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MB0W83423/2022-99073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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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4-08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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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富阳区妇女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十三五”期间,富阳区委、区政府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坚持创新发展的理念,将妇女规划的实施作为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重要内容,各领域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监测指标落实情况良好,实事项目成效显著,妇女生活和工作环境持续优化,妇女事业取得长足进步。

从监测指标看,妇女健康、保健水平明显提高,女性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6.1岁,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8.02%,产前筛查率97.72%,孕产妇艾滋病、梅毒检测率和艾滋病母婴阻断率均达到100%,标准化妇幼健康妇女机构实现全覆盖;富阳区青春健康教育基地获“国家级青春健康教育示范基地”称号。妇女政治参与比例不断上升,区级人大代表中女性比例、区级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等均呈每年提高态势,且高于省级水平;女性的经济地位不断提高,非私营单位女性就业人员人数逐年提高,已就业的残疾妇女占有就业意愿的残疾妇女比例达到89%;受暴妇女救助(庇护)机构数、基层公安对家庭暴力投诉处理率、农村(社区)妇女维权站覆盖率等均达到100%;妇女用品生产和流通的监管不断加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保障妇女生存的社会环境不断优化。从实事项目看,各项妇女民生工程全力推进,妇女发展水平整体呈现上升态势。富阳是全市区、县(市)中唯一开展夫精人工授精技术(AIH)、首个开展孕妇免费超声排畸筛查的地区。区妇保院保健计生楼投入使用,成功创建杭州市五星级妇幼保健门诊21家。“两癌”免费筛查项目深入推进,高危孕产妇保健救治平台积极建设,妇女发展的实施项目顺利开展。

“十四五”时期是我区高水平打造现代版富春山居图,加快建成绿色发展示范区和幸福宜居标杆区,也是新时代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星城范例的关键时期,机遇与挑战并存,从整体发展水平来看,制约妇女事业发展的短板仍然存在。为进一步推进“十四五”时期富阳区妇女事业发展,依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 年)》《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杭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的总体要求,结合《杭州市富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精神和富阳区妇女发展实际,特制定本规划。规划范围为富阳区全域。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 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坚持党对妇女事业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实施男女平等基本国 策,奋力展现“重要窗口”的富阳风采主题主线,强化数字赋能,进一步发挥妇女作用,增强妇女整体素质,优化妇女发展环境,推动妇女事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妇女权益高水平保障,努力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妇女全面发展、两性平等发展、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为争当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星城范例和高水平打造现代版富春山居图贡献巾帼力量。

(二)总体目标 

坚定不移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支持引导妇女发挥经济社会建设“半边天”作用,进一步优化妇女参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发展环境,推进妇女在经济参与、政治与社会参与、身心健康、科教文化、社会保障、家庭建设、安全保护、社会环境等方面获得更加平等、全面的发展,进一步提升富阳区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到2025年,富阳区妇女发展综合水平保持省内领先,妇女事业发展成为高水平描绘现代版富春山居图的重要内容。 


表1 富阳区妇女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指标目标表

序号

主要统计指标

2020年

2025年区目标

2025年

市目标

数据

来源

1

妇女人均预期寿命(岁)

86.1

保持

85.2

区卫健局

2

妇女国民体质合格率(%)

94

≥95

≥95

区文广旅体局

3

市级人大代表中女性比例(%)

34.21

提高

高于上一届比例

区委组织部

4

市级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

36.36

保持

保持

5

区级人大代表中女性比例(%)

27.6

提高


6

区级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

29.84

提高

7

区级党委领导班子中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

100

换届后当年达到100%,平时保持在85%以上

换届后当年达到100%,平时保持在85%以上

8

区级政府领导班子中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

100

9

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女性参保人数(万人)

10.49

10.85

235

医保富阳分局

10

基本养老保险女性参保人数(万人)

24.37

25.05

415

区人社局

11

城镇女职工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万人)

10.06

10.39

240

12

获得法律机构援助的女性人数(人)

362

应援尽援

应援尽援

区司法局

二、发展领域的目标和措施

(一)妇女与家庭 

1.促进妇女在引领新时代家庭观中发挥作用。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妇女和家庭成员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实践养成为路径,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引导妇女和家庭成员培养家国情怀,积极倡导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体现共建共享的家庭追求。

2.加强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健全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将婚姻家庭纠纷化解工作纳入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推动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发挥相关职能部门作用,继续深化“家和智联”建设,加强婚姻家庭纠纷预测预防预警,深入排查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等不稳定因素。

3.促进婚姻家庭关系和谐健康发展。引导青年女性树立文明、健康、理性的婚恋观。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和男女共同承担家庭责任,推动性别平等理念在婚姻家庭关系建设中落实落地;加强婚姻文化建设,积极宣传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等维护家庭成员权利的法律法规;开展婚姻家庭观念的普及教育,建立婚姻指导、心理咨询、矛盾调解、法律援助、特殊家庭帮扶等婚姻家庭服务长效机制。推进移风易俗,加强对广播电视、互联网婚恋节目、社会婚恋活动和婚恋服务的规范管理,培育健康文明的婚俗文化。

4.增强夫妻共担家庭教育责任的意识和能力。宣传贯彻落实《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依托家长学校等平台,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紧密协作的教育网络,推动夫妻共同创造有利于儿童成长的家庭环境;鼓励父母提高自身修养,注重言传身教,以良好的品行示范引导和影响未成年人;遵循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尊重个体差异,禁止对未成年子女实施殴打、体罚、虐待等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

5.提高老年妇女的家庭生活质量。倡导养老、孝老、敬老的家庭美德,依法保障老年妇女婚姻自由和家庭财产权利;督促用人单位保障职工探亲休假权利,通过采取分散灵活休假模式,方便职工探视和照顾老年妇女推动建立80岁以上老人子女护理假制度,落实赡养义务个人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6.推动家庭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婚姻关系调适、家庭教育指导、育幼养老等公共服务水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引导专业化社会力量开展家庭服务,重点为因病致贫、临时遭遇困难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残疾人家庭等提供支持;统筹设置家政、养老、托育等服务内容,探索在乡镇(街道)及有条件的城乡社区建立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积极发展和优化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和失能失智老人的照护服务。

7.推动家庭建设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作用。加快构建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家庭建设工作格局。将建设好家庭、实施好家教、弘扬好家风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以及基层社会治理评价考核内容。注重发挥妇女和家庭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鼓励家庭成员履行家庭和社会责任与义务,积极参与基层自治、法治、德治实践,加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二)妇女与健康

1.大力推进“健康富阳”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健康杭州2030行动纲要》,持续提升妇女身心健康水平,推动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行业监管、科技支撑的妇女健康保障工作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全面普及应急救护技能,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健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机制和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统筹推进妇幼保健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建设,满足妇女尤其是孕产妇等重点人群的特殊需求。

2.全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完善妇女健康服务体系,保证城乡妇女公平享有优质医疗资源;加强复合型妇幼健康人才的培养使用,重视基层妇幼保健医生待遇,创造拴心留人的政策环境,满足基层尤其是农村妇女对优质医疗保健的需求;提高妇女卫生保健的信息化服务水平,为妇女医疗保健提供便利;积极发展普惠性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推动母婴室等设施建设。

3.促进妇女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针对青春期、围产期、育龄期、更年期、老年期等妇女群体的健康需求健全健康管理模式,加强育龄妇女生殖健康和孕产妇保健;坚持保健与临床相结合,发挥多学科协作优势,积极发挥中医药在妇幼保健和疫病防治中的作用,推广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方法;为妇女提供宣传教育、咨询指导、筛查评估、综合干预和应急救治等全方位的卫生健康服务,提高妇女健康水平和人均健康预期寿命。

