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MB0W83423/2021-86051 | 文件编号 | 富人社〔2021〕84号 |
责任部门 | 区人社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人社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时间 | 2021-09-02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政策解读 | 图片解读 其他解读 |
统一编号 | AFYD13-2021-0001 | 点击率 |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杭州市富阳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富政办﹝2020﹞14号)等文件要求,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2021年6月30日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集体讨论研究决定,继续保留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宣布失效0件,宣布废止的0件,需修订完善的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1年10月15日起施行。
附件: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杭州市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日
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索引号
MB0W83423/2021-86051
文件编号
富人社〔2021〕84号
责任部门
区人社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人社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时间
2021-09-02 17:03:59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点击率
统一编号
AFYD13-2021-0001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杭州市富阳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富政办﹝2020﹞14号)等文件要求,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2021年6月30日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集体讨论研究决定,继续保留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宣布失效0件,宣布废止的0件,需修订完善的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1年10月15日起施行。
附件: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杭州市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