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6224/2022-108350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区民政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民政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时间 2022-08-31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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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区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1.“最底线的民生保障”,要保障好特殊困难群体的衣食冷暖,对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群体给予必要的关爱或监护,推动慈善事业发展。

2.“最基本的社会服务”,要做好养老服务、婚姻登记服务、殡葬管理服务等工作。

3.“最基础的社会治理”,要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等。

4.“最悠久的专项行政管理”,要做好地名管理、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民政局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民政局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纳入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社会福利中心、殡仪馆。

二、2021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1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34071.37万元,支出总计34071.37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均减少1249.66万元,降低3.54%。主要原因是:针对困难群众的物价补贴发放减少,使得困难群众补助及救济金专项减少1711.13万元;养老专项比去年少支出约538.78万元;水库移民专项比去年增加支出807.07万元;部门项目开展婚姻登记补证和慈善基地建设支出增加121.85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4071.37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4071.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982.73万元,占收入合计76.26%;政府性基金预算8088.64万元,占收入合计23.7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4071.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06.85万元,占11.17%;项目支出30264.52万元,占88.8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4071.37万元,支出总计34071.37万元,与2020年相比,各减少1249.66万元,降低3.54%。主要原因是:针对困难群众的物价补贴发放减少,使得困难群众补助及救济金专项减少1711.13万元;养老专项比去年减少支出约538.78万元;水库移民专项比去年增加支出807.07万元;部门项目新增婚姻登记补证和慈善基地建设支出增加121.85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3424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982.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6.26%。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6.37万元,基本持平。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982.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143万元,占0.5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420.23万元,占90.14%;卫生健康(类)支出99.69万元,占0.38%;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670.91万元,占2.58%;农林水(类)支出1396.6万元,占5.38%;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252.3万元,占0.97%;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7759.38万元,支出决算为25982.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60%,主要原因是:财政下指标与年初预算口径不一致。其中:

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信息化专项预算不纳入本单位,由富阳区数据管理局统一编制。资金用于支付智慧民政二期系统建设75万元,空巢老人居家安全守护系统租赁费58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700.31万元,支出决算为1897.5万元,完成年初预111.6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正常人员工资晋升。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1.1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编制年初预算时该项目未纳入,资金通过预算调整增加,主要用于慈善基地购置、集中补领婚姻登记证服务费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2021年年初预算为187万元,支出决算为119.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0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指标导入与预算口径不一致,主要用于民政专项业务中的地名专项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117.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9.7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指标导入与预算口径不一致,主要用于民政专项业务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46.99万元,支出决算为148.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养老保险标准正常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3.49万元,支出决算为72.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养老保险标准正常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0.74万元,支出决算为28.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指标导入与预算口径不一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年初预算为1347万元,支出决算为1576.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指标导入与预算口径不一致,主要用于殡葬改革专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年初预算为466.67万元,支出决算为497.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5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社会福利中心人员工资奖金正常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43.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省级资金指标由该口径导入及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73万元,支出决算为2.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保险费用正常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0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省级资金指标由该口径导入及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9328万元,支出决算为1563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指标导入与预算口径不一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6.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指标导入与预算口径不一致,主要用于区救助管理站日常救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5.29万元,支出决算为65.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退休正常减少。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2.19万元,支出决算为34.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退休正常减少。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实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70.9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市级资金导入与预算口径不一致。主要用于养老事业专项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30.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指标导入与预算口径不一致,移民资金全为上级资金。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建设征地及移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6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指标导入与预算口径不一致,移民资金全为上级资金。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0.68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指标导入与预算口径不一致。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2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指标导入与预算口径不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76.9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47.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生活补助、离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公用经费529.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88.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3.74%。与2020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223.31万元,下降13.14%。主要原因是财政下达指标与2020年口径不一致。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88.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72.47万元,占47.88%;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3044.33万元,占37.64%;农林水(类)支出443万元,占5.48%;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728.84万元,占9%;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480.7万元,支出决算为8088.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81%,主要原因是财政下指标与年初预算口径不一致。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移民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78.2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指标下达与年初预算口径不一致,主要用于水库移民专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94.2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指标下达与年初预算口径不一致,主要用于水库移民扶持项目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472万元,支出决算为3044.33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指标下达与年初预算口径不一致,主要用于养老事业和殡葬改革专项。