4.完善孕产妇系统化管理。完善医疗机构产科质量规范化管理体系,提升产科质量安全水平。健全高危孕产妇救治网络,强化高危妊娠风险筛查和分级管理,加强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的标准化建设,提升救治能力;加强危重孕妇疑难重症救治能力建设,提高救治质量,保障救治服务的及时性和安全性,保障母婴安全;加强妇女再生育的服务和指导,保持适宜生育间隔,控制剖宫产率。产前筛查率达到90%以上。

5.强化妇女“两癌”筛查和传染病防治。深化妇女“两癌”筛查工作,不断提高“两癌”筛查的质量,预防妇女乳腺疾病和宫颈癌的发生;加强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防治,加大艾滋病防控力度,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妇女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加强对感染妇女特别是流动妇女的医疗服务,提高随访率;全面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提高孕早期检测率,降低母婴传播率。孕产妇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率保持在98%以上。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质量和品质不断提高,“两癌”筛查率分别达到80%以上。

6.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服务水平。大力普及生殖健康知识,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提高学生对生殖健康的认知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倡导男女两性增强性道德、性健康、性安全意识,共担避孕责任;促进生殖保健服务纳入妇女健康管理,保障妇女享有避孕节育选择权,提高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服务的可及性,预防非意愿妊娠。

7.重视更年期妇女健康管理。积极对接杭州市妇幼保健院国家级更年期保健特色专科资源,加强对富阳区各类妇女医疗保健机构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提高辖区内更年期保健工作水平。到2021年底,创建1家更年期保健规范化专科门诊;到2023年底,再创建2家更年期保健规范化专科门诊。

8.提升妇女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健全心理健康服务网络, 提高妇女心理健康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提升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指导、心理疾病筛查与转诊等服务能力;普及妇女心理健康、精神疾病预防等知识,引导妇女掌握基本的情绪、压力管理等心理调适方法;加强对青春期、孕产期、更年期等特定年龄段和特殊阶段妇女的心理关怀,预防和控制妇女孕期焦虑和产后抑郁的发生;对流动、留守和遭受性侵、家庭暴力的妇女提供心理援助;加强心理健康专业人才培养,推进专业心理咨询服务机构建设和发展。

9.引导妇女积极投入全民健身行动。面向妇女群体加强体育健身活动的宣传和科学指导,引导鼓励妇女经常性开展适度体育锻炼。加大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开放力度,进一步构建公共体育设施网络和城区10分钟健身圈。提高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妇女国民体质合格率达到95%。

10.倡导妇女健康服务的科技创新。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计算机仿真技术等新技术在妇女健康领域的创新应用,建立妇女健康档案信息共享机制,实施妇女人群健康管理和健康风险预警;促进信息技术在妇女专科医联体建设中的应用,加强妇女专科与综合医院的协作,促进分级诊疗上下联动。

(三)妇女与教育 

1.全面加强妇女思想政治教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妇女、引领妇女、促进妇女坚定理想信念,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思政理论课和各类课程教学中。充分发挥党委和政府宣传媒体的主渠道作用,扎实推进政治思想教育做深做细。

2.全面落实教育领域性别平等政策。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体现在教育工作全过程中;增强教育工作者自觉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主动性和能动性;推动各类学校广泛开展性别平等教育,促进性别平等教育融入学校的校园文化、社团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中,探索构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的性别平等教育模式。

3.提高女性职业技能水平。完善学历教育与培训并重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提高妇女职业技能教育的供给和教学水平。优化专业设置,多渠道开发培训内容和课程体系,支持女性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养复合型技术技能女性人才和能工巧匠,满足就业市场对妇女职业技能不断提高的要求;鼓励用人单位加大职工技能培训的投入力度,组织女职工参加各类学历、技能培训,扩大女职工接受职业学校教育和培训的覆盖面。由就业培训中心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中女性所占的比例保持在45%以上。

4.提高女性的科学素养。开展女性科学素质提升专项行动,利用现代信息化手段,加大面向女性的科学知识教育及传播力度;加大科技帮扶力度,重视对妇女科学素养、理性思维能力的培养,发挥妇女在反对伪科学方面的重要作用;引导中小学女学生参加各类科普活动,培养科学兴趣、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鼓励女大学生积极参与项目设计、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科技竞赛等活动。

5.加强女性科技人才引进与留用。探索建立多层次女性科技人才培养体系,为全区妇女提供生育友好型工作环境。鼓励女性人才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培养造就一批女性创新型和复合应用人才;鼓励女性参与科研项目,在实践中培养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支持女大学生选择学习富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学科和专业,推动女性从事科学、医学等相关工作,增加女性科技与技术人才参与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的机会;加大妇女参与富阳承接杭州产业外溢的参与度,推进与杭州主城区公共服务共享力度,创造将女性科技人才留在富阳的条件。

6.提高女性终身教育水平。支持成人继续教育平台建设,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服务体系,为女性提供多样化的教育机会和资源,满足女性多样化学习需求,关注因生育中断学业和职业女性的发展需求,推进老年大学建设。

7.构建平等尊重和安全友善的校园环境。促进建立相互尊重、平等和睦的师生、同学关系,鼓励学校设置生命教育和防性侵、防性骚扰、防学生欺凌的相关课程内容,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中小学校建立完善预防性侵未成年人工作机制,高等学校建立完善预防性侵和性骚扰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管理、预防排查和有效处置。

(四)妇女与经济 

1.加大妇女经济权利的法律保障力度。用好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发展、平等享有劳动权利、平等享受经济发展成果的法规政策,确保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有效服务。着力提升妇女维权服务水平,为妇女充分参与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创造有利条件。加大对女职工职业病发病率的监控,在每年的体检中增加针对性的检测指标,预防女职工职业病的发生。

2.消除女性就业中的性别歧视。贯彻落实消除就业领域性别歧视的法律政策,除法律规定不适合女性的工种和岗位外,严禁在招聘录用、调岗调薪、离职解聘等环节出现性别歧视行为,禁止用人单位将生育状况作为对女性招聘、录用等的条件;健全司法救济机制,积极为遭受就业性别歧视的妇女提供法律咨询等法律援助。

3.改善妇女就业结构。不断拓展妇女参与经济建设的广度和深度,重视发挥高层次女性人才、女性专业技术人才在创新型城市建设中的作用,积极运用新媒体和新技术加强就业创业指导,拓宽妇女向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等高端岗位发展的新渠道;引导妇女积极参与科学技术领域的发展,不断提高女性科技工作者比例。就业参保人员中的女性比例保持在45%左右,规上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在30%左右,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比例达到35%以上。

4.助力妇女就业创业。充分利用各种有利资源,搭建各种形式的活动载体,为妇女参与“美丽经济”建设架起桥梁。加大在创业经验、创业技能、经营管理、经济形势等方面的培训力度,提高妇女就业创业能力素质。深化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促进妇女就业的人岗对接;积极为女性创业者拓宽融资渠道,持续做好巾帼创业贷款工作,着力解决妇女创业发展的资金困难;顺应“数字经济”新趋势,支持妇女在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行业就业创业;加强校企合作、政企合作等新模式实施力度,深化富阳区职业技术学校女学生与杭州市相关高校、企业合作,搭建女学生就业和技能培训的合作交流平台。积极推动高校女大学生充分就业,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女大学生做到100%帮扶。

5.提高残疾妇女就业和生活水平。进一步改善和推进就业友好环境建设,消除残疾妇女平等参与社会经济建设的障碍。积极践行残疾妇女按比例就业制度,通过社保补贴、安置奖励等福利企业扶持政策,促进福利企业的健康发展,稳固残疾妇女集中就业;重视农村残疾妇女就业问题,探索残疾妇女扶贫基地模式,以公司加农户、帮扶联合体等形式帮助残疾妇女就业;继续推进残疾妇女辅助性就业,切实解决部分智力、精神残疾妇女的辅助性就业问题,对就业能力不足、无法进入竞争性就业市场的精神、智力和重度残疾妇女实施“残疾人之家计划”。

