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路114、116、120、122、124、126、128号二楼,118号营业房招租(第2次重招)
项目编号 | NCCQ2022051800000279 | ||
交易项目名称 | 东兴路114、116、120、122、124、126、128号二楼,118号营业房招租(第2次重招) | ||
产权所有人 | 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新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交易类型 | 集体房屋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2-05-27 09:00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2-06-03 16:00 |
标的名称 | 东兴路114、116、120、122、124、126、128号二楼,118号营业房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435.23 |
起拍价(元/年) | 162,812 | 保证金(元) | 48,000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2-06-06 09:0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标的物为富春街道东兴路114、116、120、122、124、126、128号二楼,118号营业房,总面积435.23㎡,起始价162812元/年,租赁期限为3年,面积以实地为准,用途经营,有污染、噪音大等影响小区居住及办公的行业除外,具体由产权所属人和竞得人再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 2、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按年付款,租赁期内无递增,祥见《租赁合同》。 3、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30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同时需与产权所属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不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具体交款时间以合同为准。 4、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和政府征用及不可抗力,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 5、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标的物地址 | 东兴路118号 | ||
出让方联系方式 | 出让方 | 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新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出让方联系人 | 许利文 | ||
联系电话 | 15967106900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于薇 | |
联系电话 | 61760653 | ||
联系地址 | 桂花西路56号 | ||
保证金缴纳账户 | 户 名: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富阳分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 | ||
开户行:浙江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
账户:201000066919719000003 | |||
申请人预交标的保证金必须在规定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保证金只允许用户名和竞买人一致的银行账号转账支付,不得使用现金支付,保证金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报名多个标项的,保证金必须按标项分笔缴纳,不得叠加。 | |||
其他注意事项 | |||
环境要求 | 本竞价系统仅支持使用PC端主流浏览器登录操作,详情见《操作帮助》 | ||
操作帮助 | 注册报名竞价流程详见附件 附件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