农林水支出(类)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安排的支出(款)三峡后续工作(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4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指标下达与年初预算口径不一致。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9.9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指标下达与年初预算口径不一致,主要用于2020年度专项奖。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98.8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指标下达与年初预算口径不一致,主要用于养老服务设施的补助与运行。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无,本部门(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9万元,支出决算7.00万元,完成预算的50.36%,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例行节俭,减少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无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88万元,占41.14%,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了15.95万元,下降84.71%,主要原因是2020年经批准购置了1辆公务用车,导致支出较大,21年仅用于维护大幅度下降;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12万元,占58.86%,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1.23万元,上升42.56%,主要原因是2021年省、市交流较多,接待费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2.88万元,完成预算的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其他公务用车车况稳定,减少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预算的1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8万元,支出2.88万元,完成预算的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况稳定,减少支出。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1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5.9万元,支出决算为4.12万元,完成预算的69.83%。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省厅、市局等工作交流较多,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87团组,累计604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1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接待。接待87团组,604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为336.63万元,比2020年度减少9.89万元,降低2.85%,主要原因正常的人员工资、商品服务支出减少。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56.99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4.27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82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29.90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35.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2.3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94%。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民政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1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社会福利中心接送儿童车1辆、社会救助管理站救助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民政局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14个,共涉及资金29921.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8.87%,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困难群众生活补助及救济金、养老事业专项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21041.11万元。

组织第三方杭州金控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本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度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得分93.89。

2.部门(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至少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自评表直接附正文中,如本部门(单位)只有一个预算项目,则只公开一个项目自评结果,并备注“本部门(单位)2020年度只有一个预算项目”)。

民政局在2021年度部门(单位)决算中反映困难群众生活补助及救济金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下:

困难群众生活补助及救济金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72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862万元,执行数为18340.2万元,完成预算的97.2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补助的及时有效的发放,实现了最低生活保障群众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大于富阳区综合物价上涨率;同时通过不断完善“低保、低边”退出机制,鼓励困难群众自强自立,积极就业增加收入,逐步脱贫、脱困,据统计最低保生活保障人数与上年相比下降了5.46%;缓解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让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精准帮扶,贴近百姓、全城同心,让困难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

年度





项目名称

困难群众生活补助及救济金

主管部门

 杭州市富阳区民政局

实施单位

杭州市富阳区民政局(本级)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项目资金

年度资金总额

193400000

188620000

183402000

97.23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63400000

158620000

153402000

96.71

  上年结转资金

0

0 

0

0

  其他资金

30000000

30000000

30000000

10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1.规范低保、低边等政策实施,合理确定保障标准,使困难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2、统筹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合理确定保障标准。
 
3、规范实施临时救助政策,实现及时高效,救急解难。
  4、困境儿童保障政策规范高效实施,使该群体基本得到保障。

 
5、特殊对象适度保障。
 
6、拓展服务类社会救助。

1.对新申请救助对象实行“逢进必核”机制,对存量救助对象,定期复核,及时处理异常信息,进行动态调整;点对点社会化按时、按标发放各类救助金,提高精准度和及时率。
 
2、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在乡镇(街道)全面建立备用金制度,确立临时救助措施到位。
 
3、低保标准1102元/人/月,低边标准74元/人/月,特困标准1837元/人/月。
 
4、机构供养孤儿2571元/人/月,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057元/人/月,重病重残儿童955元/人/月,低保家庭儿童478元/人/月,低边家庭儿童287元/人/月。
 
5、及时发放特殊对象补助金,为困难群众链接、提供救助服务。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目标值

