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MB0W83423/2021-85111 | 文件编号 | 富金融办〔2021〕19号 |
责任部门 | 区金融办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金融办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时间 | 2021-08-25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政策解读 | 图片解读 其他解读 |
统一编号 | AFYD72-2021-0001 | 点击率 |
区级有关部门,人行富阳支行、银保监局富阳监管组,各在富银行业金融机构:
《富阳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工作评价办法》已报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加大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
附件:《富阳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工作评价办法》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 金融工作办公室 |
中国人民银行富阳支行 |
2021年8月20日
富阳区银行业金融机构
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工作评价办法
为更好地鼓励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入、优化信贷结构,进一步发挥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作用,防范和化解区域性金融风险,根据《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金融行业发展和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的若干意见(试行)》(富政〔2018〕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范围
富阳行政区域内设立一年以上的所有政策性银行、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及农村中小金融机构。
二、评价内容
(一)全年各银行机构贷款总体情况(20分);
(二)全年各银行机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情况(32分);
(三)全年各银行机构减负让利情况(8分);
(四)全年各银行机构稳定经营情况(7分);
(五)支持区属国有企业情况(17分);
(六)支持配合区政府重点工作情况(16分);
(七)其它(附加分10分)。
三、评价标准
(一)贷款总体情况(20分)
1.贷款规模评分(8分)
贷款规模是指各银行机构当年对我区贷款投放总量情况,按表内贷款年末余额进行评价。贷款规模评分=8分×贷款规模得分系数。
2.新增贷款评分(12分)
新增贷款是指各银行机构当年对我区贷款投放增量情况(含异地表内新增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从增速和增量两个方面进行评价。新增贷款评分=6分×贷款增速得分系数+6分×贷款增量得分系数。
(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情况(32分)
1.支持制造业企业发展情况(10分)
从各银行机构当年支持制造业企业贷款年末余额和增速两方面进行评价。制造业企业贷款规模及增速评分=5分×贷款规模得分系数+5分×贷款增速得分系数。
2.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情况(10分)
(1)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及增速评分(6分)
从各银行机构当年支持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年末余额和增速两方面进行评价。普惠小微企业贷款规模及增速评分=3分×贷款规模得分系数+3分×贷款增速得分系数。
(2)小微企业首贷户拓展情况(4分)
从各银行机构当年拓展小微企业首贷户数占比和小微企业首贷户贷款发放金额占比两方面进行评价。小微企业首贷户拓展评分=3分×小微企业首贷户数占比得分系数+1分×小微企业首贷户发放金额占比得分系数。
3.支持科创企业发展情况(6分)
从各银行机构当年支持科创企业贷款年末余额和增速两方面进行评价。科创企业贷款规模及增速评分=3分×贷款规模得分系数+3分×贷款增速得分系数。
4.支持“乡村振兴”计划情况(6分)
从各银行机构当年涉农贷款年末余额和增速两方面进行评价。涉农贷款规模及增速评分=3分×贷款规模得分系数+3分×贷款增速得分系数。
(三)减负让利情况(8分)
1.贷款利率情况评分(4分)
(1)贷款利率水平(2分)
从各银行机构当年4季度期限在3年(含)以内的贷款加权平均利率水平进行评价。贷款利率水平评分=2分×贷款利率水平得分系数。
(2)贷款利率下降水平(2分)
从各银行机构当年4季度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与上年同期的下降水平进行评价。贷款利率下降水平评分=2分×贷款利率下降水平得分系数。
