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富阳区人民代表大会
发布时间: 2022-03-21  15:23:26    作者: 区府办    来源: 区政府办    点击率:

·重要会议·

【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 2月6日至2月10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254名,列席会议人员301名。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批准了上述报告。审查和批准了富阳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了富阳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7年财政预算。决定设立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并依法履行职责。依法选举产生区人大常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6人,区人大法制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人,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人,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33人,区人民政府区长1人、副区长6人,区监察委员会主任1人,区人民法院院长1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人和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9人。

2月6日下午,召开预备会议,选举产生由48名成员组成的大会主席团,并选举孙柏平任大会秘书长,通过大会议程。会议期间,共举行4次全体会议,5次主席团会议。

本次大会共收到代表的议案和建议204件。这些议案和建议,涉及民政、社保等民生保障方面的29件,涉及工业、外经、外贸等工业经济方面的8件,涉及农、林、水等农业经济方面的26件,涉及运动休闲、商贸、旅游等现代服务业方面的11件,涉及交通、水电等城乡基础设施方面的80件,涉及土地、环保、能源等资源管理方面的10件,涉及文、教、卫等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20件,其他方面20件。其中,《关于加快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步伐的议案》《关于加快城乡危旧房整治改造,推进城乡环境大提升,打造大都市新型城区的议案》被列为大会议案,将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集体督办,区人民政府区长牵头办理,其余代表议案、建议均作建议处理,交相关部门处理。本次大会代表反映比较集中的《关于要求加强农村自来水管网建设,尽早解决农村安全用水“最后一千米”的建议》《关于要求破解停车难,优化道路交通组织,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建议》《关于加快江南板块发展的建议》《关于加快新一轮行政审批改革,完善不动产审批等事项的建议》《关于推进农贸市场优化布点和提升改造的建议》等,优先考虑确定为重点建议进行重点督办。


【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至第八次会议】 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年内举行会议1次,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年内举行会议8次,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1个,发出审议意见书9份,作出决议、决定13项。

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1月22日召开。主要议题:(1)初审富阳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初审富阳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部门预算草案的报告。(3)审议并通过富阳区2016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4)初审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5)初审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草案)。(6)征求对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7)听取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8)审议并表决通过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关于设立杭州市富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和有关名单(草案)以及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代表提交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草案)。(9)听取并审议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10)审议并表决有关人事任免。

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于2月10日召开。主要议题:审议并表决有关人事任免。

第二次会议于3月23日召开。主要议题:审议并表决有关人事任免,决定接受沈跃雄同志辞去杭州市富阳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

第三会议于3月31日召开。主要议题:(1)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2)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杭州市富阳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和建议处理办法。(3)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在全区人大代表中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决定。(4)听取了区、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报告。(5)审议并表决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第四次会议于6月2日召开。主要议题:(1)听取和审议交通治堵工作报告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报告,表决通过《关于对区政府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的审议意见》。(2)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审议意见》。(3)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对《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4)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5)审议并表决有关代表事项。(6)审议并表决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杨俊同志为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第五次会议于7月25日召开。主要议题:(1)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富阳区2016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和《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关于批准富阳区2016年财政决算的决议》。(2)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富阳区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表决通过《关于富阳区2016年财政决算报告和“同级审”报告的审议意见》。(3)书面听取了区政府关于201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意见落实情况报告。(4)听取并审议《关于杭州市富阳区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5)听取并审议《关于富阳区2017年上半年政府投资项目推进情况部分重大项目计划调整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关于富阳区2017年上半年政府投资项目推进情况和部分重大项目计划调整情况的审议意见》。(6)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剿灭劣Ⅴ类水”工作情况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剿灭劣Ⅴ类水”工作督查情况报告,表决通过《关于对区政府剿灭劣V类水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7)审议并表决有关人事任免,决定任命潘璀玮同志为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第六次会议于9月30日召开。主要议题:(1)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情况报告,表决通过关于《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2)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社会保障管理工作情况报告,表决通过《关于富阳区社会保障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3)听取和审议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的情况报告,表决通过《关于富阳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4)审议并表决通过《杭州市富阳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补选杭州市富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第七次会议于11月28日召开。主要议题:(1)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2)听取和审议2017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调整的报告,并表决通过《关于批准2017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调整的决议(草案)》。(3)审议并表决有关人事任免。任命戴钰虎同志为区人大法制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第八次会议于12月23日召开。主要议题:(1)听取和审议2017年度预算调整报告,并表决通过《杭州市富阳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的决议》,决定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杭州市富阳区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的报告》和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2)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3)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报告。(4)听取了部分杭州市人大代表述职报告。(5)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理论研究会和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调整(草案),并表决通过该草案。(6)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召开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以电子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关于召开杭州市富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决定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1月中下旬在富春街道召开。(7)审议并表决有关人事任免、代表事项,决定接受赵小红同志辞去杭州市富阳区人大常委会委员。