业绩值

权重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目标

数量

项目完成预定目标的个数

≥11个

100%

10

10


质量

补助资金发放政策符合率

100%

100%

5

5


应保尽保率

100%

100%

10

10


应退尽退率

≥95%

100%

10

10


低保、低边补助发放资金社会化发放率

100%

100%

10

10


时效

补助资金发放及时率

100%

100%

5

5


效果目标

经济效益

最低保生活保障群众人均可支配收入占全区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例

提高

100%

5

5


社会效益

困难群众政策知晓情况

提高

100%

5

5


补助对象生活水平

提高

100%

10

10


低保、低边退出机制

完善

100%

10

10


可持续影响

民生保障制度

完善

100%

5

5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补助对象满意度

90%

90%

5

5



评价等级:

评价得分:

100

99.72


民政局在2021年度部门(单位)决算中反映养老事业专项绩效自评结果如下:

养老事业专项资金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63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808万元,执行数为2678.31万元,完成预算的95.3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1年,通过此专项资金我区完成500户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新增机构养老床位366张;新建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5家;创建振和颐养院、朗和(银湖)医养中心两家康养联合体试点;为150户特困老人等家庭安装空巢老人居家安全守护系统。实施养老服务电子津贴制度,政策调整后,享受人数由原来的5000人左右提升至2.5万人。开展敬老院改造提升工作,持续做好对养老机构防疫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老人安全。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因疫情影响部分养老服务暂停。下一步改进措施:做好常态化养老防控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提升全区老年人的幸福感。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

年度





项目名称

养老事业专项资金

主管部门

杭州市富阳区民政局 

实施单位

杭州市富阳区民政局(本级)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项目资金

年度资金总额

30500000

28080000

26783109

95.381442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30500000

28080000

26783109

95.381442

  上年结转资金




0

  其他资金




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1)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利用率达到80%以上;
 
(2)符合适老化改造条件的家庭的改造完成500户以上;
 
(3)有效解决老年人的就餐问题,村级老年食堂开放率达到80%以上;
 
(4)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乡镇街道覆盖率达到100%;
 
(5)养老服务社会满意度达到80%以上;
 
(6)为符合条件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

(1)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利用率达到92.00%;
 
(2)适老化改造完成并验收合格500户;
 
(3)全区村级老年食堂开放率达到80.67%以上;
 
(4)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乡镇街道覆盖率96.00%;
 
(5)养老服务社会满意度达到85%以上,其中老年食堂运行满意度95.61%,村级照料中心运行满意度95.18%,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满意度96.39%,养老护理队伍服务满意度88.16%;
 
(6)高龄津贴发放率达到100%。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目标值

业绩值

权重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目标

数量

老年食堂运行补助发放数

240

210

5

4.38

受疫情影响部分老年食堂开放率偏低,不符合补助条件。

照料中心运行补助发放数

290

284

5

4.90

受疫情影响部分照料中心关闭,不符合补助条件。

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补助发放数

5

6

10

10


困难老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数

500

500

10

10


养老服务补贴、电子津贴落实数

25000

24056

5

4.81

大数据无法获取所有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信息,通过乡镇街道排查也查找不到,无相关信息的符合发放条件的老年人暂未发放。

养老机构建设及运行补助发放数

30

30

10

10


质量

改造验收合格率(%)

100%

100%

5

5


补助合规率

100%

100%

5

5


时效

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及时率

100%

100%

5

5


补助经费拨付及时率

100%

100%

5

5


效果目标

社会效益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乡镇街道覆盖率(%)

100

100%

5

5


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

显著

100%

5

5


保障各养老服务机构日常运营

显著

100%

5

5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居家养老服务满意度(%)

≥90%

95%

5

5


各养老服务机构满意度

≥90%

95%

5

5



评价等级:

评价得分:

100

98.63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说明:部门评价项目是指本部门自行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整体支出或下属单位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财政评价项目是指以由财政部门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或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项目。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0825 2021年民政局本级决算公开.DOC附件3 民政局汇总 2021一级决算.docx2021年决算公开表(民政局汇总).xls2021年决算公开表(本级).xls殡仪馆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docx2021年决算公开表(殡仪馆).xls2021年决算公开表(福利中心).xls2021决算公开(福利中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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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索引号