6.落实妇女生育政策的配套措施。认真落实女性生育假、就业补贴等待遇,依法组织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加快构建托幼照料服务体系,增加优质幼教服务供给,为妇女平衡生育和就业创造有利条件;平衡女性生育权与企业经营发展间的关系,减轻用工单位雇佣女员工的成本。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等积极措施,为婴幼儿照护创造便利条件;为照护婴幼儿的妇女重返工作岗位提供信息服务、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

7.保障农村妇女的各项经济权益。落实农村土地承包中涉及妇女权益的相关规定,加快落实土地权益登记制度,禁止出现以出嫁、离婚、丧偶等缘由剥夺土地权益的现象,保证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不挂“空挡”;健全落实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保障妇女在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及收益分配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加快构建农村妇女经济权益受侵害的维权体系。

8.引领妇女全力投身乡村振兴。引导农村妇女参与产业融合工作,利用农村家庭推广绿色农产品种植,提高农产品的文化和健康附加值,推动农村妇女在提供餐饮和住宿休闲的同时,推广销售农村新鲜蔬果和深加工的农产品,提高农村妇女的经济收益和生产积极性;以发展妇女农创客等方式鼓励妇女创新创业;积极开展示范培训、项目培训、专题培训,提高农村妇女素质,培育新型职业女农民。

(五)妇女与决策

1.大力发展女共产党员,提高党代会女代表比例。深入开展妇女思想政治工作,把广大妇女群众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激发妇女积极要求入党的政治热情。重视从各行各业青年女性中发展党员,在党代表候选人酝酿过程中,发现和培养优秀女性。中国共产党女党员比例达到30%以上,党代表女性比例不少于本地、本单位女党员占党员总数的比例,党代会女代表比例逐步提高。

2.提高人大代表、政协中女性比例。落实人大代表选举规则和程序,在选区划分、代表名额分配、候选人推荐、选举等环节,保障妇女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重视从基层、生产一线推荐女人大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协商确定政协委员建议名单时,保障提名一定比例的妇女。充分发挥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男女平等事业中的积极作用。

3.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的工作力度。优化女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机制。将培养选拔女干部目标和要求列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建设总体规划,贯彻落实相关法规政策规划中关于女干部培养选拔和配备的要求;区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比例逐步提高,担任正职的女干部占同级正职干部的比例逐步提高。优化妇联干部队伍,建好基层优秀妇女人才库,重视村(社)女干部的培养和选拔,积极发现和培育在“新经济、新治理、新服务、新环境、新文化”五大建设中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女性带头人;重视对女企业家、新阶层女性代表的培养,组织和推荐优秀女性参加各类参政议政活动。

4.推动妇女广泛参与企业、事业单位决策管理。深化企业人事制度改革,通过组织推荐、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竞争上岗等方式,促进更多优秀妇女进入企业的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中女职工董事、女职工监事占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比例和女职工比例相适应;确保女职工平等参与企业决策与管理,各级工会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中女职工代表的比例应与女职工占职工总数的比例相适应。重视在卫生、教育、文化等女性集中行业提高决策管理层的女性比例,培养选拔优秀女性专业技术人员进入决策管理层。

5.完善高学历女性人才培养机制。优化女性人才成长的综合环境,鼓励女性积极参与科技创新和社会科学研究工作;鼓励女性在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重视发挥作用;掌握女性人才成长规律,建立有效的机制帮助高学历女性发挥作用,推动女性专业技术人员进入决策管理层。

6.推动妇女积极参与城乡基层社会治理。充分发挥妇女在城乡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从致富女能手、乡村女教师女医生、女社会工作者等群体中选拔党组织书记;完善村(居)民委员会选举等基层民主选举制度,积极鼓励引导女性参选,依法保障村委会妇女委员专职专选,为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创造条件。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社区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在50%左右。

7.发挥妇联组织在推进全区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妇联组织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和代表妇女参与社会事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充分吸收妇联组织参与有关妇女法规政策和重大公共政策的制订,反映妇女群众的意见和诉求;充分听取妇联组织在推荐女干部和女性优秀人才以及推动妇女参政议政、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妇女与社保

1.确保妇女公平享有社会保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为妇女普遍享有社会保障提供制度保障。完善包括生育保险在内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女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实现全覆盖。女职工参加失业保险人数逐步提高、女职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逐步提高,妇女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

2.落实覆盖城乡的妇女生育保障制度。贯彻落实《浙江省生育保险条例》、《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通过“五统一”,即统一保障制度、统一参保登记、统一基金征缴管理、统一医疗服务管理、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保障我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职工生育保险。利用现有医疗保险结算系统,实现生育医疗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使生育保障落到实处。

3.加快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落实省、市各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实现包括妇女在内的法定人员全覆盖,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合理调整机制,加快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以基本医保为主体、大病保险为延伸、医疗救助为托底、社会慈善和商业健康保险等为补充,层层递进、功能互补、有机衔接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扩大妇女工伤保险覆盖面,保障女性的失业保险权益。健全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相结合的失业保险制度体系。

4.落实城乡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有关社会救助体系,依法保障困难妇女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全面实现社会救助城乡统筹。强化最低生活保障、特困妇女供养、自然灾害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制度,发挥社会救助在兜底保障、共同富裕中的作用,加大低收入家庭社会救助力度。

5.加强残疾妇女困难帮扶和权益保障。加快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残疾人社会救助政策。整合完善助残政策,落实贫困精神残疾妇女免费服用基本抗精神病药物政策。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加快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完善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全面落实残疾人优惠政策,因地制宜推进残疾人集中就业。全区人口相对集聚的1万人以上的乡镇(街道)建有1家规范化“残疾人之家”。

6.为老年妇女提供更优质的养老服务。提高妇女养老服务质量,关注老年妇女多元化生活需求。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提高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比例。加大养老服务区级财政扶持力度,增强资金分配使用的科学性和规范性;进一步规范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发展,不断培育养老服务品牌;加强对养老护理员的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养老护理员从业能力;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老年公寓建设的支持力度。

(七)妇女与法律 

1.推进男女平等宪法原则和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研究和宣传力度;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浙江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等文件要求。加大维护妇女权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力度,在案件审理中保障受侵害妇女的权益获得公平公正处理,提高保障妇女权益的执行力和相关问题的督查督办效率,探索开展妇女权益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将保障妇女权益的相关法律知识纳入法制队伍建设、全民普法规划和群众性法制文化活动,增强全社会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制意识和法治素养。落实法规政策性别平等咨询评估机制。

2.加强妇女法治意识和能力的培养和提升。结合“八五”普法,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妇女多途径参与立法、司法和普法活动,引导妇女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和习惯;定期开展维护妇女权益典型案例征集评选和发布工作,引导社会舆论,营造全社会保护妇女的良好氛围。

3.加大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力度。普遍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浙江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等宣传教育。推动家庭暴力防范、性侵犯罪预防等工作,提升妇女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完善预防、制止、救助、帮教一体化多部门联动的反家庭暴力工作机制;继续完善家庭暴力110处理协作机制,推动强制报告、紧急庇护、告诫、人身保护令制度在法律实施中的落实。推进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社区警务室、维权热线、庇护所规范化建设,为遭受家庭暴力需要帮助的妇女提供法律咨询、医疗救治、心理疏导等服务。

4.持续加大对妇女性侵害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网络治理,利用大数据完善违法信息过滤、举报等功能,严厉打击利用网络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依法加大对强迫、引诱幼女和智障妇女卖淫的打击力度;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严厉查处涉黄娱乐服务场所、网站,建立常态整治机制,鼓励群众监督和举报违法犯罪行为。建立相关妇女保护工作机制,完善立案侦查制度,加强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库建设,探索建立涉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打击和处理违背妇女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对妇女的性骚扰行为,健全预防和制止性骚扰工作机制,加强联防联控,预防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的性骚扰。

5.维护妇女在婚姻家庭和财产等方面的平等权利。促进涉及妇女权益的婚姻案件和继承案件的及时审理,切实保护妇女平等享有家庭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益,以及依法享有夫妻互相继承遗产、子女平等继承妇女遗产的权利;保障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知情权、处理权,认定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认定和清偿夫妻共同债务时,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离婚时,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依法维护女方诉求,保障负担家庭义务较多的妇女获得补偿以及无过错妇女依法获得损害赔偿。

