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65号-杭州大弘建设有限公司

机构 编码: 913301225605706189
主体 类别 名称: 法人
主体 角色 名称: 投标人
处理 文件 文号: 区交管办处理意见书【2022】65号
处理 部门:   杭州市富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处理 开始 时间:   2022/07/27
处理 结束 时间: 2022/10/27
公 开 范 围:   社会公开
限 制 行 为:   禁止参加富阳区小额公共资源投标活动
原     因:杭州大弘建设有限公司参与“新登派出所、交警新登中队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室外训练场地”项目投标时与同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投标计算机MAC地址一致的情况,MAC地址均为“08:60:6E:57:5C:3C”

依   据:1.招标人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出具的《关于要求对杭州大弘建设有限公司、浙江绿衢建设有限公司处理的报告》。2.“新登派出所、交警新登中队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室外训练场地”招标文件中30.5条:“投标人因违反《诚信承诺投标书》内容的,自愿接受相关部门作出的停止参与富阳区小额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活动的处理,同一项目中的同一投标人的处理期限总计不超过十二个月。”3.当事人在以上项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诚信承诺书第二条:“我方无资质挂靠情形,保证不参与串标、围标,电子投标时不与其他投标人共用 MAC 地址一致的计算机终端;”及特别声明:“当我方被系统判定‘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 MAC 地址一致的情况’时,自愿接受相关部门作出的停止参与富阳区小额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活动三个月处理;当该行为被相关部门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的,则自愿接受相关部门作出的停止参与富阳区小额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活动十二个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