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MB0W24693/2022-106927 文件编号 富财农〔2022〕188号
责任部门 区财政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财政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时间 2022-08-01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政策解读 图片解读 其他解读 意见征求 意见采纳
统一编号 AFYD12-2022-0001 点击率
关于印发《杭州市富阳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现将《杭州市富阳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

2022年7月29日

杭州市富阳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项目财政奖补政策,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和奖补资金管理,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绩效,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和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基〔2019〕18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综合改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基〔2022〕1号)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有效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群众生活质量,提升农业、农村、农民获得感、幸福感为基本目标,强化村级组织综合治理能力;聚焦共同富裕新题,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增强造血功能,践行财政推进共同富裕“小切口”改革创新示范,实现财政助力、强村富民目标;充分发挥一事一议民主决策的制度优势和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领撬动作用,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巩固农村基层政权、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注入新活力。

二、项目申报

对群众需求较高,符合必要性、迫切性和可行性的村级公益事业类和村级集体经济创收类项目,采用一事一议办法和民主决策程序,经乡镇(街道)推荐、区级评审、省级备案的流程自下而上进行。

(一)村级公益事业类项目

行政村区域范围较广,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无法全面覆盖,且村民反映迫切的农村基础建设类项目。

(二)“财政助力、强村富民”村级集体经济创收类项目

行政村具备必需的资产、资源和经营条件,经过充分论证并提供建设方案、可行性研究和绩效目标的村级集体经济创收类项目。

三、项目评审和立项

(一)村级公益事业类项目

由行政村申报,乡镇(街道)推荐,区财政局组织区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两代表一委员、专业机构人员等对项目内容和建设效果进行集中评审,评议评分后报区财政局班子会议审定。主要评审内容:

1.行政村总体情况介绍(地域面积、自然村、村民人数、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情况、近三年财政资金投入情况等);

2.拟建项目的现状、建设资金平衡方案及建成后愿景;

3.项目前期规划设计和效果展示。

(二)“财政助力、强村富民”村级集体经济创收类项目

由行政村申报,乡镇(街道)推荐,区财政局组织区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两代表一委员、专业机构人员等对项目内容和业务指标进行集中评审,评审评分后报区财政局班子会议审定。主要评审内容:

1.行政村总体情况介绍(地域面积、自然村、村民人数、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情况、近三年财政资金投入情况等);

2.村级集体具有的资产、资源情况及相应权证情况;

3.拟建设和合作的项目现状和前期规划、设计和效果展示;

4.建设资金平衡方案和预期收益情况测算。

(三)经区财政局班子会议审议后立项,并报省财政厅备案。村级公益事业类项目按行政村经济和乡村建设现状等情况,年度安排20个左右,适当向农业生态型乡镇倾斜。村级集体经济创收类项目采用竞争性分配方式,年度安排10个左右。对经批准立项的村级一事一议项目,由区财政局、乡镇(街道)与行政村签订项目实施协议,明确建设内容、实施期限和业务指标等,并实行乡镇(街道)审核验收和财政部门项目考评。

(四)区财政局根据乡镇(街道)推荐上报的项目建立相应项目库和调整替补机制。列入奖补实施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储备库中择优选取。对因故未能启动建设被取消实施的项目,建立储备项目替补机制。

四、奖补标准

(一)村级公益事业类项目

奖补资金适当向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巩固提升村倾斜,以区消薄办公室正式确认的上年度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统计数为准,50万元以下的,奖补90%;50万元以上的,奖补80%。单个项目奖补额不超过80万元。

(二)村级集体创收类项目

根据考评结果,对基建工程(占奖补资金70%)竣工验收合格和投资年收益率(占奖补资金30%)达到5%(含)以上项目进行财政奖补。奖补资金向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巩固提升村倾斜,以区消薄办公室正式确认的上年度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统计数为准,50万元以下的,基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部分和收益达标部分奖补100%;50万元以上的,基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部分奖补80%,收益达标部分奖补100%。单个项目奖补额不超过200万元。

