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8-25  15:19:49    作者: 区行政服务中心    来源: 市规划资源局富阳分局    点击率:

编号:202108250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富房权证富镇字第015140号

富阳市国家税务局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富春街道春秋北路72号


        杭州市富阳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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