2.金融创新评分(4分)
金融创新评分是指各银行机构当年创新金融产品贷款投放情况,从贷款余额和项目个数两方面进行评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质押贷款、商标权质押贷款、小微企业纯信用贷款、林权抵押贷款、排污权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
(1)创新类项目贷款余额(2分):创新类项目贷款余额评分=2分×贷款余额得分系数。
(2)创新类项目个数(2分):各银行机构年度金融创新类项目个数最多的银行为第1名得2分,第2名得1.5分, 第3名得1分,从第4名开始得0.5分。无金融创新类项目贷款得0分。并列个数计为一个名次,后续排名不空缺。
(四)稳定经营情况(7分)
1.资产质量评分(2分)
从各银行机构年末的不良率情况进行评价。当年不良率在0.5(含)以内的得2分,不良率在0.5-2.0(含)之间的得1.5分,在2.0-4.0(含)之间的得1分,在4.0以上得0.5分。
2.存贷比评分(5分)
从各银行机构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率进行评价。当年存贷比300(含)以上得5分,250(含)-300得4.5分,200(含)-250得4分,150(含)-200得3.5分, 100(含)-150得3分,90(含)-100得2.5分,80(含)-90得2分,80以下得1分。
其中,农业发展银行按照上年度存贷比为基数评分,即农业发展银行存贷比评分=本年度存贷比÷上年度存贷比×5,最高得5分。
(五)支持区属国有企业情况(17分)
从各银行机构当年支持区属国有企业贷款总量和贷款增速两个方面进行评价(根据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不同情况考核折算)。支持区属国有企业评分=9分×贷款总量得分系数+8分×贷款增速得分系数。
(六)支持区政府重点工作评分(16分)
1.企业资金链风险处置工作配合情况评分(4分)
从区政府处置企业资金链风险专题会议及会商决议明确的工作职责等落实情况(重点考核银行是否做到不擅自抽贷(压贷)、改变贷款条件等)进行评价。银行无正当理由不落实相关会议精神的,按次扣分,每次最高扣2分,直至扣完为止。
2.重大产业项目贷款投放情况评分(4分)
从银行机构当年对我区重大产业项目的贷款投放数(含流动资金贷款)进行评价。重大产业项目贷款投放情况评分=4分×贷款投放得分系数。
3.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配合程度评分(4分)
从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协议签订、担保业务规模(当年在保余额)两方面进行评价。
(1)合作协议签订(1分)。与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的,得1分;次年不再重复得分。(2)担保业务规模(3分)。业务规模得分=3分×业务规模得分系数。
4.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工作评分(4分)
从各银行机构当年通过平台撮合成交的笔数和实际发放贷款余额进行奖励。奖励得分=2分×贷款发放余额得分系数+2分×贷款发放笔数得分系数。
(七)其它(附加10分)
1.区政府工作配合情况指标(最高奖励4分)
对积极配合区政府相关部门工作的银行机构,给予一定附加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党建联盟、营商环境优化、文明迎检、无障碍设施建设等工作,根据配合程度和工作成效给予相应的奖励加分。
2.金融信息报送工作指标(最高奖励3分)
对积极报送金融信息的银行机构,给予一定附加奖励。从各银行机构当年信息报送情况进行评价(具体计分规则详见附件)。金融信息工作得分=3分×信息工作得分系数。
3.经济发展特殊贡献指标(最高奖励3分)
对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银行机构,给予一定附加奖励。主要包括配合做好招商引资、征地拆迁、实施亩产效益评价应用等工作,根据支持力度和工作成效给予相应的奖励加分。
(八)指标口径说明
1.上述指标数据统计范围为富阳区行政区域,具体数据由相关部门核实提供。
2.得分系数计算方式为第1位系数1.0,最后一位系数0.1,其间得分系数按排名数量平均梯度确定,排名根据指标具体内容按从高到低或从低到高排列。若指标数据为0或负数,则不纳入排名,得分为0。
四、评价实施
(一)由区金融办牵头,会同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人民银行富阳支行、银保监局富阳监管组等部门共同开展评价工作,并报区政府审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当年评价按零分计:
1.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和金融案件的;
2.对政府鼓励、扶持类产业抽贷、压贷、延贷情况严重的;
3.对区政府处置企业资金链风险专题会议及会商决议明确的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各部门评价分工安排如下:
1.区金融办:负责评价工作组织实施;评价资料汇总;评价建议提交,并提供区政府处置企业资金链风险专题会议、会商决议等落实情况。