·常委会监督工作·

【法律监督】 4—5月,审议听取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情况的调查报告。针对产业和能源结构还不够合理、精准治理能力还不强、执法监管还不够到位等问题,建议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进一步推进协同共治、要进一步加强工作保障。

6月,审议听取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针对保护意识淡薄、工作进展不均衡,资源流失加快、传承后继乏人,缺乏长效机制,保护后劲不足,非遗项目利用制约较多,产业发展受困等问题。会议建议,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要加大保护传承力度,如注重发挥非遗保护工作委员会作用、制定出台一批规范性文件、落实保护经费和人员编制、出台“一项一策”保护措施、加快两个非遗场馆建设、规划打造数条非遗体验旅游休闲线路、成立一个行业组织等,要抓紧解决当前三个具体问题,如竹纸制作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环保问题、张氏骨伤疗法手法整复收费偏低以及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东坞山豆腐皮质量良莠不齐问题。

6月,审议听取关于《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针对宣传教育不够深入、火源管控不够严密、队伍建设仍需加强、投入保障力度需进一步加大等问题,会议建议,要加大普法力度,营造森林防火的法制环境;要强化问题导向,严格依法行政;要完善防控机制,提高预防能力;要规范运用预案,科学应急处置。


【工作监督】 3—6月,专项监督全区交通治堵工作情况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针对城区交通仍存在行不畅、停车难、秩序乱、事故多等问题,为进一步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提高通行效率,建议要优化城市布局,完善交通规划;实施公交优先,改变出行模式;建设停车场库,改善静态交通;优化交通组织,提高通行能力;加强道路整治,加大执法力度;完善工作机制,提高管理能力;注重宣传引导,提高市民素质。

4—7月,专项督查全区剿灭劣V类水工作情况。针对城镇排水(污水)专项规划不够完善、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雨污分流不够彻底、截污纳管进度慢等问题,建议要加强配套设施建设,提高污染防治能力;要加大科学治理力度,提高生态修复能力;要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提高监管巡查力度。

5—6月,调研全区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为推动全区教育信息化工作进一步有序快速发展,并取得理想效果,建议要提高认识,统筹推进;要科学管理,步步为营;要加大经费投入,厘清渠道;要积极探索,优化生态。

6—10月,专题调研全区农村饮用水情况。针对农村居民饮水难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保障机制不够健全、农村饮用水质量令人堪忧等问题,建议要坚持以民为本,提高农村饮用水重视程度;要统筹规划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供水;要完善保障机制,提升农村饮用水保障水平;要规范运维管理,提高农村供水的服务能力。

7月,审议听取《关于杭州市富阳区2016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和《关于杭州市富阳区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及全年收支预测情况的报告》。针对预算管理还需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还需进一步完善、财政收支管理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等问题,建议要加强收支预算管理、加强投资项目管理、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强化政府债务管理等。

7月,审议听取《关于富阳区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建议审计部门要认真探索和解决审计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创新审计方法,拓展审计领域,强化审计职能,提高审计水平;要进一步发挥审计在政府内部监督中的作用,注重审计结果运用。

7月,审议听取《关于杭州市富阳区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针对发展动能新增不足、结构转型纠偏不快、重大产业项目缺乏、生态环境治理任务繁重等问题,建议区政府要坚持融杭引领、提升城乡形态;聚焦创新驱动、推进产业业态;狠抓项目推进、扩大有效投资;注重统筹发展、提高环境生态;突出改革重点,推进改革实效。