奖补资金根据审计核定的项目建设资金计算。建设资金包含设计、监理等中介费用及工程建设直接费,施工临时用地、青苗补偿等工程前期费用不计入奖补范围。

五、资金拨付

(一)村级公益事业类项目

1.第一次(立项计划下达5个月后):项目完成招投标、签订施工合同并启动建设,预拨可补助资金的40%。

2.第二次(立项计划下达12个月后):经考评,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乡镇(街道)审核通过,且自筹资金到位50%以上比例的,拨付至可补助资金的80%(自筹资金未达50%以上的,不予拨付)。

3.第三次(立项计划下达18个月后):经考评,项目完成竣工结算审计、自筹资金全部到位,清算拨付财政奖补资金尾款。

(二)村级集体创收类项目

1.第一次(立项计划下达5个月后):项目完成招投标、签订施工合同并启动建设,预拨基建部分(占奖补资金70%)可补助资金的40%。

2.第二次(立项计划下达12个月后):经考评,建设项目程序执行规范、竣工验收合格、乡镇(街道)审核通过,拨付基建部分(占奖补资金70%)可补助资金至80%。

3.第三次(立项计划下达24个月后):经考评,建设项目完成竣工结算审计,村级集体资产正常使用,乡镇(街道)审核通过,拨付基建部分(占奖补资金70%)可补助资金至100%,收益达标部分(占奖补资金30%)拨付至100%;

(三)上述两类项目无故未按实施协议限期完成预算审核或竣工结算审计,以及创收类项目收益率未达标的,不予拨付后续资金,但不收回前期已拨付资金。若项目各阶段目标能提前完成,则考评工作和奖补资金清算可申请提前阶段进行。

六、管理职责

(一)行政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为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主体,负责项目申报、项目实施、筹资筹劳、竣工验收、资金使用和财务核算等工作,并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情况全程进行公开公示。同时,将项目涉及所有原始资料收集齐全,按项目整理汇总后建档立册,报乡镇(街道)和区财政局各一份,自留一份。

(二)乡镇(街道)是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及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主体,负责项目的审核推荐、督促辅导、验收审核、项目考评和资金使用审批等工作。

(二)区财政局牵头落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负责制订年度计划、争取上级资金、安排财政预算、组织评议评分和立项、项目考评审核、清算拨付奖补资金和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等工作。

七、其他

本意见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原《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富阳区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富财农〔2019〕567号)废止。


附件:1.公益类项目申报表式

2.创收类项目申报表式

3.项目建设承诺书


附件1:公益类项目申报表式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议事决议

一、基本情况

我村(组)现有农户      户,人口     人,农业劳动力     个(其中男性劳力     个,女性劳力     个),上年人均纯收入      元。

二、议事内容

本次议事项目为                 ,地点                     ,总投资        万元(其中村集体投入     万元,社会捐赠     万元,申请财政奖补       万元),需一事一议筹资金额     万元,人均    元,一事一议筹劳     个,每劳力     个工,以资代劳工价为每工     元。

三、议事形式

1、□村民会议   2、□村民代表会议

四、会议决议 

我村应参与议事村民(代表)人数为   人,实到     人。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同意占实到比例为     %。根据《浙江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方案》和《浙江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决议通过(不通过)。

五、签字表决

直接在决议书背后签字表决。议事方案填写人:

村民委员会(公章)

202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三份。

一事一议项目村民代表表决公示情况表

公示项目

(加盖村公章)

公示内容


公示地点


公示时间

年       月       日

见证农户(签字)

所在村组

1、


2、


3、


4、


5、












附:公示照片(本表一式三份,台账用)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审批表


申报单位:       乡(镇)       村(盖章)     单位:元/人

项 目名称


项 目地点


投资预算额


项目拟建时间


项目拟建 内容


申请单位

基本情况

村(组)人口数

劳 动 力

人 均

纯收入

耕地面积

村集体当年收入






村级筹资筹劳计划

筹 资筹 劳

总 计

村 民 筹 资

村民筹劳

村集体积累投入金额

社会捐助金额

申请财政奖补金额

合 计

筹资标准

人数

总工日

筹劳标准

筹劳人数

筹劳折资合计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区财政局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三份。

申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基本情况表


项目

名称

xx县(区)xx镇xx村xx项目

行政村

项目所在村:_xx_县(区)_xx 镇(街道)__xx__村

村书记:         电话:         ; 村主任:           电话:           