002506224/2022-108350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区民政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民政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时间

2022-08-31 15:22:42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点击率

统一编号

富阳区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1.“最底线的民生保障”,要保障好特殊困难群体的衣食冷暖,对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群体给予必要的关爱或监护,推动慈善事业发展。

2.“最基本的社会服务”,要做好养老服务、婚姻登记服务、殡葬管理服务等工作。

3.“最基础的社会治理”,要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等。

4.“最悠久的专项行政管理”,要做好地名管理、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民政局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民政局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纳入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社会福利中心、殡仪馆。

二、2021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1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34071.37万元,支出总计34071.37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均减少1249.66万元,降低3.54%。主要原因是:针对困难群众的物价补贴发放减少,使得困难群众补助及救济金专项减少1711.13万元;养老专项比去年少支出约538.78万元;水库移民专项比去年增加支出807.07万元;部门项目开展婚姻登记补证和慈善基地建设支出增加121.85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4071.37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4071.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982.73万元,占收入合计76.26%;政府性基金预算8088.64万元,占收入合计23.7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4071.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06.85万元,占11.17%;项目支出30264.52万元,占88.8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4071.37万元,支出总计34071.37万元,与2020年相比,各减少1249.66万元,降低3.54%。主要原因是:针对困难群众的物价补贴发放减少,使得困难群众补助及救济金专项减少1711.13万元;养老专项比去年减少支出约538.78万元;水库移民专项比去年增加支出807.07万元;部门项目新增婚姻登记补证和慈善基地建设支出增加121.85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3424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982.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6.26%。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6.37万元,基本持平。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982.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143万元,占0.5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420.23万元,占90.14%;卫生健康(类)支出99.69万元,占0.38%;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670.91万元,占2.58%;农林水(类)支出1396.6万元,占5.38%;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252.3万元,占0.97%;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7759.38万元,支出决算为25982.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60%,主要原因是:财政下指标与年初预算口径不一致。其中:

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信息化专项预算不纳入本单位,由富阳区数据管理局统一编制。资金用于支付智慧民政二期系统建设75万元,空巢老人居家安全守护系统租赁费58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700.31万元,支出决算为1897.5万元,完成年初预111.6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正常人员工资晋升。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1.1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编制年初预算时该项目未纳入,资金通过预算调整增加,主要用于慈善基地购置、集中补领婚姻登记证服务费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2021年年初预算为187万元,支出决算为119.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0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指标导入与预算口径不一致,主要用于民政专项业务中的地名专项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117.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9.7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指标导入与预算口径不一致,主要用于民政专项业务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46.99万元,支出决算为148.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养老保险标准正常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3.49万元,支出决算为72.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养老保险标准正常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0.74万元,支出决算为28.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指标导入与预算口径不一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年初预算为1347万元,支出决算为1576.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指标导入与预算口径不一致,主要用于殡葬改革专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年初预算为466.67万元,支出决算为497.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5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社会福利中心人员工资奖金正常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43.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省级资金指标由该口径导入及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73万元,支出决算为2.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保险费用正常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0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省级资金指标由该口径导入及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9328万元,支出决算为1563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指标导入与预算口径不一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6.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指标导入与预算口径不一致,主要用于区救助管理站日常救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5.29万元,支出决算为65.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退休正常减少。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2.19万元,支出决算为34.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退休正常减少。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实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70.9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市级资金导入与预算口径不一致。主要用于养老事业专项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30.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指标导入与预算口径不一致,移民资金全为上级资金。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建设征地及移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6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指标导入与预算口径不一致,移民资金全为上级资金。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0.68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指标导入与预算口径不一致。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2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指标导入与预算口径不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76.9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47.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生活补助、离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公用经费529.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88.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3.74%。与2020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223.31万元,下降13.14%。主要原因是财政下达指标与2020年口径不一致。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88.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72.47万元,占47.88%;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3044.33万元,占37.64%;农林水(类)支出443万元,占5.48%;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728.84万元,占9%;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480.7万元,支出决算为8088.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81%,主要原因是财政下指标与年初预算口径不一致。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移民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78.2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指标下达与年初预算口径不一致,主要用于水库移民专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94.2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指标下达与年初预算口径不一致,主要用于水库移民扶持项目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472万元,支出决算为3044.33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指标下达与年初预算口径不一致,主要用于养老事业和殡葬改革专项。