7月,审议听取《关于富阳区2017年上半年政府投资项目推进情况和部分重大项目计划调整情况的报告》。对进一步做好全区重大项目建设工作,建议要统筹安排、合力推进;以民为本、科学建设;健全机制、强化监管。

8月,专题调研全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针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力量与服务对象基本面不匹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疗能力和群众期望值不匹配等问题,建议要加大宣传推动、政策保障和培植引领。

8—9月,专题调研全区救济救灾工作。针对社会救助机制建设有待完善、社会救助办理部门合力不强、社会救助中社会力量培养有待加强、社会救助基层工作队伍力量薄弱等问题,建议要创新发展,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统筹力量,协调推进社会救助;强化宣传引导,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加强队伍管理,注重队伍能力建设。

9月,专题调研关于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情况报告。针对在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重点不够突出、节点不够明显、功能不够完善、管理薄弱等问题,建议要强化规划引领,有序推进城镇建设;要完善配套设施,增强城镇集聚功能;要健全管理机制,巩固城镇整治成果。

9月,专题调研关于社会保障管理工作情况。针对在社会保障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财政补助资金未足额到位、部分社保政策与主城区有差异、基金支付压力增大、可持续性下降、基金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建议要加强社保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夯实基础,提高社保基金可持续性;推进信息化建设,强化数据共享;进一步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力度。

9月,专题调研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情况。要求区人民政府及各部门、各单位要处理好生态保护和开发建设的关系,增强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的保护力度;要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落实生态保护任务;要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生态保护红线制度有效实施。

9—10月,专题调研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针对工作进度不够平衡、质量不够理想,工作力量投入不足,确权工作有弱化倾向,矛盾错综复杂、纠纷调处任务繁重等问题,建议要进度与质量并重,紧盯目标不放松;组织和宣传并举,形成工作推进合力;上下协同,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10月,审议听取相关单位关于区人大常委会财政资金项目指定监督开展情况的报告。由区发改局对“青少年活动中心”“背街小巷整治、停车场和截污纳管工程(2016年度)”等2个重点工程开展重大项目稽查;由区财政局对“政府专项工作考核奖励专项”“生态市建设专项资金”等2个政府专项开展绩效评价;由区审计局对“富阳区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绩效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接下去将继续完善推进该监督模式,进一步提升监督实效。

11月,审议听取2017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调整的报告。要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严格按照项目决策管理办法,对新上项目严格把关。完善项目库建设,强化项目重要性、必要性的审查,项目要从项目库中遴选,避免临时动议,避免决策的盲目性。健全项目管理和绩效评价机制,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实施全过程监督。加大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监督力度,确保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确保政府投资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11月,调研全区社区矫正工作。针对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滞后、机构队伍建设不相适应等问题,建议要加大投入,加快推进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加大决心,逐步推进社区矫正机构建设;加大力度,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加强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环境;巩固提高,努力开创社区矫正工作新局面。

12月,审议听取2017年度预算调整报告。针对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较大等问题,建议要进一步发挥财政职能,夯实收入基础;要强化预算管理,提高资金绩效。

12月,督查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建设情况。建议要按照既定目标,继续加快进度,争取在人代会召开前完成各项工作,给代表一份满意的答卷。

·重大事项决定·

【常委会决定】 6月2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决定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7月25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区财政局局长刘学军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富阳区2016年财政决算的报告》。会议作出了批准《关于富阳区2016年财政决算的报告》的决定。

12月28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区财政局局长刘学军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杭州市富阳区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对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进行了审查。会议作出关于批准《关于杭州市富阳区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的报告》和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人事任免·

【任免干部】 区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的原则,全年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4人次,其中决定任命区人民政府副区长2人,接受辞职2人。

1月22日,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2人;2月10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5人;3月23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免28人,接受辞职1人;3月31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免27人次;6月2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免7人;7月25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1人;11月28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免16人次;12月28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免18人次,接受辞职1人。

