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201190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浙(2016)富阳区不动产权第0000110号、浙(2016)富阳区不动产权第0000111号
杨校军、沈诗娟
不动产证
富春街道金桥北路469号富春和园裕和苑1号1101室
杭州市富阳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