6.为妇女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服务热线和网络平台融合发展,促进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惠及城乡妇女,重点保障低收入妇女、老年妇女、单亲困难母亲等群体获得公共法律服务;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保障经济困难或因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救助的妇女能够获得司法救助;在针对妇女的故意伤害、故意杀人、遗弃、虐待等案件办理过程中注意人文关怀,优化办理绿色通道,保护受害妇女儿童隐私,防止二次伤害。加强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等的专业性队伍建设,发挥人民法官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合议庭作用,加强对妇联特邀人民陪审员的业务培训。

7.支持妇联组织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落实保障妇女权益法律政策,加强“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建设,畅通妇女有序表达诉讼的渠道;支持妇联组织依法建议查处性别歧视事件、协助办理侵害妇女权益案件、配合打击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妇联组织服务阵地和各级妇联执委作用,为受害妇女提供帮助。

(八)妇女与环境 

1.积极推进妇女友好型城区环境建设。推动将女性视角融入城区建设相关政策中,积极消除女性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不便和不安因素。重视公共场馆设计、新建、改建过程中体现性别意识,鼓励在景区、图书馆、大型综合体、各类市场、公共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置母婴室,为妇女哺乳提供方便;重视公厕的设计过程中的审核和监管,细化、增加各种不同类型公共场所女性厕位数量或比例,推进富阳成为妇女友好型城区的窗口。

2.构建和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性别文化。大力宣传新时代女性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宣传女性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宣传优秀女性典型,推动男女平等理念成为社会主流价值观。加大文化服务力度,进一步满足妇女的精神文化需求。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和传媒领域性别平等评估和监管。加强网络信息平台管理,规范网络名人和公众账号传播行为,消除对妇女的偏见、歧视观念和行为,倡导发布有利于男女平等的相关信息。

3.积极为妇女在互联网等新媒体方面的发展营造环境。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媒体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重要论述,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妇女“半边天”作用、宣传优秀妇女形象;加强妇女舆情尤其网络舆情监测,对虐待女童、家暴、性骚扰、网络诈骗等热点问题进行重点关注,为依法维护妇女权益及时发声、亮剑,为妇女生存与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积极引导、帮助妇女更好地运用互联网等新媒体开展提升素质、搞活生产、扩大宣传等活动,进一步促进妇女紧跟时代加快发展。

4.为妇女提供更丰富的公共文化和体育服务。建立完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机制,充分实现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社会化和数字化,全面建成均衡发展、供给丰富、服务高效、保障有力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妇女的基本文化需求得到有效满足,文化素养和文明素质得到明显提升。加强妇女活动场所的合理规划、科学管理和机制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富于人文内涵的文化体育活动,使妇女享有更加时尚、更加优质的文化生活。引导妇女积极参与各类全民健身活动,普及科学的自我保健养生知识,不断满足妇女多元化的健康需求。

5.提升妇女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能力。增强妇女生态文明意识,提高妇女参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能力,促进妇女主动参与节能减排,崇尚绿色消费,践行低碳生活;发挥妇女在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消费和杜绝餐饮浪费、实施垃圾分类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争做生态文明的引领者和建设者。妇女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普及率达到100%。

6.在突发事件应对中重点关切妇女群体的特殊需求。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应急预案和规划中充分考虑妇女特殊需求,将女性卫生用品、孕产妇用品等基本生活用品和重要医用物资纳入应急保障物资清单;在应对突发事件中加强对有需求的妇女群体的救助服务和心理疏导;引导妇女发挥自身特征和优势,为应急救援提供支持。

7.加强妇女用品、化妆品质量监督。突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维护妇女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积极开展妇女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加大妇女卫生用品质量抽检力度,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和不符合相关标准的妇女用品行为,及时公开发布有关质量信息,保障妇女的健康权益。妇女卫生用品发现质量问题的处置率达到100%。

三、重点实事项目

(一)家庭教育规划实施项目

构建家庭、学校、卫生、政府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方位立体式的家庭教育体系,加大对家庭教育的财政投入,探索推行对不同阶段的孩子家长进行家庭教育培训。制定实施富阳区“十四五”家庭教育规划,建立家庭教育实践基地,培育家庭教育指导师队伍,组织家庭教育公益课堂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为家庭提供精准指导服务。

(二)妇幼保健机构能力提升项目

提升妇幼保健机构能力,优化专科医疗机构布局,加强妇幼保健门诊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员培训。落实设备配置、人员资格、技术标准等工作要求,逐步壮大妇幼保健机构规模和功能。提升妇幼健康服务队伍素质,增强机构人员对危重孕产妇的识别及抢救能力,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缩小与杭州市妇幼健康服务差距,建立妇产区域医疗中心。优化妇女健康全生命周期管理,围绕孕产保健、妇女保健等阶段妇女需求,围绕妇女生命周期不同阶段健康问题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到2025年,区妇幼保健院三期工程投入使用。

(三)数字化家庭建设项目

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推动家庭家教家风数字化建设,将数字化技术、思维运用到家庭文明、家庭教育、家庭平安、家庭发展、家庭服务等方方面面,努力构建家底清晰、多跨协同、精准服务、动态发展的数字化家庭建设平台。将智慧应用转化为服务家庭发展的强大效能,为全区家庭提供更多元、更便捷、更精细的“家门口服务”。迭代升级“家和智联”2.0版本,积极探索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新路径新模式,以优良家风带好民风社风,引领千万家庭共建共同富裕示范区星城范例。

(四)女性双创技能培训项目

促进女大学生就业创业,多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形成合力,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强化实习培训和就业指导,提升女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鼓励妇女以创业带动就业,鼓励妇女主动对接“互联网+”的行动计划,发挥女性互联网经济发展优势,依托富阳区各类创业服务平台,加大对来料加工女经纪人、女能手、农家乐女业主、女个体工商户、女大学生等的创业培训、项目孵化力度。加强岗位推荐、培训指导、创业扶持精细化管理,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女性毕业生100%提供就业机会。

(五)老年妇女医疗健康服务提升项目

深入推进困难老年妇女家庭适老化改造,围绕老年妇女“如厕洗澡安全、室内行走便利、居家环境改善、智能监测跟进、辅助器具适配”等方面需求,提升老年妇女生活自理能力和居家生活品质,2021年,全区计划完成困难老年妇女家庭适老化改造500户;重视和发挥家庭养老作用,推进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建设,到2023年底,全区建成家庭照护养老床位不少于50张。推进建设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在富阳区第一人民医院、富阳区第二人民医院、富阳区中医院规范设置老年病专业。全方位加强基层社区健康服务能力建设,为区内60周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普遍建立健康档案,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2%以上。支持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高龄、失能等老年人建立“家庭病床”,开展上门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政府负责实施本规划。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承担落实规划中相应的目标任务。围绕妇女就业创业、妇女卫生保健、妇女参政议政等妇女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为妇女办好事实事。制定实施方案,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并将其纳入部门计划。

(二)优化实施环境

完善促进妇女发展的政策措施,在制定和执行中充分体现男女平等原则,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执法检查和司法保护,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保障经费投入,认真落实妇联专项工作经费,逐步加大投入,统筹支持妇女发展规划实施。

(三)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由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规划实施工作。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将规划主要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对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的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健全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联络员会议,汇报、研究实施规划工作。

(四)注重监测评估

区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相关机构及有关部门向妇儿工委和区统计局报送年度监测数据,提交中期和终期评估报告。发挥监测评估结果服务决策的作用,定期向富阳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报送监测评估情况。加强监测评估结果的研判和运用,对预计达标困难、波动较大的监测指标及时进行预警,对评估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对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总结推广,运用评估结果指导下一阶段规划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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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索引号

MB0W83423/2022-99073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区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政府办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时间