·代表工作·

【代表活动】 抓好培训,夯实新一届人大代表工作基础。组织开展新一届区人大代表初任培训及履职专题培训,并在班上首次举行区人大代表宪法宣誓仪式,增强代表宪法意识。开展第二期区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班,重点提升代表履职基本知识和履职经验交流能力。组织各乡镇街道人大主席(主任)参加全市基层人大干部培训班和全国人大北京培训基地培训班,进一步夯实新一届代表工作基础。组织在富杭州市人大代表业务培训,学习代表履职相关业务知识,了解履职基本要求,为代表出席市人民代表大会,参与决定事关杭州和富阳长远发展的重大事项奠定基础。

服务大局,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组织开展2017年度“城乡环境大提升,人大代表作表率”的主题实践活动。围绕区委和区人大常委会中心工作,以推进棚户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剿灭劣V类水为重点,动员全区各级人大代表认真执行代表职务、积极建言献策,发挥模范作用、争当铁军先锋,为推进富阳区主城区城市有机更新和小城镇环境面貌大提升,建设富裕阳光的大都市新型城区贡献力量。积极组织开展杭州市人大代表富阳小组、区人大代表中心组和代表小组活动,对小微水体调查、危旧房处置、环境综合整治、交通治堵、灭蚊防病、民生实事工程建设、东洲街道新沙岛周边水域面污染整治、新型民宿经济、五丰岛三美农业、万市新民村农业产业发展等方面开展视察调研。继续为代表列席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全区政情报告会等,参加常委会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和“一府两院”等相关活动提供服务保障工作。

强化保障,为代表履职搞好服务。通过集中走访、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等方式,继续坚持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领导联系走访代表制度。根据“全覆盖、制度化、常活动、求实效”要求,继续深化代表联络站建设,整合新建代表联络站84个,并将1336名四级人大代表编入联络站开展活动。制定出台《杭州市富阳区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拨付代表每人每年7000元的活动经费,用于会议、培训、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接待选民等活动支出,充分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


【指导乡镇人大工作】 继续通过培训交流、外出考察、工作指导等方法,指导乡镇人代会、主席团会议和街道政情报告会、工委委员会议规范化建设工作;持续推行乡镇(街道)人代会(政情报告会)专题听取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工作,不断创新会议审议讨论形式,提高会议质量和人大监督实效。积极推行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网上考核机制,修订完善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考核办法,引导乡镇(街道)人大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开展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组织视察检查、进行专项监督等工作中注重实效和结果运用,助推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在规范化的基础上,实现有特色、有亮点、有创新、有实效。

·议案建议·

【议案建议办理】 修订完善《杭州市富阳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和建议处理办法》,进一步突破承办单位重答复、轻办理、缺乏与代表主动沟通的难题,切实提高承办单位重视程度,增强办理工作实效。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乡镇街道人大负责人、议案建议领衔代表等,面对面对承办单位办理工作进行结果测评,并向社会公示。

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204件,其中26件人大代表建议合并为大会1号议案《关于加快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步伐的议案》和2号议案《关于加快城乡危旧房整治改造和规范化管理,推进城乡环境大提升,打造大都市新型城区的议案》。其余178件代表建议均已按时办结,已经解决、基本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的135件,受财力、物力条件限制留作参考的23件,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方针不符的20件,解决、部分解决、列入解决率为75.8%。


【1号议案】 《关于加快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步伐的议案》:通过各项举措,在融杭公交一体化方面,优化线路,推出十大类惠民服务举措,公交融杭新公司正式挂牌营运。在农村公交一体化方面,稳妥推进农村客运班线收购工作,全区312辆农村客运车辆,759户经营者全部签订《车辆转让协议》,2017年12月31日至2018年1月2日,首批157辆农村客运车辆顺利交车,并于元旦投入新运力,实行优惠票价,进行无缝对接,保障群众出行。