农林水支出(类)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安排的支出(款)三峡后续工作(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4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指标下达与年初预算口径不一致。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9.9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指标下达与年初预算口径不一致,主要用于2020年度专项奖。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98.8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指标下达与年初预算口径不一致,主要用于养老服务设施的补助与运行。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无,本部门(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9万元,支出决算7.00万元,完成预算的50.36%,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例行节俭,减少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无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88万元,占41.14%,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了15.95万元,下降84.71%,主要原因是2020年经批准购置了1辆公务用车,导致支出较大,21年仅用于维护大幅度下降;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12万元,占58.86%,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1.23万元,上升42.56%,主要原因是2021年省、市交流较多,接待费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2.88万元,完成预算的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其他公务用车车况稳定,减少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预算的1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8万元,支出2.88万元,完成预算的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况稳定,减少支出。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1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5.9万元,支出决算为4.12万元,完成预算的69.83%。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省厅、市局等工作交流较多,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87团组,累计604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1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接待。接待87团组,604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为336.63万元,比2020年度减少9.89万元,降低2.85%,主要原因正常的人员工资、商品服务支出减少。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56.99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4.27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82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29.90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35.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2.3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94%。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民政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1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社会福利中心接送儿童车1辆、社会救助管理站救助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民政局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14个,共涉及资金29921.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8.87%,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困难群众生活补助及救济金、养老事业专项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21041.11万元。

组织第三方杭州金控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本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度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得分93.89。

2.部门(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至少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自评表直接附正文中,如本部门(单位)只有一个预算项目,则只公开一个项目自评结果,并备注“本部门(单位)2020年度只有一个预算项目”)。

民政局在2021年度部门(单位)决算中反映困难群众生活补助及救济金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下:

困难群众生活补助及救济金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72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862万元,执行数为18340.2万元,完成预算的97.2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补助的及时有效的发放,实现了最低生活保障群众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大于富阳区综合物价上涨率;同时通过不断完善“低保、低边”退出机制,鼓励困难群众自强自立,积极就业增加收入,逐步脱贫、脱困,据统计最低保生活保障人数与上年相比下降了5.46%;缓解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让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精准帮扶,贴近百姓、全城同心,让困难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

年度





项目名称

困难群众生活补助及救济金

主管部门

 杭州市富阳区民政局

实施单位

杭州市富阳区民政局(本级)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项目资金

年度资金总额

193400000

188620000

183402000

97.23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63400000

158620000

153402000

96.71

  上年结转资金

0

0 

0

0

  其他资金

30000000

30000000

30000000

10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1.规范低保、低边等政策实施,合理确定保障标准,使困难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2、统筹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合理确定保障标准。
 
3、规范实施临时救助政策,实现及时高效,救急解难。
  4、困境儿童保障政策规范高效实施,使该群体基本得到保障。

 
5、特殊对象适度保障。
 
6、拓展服务类社会救助。

1.对新申请救助对象实行“逢进必核”机制,对存量救助对象,定期复核,及时处理异常信息,进行动态调整;点对点社会化按时、按标发放各类救助金,提高精准度和及时率。
 
2、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在乡镇(街道)全面建立备用金制度,确立临时救助措施到位。
 
3、低保标准1102元/人/月,低边标准74元/人/月,特困标准1837元/人/月。
 
4、机构供养孤儿2571元/人/月,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057元/人/月,重病重残儿童955元/人/月,低保家庭儿童478元/人/月,低边家庭儿童287元/人/月。
 
5、及时发放特殊对象补助金,为困难群众链接、提供救助服务。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目标值