行政村总人口:xx人;劳动力总数:xx人;上一年度农民人均收入_xx_元

投资构成情况

总投资:__xx__万元,受益人口         人。

1)村民筹资筹劳合计xx万元,其中:筹资xx万元、筹劳折资 xx_万元;

2)村集体经济投入__xx__万元;

3)社会捐助  __xx___万元(单位捐助    万元、个人捐助     万元);

4)地方财政安排_xx_万元; 其中:区级财政安排___xx____万元;

县级财政安排____xx____万元;

乡镇(街道)财政安排__xx__万元;

5)申请省财政奖补_xx__万元

筹资

筹劳

计划

承担筹资的人口数_xx__人(___元/人)共      万元。

承担筹劳的劳动力数_xx_人,计   工(_xx_工/人)筹劳折资     万元。

其中:(1)直接投劳   人、计    工,折资      万元(    元/工)

(2)以资代劳   人、计    工,以资代劳款      万元(    元/工)

行政村

基本

情况

全村概况和村集体经济状况,以及主要产业情况等

xx镇xx村共有农户xx户、总人口xx人,耕地面积xx亩,中共党员xx名。

主要产业:                  

副业:                      

村集体收入:     年村集体经济收入xx万元。

附件2:创收类项目申报表式

“财政助力、强村富民”村级集体经济创收类项目



项目  名  称:                                          

项目  单  位:                                          

项目申报日期: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


2、项目属性

○新建    ○ 扩建     ○改建

3、总投资


4、项目建设期限


5、项目单位

名  称: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摘要

1.项目与项目单位概况


2.项目运作方式


3.项目建设内容及实施进度安排


4.项目绩效目标


5.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6.财政补助资金支持环节


7.项目实施效益分析


附件3


项目建设承诺书


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

根据村级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要求,我村决定开展                         项目建设,现就项目承诺如下:

1.确保项目实施过程公开透明、公正公平、项目质量在合格以上。

2.确保项目按计划完整实施,项目内容严格遵循计划规定,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3.确保项目所允诺筹资筹劳足额到位。

4.如不能实现上述承诺,我村同意取消对此项目的财政资金补助资格。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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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索引号

MB0W24693/2022-106927

文件编号

富财农〔2022〕188号

责任部门

区财政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财政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时间

2022-08-01 09:26:27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点击率

统一编号

AFYD12-2022-0001

政策解读

意见征求

意见采纳

图片解读

文字解读

关于印发《杭州市富阳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现将《杭州市富阳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

2022年7月29日

杭州市富阳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项目财政奖补政策,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和奖补资金管理,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绩效,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和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基〔2019〕18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综合改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基〔2022〕1号)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有效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群众生活质量,提升农业、农村、农民获得感、幸福感为基本目标,强化村级组织综合治理能力;聚焦共同富裕新题,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增强造血功能,践行财政推进共同富裕“小切口”改革创新示范,实现财政助力、强村富民目标;充分发挥一事一议民主决策的制度优势和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领撬动作用,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巩固农村基层政权、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注入新活力。

二、项目申报

对群众需求较高,符合必要性、迫切性和可行性的村级公益事业类和村级集体经济创收类项目,采用一事一议办法和民主决策程序,经乡镇(街道)推荐、区级评审、省级备案的流程自下而上进行。

(一)村级公益事业类项目

行政村区域范围较广,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无法全面覆盖,且村民反映迫切的农村基础建设类项目。

(二)“财政助力、强村富民”村级集体经济创收类项目

行政村具备必需的资产、资源和经营条件,经过充分论证并提供建设方案、可行性研究和绩效目标的村级集体经济创收类项目。

三、项目评审和立项

(一)村级公益事业类项目

由行政村申报,乡镇(街道)推荐,区财政局组织区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两代表一委员、专业机构人员等对项目内容和建设效果进行集中评审,评议评分后报区财政局班子会议审定。主要评审内容:

1.行政村总体情况介绍(地域面积、自然村、村民人数、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情况、近三年财政资金投入情况等);

2.拟建项目的现状、建设资金平衡方案及建成后愿景;

3.项目前期规划设计和效果展示。

(二)“财政助力、强村富民”村级集体经济创收类项目

由行政村申报,乡镇(街道)推荐,区财政局组织区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两代表一委员、专业机构人员等对项目内容和业务指标进行集中评审,评审评分后报区财政局班子会议审定。主要评审内容:

1.行政村总体情况介绍(地域面积、自然村、村民人数、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情况、近三年财政资金投入情况等);

2.村级集体具有的资产、资源情况及相应权证情况;

3.拟建设和合作的项目现状和前期规划、设计和效果展示;

4.建设资金平衡方案和预期收益情况测算。

(三)经区财政局班子会议审议后立项,并报省财政厅备案。村级公益事业类项目按行政村经济和乡村建设现状等情况,年度安排20个左右,适当向农业生态型乡镇倾斜。村级集体经济创收类项目采用竞争性分配方式,年度安排10个左右。对经批准立项的村级一事一议项目,由区财政局、乡镇(街道)与行政村签订项目实施协议,明确建设内容、实施期限和业务指标等,并实行乡镇(街道)审核验收和财政部门项目考评。

(四)区财政局根据乡镇(街道)推荐上报的项目建立相应项目库和调整替补机制。列入奖补实施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储备库中择优选取。对因故未能启动建设被取消实施的项目,建立储备项目替补机制。

四、奖补标准

(一)村级公益事业类项目

奖补资金适当向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巩固提升村倾斜,以区消薄办公室正式确认的上年度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统计数为准,50万元以下的,奖补90%;50万元以上的,奖补80%。单个项目奖补额不超过80万元。

(二)村级集体创收类项目

根据考评结果,对基建工程(占奖补资金70%)竣工验收合格和投资年收益率(占奖补资金30%)达到5%(含)以上项目进行财政奖补。奖补资金向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巩固提升村倾斜,以区消薄办公室正式确认的上年度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统计数为准,50万元以下的,基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部分和收益达标部分奖补100%;50万元以上的,基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部分奖补80%,收益达标部分奖补100%。单个项目奖补额不超过200万元。

奖补资金根据审计核定的项目建设资金计算。建设资金包含设计、监理等中介费用及工程建设直接费,施工临时用地、青苗补偿等工程前期费用不计入奖补范围。

五、资金拨付

(一)村级公益事业类项目

1.第一次(立项计划下达5个月后):项目完成招投标、签订施工合同并启动建设,预拨可补助资金的40%。

2.第二次(立项计划下达12个月后):经考评,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乡镇(街道)审核通过,且自筹资金到位50%以上比例的,拨付至可补助资金的80%(自筹资金未达50%以上的,不予拨付)。

3.第三次(立项计划下达18个月后):经考评,项目完成竣工结算审计、自筹资金全部到位,清算拨付财政奖补资金尾款。

(二)村级集体创收类项目

1.第一次(立项计划下达5个月后):项目完成招投标、签订施工合同并启动建设,预拨基建部分(占奖补资金70%)可补助资金的40%。

2.第二次(立项计划下达12个月后):经考评,建设项目程序执行规范、竣工验收合格、乡镇(街道)审核通过,拨付基建部分(占奖补资金70%)可补助资金至80%。

3.第三次(立项计划下达24个月后):经考评,建设项目完成竣工结算审计,村级集体资产正常使用,乡镇(街道)审核通过,拨付基建部分(占奖补资金70%)可补助资金至100%,收益达标部分(占奖补资金30%)拨付至100%;

(三)上述两类项目无故未按实施协议限期完成预算审核或竣工结算审计,以及创收类项目收益率未达标的,不予拨付后续资金,但不收回前期已拨付资金。若项目各阶段目标能提前完成,则考评工作和奖补资金清算可申请提前阶段进行。

六、管理职责

(一)行政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为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主体,负责项目申报、项目实施、筹资筹劳、竣工验收、资金使用和财务核算等工作,并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情况全程进行公开公示。同时,将项目涉及所有原始资料收集齐全,按项目整理汇总后建档立册,报乡镇(街道)和区财政局各一份,自留一份。

(二)乡镇(街道)是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及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主体,负责项目的审核推荐、督促辅导、验收审核、项目考评和资金使用审批等工作。

(二)区财政局牵头落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负责制订年度计划、争取上级资金、安排财政预算、组织评议评分和立项、项目考评审核、清算拨付奖补资金和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等工作。