【2号议案】 《关于加快城乡危旧房整治改造和规范化管理,推进城乡环境大提升,打造大都市新型城区的议案》:以主城区城市有机更新、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城乡危旧房治理和规范农村居民建房为重点,明确目标和标准,层层分解任务,打造富裕阳光的大都市新型城区。      (陈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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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 2月6日至2月10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254名,列席会议人员301名。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批准了上述报告。审查和批准了富阳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了富阳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7年财政预算。决定设立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并依法履行职责。依法选举产生区人大常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6人,区人大法制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人,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人,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33人,区人民政府区长1人、副区长6人,区监察委员会主任1人,区人民法院院长1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人和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9人。

2月6日下午,召开预备会议,选举产生由48名成员组成的大会主席团,并选举孙柏平任大会秘书长,通过大会议程。会议期间,共举行4次全体会议,5次主席团会议。

本次大会共收到代表的议案和建议204件。这些议案和建议,涉及民政、社保等民生保障方面的29件,涉及工业、外经、外贸等工业经济方面的8件,涉及农、林、水等农业经济方面的26件,涉及运动休闲、商贸、旅游等现代服务业方面的11件,涉及交通、水电等城乡基础设施方面的80件,涉及土地、环保、能源等资源管理方面的10件,涉及文、教、卫等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20件,其他方面20件。其中,《关于加快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步伐的议案》《关于加快城乡危旧房整治改造,推进城乡环境大提升,打造大都市新型城区的议案》被列为大会议案,将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集体督办,区人民政府区长牵头办理,其余代表议案、建议均作建议处理,交相关部门处理。本次大会代表反映比较集中的《关于要求加强农村自来水管网建设,尽早解决农村安全用水“最后一千米”的建议》《关于要求破解停车难,优化道路交通组织,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建议》《关于加快江南板块发展的建议》《关于加快新一轮行政审批改革,完善不动产审批等事项的建议》《关于推进农贸市场优化布点和提升改造的建议》等,优先考虑确定为重点建议进行重点督办。


【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至第八次会议】 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年内举行会议1次,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年内举行会议8次,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1个,发出审议意见书9份,作出决议、决定13项。

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1月22日召开。主要议题:(1)初审富阳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初审富阳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部门预算草案的报告。(3)审议并通过富阳区2016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4)初审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5)初审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草案)。(6)征求对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7)听取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8)审议并表决通过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关于设立杭州市富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和有关名单(草案)以及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代表提交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草案)。(9)听取并审议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10)审议并表决有关人事任免。

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于2月10日召开。主要议题:审议并表决有关人事任免。

第二次会议于3月23日召开。主要议题:审议并表决有关人事任免,决定接受沈跃雄同志辞去杭州市富阳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

第三会议于3月31日召开。主要议题:(1)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2)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杭州市富阳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和建议处理办法。(3)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在全区人大代表中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决定。(4)听取了区、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报告。(5)审议并表决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第四次会议于6月2日召开。主要议题:(1)听取和审议交通治堵工作报告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报告,表决通过《关于对区政府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的审议意见》。(2)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审议意见》。(3)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对《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4)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5)审议并表决有关代表事项。(6)审议并表决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杨俊同志为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第五次会议于7月25日召开。主要议题:(1)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富阳区2016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和《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关于批准富阳区2016年财政决算的决议》。(2)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富阳区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表决通过《关于富阳区2016年财政决算报告和“同级审”报告的审议意见》。(3)书面听取了区政府关于201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意见落实情况报告。(4)听取并审议《关于杭州市富阳区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5)听取并审议《关于富阳区2017年上半年政府投资项目推进情况部分重大项目计划调整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关于富阳区2017年上半年政府投资项目推进情况和部分重大项目计划调整情况的审议意见》。(6)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剿灭劣Ⅴ类水”工作情况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剿灭劣Ⅴ类水”工作督查情况报告,表决通过《关于对区政府剿灭劣V类水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7)审议并表决有关人事任免,决定任命潘璀玮同志为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第六次会议于9月30日召开。主要议题:(1)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情况报告,表决通过关于《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2)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社会保障管理工作情况报告,表决通过《关于富阳区社会保障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3)听取和审议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的情况报告,表决通过《关于富阳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4)审议并表决通过《杭州市富阳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补选杭州市富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第七次会议于11月28日召开。主要议题:(1)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2)听取和审议2017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调整的报告,并表决通过《关于批准2017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调整的决议(草案)》。(3)审议并表决有关人事任免。任命戴钰虎同志为区人大法制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第八次会议于12月23日召开。主要议题:(1)听取和审议2017年度预算调整报告,并表决通过《杭州市富阳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的决议》,决定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杭州市富阳区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的报告》和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2)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3)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报告。(4)听取了部分杭州市人大代表述职报告。(5)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理论研究会和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调整(草案),并表决通过该草案。(6)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召开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以电子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关于召开杭州市富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决定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1月中下旬在富春街道召开。(7)审议并表决有关人事任免、代表事项,决定接受赵小红同志辞去杭州市富阳区人大常委会委员。

