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MB0W83423/2022-103946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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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科室 区政府办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时间 2022-06-23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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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杭州市富阳区城镇未来社区创建工作行动方案(2021-2023年)》政策解读

现就《杭州市富阳区城镇未来社区创建工作行动方案(2021-2023年)》政策解读如下:

一、文件制定的背景

未来社区创建是建设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问需于民、服务于民,特别关注“一老一小”需求,着力“一统三化九场景”进行迭代升级。为进一步全域推进我区未来社区建设,明确创建目标、创建程序、要素保障,在与相关部门协商沟通的基础上,由区住建局起草了《杭州市富阳区城镇未来社区创建工作行动方案(2021-2023年)》,并提交由区政府办行文下发。

二、文件制定的依据

1.《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未来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9〕8号)

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加快推进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9〕60 号)

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未来社区试点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发改基综〔2020〕195 号)

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杭州市未来社区试点建设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19〕90号)

5.《杭州市“百社示范、千社提升” 未来社区创建工作方案》(杭未社〔2021〕1号) 

6.《杭州市城镇未来社区创建市级专项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杭建房〔2022〕36号)

三、文件规定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城镇未来社区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城镇未来社区指导思想是聚焦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强化改革创新、系统集成、规划统筹、数字赋能、共建共享,通过"一统三化九场景"的理念,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基本单元和人民幸福美好家园。基本原则是坚持现代化属性,防止一般化倾向,坚持家园属性,防止房地产化倾向,坚持民生属性,防止贵族化倾向,坚持普惠属性,防止盆景化倾向。

(二)明确城镇未来社区的建设目标。结合省、市创建工作任务要求,实现全区街道和重点乡镇未来社区创建全覆盖,形成一批标志性成果,同时带动其他社区的整体提升。同步编制《富阳区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做好项目储备,根据省市每年新申报项目不少于3个创建要求,按需调整创建项目,并滚动推进实施。

(三)明确城镇未来社区的创建方式。根据城镇未来社区创建的主体责任、申报流程、面积范围、创建类型、资金平衡、建设时序、验收命名等建设全周期的各项要求,加快推动共同富裕社区场景增点扩面。

(四)明确城镇未来社区的经费保障。区财政统筹支持未来社区建设工作,对旧改类项目予以资金补助。区财政设立专项资金,采用以奖代补方式用于支持街道(乡镇)创建未来社区,通过市级验收补助1000万元,通过省级验收补助1200万元。创建支出额超出核定补助的部分由街道(乡镇)全额承担,最终支出额未超核定补助的,按实际补助。通过省、市考核验收的街道(乡镇)最终支出额低于核定补助部分,区财政奖励其差额的50%。

(五)明确城镇未来社区的监督考核。健全考核机制,锚定关键时间节点,开展争先创优,通过挂图作战、精准跟踪,每月进行评价通报。将未来社区创建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年度专项工作考核,创建考核结果作为资金奖补的重要依据。

四、文件实施的日期

本行动方案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由区住建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五、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杭州市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 读 人:金志国(党委书记、局长)

政策咨询电话:0571-63102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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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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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6-23 08:44:55

公开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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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杭州市富阳区城镇未来社区创建工作行动方案(2021-2023年)》政策解读

现就《杭州市富阳区城镇未来社区创建工作行动方案(2021-2023年)》政策解读如下:

一、文件制定的背景

未来社区创建是建设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问需于民、服务于民,特别关注“一老一小”需求,着力“一统三化九场景”进行迭代升级。为进一步全域推进我区未来社区建设,明确创建目标、创建程序、要素保障,在与相关部门协商沟通的基础上,由区住建局起草了《杭州市富阳区城镇未来社区创建工作行动方案(2021-2023年)》,并提交由区政府办行文下发。

二、文件制定的依据

1.《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未来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9〕8号)

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加快推进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9〕60 号)

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未来社区试点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发改基综〔2020〕195 号)

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杭州市未来社区试点建设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19〕90号)

5.《杭州市“百社示范、千社提升” 未来社区创建工作方案》(杭未社〔2021〕1号) 

6.《杭州市城镇未来社区创建市级专项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杭建房〔2022〕36号)

三、文件规定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城镇未来社区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城镇未来社区指导思想是聚焦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强化改革创新、系统集成、规划统筹、数字赋能、共建共享,通过"一统三化九场景"的理念,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基本单元和人民幸福美好家园。基本原则是坚持现代化属性,防止一般化倾向,坚持家园属性,防止房地产化倾向,坚持民生属性,防止贵族化倾向,坚持普惠属性,防止盆景化倾向。

(二)明确城镇未来社区的建设目标。结合省、市创建工作任务要求,实现全区街道和重点乡镇未来社区创建全覆盖,形成一批标志性成果,同时带动其他社区的整体提升。同步编制《富阳区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做好项目储备,根据省市每年新申报项目不少于3个创建要求,按需调整创建项目,并滚动推进实施。

(三)明确城镇未来社区的创建方式。根据城镇未来社区创建的主体责任、申报流程、面积范围、创建类型、资金平衡、建设时序、验收命名等建设全周期的各项要求,加快推动共同富裕社区场景增点扩面。

(四)明确城镇未来社区的经费保障。区财政统筹支持未来社区建设工作,对旧改类项目予以资金补助。区财政设立专项资金,采用以奖代补方式用于支持街道(乡镇)创建未来社区,通过市级验收补助1000万元,通过省级验收补助1200万元。创建支出额超出核定补助的部分由街道(乡镇)全额承担,最终支出额未超核定补助的,按实际补助。通过省、市考核验收的街道(乡镇)最终支出额低于核定补助部分,区财政奖励其差额的50%。

(五)明确城镇未来社区的监督考核。健全考核机制,锚定关键时间节点,开展争先创优,通过挂图作战、精准跟踪,每月进行评价通报。将未来社区创建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年度专项工作考核,创建考核结果作为资金奖补的重要依据。

四、文件实施的日期

本行动方案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由区住建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五、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杭州市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 读 人:金志国(党委书记、局长)

政策咨询电话:0571-63102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