2.区财政局:负责提供区属国有企业贷款投放等有关指标数据,并牵头做好评价结果应用。
3.区发改局:负责提供当年度重大产业项目清单。
4.区经信局:负责提供银行支持政府亩产效益评价应用情况。
5.人民银行富阳支行:负责汇总提供各银行机构贷款总体情况、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减负让利情况、稳定经营情况等有关指标数据。
6.银保监局富阳监管组:负责提供重大责任事故及金融案件情况。
五、评价应用
(一)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考评得分进行排名,授予前8名“金融服务先进单位”称号,并进行通报表扬。
(二)根据评价考核结果,区政府每年安排一定资金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奖励,奖励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当年新设立的银行给予每家3万元奖励。
(三)区财政将银行评价考核结果情况列入银行参加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的综合考核指标。
(四)对出现一票否决情形的金融机构,将对该机构实施一定期限的政策性限制措施。
1.自认定之日起,不得参与政府性资金竞争性存放招标,行政事业单位账户、区属国有企业银行账户招标;
2.期满后仍未整改到位或相应工作落实未有实质性改善的,将建议财政和行政事业单位撤销在该机构的银行账户,财政性存款清零。
六、附则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1年8月20日印发 |
本办法由区金融办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富阳区金融机构信息工作计分规则
考评项目 | 考评内容及评分办法 | 备注 |
1.日常综合信息 | 贯彻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阶段性工作总结与计划,外宣信息等,每篇得1分 | |
2.约稿信息 | 及时有效完成约稿信息,每篇得分2分 | |
3.业务信息 | 特色创新类业务先行先试或阶段性成果、金融助推“三高”发展具体做法、贯彻国家金融类政策方针有关举措等,每篇得2分 | |
4.其他 | 对区域经济金融热点、难点问题和事件的建议类信息、经济金融类课题调研报告,每篇得2分 | |
5.加分 | 区金融办录用,每篇加3分 | |
中央、省、市级政务信息录用,每篇加5-15分 | 涉及多家银行的,按完成质量酌情计分 | |
获中央、省、市、区领导批示,每篇加10-25分 | 单篇多位领导批示就高计分,涉及多家银行,按完成质量酌情计分 |
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索引号
MB0W83423/2021-85111
文件编号
富金融办〔2021〕19号
责任部门
区金融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金融办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时间
2021-08-25 16:54:45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点击率
统一编号
AFYD72-2021-0001
区级有关部门,人行富阳支行、银保监局富阳监管组,各在富银行业金融机构:
《富阳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工作评价办法》已报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加大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
附件:《富阳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工作评价办法》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 金融工作办公室 |
中国人民银行富阳支行 |
2021年8月20日
富阳区银行业金融机构
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工作评价办法
为更好地鼓励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入、优化信贷结构,进一步发挥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作用,防范和化解区域性金融风险,根据《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金融行业发展和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的若干意见(试行)》(富政〔2018〕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范围
富阳行政区域内设立一年以上的所有政策性银行、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及农村中小金融机构。
二、评价内容
(一)全年各银行机构贷款总体情况(20分);
(二)全年各银行机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情况(32分);