2022-04-08 10:17:05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点击率

统一编号

杭州市富阳区妇女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序 言

“十三五”期间,富阳区委、区政府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坚持创新发展的理念,将妇女规划的实施作为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重要内容,各领域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监测指标落实情况良好,实事项目成效显著,妇女生活和工作环境持续优化,妇女事业取得长足进步。

从监测指标看,妇女健康、保健水平明显提高,女性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6.1岁,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8.02%,产前筛查率97.72%,孕产妇艾滋病、梅毒检测率和艾滋病母婴阻断率均达到100%,标准化妇幼健康妇女机构实现全覆盖;富阳区青春健康教育基地获“国家级青春健康教育示范基地”称号。妇女政治参与比例不断上升,区级人大代表中女性比例、区级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等均呈每年提高态势,且高于省级水平;女性的经济地位不断提高,非私营单位女性就业人员人数逐年提高,已就业的残疾妇女占有就业意愿的残疾妇女比例达到89%;受暴妇女救助(庇护)机构数、基层公安对家庭暴力投诉处理率、农村(社区)妇女维权站覆盖率等均达到100%;妇女用品生产和流通的监管不断加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保障妇女生存的社会环境不断优化。从实事项目看,各项妇女民生工程全力推进,妇女发展水平整体呈现上升态势。富阳是全市区、县(市)中唯一开展夫精人工授精技术(AIH)、首个开展孕妇免费超声排畸筛查的地区。区妇保院保健计生楼投入使用,成功创建杭州市五星级妇幼保健门诊21家。“两癌”免费筛查项目深入推进,高危孕产妇保健救治平台积极建设,妇女发展的实施项目顺利开展。

“十四五”时期是我区高水平打造现代版富春山居图,加快建成绿色发展示范区和幸福宜居标杆区,也是新时代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星城范例的关键时期,机遇与挑战并存,从整体发展水平来看,制约妇女事业发展的短板仍然存在。为进一步推进“十四五”时期富阳区妇女事业发展,依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 年)》《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杭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的总体要求,结合《杭州市富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精神和富阳区妇女发展实际,特制定本规划。规划范围为富阳区全域。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 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坚持党对妇女事业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实施男女平等基本国 策,奋力展现“重要窗口”的富阳风采主题主线,强化数字赋能,进一步发挥妇女作用,增强妇女整体素质,优化妇女发展环境,推动妇女事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妇女权益高水平保障,努力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妇女全面发展、两性平等发展、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为争当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星城范例和高水平打造现代版富春山居图贡献巾帼力量。

(二)总体目标 

坚定不移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支持引导妇女发挥经济社会建设“半边天”作用,进一步优化妇女参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发展环境,推进妇女在经济参与、政治与社会参与、身心健康、科教文化、社会保障、家庭建设、安全保护、社会环境等方面获得更加平等、全面的发展,进一步提升富阳区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到2025年,富阳区妇女发展综合水平保持省内领先,妇女事业发展成为高水平描绘现代版富春山居图的重要内容。 


表1 富阳区妇女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指标目标表

序号

主要统计指标

2020年

2025年区目标

2025年

市目标

数据

来源

1

妇女人均预期寿命(岁)

86.1

保持

85.2

区卫健局

2

妇女国民体质合格率(%)

94

≥95

≥95

区文广旅体局

3

市级人大代表中女性比例(%)

34.21

提高

高于上一届比例

区委组织部

4

市级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

36.36

保持

保持

5

区级人大代表中女性比例(%)

27.6

提高


6

区级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

29.84

提高

7

区级党委领导班子中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

100

换届后当年达到100%,平时保持在85%以上

换届后当年达到100%,平时保持在85%以上

8

区级政府领导班子中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

100

9

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女性参保人数(万人)

10.49

10.85

235

医保富阳分局

10

基本养老保险女性参保人数(万人)

24.37

25.05

415

区人社局

11

城镇女职工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万人)

10.06

10.39

240

12

获得法律机构援助的女性人数(人)

362

应援尽援

应援尽援

区司法局

二、发展领域的目标和措施

(一)妇女与家庭 

1.促进妇女在引领新时代家庭观中发挥作用。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妇女和家庭成员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实践养成为路径,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引导妇女和家庭成员培养家国情怀,积极倡导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体现共建共享的家庭追求。

2.加强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健全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将婚姻家庭纠纷化解工作纳入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推动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发挥相关职能部门作用,继续深化“家和智联”建设,加强婚姻家庭纠纷预测预防预警,深入排查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等不稳定因素。

3.促进婚姻家庭关系和谐健康发展。引导青年女性树立文明、健康、理性的婚恋观。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和男女共同承担家庭责任,推动性别平等理念在婚姻家庭关系建设中落实落地;加强婚姻文化建设,积极宣传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等维护家庭成员权利的法律法规;开展婚姻家庭观念的普及教育,建立婚姻指导、心理咨询、矛盾调解、法律援助、特殊家庭帮扶等婚姻家庭服务长效机制。推进移风易俗,加强对广播电视、互联网婚恋节目、社会婚恋活动和婚恋服务的规范管理,培育健康文明的婚俗文化。

4.增强夫妻共担家庭教育责任的意识和能力。宣传贯彻落实《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依托家长学校等平台,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紧密协作的教育网络,推动夫妻共同创造有利于儿童成长的家庭环境;鼓励父母提高自身修养,注重言传身教,以良好的品行示范引导和影响未成年人;遵循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尊重个体差异,禁止对未成年子女实施殴打、体罚、虐待等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

5.提高老年妇女的家庭生活质量。倡导养老、孝老、敬老的家庭美德,依法保障老年妇女婚姻自由和家庭财产权利;督促用人单位保障职工探亲休假权利,通过采取分散灵活休假模式,方便职工探视和照顾老年妇女推动建立80岁以上老人子女护理假制度,落实赡养义务个人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6.推动家庭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婚姻关系调适、家庭教育指导、育幼养老等公共服务水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引导专业化社会力量开展家庭服务,重点为因病致贫、临时遭遇困难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残疾人家庭等提供支持;统筹设置家政、养老、托育等服务内容,探索在乡镇(街道)及有条件的城乡社区建立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积极发展和优化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和失能失智老人的照护服务。

7.推动家庭建设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作用。加快构建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家庭建设工作格局。将建设好家庭、实施好家教、弘扬好家风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以及基层社会治理评价考核内容。注重发挥妇女和家庭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鼓励家庭成员履行家庭和社会责任与义务,积极参与基层自治、法治、德治实践,加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二)妇女与健康

1.大力推进“健康富阳”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健康杭州2030行动纲要》,持续提升妇女身心健康水平,推动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行业监管、科技支撑的妇女健康保障工作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全面普及应急救护技能,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健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机制和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统筹推进妇幼保健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建设,满足妇女尤其是孕产妇等重点人群的特殊需求。

2.全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完善妇女健康服务体系,保证城乡妇女公平享有优质医疗资源;加强复合型妇幼健康人才的培养使用,重视基层妇幼保健医生待遇,创造拴心留人的政策环境,满足基层尤其是农村妇女对优质医疗保健的需求;提高妇女卫生保健的信息化服务水平,为妇女医疗保健提供便利;积极发展普惠性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推动母婴室等设施建设。

3.促进妇女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针对青春期、围产期、育龄期、更年期、老年期等妇女群体的健康需求健全健康管理模式,加强育龄妇女生殖健康和孕产妇保健;坚持保健与临床相结合,发挥多学科协作优势,积极发挥中医药在妇幼保健和疫病防治中的作用,推广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方法;为妇女提供宣传教育、咨询指导、筛查评估、综合干预和应急救治等全方位的卫生健康服务,提高妇女健康水平和人均健康预期寿命。