七、其他

本意见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原《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富阳区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富财农〔2019〕567号)废止。


附件:1.公益类项目申报表式

2.创收类项目申报表式

3.项目建设承诺书


附件1:公益类项目申报表式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议事决议

一、基本情况

我村(组)现有农户      户,人口     人,农业劳动力     个(其中男性劳力     个,女性劳力     个),上年人均纯收入      元。

二、议事内容

本次议事项目为                 ,地点                     ,总投资        万元(其中村集体投入     万元,社会捐赠     万元,申请财政奖补       万元),需一事一议筹资金额     万元,人均    元,一事一议筹劳     个,每劳力     个工,以资代劳工价为每工     元。

三、议事形式

1、□村民会议   2、□村民代表会议

四、会议决议 

我村应参与议事村民(代表)人数为   人,实到     人。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同意占实到比例为     %。根据《浙江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方案》和《浙江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决议通过(不通过)。

五、签字表决

直接在决议书背后签字表决。议事方案填写人:

村民委员会(公章)

202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三份。

一事一议项目村民代表表决公示情况表

公示项目

(加盖村公章)

公示内容


公示地点


公示时间

年       月       日

见证农户(签字)

所在村组

1、


2、


3、


4、


5、












附:公示照片(本表一式三份,台账用)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审批表


申报单位:       乡(镇)       村(盖章)     单位:元/人

项 目名称


项 目地点


投资预算额


项目拟建时间


项目拟建 内容


申请单位

基本情况

村(组)人口数

劳 动 力

人 均

纯收入

耕地面积

村集体当年收入






村级筹资筹劳计划

筹 资筹 劳

总 计

村 民 筹 资

村民筹劳

村集体积累投入金额

社会捐助金额

申请财政奖补金额

合 计

筹资标准

人数

总工日

筹劳标准

筹劳人数

筹劳折资合计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区财政局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三份。

申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基本情况表


项目

名称

xx县(区)xx镇xx村xx项目

行政村

项目所在村:_xx_县(区)_xx 镇(街道)__xx__村

村书记:         电话:         ; 村主任:           电话:           

行政村总人口:xx人;劳动力总数:xx人;上一年度农民人均收入_xx_元

投资构成情况

总投资:__xx__万元,受益人口         人。

1)村民筹资筹劳合计xx万元,其中:筹资xx万元、筹劳折资 xx_万元;

2)村集体经济投入__xx__万元;

3)社会捐助  __xx___万元(单位捐助    万元、个人捐助     万元);

4)地方财政安排_xx_万元; 其中:区级财政安排___xx____万元;

县级财政安排____xx____万元;

乡镇(街道)财政安排__xx__万元;

5)申请省财政奖补_xx__万元

筹资

筹劳

计划

承担筹资的人口数_xx__人(___元/人)共      万元。

承担筹劳的劳动力数_xx_人,计   工(_xx_工/人)筹劳折资     万元。

其中:(1)直接投劳   人、计    工,折资      万元(    元/工)

(2)以资代劳   人、计    工,以资代劳款      万元(    元/工)

行政村

基本

情况

全村概况和村集体经济状况,以及主要产业情况等

xx镇xx村共有农户xx户、总人口xx人,耕地面积xx亩,中共党员xx名。

主要产业:                  

副业:                      

村集体收入:     年村集体经济收入xx万元。

附件2:创收类项目申报表式

“财政助力、强村富民”村级集体经济创收类项目



项目  名  称:                                          

项目  单  位:                                          

项目申报日期: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


2、项目属性

○新建    ○ 扩建     ○改建

3、总投资


4、项目建设期限


5、项目单位

名  称: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摘要

1.项目与项目单位概况


2.项目运作方式


3.项目建设内容及实施进度安排


4.项目绩效目标


5.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6.财政补助资金支持环节


7.项目实施效益分析


附件3


项目建设承诺书


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

根据村级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要求,我村决定开展                         项目建设,现就项目承诺如下:

1.确保项目实施过程公开透明、公正公平、项目质量在合格以上。

2.确保项目按计划完整实施,项目内容严格遵循计划规定,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3.确保项目所允诺筹资筹劳足额到位。

4.如不能实现上述承诺,我村同意取消对此项目的财政资金补助资格。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