(三)全年各银行机构减负让利情况(8分);
(四)全年各银行机构稳定经营情况(7分);
(五)支持区属国有企业情况(17分);
(六)支持配合区政府重点工作情况(16分);
(七)其它(附加分10分)。
三、评价标准
(一)贷款总体情况(20分)
1.贷款规模评分(8分)
贷款规模是指各银行机构当年对我区贷款投放总量情况,按表内贷款年末余额进行评价。贷款规模评分=8分×贷款规模得分系数。
2.新增贷款评分(12分)
新增贷款是指各银行机构当年对我区贷款投放增量情况(含异地表内新增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从增速和增量两个方面进行评价。新增贷款评分=6分×贷款增速得分系数+6分×贷款增量得分系数。
(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情况(32分)
1.支持制造业企业发展情况(10分)
从各银行机构当年支持制造业企业贷款年末余额和增速两方面进行评价。制造业企业贷款规模及增速评分=5分×贷款规模得分系数+5分×贷款增速得分系数。
2.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情况(10分)
(1)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及增速评分(6分)
从各银行机构当年支持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年末余额和增速两方面进行评价。普惠小微企业贷款规模及增速评分=3分×贷款规模得分系数+3分×贷款增速得分系数。
(2)小微企业首贷户拓展情况(4分)
从各银行机构当年拓展小微企业首贷户数占比和小微企业首贷户贷款发放金额占比两方面进行评价。小微企业首贷户拓展评分=3分×小微企业首贷户数占比得分系数+1分×小微企业首贷户发放金额占比得分系数。
3.支持科创企业发展情况(6分)
从各银行机构当年支持科创企业贷款年末余额和增速两方面进行评价。科创企业贷款规模及增速评分=3分×贷款规模得分系数+3分×贷款增速得分系数。
4.支持“乡村振兴”计划情况(6分)
从各银行机构当年涉农贷款年末余额和增速两方面进行评价。涉农贷款规模及增速评分=3分×贷款规模得分系数+3分×贷款增速得分系数。
(三)减负让利情况(8分)
1.贷款利率情况评分(4分)
(1)贷款利率水平(2分)
从各银行机构当年4季度期限在3年(含)以内的贷款加权平均利率水平进行评价。贷款利率水平评分=2分×贷款利率水平得分系数。
(2)贷款利率下降水平(2分)
从各银行机构当年4季度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与上年同期的下降水平进行评价。贷款利率下降水平评分=2分×贷款利率下降水平得分系数。
2.金融创新评分(4分)
金融创新评分是指各银行机构当年创新金融产品贷款投放情况,从贷款余额和项目个数两方面进行评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质押贷款、商标权质押贷款、小微企业纯信用贷款、林权抵押贷款、排污权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
(1)创新类项目贷款余额(2分):创新类项目贷款余额评分=2分×贷款余额得分系数。
(2)创新类项目个数(2分):各银行机构年度金融创新类项目个数最多的银行为第1名得2分,第2名得1.5分, 第3名得1分,从第4名开始得0.5分。无金融创新类项目贷款得0分。并列个数计为一个名次,后续排名不空缺。
(四)稳定经营情况(7分)
1.资产质量评分(2分)
从各银行机构年末的不良率情况进行评价。当年不良率在0.5(含)以内的得2分,不良率在0.5-2.0(含)之间的得1.5分,在2.0-4.0(含)之间的得1分,在4.0以上得0.5分。
2.存贷比评分(5分)
从各银行机构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率进行评价。当年存贷比300(含)以上得5分,250(含)-300得4.5分,200(含)-250得4分,150(含)-200得3.5分, 100(含)-150得3分,90(含)-100得2.5分,80(含)-90得2分,80以下得1分。
其中,农业发展银行按照上年度存贷比为基数评分,即农业发展银行存贷比评分=本年度存贷比÷上年度存贷比×5,最高得5分。
(五)支持区属国有企业情况(17分)
从各银行机构当年支持区属国有企业贷款总量和贷款增速两个方面进行评价(根据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不同情况考核折算)。支持区属国有企业评分=9分×贷款总量得分系数+8分×贷款增速得分系数。
(六)支持区政府重点工作评分(16分)
1.企业资金链风险处置工作配合情况评分(4分)
从区政府处置企业资金链风险专题会议及会商决议明确的工作职责等落实情况(重点考核银行是否做到不擅自抽贷(压贷)、改变贷款条件等)进行评价。银行无正当理由不落实相关会议精神的,按次扣分,每次最高扣2分,直至扣完为止。
2.重大产业项目贷款投放情况评分(4分)
从银行机构当年对我区重大产业项目的贷款投放数(含流动资金贷款)进行评价。重大产业项目贷款投放情况评分=4分×贷款投放得分系数。
3.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配合程度评分(4分)
从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协议签订、担保业务规模(当年在保余额)两方面进行评价。