·常委会监督工作·

【法律监督】 4—5月,审议听取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情况的调查报告。针对产业和能源结构还不够合理、精准治理能力还不强、执法监管还不够到位等问题,建议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进一步推进协同共治、要进一步加强工作保障。

6月,审议听取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针对保护意识淡薄、工作进展不均衡,资源流失加快、传承后继乏人,缺乏长效机制,保护后劲不足,非遗项目利用制约较多,产业发展受困等问题。会议建议,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要加大保护传承力度,如注重发挥非遗保护工作委员会作用、制定出台一批规范性文件、落实保护经费和人员编制、出台“一项一策”保护措施、加快两个非遗场馆建设、规划打造数条非遗体验旅游休闲线路、成立一个行业组织等,要抓紧解决当前三个具体问题,如竹纸制作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环保问题、张氏骨伤疗法手法整复收费偏低以及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东坞山豆腐皮质量良莠不齐问题。

6月,审议听取关于《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针对宣传教育不够深入、火源管控不够严密、队伍建设仍需加强、投入保障力度需进一步加大等问题,会议建议,要加大普法力度,营造森林防火的法制环境;要强化问题导向,严格依法行政;要完善防控机制,提高预防能力;要规范运用预案,科学应急处置。


【工作监督】 3—6月,专项监督全区交通治堵工作情况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针对城区交通仍存在行不畅、停车难、秩序乱、事故多等问题,为进一步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提高通行效率,建议要优化城市布局,完善交通规划;实施公交优先,改变出行模式;建设停车场库,改善静态交通;优化交通组织,提高通行能力;加强道路整治,加大执法力度;完善工作机制,提高管理能力;注重宣传引导,提高市民素质。

4—7月,专项督查全区剿灭劣V类水工作情况。针对城镇排水(污水)专项规划不够完善、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雨污分流不够彻底、截污纳管进度慢等问题,建议要加强配套设施建设,提高污染防治能力;要加大科学治理力度,提高生态修复能力;要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提高监管巡查力度。

5—6月,调研全区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为推动全区教育信息化工作进一步有序快速发展,并取得理想效果,建议要提高认识,统筹推进;要科学管理,步步为营;要加大经费投入,厘清渠道;要积极探索,优化生态。

6—10月,专题调研全区农村饮用水情况。针对农村居民饮水难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保障机制不够健全、农村饮用水质量令人堪忧等问题,建议要坚持以民为本,提高农村饮用水重视程度;要统筹规划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供水;要完善保障机制,提升农村饮用水保障水平;要规范运维管理,提高农村供水的服务能力。

7月,审议听取《关于杭州市富阳区2016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和《关于杭州市富阳区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及全年收支预测情况的报告》。针对预算管理还需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还需进一步完善、财政收支管理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等问题,建议要加强收支预算管理、加强投资项目管理、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强化政府债务管理等。

7月,审议听取《关于富阳区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建议审计部门要认真探索和解决审计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创新审计方法,拓展审计领域,强化审计职能,提高审计水平;要进一步发挥审计在政府内部监督中的作用,注重审计结果运用。

7月,审议听取《关于杭州市富阳区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针对发展动能新增不足、结构转型纠偏不快、重大产业项目缺乏、生态环境治理任务繁重等问题,建议区政府要坚持融杭引领、提升城乡形态;聚焦创新驱动、推进产业业态;狠抓项目推进、扩大有效投资;注重统筹发展、提高环境生态;突出改革重点,推进改革实效。

