团作为代建单位组织实施。

三、关于您提出的将周围闲置空地建成停车场建议

经实地踏勘,目前仅三号渠南岸的城北停车场可建设改造,但该区域目前已出租给交通集团(土地属于富春山居集团),作为执法机关涉案财务管理中心的停车场,短期内无法征用。部门协调会提议可参考大家小墅和富春八小等处的道路和绿化的设计,在游步道和绿化的规划中增加停车泊位。另外还可向规划资源局富阳分局提出申请,梳理属于百合社区辖区的闲置地块,并由其牵头会同相关单位研究建设临时停车场的可行性。

四、关于您提出的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巡逻巡查,制止垃圾偷倒现象,同时相关处罚力度跟上”建议

经现场走访,主要是少数建筑垃圾的偷倒、乱倒,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安排保洁公司进行清理,同时要求辖区中队加强河道日常巡查,强化执法处罚。

五、关于议案中提及的“河道绿化带内连片种菜现象、绿化无人养护、杂乱无章”等问题

因该处绿化长期处于失管状态,上述问题确实存在,需要相关部门尽快明确落实该处绿化管养的责任单位。在未确认责任单位前,先由城建集团负责,清理绿化带内存在的杂草、枯枝。待责任单位确定后,由富春街道或者社区牵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中队和绿化管养单位配合,限期清理种菜,清理后立即由绿化管养单位进行绿化补种,但是在绿化管养单位未明确的情况下,暂时不做处置。对因污水零直排施工,堆放建筑材料等造成河道绿化损坏的,由富春街道督促施工单位在清场后进行补种。

以上为建议答复。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杭州市富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12月9日

171249关于要求百合社区辖区内三号渠段纳入整治的建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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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9 14:5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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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1249号建议的答复

王伟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百合社区辖区内三号渠段纳入整治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的结合污水零直排工程,将河道进行全面的生态整治建议

城区污水零直排工程由富春街道负责,现文豪路百合新城小区正在施工,完工后,污水将不会流入河道。市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已巡查河道,未发现污水排放口,后续会对百合新城小区大门对面的污水提升泵站加强管理。同时区农业农村局将持续保障三号渠配水,提升河道水质。三号渠河道及两侧的垃圾清理,已纳入杭州市西湖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保洁范围,该公司已按照合同要求开始对河道及两侧绿化带内的垃圾进行清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卫保障中心将加强三号渠保洁的监管力度。

二、关于您提出的“辖区休闲娱乐设施的设置,将河岸两边建设成休闲场所,增设游步道,健身器材等建议

12月7日的部门协调会议明确,健身器材由街道或者社区直接向文化和广电旅游局提出申请。对于河道两侧休闲娱乐设施及游步道、绿化等的建设要求,如按已完工的城区河道整治工程(一期)标准进行建设,同时结合规划资源局富阳分局的会办意见,南侧绿化带预留宽度为9-14M,北侧绿化带预留宽度为15M,该处河道长630M,建设面积约1.5万㎡,建设费用预估为1200万元左右2023年度城建集团拟定的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已于2022年11月上报发改局,待正式批复后施行,该段河道未在建设计划中。且按目前的立项要求,平台公司的建设项目必须事前做好资金平衡方案后才能立项,而该段河道的整治属于纯公益项目,要实现资金平衡的难度很大。为确保该项目尽快顺利推进,富春街道或者其他职能部门可向区发改局申请立项,同意后由财政审核划拨专项建设资金,最后委托城建集团作为代建单位组织实施。

三、关于您提出的将周围闲置空地建成停车场建议

经实地踏勘,目前仅三号渠南岸的城北停车场可建设改造,但该区域目前已出租给交通集团(土地属于富春山居集团),作为执法机关涉案财务管理中心的停车场,短期内无法征用。部门协调会提议可参考大家小墅和富春八小等处的道路和绿化的设计,在游步道和绿化的规划中增加停车泊位。另外还可向规划资源局富阳分局提出申请,梳理属于百合社区辖区的闲置地块,并由其牵头会同相关单位研究建设临时停车场的可行性。

四、关于您提出的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巡逻巡查,制止垃圾偷倒现象,同时相关处罚力度跟上”建议

经现场走访,主要是少数建筑垃圾的偷倒、乱倒,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安排保洁公司进行清理,同时要求辖区中队加强河道日常巡查,强化执法处罚。

五、关于议案中提及的“河道绿化带内连片种菜现象、绿化无人养护、杂乱无章”等问题

因该处绿化长期处于失管状态,上述问题确实存在,需要相关部门尽快明确落实该处绿化管养的责任单位。在未确认责任单位前,先由城建集团负责,清理绿化带内存在的杂草、枯枝。待责任单位确定后,由富春街道或者社区牵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中队和绿化管养单位配合,限期清理种菜,清理后立即由绿化管养单位进行绿化补种,但是在绿化管养单位未明确的情况下,暂时不做处置。对因污水零直排施工,堆放建筑材料等造成河道绿化损坏的,由富春街道督促施工单位在清场后进行补种。

以上为建议答复。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杭州市富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12月9日

171249关于要求百合社区辖区内三号渠段纳入整治的建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