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2506814/2022-103867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新登镇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新登镇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时间 | 2022-06-22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点击率 |
为有效预防控制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高效有序地做好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少精神病人肇事肇祸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社会秩序。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镇政府成立新登镇精神(心理)卫生防治(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副镇长张晓平任组长,公共服务办公室主任王阳、新登派出所副所长孙群安、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陆冠民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陆利飞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小妹、徐中立为成员,徐中立为精神卫生管理员,具体负责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应急工作联络事宜。联系电话:13429131977、58836566。
一旦发生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根据事件的性质及严重程度,决定启动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应急处理预案。镇精神(心理)卫生防治(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肇事肇祸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二、相关职责
镇精神(心理)卫生防治(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承担以下职责:
1.领导小组负责制(修)订应对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件应急处置预案。
2.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应急医疗处置小组,定期组织应急医疗处置小组、精神病人监护小组的业务培训和定期演练;落实医疗救治所需的防护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供给;负责现场心理干预和事件上报。
3.新登派出所负责落实肇事肇祸现场安全保障,及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护送车辆保证。
4.镇政府相关科室(公共服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落实与新登派出所、各村(社)的联系协调及后续保障。
三、应急原则
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应急处置遵循以下原则:
1.合理原则:应急医疗处置判断要准确,方法要恰当,严格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
2.及时原则:工作人员应该及时赶到现场,采取干预措施,尽可能缩短造成伤害和损失的时间。
3.安全原则:采取的一切处置措施,均旨在保护患者、家属、周围人群以及实施应急医疗处置的医疗人员的人身安全;保护公共和私人财物。
四、预案启动
1. 当精神病人发生如下指征事件时,根据事件的性质、涉及的人员数量,由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启动本预案,以及预案级别:
(1)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危险性评估在3级及以上,已经发生或可能对他人造成人身伤害、对财物和公共安全造成损失的患者。
(2)有自身伤害或者自杀行为,患者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明显的自杀倾向,可能出现自身伤害或者自杀行为;已经出现有自身伤害或者自杀行为;有扩大性自伤或者自杀的言语、企图或行为,对他人可能或已经造成人身伤害。
2.预案启动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立即安排专业人员及管理员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根据卫生部《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进行甄别,并立即填写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报告单送至新登镇人民政府、新登派出所。调用医疗救治和防护设备、药品、器械等物资。领导小组人员为全天候预备人员,保持通讯网络畅通,听从领导小组调遣,随时准备应对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
3.对患者实施应急医疗处置之前,患者家属或者监护人应在《重性精神疾病应急医疗处置非自愿医疗意见书》上签字同意。《非自愿治疗医疗意见书》不能及时送达患者家属或者监护人时,由在现场履行公务的新登派出所民警签字证实。
五、报告制度
1.任何部门及个人发现发生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必须立即据实上报,不得隐瞒、缓报、谎报;
2. 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报告:
已经纳入社区管理的精神病人发生肇事肇祸事件的,患者监护人(家属)或村(社)网格员应向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后者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镇政府、新登派出所、区第三人民医院。情况紧急的,患者监护人(家属)可直接向派出所和富阳区第三人民医院报告。
尚未纳入社区管理的患者或者疑似患者发生肇事肇祸事件的,患者监护人(家属)可直接将患者送往区第三人民医院;目击者、知情者或者当事人可以拨打“110”向公安部门报警,由其将患者送往富阳区第三人民医院。
非本地常住居民,包括临时居住人员、观光旅游人员、流浪乞讨人员中的精神病患者或者疑似患者发生肇事肇祸事件的,目击者、知情者或者当事人可以拨打“110”向公安部门报警,由其将患者送往富阳区第三人民医院。
3.报告内容: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单位、肇事肇祸后果、肇事肇祸病人姓名、报告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等。
六、本应急处置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新登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5日
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索引号
002506814/2022-103867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新登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新登镇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时间
2022-06-22 08:52:44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点击率
统一编号
新登镇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有效预防控制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高效有序地做好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少精神病人肇事肇祸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社会秩序。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镇政府成立新登镇精神(心理)卫生防治(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副镇长张晓平任组长,公共服务办公室主任王阳、新登派出所副所长孙群安、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陆冠民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陆利飞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小妹、徐中立为成员,徐中立为精神卫生管理员,具体负责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应急工作联络事宜。联系电话:13429131977、58836566。
一旦发生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根据事件的性质及严重程度,决定启动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应急处理预案。镇精神(心理)卫生防治(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肇事肇祸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二、相关职责
镇精神(心理)卫生防治(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承担以下职责:
1.领导小组负责制(修)订应对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件应急处置预案。
2.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应急医疗处置小组,定期组织应急医疗处置小组、精神病人监护小组的业务培训和定期演练;落实医疗救治所需的防护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供给;负责现场心理干预和事件上报。
3.新登派出所负责落实肇事肇祸现场安全保障,及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护送车辆保证。
4.镇政府相关科室(公共服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落实与新登派出所、各村(社)的联系协调及后续保障。
三、应急原则
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应急处置遵循以下原则:
1.合理原则:应急医疗处置判断要准确,方法要恰当,严格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
2.及时原则:工作人员应该及时赶到现场,采取干预措施,尽可能缩短造成伤害和损失的时间。
3.安全原则:采取的一切处置措施,均旨在保护患者、家属、周围人群以及实施应急医疗处置的医疗人员的人身安全;保护公共和私人财物。
四、预案启动
1. 当精神病人发生如下指征事件时,根据事件的性质、涉及的人员数量,由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启动本预案,以及预案级别:
(1)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危险性评估在3级及以上,已经发生或可能对他人造成人身伤害、对财物和公共安全造成损失的患者。
(2)有自身伤害或者自杀行为,患者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明显的自杀倾向,可能出现自身伤害或者自杀行为;已经出现有自身伤害或者自杀行为;有扩大性自伤或者自杀的言语、企图或行为,对他人可能或已经造成人身伤害。
2.预案启动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立即安排专业人员及管理员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根据卫生部《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进行甄别,并立即填写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报告单送至新登镇人民政府、新登派出所。调用医疗救治和防护设备、药品、器械等物资。领导小组人员为全天候预备人员,保持通讯网络畅通,听从领导小组调遣,随时准备应对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
3.对患者实施应急医疗处置之前,患者家属或者监护人应在《重性精神疾病应急医疗处置非自愿医疗意见书》上签字同意。《非自愿治疗医疗意见书》不能及时送达患者家属或者监护人时,由在现场履行公务的新登派出所民警签字证实。
五、报告制度
1.任何部门及个人发现发生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必须立即据实上报,不得隐瞒、缓报、谎报;
2. 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报告:
已经纳入社区管理的精神病人发生肇事肇祸事件的,患者监护人(家属)或村(社)网格员应向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后者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镇政府、新登派出所、区第三人民医院。情况紧急的,患者监护人(家属)可直接向派出所和富阳区第三人民医院报告。
尚未纳入社区管理的患者或者疑似患者发生肇事肇祸事件的,患者监护人(家属)可直接将患者送往区第三人民医院;目击者、知情者或者当事人可以拨打“110”向公安部门报警,由其将患者送往富阳区第三人民医院。
非本地常住居民,包括临时居住人员、观光旅游人员、流浪乞讨人员中的精神病患者或者疑似患者发生肇事肇祸事件的,目击者、知情者或者当事人可以拨打“110”向公安部门报警,由其将患者送往富阳区第三人民医院。
3.报告内容: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单位、肇事肇祸后果、肇事肇祸病人姓名、报告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等。
六、本应急处置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新登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