7月,审议听取《关于富阳区2017年上半年政府投资项目推进情况和部分重大项目计划调整情况的报告》。对进一步做好全区重大项目建设工作,建议要统筹安排、合力推进;以民为本、科学建设;健全机制、强化监管。

8月,专题调研全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针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力量与服务对象基本面不匹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疗能力和群众期望值不匹配等问题,建议要加大宣传推动、政策保障和培植引领。

8—9月,专题调研全区救济救灾工作。针对社会救助机制建设有待完善、社会救助办理部门合力不强、社会救助中社会力量培养有待加强、社会救助基层工作队伍力量薄弱等问题,建议要创新发展,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统筹力量,协调推进社会救助;强化宣传引导,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加强队伍管理,注重队伍能力建设。

9月,专题调研关于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情况报告。针对在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重点不够突出、节点不够明显、功能不够完善、管理薄弱等问题,建议要强化规划引领,有序推进城镇建设;要完善配套设施,增强城镇集聚功能;要健全管理机制,巩固城镇整治成果。

9月,专题调研关于社会保障管理工作情况。针对在社会保障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财政补助资金未足额到位、部分社保政策与主城区有差异、基金支付压力增大、可持续性下降、基金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建议要加强社保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夯实基础,提高社保基金可持续性;推进信息化建设,强化数据共享;进一步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力度。

9月,专题调研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情况。要求区人民政府及各部门、各单位要处理好生态保护和开发建设的关系,增强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的保护力度;要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落实生态保护任务;要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生态保护红线制度有效实施。

9—10月,专题调研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针对工作进度不够平衡、质量不够理想,工作力量投入不足,确权工作有弱化倾向,矛盾错综复杂、纠纷调处任务繁重等问题,建议要进度与质量并重,紧盯目标不放松;组织和宣传并举,形成工作推进合力;上下协同,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10月,审议听取相关单位关于区人大常委会财政资金项目指定监督开展情况的报告。由区发改局对“青少年活动中心”“背街小巷整治、停车场和截污纳管工程(2016年度)”等2个重点工程开展重大项目稽查;由区财政局对“政府专项工作考核奖励专项”“生态市建设专项资金”等2个政府专项开展绩效评价;由区审计局对“富阳区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绩效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接下去将继续完善推进该监督模式,进一步提升监督实效。

11月,审议听取2017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调整的报告。要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严格按照项目决策管理办法,对新上项目严格把关。完善项目库建设,强化项目重要性、必要性的审查,项目要从项目库中遴选,避免临时动议,避免决策的盲目性。健全项目管理和绩效评价机制,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实施全过程监督。加大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监督力度,确保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确保政府投资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11月,调研全区社区矫正工作。针对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滞后、机构队伍建设不相适应等问题,建议要加大投入,加快推进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加大决心,逐步推进社区矫正机构建设;加大力度,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加强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环境;巩固提高,努力开创社区矫正工作新局面。

12月,审议听取2017年度预算调整报告。针对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较大等问题,建议要进一步发挥财政职能,夯实收入基础;要强化预算管理,提高资金绩效。

12月,督查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建设情况。建议要按照既定目标,继续加快进度,争取在人代会召开前完成各项工作,给代表一份满意的答卷。

·重大事项决定·

【常委会决定】 6月2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决定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7月25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区财政局局长刘学军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富阳区2016年财政决算的报告》。会议作出了批准《关于富阳区2016年财政决算的报告》的决定。

12月28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区财政局局长刘学军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杭州市富阳区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对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进行了审查。会议作出关于批准《关于杭州市富阳区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的报告》和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人事任免·

【任免干部】 区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的原则,全年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4人次,其中决定任命区人民政府副区长2人,接受辞职2人。

1月22日,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2人;2月10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5人;3月23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免28人,接受辞职1人;3月31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免27人次;6月2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免7人;7月25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1人;11月28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免16人次;12月28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免18人次,接受辞职1人。