4.完善孕产妇系统化管理。完善医疗机构产科质量规范化管理体系,提升产科质量安全水平。健全高危孕产妇救治网络,强化高危妊娠风险筛查和分级管理,加强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的标准化建设,提升救治能力;加强危重孕妇疑难重症救治能力建设,提高救治质量,保障救治服务的及时性和安全性,保障母婴安全;加强妇女再生育的服务和指导,保持适宜生育间隔,控制剖宫产率。产前筛查率达到90%以上。

5.强化妇女“两癌”筛查和传染病防治。深化妇女“两癌”筛查工作,不断提高“两癌”筛查的质量,预防妇女乳腺疾病和宫颈癌的发生;加强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防治,加大艾滋病防控力度,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妇女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加强对感染妇女特别是流动妇女的医疗服务,提高随访率;全面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提高孕早期检测率,降低母婴传播率。孕产妇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率保持在98%以上。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质量和品质不断提高,“两癌”筛查率分别达到80%以上。

6.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服务水平。大力普及生殖健康知识,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提高学生对生殖健康的认知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倡导男女两性增强性道德、性健康、性安全意识,共担避孕责任;促进生殖保健服务纳入妇女健康管理,保障妇女享有避孕节育选择权,提高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服务的可及性,预防非意愿妊娠。

7.重视更年期妇女健康管理。积极对接杭州市妇幼保健院国家级更年期保健特色专科资源,加强对富阳区各类妇女医疗保健机构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提高辖区内更年期保健工作水平。到2021年底,创建1家更年期保健规范化专科门诊;到2023年底,再创建2家更年期保健规范化专科门诊。

8.提升妇女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健全心理健康服务网络, 提高妇女心理健康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提升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指导、心理疾病筛查与转诊等服务能力;普及妇女心理健康、精神疾病预防等知识,引导妇女掌握基本的情绪、压力管理等心理调适方法;加强对青春期、孕产期、更年期等特定年龄段和特殊阶段妇女的心理关怀,预防和控制妇女孕期焦虑和产后抑郁的发生;对流动、留守和遭受性侵、家庭暴力的妇女提供心理援助;加强心理健康专业人才培养,推进专业心理咨询服务机构建设和发展。

9.引导妇女积极投入全民健身行动。面向妇女群体加强体育健身活动的宣传和科学指导,引导鼓励妇女经常性开展适度体育锻炼。加大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开放力度,进一步构建公共体育设施网络和城区10分钟健身圈。提高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妇女国民体质合格率达到95%。

10.倡导妇女健康服务的科技创新。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计算机仿真技术等新技术在妇女健康领域的创新应用,建立妇女健康档案信息共享机制,实施妇女人群健康管理和健康风险预警;促进信息技术在妇女专科医联体建设中的应用,加强妇女专科与综合医院的协作,促进分级诊疗上下联动。

(三)妇女与教育 

1.全面加强妇女思想政治教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妇女、引领妇女、促进妇女坚定理想信念,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思政理论课和各类课程教学中。充分发挥党委和政府宣传媒体的主渠道作用,扎实推进政治思想教育做深做细。

2.全面落实教育领域性别平等政策。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体现在教育工作全过程中;增强教育工作者自觉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主动性和能动性;推动各类学校广泛开展性别平等教育,促进性别平等教育融入学校的校园文化、社团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中,探索构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的性别平等教育模式。

3.提高女性职业技能水平。完善学历教育与培训并重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提高妇女职业技能教育的供给和教学水平。优化专业设置,多渠道开发培训内容和课程体系,支持女性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养复合型技术技能女性人才和能工巧匠,满足就业市场对妇女职业技能不断提高的要求;鼓励用人单位加大职工技能培训的投入力度,组织女职工参加各类学历、技能培训,扩大女职工接受职业学校教育和培训的覆盖面。由就业培训中心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中女性所占的比例保持在45%以上。

4.提高女性的科学素养。开展女性科学素质提升专项行动,利用现代信息化手段,加大面向女性的科学知识教育及传播力度;加大科技帮扶力度,重视对妇女科学素养、理性思维能力的培养,发挥妇女在反对伪科学方面的重要作用;引导中小学女学生参加各类科普活动,培养科学兴趣、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鼓励女大学生积极参与项目设计、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科技竞赛等活动。

5.加强女性科技人才引进与留用。探索建立多层次女性科技人才培养体系,为全区妇女提供生育友好型工作环境。鼓励女性人才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培养造就一批女性创新型和复合应用人才;鼓励女性参与科研项目,在实践中培养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支持女大学生选择学习富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学科和专业,推动女性从事科学、医学等相关工作,增加女性科技与技术人才参与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的机会;加大妇女参与富阳承接杭州产业外溢的参与度,推进与杭州主城区公共服务共享力度,创造将女性科技人才留在富阳的条件。

6.提高女性终身教育水平。支持成人继续教育平台建设,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服务体系,为女性提供多样化的教育机会和资源,满足女性多样化学习需求,关注因生育中断学业和职业女性的发展需求,推进老年大学建设。

7.构建平等尊重和安全友善的校园环境。促进建立相互尊重、平等和睦的师生、同学关系,鼓励学校设置生命教育和防性侵、防性骚扰、防学生欺凌的相关课程内容,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中小学校建立完善预防性侵未成年人工作机制,高等学校建立完善预防性侵和性骚扰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管理、预防排查和有效处置。

(四)妇女与经济 

1.加大妇女经济权利的法律保障力度。用好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发展、平等享有劳动权利、平等享受经济发展成果的法规政策,确保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有效服务。着力提升妇女维权服务水平,为妇女充分参与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创造有利条件。加大对女职工职业病发病率的监控,在每年的体检中增加针对性的检测指标,预防女职工职业病的发生。

2.消除女性就业中的性别歧视。贯彻落实消除就业领域性别歧视的法律政策,除法律规定不适合女性的工种和岗位外,严禁在招聘录用、调岗调薪、离职解聘等环节出现性别歧视行为,禁止用人单位将生育状况作为对女性招聘、录用等的条件;健全司法救济机制,积极为遭受就业性别歧视的妇女提供法律咨询等法律援助。

3.改善妇女就业结构。不断拓展妇女参与经济建设的广度和深度,重视发挥高层次女性人才、女性专业技术人才在创新型城市建设中的作用,积极运用新媒体和新技术加强就业创业指导,拓宽妇女向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等高端岗位发展的新渠道;引导妇女积极参与科学技术领域的发展,不断提高女性科技工作者比例。就业参保人员中的女性比例保持在45%左右,规上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在30%左右,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比例达到35%以上。

4.助力妇女就业创业。充分利用各种有利资源,搭建各种形式的活动载体,为妇女参与“美丽经济”建设架起桥梁。加大在创业经验、创业技能、经营管理、经济形势等方面的培训力度,提高妇女就业创业能力素质。深化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促进妇女就业的人岗对接;积极为女性创业者拓宽融资渠道,持续做好巾帼创业贷款工作,着力解决妇女创业发展的资金困难;顺应“数字经济”新趋势,支持妇女在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行业就业创业;加强校企合作、政企合作等新模式实施力度,深化富阳区职业技术学校女学生与杭州市相关高校、企业合作,搭建女学生就业和技能培训的合作交流平台。积极推动高校女大学生充分就业,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女大学生做到100%帮扶。

5.提高残疾妇女就业和生活水平。进一步改善和推进就业友好环境建设,消除残疾妇女平等参与社会经济建设的障碍。积极践行残疾妇女按比例就业制度,通过社保补贴、安置奖励等福利企业扶持政策,促进福利企业的健康发展,稳固残疾妇女集中就业;重视农村残疾妇女就业问题,探索残疾妇女扶贫基地模式,以公司加农户、帮扶联合体等形式帮助残疾妇女就业;继续推进残疾妇女辅助性就业,切实解决部分智力、精神残疾妇女的辅助性就业问题,对就业能力不足、无法进入竞争性就业市场的精神、智力和重度残疾妇女实施“残疾人之家计划”。

