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MB0W83423/2022-00608 | 文件编号 | 富政发〔2020〕25号 |
责任部门 | 区政府办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政府办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时间 | 2022-01-10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政策原文 | 点击率 |
为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政发〔2007〕50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区全面开展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15〕16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并于2021年12月10日——2022年1月9日期间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反馈,在此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局税收征管工作的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富阳区税务局
2022年1月10日
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索引号
MB0W83423/2022-00608
文件编号
富政发〔2020〕25号
责任部门
区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政府办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时间
2022-01-10 17:29:44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点击率
统一编号
政策解读
结果反馈: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
为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政发〔2007〕50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区全面开展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15〕16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并于2021年12月10日——2022年1月9日期间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反馈,在此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局税收征管工作的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富阳区税务局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