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9-07  09:41:39    作者: 区行政服务中心    来源: 市规划资源局富阳分局    点击率:

编号:202109070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浙(2019)富阳区不动产权第0025901号

王笛

不动产证

富春街道桂花西路一弄8号401室


2

浙(2019)富阳区不动产证明第0018899号


他项权证

富春街道桂花西路一弄8号401室


        杭州市富阳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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