6.落实妇女生育政策的配套措施。认真落实女性生育假、就业补贴等待遇,依法组织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加快构建托幼照料服务体系,增加优质幼教服务供给,为妇女平衡生育和就业创造有利条件;平衡女性生育权与企业经营发展间的关系,减轻用工单位雇佣女员工的成本。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等积极措施,为婴幼儿照护创造便利条件;为照护婴幼儿的妇女重返工作岗位提供信息服务、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

7.保障农村妇女的各项经济权益。落实农村土地承包中涉及妇女权益的相关规定,加快落实土地权益登记制度,禁止出现以出嫁、离婚、丧偶等缘由剥夺土地权益的现象,保证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不挂“空挡”;健全落实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保障妇女在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及收益分配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加快构建农村妇女经济权益受侵害的维权体系。

8.引领妇女全力投身乡村振兴。引导农村妇女参与产业融合工作,利用农村家庭推广绿色农产品种植,提高农产品的文化和健康附加值,推动农村妇女在提供餐饮和住宿休闲的同时,推广销售农村新鲜蔬果和深加工的农产品,提高农村妇女的经济收益和生产积极性;以发展妇女农创客等方式鼓励妇女创新创业;积极开展示范培训、项目培训、专题培训,提高农村妇女素质,培育新型职业女农民。

(五)妇女与决策

1.大力发展女共产党员,提高党代会女代表比例。深入开展妇女思想政治工作,把广大妇女群众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激发妇女积极要求入党的政治热情。重视从各行各业青年女性中发展党员,在党代表候选人酝酿过程中,发现和培养优秀女性。中国共产党女党员比例达到30%以上,党代表女性比例不少于本地、本单位女党员占党员总数的比例,党代会女代表比例逐步提高。

2.提高人大代表、政协中女性比例。落实人大代表选举规则和程序,在选区划分、代表名额分配、候选人推荐、选举等环节,保障妇女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重视从基层、生产一线推荐女人大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协商确定政协委员建议名单时,保障提名一定比例的妇女。充分发挥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男女平等事业中的积极作用。

3.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的工作力度。优化女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机制。将培养选拔女干部目标和要求列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建设总体规划,贯彻落实相关法规政策规划中关于女干部培养选拔和配备的要求;区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比例逐步提高,担任正职的女干部占同级正职干部的比例逐步提高。优化妇联干部队伍,建好基层优秀妇女人才库,重视村(社)女干部的培养和选拔,积极发现和培育在“新经济、新治理、新服务、新环境、新文化”五大建设中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女性带头人;重视对女企业家、新阶层女性代表的培养,组织和推荐优秀女性参加各类参政议政活动。

4.推动妇女广泛参与企业、事业单位决策管理。深化企业人事制度改革,通过组织推荐、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竞争上岗等方式,促进更多优秀妇女进入企业的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中女职工董事、女职工监事占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比例和女职工比例相适应;确保女职工平等参与企业决策与管理,各级工会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中女职工代表的比例应与女职工占职工总数的比例相适应。重视在卫生、教育、文化等女性集中行业提高决策管理层的女性比例,培养选拔优秀女性专业技术人员进入决策管理层。

5.完善高学历女性人才培养机制。优化女性人才成长的综合环境,鼓励女性积极参与科技创新和社会科学研究工作;鼓励女性在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重视发挥作用;掌握女性人才成长规律,建立有效的机制帮助高学历女性发挥作用,推动女性专业技术人员进入决策管理层。

6.推动妇女积极参与城乡基层社会治理。充分发挥妇女在城乡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从致富女能手、乡村女教师女医生、女社会工作者等群体中选拔党组织书记;完善村(居)民委员会选举等基层民主选举制度,积极鼓励引导女性参选,依法保障村委会妇女委员专职专选,为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创造条件。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社区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在50%左右。

7.发挥妇联组织在推进全区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妇联组织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和代表妇女参与社会事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充分吸收妇联组织参与有关妇女法规政策和重大公共政策的制订,反映妇女群众的意见和诉求;充分听取妇联组织在推荐女干部和女性优秀人才以及推动妇女参政议政、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妇女与社保

1.确保妇女公平享有社会保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为妇女普遍享有社会保障提供制度保障。完善包括生育保险在内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女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实现全覆盖。女职工参加失业保险人数逐步提高、女职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逐步提高,妇女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

2.落实覆盖城乡的妇女生育保障制度。贯彻落实《浙江省生育保险条例》、《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通过“五统一”,即统一保障制度、统一参保登记、统一基金征缴管理、统一医疗服务管理、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保障我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职工生育保险。利用现有医疗保险结算系统,实现生育医疗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使生育保障落到实处。

3.加快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落实省、市各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实现包括妇女在内的法定人员全覆盖,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合理调整机制,加快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以基本医保为主体、大病保险为延伸、医疗救助为托底、社会慈善和商业健康保险等为补充,层层递进、功能互补、有机衔接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扩大妇女工伤保险覆盖面,保障女性的失业保险权益。健全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相结合的失业保险制度体系。

4.落实城乡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有关社会救助体系,依法保障困难妇女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全面实现社会救助城乡统筹。强化最低生活保障、特困妇女供养、自然灾害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制度,发挥社会救助在兜底保障、共同富裕中的作用,加大低收入家庭社会救助力度。

5.加强残疾妇女困难帮扶和权益保障。加快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残疾人社会救助政策。整合完善助残政策,落实贫困精神残疾妇女免费服用基本抗精神病药物政策。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加快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完善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全面落实残疾人优惠政策,因地制宜推进残疾人集中就业。全区人口相对集聚的1万人以上的乡镇(街道)建有1家规范化“残疾人之家”。

6.为老年妇女提供更优质的养老服务。提高妇女养老服务质量,关注老年妇女多元化生活需求。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提高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比例。加大养老服务区级财政扶持力度,增强资金分配使用的科学性和规范性;进一步规范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发展,不断培育养老服务品牌;加强对养老护理员的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养老护理员从业能力;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老年公寓建设的支持力度。

(七)妇女与法律 

1.推进男女平等宪法原则和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研究和宣传力度;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浙江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等文件要求。加大维护妇女权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力度,在案件审理中保障受侵害妇女的权益获得公平公正处理,提高保障妇女权益的执行力和相关问题的督查督办效率,探索开展妇女权益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将保障妇女权益的相关法律知识纳入法制队伍建设、全民普法规划和群众性法制文化活动,增强全社会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制意识和法治素养。落实法规政策性别平等咨询评估机制。

2.加强妇女法治意识和能力的培养和提升。结合“八五”普法,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妇女多途径参与立法、司法和普法活动,引导妇女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和习惯;定期开展维护妇女权益典型案例征集评选和发布工作,引导社会舆论,营造全社会保护妇女的良好氛围。

3.加大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力度。普遍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浙江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等宣传教育。推动家庭暴力防范、性侵犯罪预防等工作,提升妇女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完善预防、制止、救助、帮教一体化多部门联动的反家庭暴力工作机制;继续完善家庭暴力110处理协作机制,推动强制报告、紧急庇护、告诫、人身保护令制度在法律实施中的落实。推进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社区警务室、维权热线、庇护所规范化建设,为遭受家庭暴力需要帮助的妇女提供法律咨询、医疗救治、心理疏导等服务。

4.持续加大对妇女性侵害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网络治理,利用大数据完善违法信息过滤、举报等功能,严厉打击利用网络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依法加大对强迫、引诱幼女和智障妇女卖淫的打击力度;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严厉查处涉黄娱乐服务场所、网站,建立常态整治机制,鼓励群众监督和举报违法犯罪行为。建立相关妇女保护工作机制,完善立案侦查制度,加强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库建设,探索建立涉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打击和处理违背妇女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对妇女的性骚扰行为,健全预防和制止性骚扰工作机制,加强联防联控,预防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的性骚扰。