业绩值

权重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目标

数量

项目完成预定目标的个数

≥11个

100%

10

10


质量

补助资金发放政策符合率

100%

100%

5

5


应保尽保率

100%

100%

10

10


应退尽退率

≥95%

100%

10

10


低保、低边补助发放资金社会化发放率

100%

100%

10

10


时效

补助资金发放及时率

100%

100%

5

5


效果目标

经济效益

最低保生活保障群众人均可支配收入占全区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例

提高

100%

5

5


社会效益

困难群众政策知晓情况

提高

100%

5

5


补助对象生活水平

提高

100%

10

10


低保、低边退出机制

完善

100%

10

10


可持续影响

民生保障制度

完善

100%

5

5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补助对象满意度

90%

90%

5

5



评价等级:

评价得分:

100

99.72


民政局在2021年度部门(单位)决算中反映养老事业专项绩效自评结果如下:

养老事业专项资金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63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808万元,执行数为2678.31万元,完成预算的95.3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1年,通过此专项资金我区完成500户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新增机构养老床位366张;新建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5家;创建振和颐养院、朗和(银湖)医养中心两家康养联合体试点;为150户特困老人等家庭安装空巢老人居家安全守护系统。实施养老服务电子津贴制度,政策调整后,享受人数由原来的5000人左右提升至2.5万人。开展敬老院改造提升工作,持续做好对养老机构防疫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老人安全。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因疫情影响部分养老服务暂停。下一步改进措施:做好常态化养老防控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提升全区老年人的幸福感。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

年度





项目名称

养老事业专项资金

主管部门

杭州市富阳区民政局 

实施单位

杭州市富阳区民政局(本级)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项目资金

年度资金总额

30500000

28080000

26783109

95.381442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30500000

28080000

26783109

95.381442

  上年结转资金




0

  其他资金




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1)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利用率达到80%以上;
 
(2)符合适老化改造条件的家庭的改造完成500户以上;
 
(3)有效解决老年人的就餐问题,村级老年食堂开放率达到80%以上;
 
(4)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乡镇街道覆盖率达到100%;
 
(5)养老服务社会满意度达到80%以上;
 
(6)为符合条件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

(1)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利用率达到92.00%;
 
(2)适老化改造完成并验收合格500户;
 
(3)全区村级老年食堂开放率达到80.67%以上;
 
(4)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乡镇街道覆盖率96.00%;
 
(5)养老服务社会满意度达到85%以上,其中老年食堂运行满意度95.61%,村级照料中心运行满意度95.18%,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满意度96.39%,养老护理队伍服务满意度88.16%;
 
(6)高龄津贴发放率达到100%。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目标值

业绩值

权重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目标

数量

老年食堂运行补助发放数

240

210

5

4.38

受疫情影响部分老年食堂开放率偏低,不符合补助条件。

照料中心运行补助发放数

290

284

5

4.90

受疫情影响部分照料中心关闭,不符合补助条件。

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补助发放数

5

6

10

10


困难老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数

500

500

10

10


养老服务补贴、电子津贴落实数

25000

24056

5

4.81

大数据无法获取所有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信息,通过乡镇街道排查也查找不到,无相关信息的符合发放条件的老年人暂未发放。

养老机构建设及运行补助发放数

30

30

10

10


质量

改造验收合格率(%)

100%

100%

5

5


补助合规率

100%

100%

5

5


时效

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及时率

100%

100%

5

5


补助经费拨付及时率

100%

100%

5

5


效果目标

社会效益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乡镇街道覆盖率(%)

100

100%

5

5


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

显著

100%

5

5


保障各养老服务机构日常运营

显著

100%

5

5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居家养老服务满意度(%)

≥90%

95%

5

5


各养老服务机构满意度

≥90%

95%

5

5



评价等级:

评价得分:

100

98.63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说明:部门评价项目是指本部门自行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整体支出或下属单位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财政评价项目是指以由财政部门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或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项目。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0825 2021年民政局本级决算公开.DOC附件3 民政局汇总 2021一级决算.docx2021年决算公开表(民政局汇总).xls2021年决算公开表(本级).xls殡仪馆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docx2021年决算公开表(殡仪馆).xls2021年决算公开表(福利中心).xls2021决算公开(福利中心).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