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号-福建省千禾建设有限公司
机构 编码: 91350125MA32PRT84J
主体 类别 名称: 法人
主体 角色 名称: 投标人
处理 文件 文号: 区交管办处理意见书【2021】11号
处理 部门: 杭州市富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处理 开始 时间: 2021/9/24
处理 结束 时间: 2022/9/23
公 开 范 围: 社会公开
限 制 行 为: 禁止参加富阳区小额公共资源投标活动
原 因: 2021年9月16日,区交管办收到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灵桥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要求对灵桥镇灵桥堤缺口补建工程中标单位处罚申请》,申请因福建省千禾建设有限公司不能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对其进行处理。
依 据:依据当事人在“富阳区灵桥镇灵桥堤缺口补建工程”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诚信承诺书第12条“特别声明:我方若违反上述承诺,隐瞒、提供虚假资料、参与串标围标、无故不签订合同等行为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组织实施,被发现或被他人举报查实,无条件接受招标人、监管部门作出的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承包合同或不良行为记录等处罚,并自愿停止参与富阳区小额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活动十二个月。对造成的损失,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