(1)合作协议签订(1分)。与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的,得1分;次年不再重复得分。(2)担保业务规模(3分)。业务规模得分=3分×业务规模得分系数。
4.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工作评分(4分)
从各银行机构当年通过平台撮合成交的笔数和实际发放贷款余额进行奖励。奖励得分=2分×贷款发放余额得分系数+2分×贷款发放笔数得分系数。
(七)其它(附加10分)
1.区政府工作配合情况指标(最高奖励4分)
对积极配合区政府相关部门工作的银行机构,给予一定附加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党建联盟、营商环境优化、文明迎检、无障碍设施建设等工作,根据配合程度和工作成效给予相应的奖励加分。
2.金融信息报送工作指标(最高奖励3分)
对积极报送金融信息的银行机构,给予一定附加奖励。从各银行机构当年信息报送情况进行评价(具体计分规则详见附件)。金融信息工作得分=3分×信息工作得分系数。
3.经济发展特殊贡献指标(最高奖励3分)
对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银行机构,给予一定附加奖励。主要包括配合做好招商引资、征地拆迁、实施亩产效益评价应用等工作,根据支持力度和工作成效给予相应的奖励加分。
(八)指标口径说明
1.上述指标数据统计范围为富阳区行政区域,具体数据由相关部门核实提供。
2.得分系数计算方式为第1位系数1.0,最后一位系数0.1,其间得分系数按排名数量平均梯度确定,排名根据指标具体内容按从高到低或从低到高排列。若指标数据为0或负数,则不纳入排名,得分为0。
四、评价实施
(一)由区金融办牵头,会同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人民银行富阳支行、银保监局富阳监管组等部门共同开展评价工作,并报区政府审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当年评价按零分计:
1.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和金融案件的;
2.对政府鼓励、扶持类产业抽贷、压贷、延贷情况严重的;
3.对区政府处置企业资金链风险专题会议及会商决议明确的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各部门评价分工安排如下:
1.区金融办:负责评价工作组织实施;评价资料汇总;评价建议提交,并提供区政府处置企业资金链风险专题会议、会商决议等落实情况。
2.区财政局:负责提供区属国有企业贷款投放等有关指标数据,并牵头做好评价结果应用。
3.区发改局:负责提供当年度重大产业项目清单。
4.区经信局:负责提供银行支持政府亩产效益评价应用情况。
5.人民银行富阳支行:负责汇总提供各银行机构贷款总体情况、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减负让利情况、稳定经营情况等有关指标数据。
6.银保监局富阳监管组:负责提供重大责任事故及金融案件情况。
五、评价应用
(一)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考评得分进行排名,授予前8名“金融服务先进单位”称号,并进行通报表扬。
(二)根据评价考核结果,区政府每年安排一定资金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奖励,奖励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当年新设立的银行给予每家3万元奖励。
(三)区财政将银行评价考核结果情况列入银行参加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的综合考核指标。
(四)对出现一票否决情形的金融机构,将对该机构实施一定期限的政策性限制措施。
1.自认定之日起,不得参与政府性资金竞争性存放招标,行政事业单位账户、区属国有企业银行账户招标;
2.期满后仍未整改到位或相应工作落实未有实质性改善的,将建议财政和行政事业单位撤销在该机构的银行账户,财政性存款清零。
六、附则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1年8月20日印发 |
本办法由区金融办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富阳区金融机构信息工作计分规则
考评项目 | 考评内容及评分办法 | 备注 |
1.日常综合信息 | 贯彻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阶段性工作总结与计划,外宣信息等,每篇得1分 | |
2.约稿信息 | 及时有效完成约稿信息,每篇得分2分 | |
3.业务信息 | 特色创新类业务先行先试或阶段性成果、金融助推“三高”发展具体做法、贯彻国家金融类政策方针有关举措等,每篇得2分 | |
4.其他 | 对区域经济金融热点、难点问题和事件的建议类信息、经济金融类课题调研报告,每篇得2分 | |
5.加分 | 区金融办录用,每篇加3分 | |
中央、省、市级政务信息录用,每篇加5-15分 | 涉及多家银行的,按完成质量酌情计分 | |
获中央、省、市、区领导批示,每篇加10-25分 | 单篇多位领导批示就高计分,涉及多家银行,按完成质量酌情计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