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MB0W83423/2021-84355 | 文件编号 | 富司〔2021〕18号 |
责任部门 | 区司法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司法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时间 | 2021-08-06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政策解读 | 图片解读 其他解读 |
统一编号 | AFYD11-2021-0001 | 点击率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机关各单位、局属科室、各司法所: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杭州市富阳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富政办〔2020〕14号)等文件要求,富阳区司法局对2021年4月30日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局党委研究决定,继续保留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宣布废止、失效、需修订完善的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
本通知自2021年9月15日起施行。
附件: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杭州市富阳区司法局
2021年8月6日
附件:
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
|
1 | 富司〔2020〕30号 | 《杭州市富阳区司法行政服务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
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索引号
MB0W83423/2021-84355
文件编号
富司〔2021〕18号
责任部门
区司法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司法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时间
2021-08-06 09:39:43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点击率
统一编号
AFYD11-2021-0001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机关各单位、局属科室、各司法所: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杭州市富阳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富政办〔2020〕14号)等文件要求,富阳区司法局对2021年4月30日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局党委研究决定,继续保留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宣布废止、失效、需修订完善的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
本通知自2021年9月15日起施行。
附件: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杭州市富阳区司法局
2021年8月6日
附件:
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
|
1 | 富司〔2020〕30号 | 《杭州市富阳区司法行政服务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