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2506291/2022-01175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生态环境富阳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生态环境富阳分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时间 | 2022-01-19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点击率 |
为规范实施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制定了《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以下简称《基准规定》),经研究,决定在杭州市范围内适用《基准规定》,现将有关要求发布,详情见附件。
附件: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适用《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通知(杭环发〔2020〕59号).doc
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索引号
002506291/2022-01175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生态环境富阳分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生态环境富阳分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时间
2022-01-19 10:50:05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点击率
统一编号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适用《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通知
为规范实施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制定了《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以下简称《基准规定》),经研究,决定在杭州市范围内适用《基准规定》,现将有关要求发布,详情见附件。
附件: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适用《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通知(杭环发〔2020〕59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