5.维护妇女在婚姻家庭和财产等方面的平等权利。促进涉及妇女权益的婚姻案件和继承案件的及时审理,切实保护妇女平等享有家庭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益,以及依法享有夫妻互相继承遗产、子女平等继承妇女遗产的权利;保障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知情权、处理权,认定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认定和清偿夫妻共同债务时,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离婚时,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依法维护女方诉求,保障负担家庭义务较多的妇女获得补偿以及无过错妇女依法获得损害赔偿。

6.为妇女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服务热线和网络平台融合发展,促进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惠及城乡妇女,重点保障低收入妇女、老年妇女、单亲困难母亲等群体获得公共法律服务;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保障经济困难或因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救助的妇女能够获得司法救助;在针对妇女的故意伤害、故意杀人、遗弃、虐待等案件办理过程中注意人文关怀,优化办理绿色通道,保护受害妇女儿童隐私,防止二次伤害。加强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等的专业性队伍建设,发挥人民法官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合议庭作用,加强对妇联特邀人民陪审员的业务培训。

7.支持妇联组织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落实保障妇女权益法律政策,加强“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建设,畅通妇女有序表达诉讼的渠道;支持妇联组织依法建议查处性别歧视事件、协助办理侵害妇女权益案件、配合打击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妇联组织服务阵地和各级妇联执委作用,为受害妇女提供帮助。

(八)妇女与环境 

1.积极推进妇女友好型城区环境建设。推动将女性视角融入城区建设相关政策中,积极消除女性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不便和不安因素。重视公共场馆设计、新建、改建过程中体现性别意识,鼓励在景区、图书馆、大型综合体、各类市场、公共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置母婴室,为妇女哺乳提供方便;重视公厕的设计过程中的审核和监管,细化、增加各种不同类型公共场所女性厕位数量或比例,推进富阳成为妇女友好型城区的窗口。

2.构建和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性别文化。大力宣传新时代女性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宣传女性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宣传优秀女性典型,推动男女平等理念成为社会主流价值观。加大文化服务力度,进一步满足妇女的精神文化需求。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和传媒领域性别平等评估和监管。加强网络信息平台管理,规范网络名人和公众账号传播行为,消除对妇女的偏见、歧视观念和行为,倡导发布有利于男女平等的相关信息。

3.积极为妇女在互联网等新媒体方面的发展营造环境。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媒体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重要论述,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妇女“半边天”作用、宣传优秀妇女形象;加强妇女舆情尤其网络舆情监测,对虐待女童、家暴、性骚扰、网络诈骗等热点问题进行重点关注,为依法维护妇女权益及时发声、亮剑,为妇女生存与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积极引导、帮助妇女更好地运用互联网等新媒体开展提升素质、搞活生产、扩大宣传等活动,进一步促进妇女紧跟时代加快发展。

4.为妇女提供更丰富的公共文化和体育服务。建立完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机制,充分实现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社会化和数字化,全面建成均衡发展、供给丰富、服务高效、保障有力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妇女的基本文化需求得到有效满足,文化素养和文明素质得到明显提升。加强妇女活动场所的合理规划、科学管理和机制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富于人文内涵的文化体育活动,使妇女享有更加时尚、更加优质的文化生活。引导妇女积极参与各类全民健身活动,普及科学的自我保健养生知识,不断满足妇女多元化的健康需求。

5.提升妇女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能力。增强妇女生态文明意识,提高妇女参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能力,促进妇女主动参与节能减排,崇尚绿色消费,践行低碳生活;发挥妇女在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消费和杜绝餐饮浪费、实施垃圾分类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争做生态文明的引领者和建设者。妇女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普及率达到100%。

6.在突发事件应对中重点关切妇女群体的特殊需求。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应急预案和规划中充分考虑妇女特殊需求,将女性卫生用品、孕产妇用品等基本生活用品和重要医用物资纳入应急保障物资清单;在应对突发事件中加强对有需求的妇女群体的救助服务和心理疏导;引导妇女发挥自身特征和优势,为应急救援提供支持。

7.加强妇女用品、化妆品质量监督。突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维护妇女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积极开展妇女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加大妇女卫生用品质量抽检力度,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和不符合相关标准的妇女用品行为,及时公开发布有关质量信息,保障妇女的健康权益。妇女卫生用品发现质量问题的处置率达到100%。

三、重点实事项目

(一)家庭教育规划实施项目

构建家庭、学校、卫生、政府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方位立体式的家庭教育体系,加大对家庭教育的财政投入,探索推行对不同阶段的孩子家长进行家庭教育培训。制定实施富阳区“十四五”家庭教育规划,建立家庭教育实践基地,培育家庭教育指导师队伍,组织家庭教育公益课堂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为家庭提供精准指导服务。

(二)妇幼保健机构能力提升项目

提升妇幼保健机构能力,优化专科医疗机构布局,加强妇幼保健门诊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员培训。落实设备配置、人员资格、技术标准等工作要求,逐步壮大妇幼保健机构规模和功能。提升妇幼健康服务队伍素质,增强机构人员对危重孕产妇的识别及抢救能力,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缩小与杭州市妇幼健康服务差距,建立妇产区域医疗中心。优化妇女健康全生命周期管理,围绕孕产保健、妇女保健等阶段妇女需求,围绕妇女生命周期不同阶段健康问题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到2025年,区妇幼保健院三期工程投入使用。

(三)数字化家庭建设项目

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推动家庭家教家风数字化建设,将数字化技术、思维运用到家庭文明、家庭教育、家庭平安、家庭发展、家庭服务等方方面面,努力构建家底清晰、多跨协同、精准服务、动态发展的数字化家庭建设平台。将智慧应用转化为服务家庭发展的强大效能,为全区家庭提供更多元、更便捷、更精细的“家门口服务”。迭代升级“家和智联”2.0版本,积极探索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新路径新模式,以优良家风带好民风社风,引领千万家庭共建共同富裕示范区星城范例。

(四)女性双创技能培训项目

促进女大学生就业创业,多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形成合力,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强化实习培训和就业指导,提升女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鼓励妇女以创业带动就业,鼓励妇女主动对接“互联网+”的行动计划,发挥女性互联网经济发展优势,依托富阳区各类创业服务平台,加大对来料加工女经纪人、女能手、农家乐女业主、女个体工商户、女大学生等的创业培训、项目孵化力度。加强岗位推荐、培训指导、创业扶持精细化管理,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女性毕业生100%提供就业机会。

(五)老年妇女医疗健康服务提升项目

深入推进困难老年妇女家庭适老化改造,围绕老年妇女“如厕洗澡安全、室内行走便利、居家环境改善、智能监测跟进、辅助器具适配”等方面需求,提升老年妇女生活自理能力和居家生活品质,2021年,全区计划完成困难老年妇女家庭适老化改造500户;重视和发挥家庭养老作用,推进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建设,到2023年底,全区建成家庭照护养老床位不少于50张。推进建设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在富阳区第一人民医院、富阳区第二人民医院、富阳区中医院规范设置老年病专业。全方位加强基层社区健康服务能力建设,为区内60周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普遍建立健康档案,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2%以上。支持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高龄、失能等老年人建立“家庭病床”,开展上门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政府负责实施本规划。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承担落实规划中相应的目标任务。围绕妇女就业创业、妇女卫生保健、妇女参政议政等妇女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为妇女办好事实事。制定实施方案,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并将其纳入部门计划。

(二)优化实施环境

完善促进妇女发展的政策措施,在制定和执行中充分体现男女平等原则,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执法检查和司法保护,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保障经费投入,认真落实妇联专项工作经费,逐步加大投入,统筹支持妇女发展规划实施。

(三)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由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规划实施工作。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将规划主要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对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的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健全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联络员会议,汇报、研究实施规划工作。

(四)注重监测评估

区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相关机构及有关部门向妇儿工委和区统计局报送年度监测数据,提交中期和终期评估报告。发挥监测评估结果服务决策的作用,定期向富阳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报送监测评估情况。加强监测评估结果的研判和运用,对预计达标困难、波动较大的监测指标及时进行预警,对评估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对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总结推广,运用评估结果指导下一阶段规划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