·代表工作·

【代表活动】 抓好培训,夯实新一届人大代表工作基础。组织开展新一届区人大代表初任培训及履职专题培训,并在班上首次举行区人大代表宪法宣誓仪式,增强代表宪法意识。开展第二期区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班,重点提升代表履职基本知识和履职经验交流能力。组织各乡镇街道人大主席(主任)参加全市基层人大干部培训班和全国人大北京培训基地培训班,进一步夯实新一届代表工作基础。组织在富杭州市人大代表业务培训,学习代表履职相关业务知识,了解履职基本要求,为代表出席市人民代表大会,参与决定事关杭州和富阳长远发展的重大事项奠定基础。

服务大局,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组织开展2017年度“城乡环境大提升,人大代表作表率”的主题实践活动。围绕区委和区人大常委会中心工作,以推进棚户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剿灭劣V类水为重点,动员全区各级人大代表认真执行代表职务、积极建言献策,发挥模范作用、争当铁军先锋,为推进富阳区主城区城市有机更新和小城镇环境面貌大提升,建设富裕阳光的大都市新型城区贡献力量。积极组织开展杭州市人大代表富阳小组、区人大代表中心组和代表小组活动,对小微水体调查、危旧房处置、环境综合整治、交通治堵、灭蚊防病、民生实事工程建设、东洲街道新沙岛周边水域面污染整治、新型民宿经济、五丰岛三美农业、万市新民村农业产业发展等方面开展视察调研。继续为代表列席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全区政情报告会等,参加常委会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和“一府两院”等相关活动提供服务保障工作。

强化保障,为代表履职搞好服务。通过集中走访、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等方式,继续坚持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领导联系走访代表制度。根据“全覆盖、制度化、常活动、求实效”要求,继续深化代表联络站建设,整合新建代表联络站84个,并将1336名四级人大代表编入联络站开展活动。制定出台《杭州市富阳区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拨付代表每人每年7000元的活动经费,用于会议、培训、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接待选民等活动支出,充分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


【指导乡镇人大工作】 继续通过培训交流、外出考察、工作指导等方法,指导乡镇人代会、主席团会议和街道政情报告会、工委委员会议规范化建设工作;持续推行乡镇(街道)人代会(政情报告会)专题听取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工作,不断创新会议审议讨论形式,提高会议质量和人大监督实效。积极推行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网上考核机制,修订完善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考核办法,引导乡镇(街道)人大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开展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组织视察检查、进行专项监督等工作中注重实效和结果运用,助推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在规范化的基础上,实现有特色、有亮点、有创新、有实效。

·议案建议·

【议案建议办理】 修订完善《杭州市富阳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和建议处理办法》,进一步突破承办单位重答复、轻办理、缺乏与代表主动沟通的难题,切实提高承办单位重视程度,增强办理工作实效。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乡镇街道人大负责人、议案建议领衔代表等,面对面对承办单位办理工作进行结果测评,并向社会公示。

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204件,其中26件人大代表建议合并为大会1号议案《关于加快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步伐的议案》和2号议案《关于加快城乡危旧房整治改造和规范化管理,推进城乡环境大提升,打造大都市新型城区的议案》。其余178件代表建议均已按时办结,已经解决、基本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的135件,受财力、物力条件限制留作参考的23件,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方针不符的20件,解决、部分解决、列入解决率为75.8%。


【1号议案】 《关于加快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步伐的议案》:通过各项举措,在融杭公交一体化方面,优化线路,推出十大类惠民服务举措,公交融杭新公司正式挂牌营运。在农村公交一体化方面,稳妥推进农村客运班线收购工作,全区312辆农村客运车辆,759户经营者全部签订《车辆转让协议》,2017年12月31日至2018年1月2日,首批157辆农村客运车辆顺利交车,并于元旦投入新运力,实行优惠票价,进行无缝对接,保障群众出行。


【2号议案】 《关于加快城乡危旧房整治改造和规范化管理,推进城乡环境大提升,打造大都市新型城区的议案》:以主城区城市有机更新、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城乡危旧房治理和规范农村居民建房为重点,明确目标和标准,层层分解任务,打造富裕阳光的大都市新型城区。      (陈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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