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MB0W83423/2021-84774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区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农业农村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时间 2021-08-19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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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公布杭州市富阳区农业农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为更好地发挥行政规范性文件在社会经济建设、政治文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促进公平竞争、创新发展的各项工作要求,切实解决制度建设中存在的矛盾和冲突,做到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与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相适应,特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出台《关于公布杭州市富阳区农业农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以下简称《该通知》),以落实《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就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问:出台《该通知》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答: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制定机关应当每隔两年对本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全面清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及时修改或者废止。制定机关全面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后,应当及时公布继续有效、拟修改、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富阳区农业农村局合并两年来,并未对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过清理。故根据《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2018年《杭州市富阳区农业和林业局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结果公告》(2018年第13号)中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2018年8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以杭州市富阳区农业和林业局、杭州市富阳区农业农村局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问:《该通知》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答:《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富阳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富政办〔2020〕14号)等文件,结合富阳区农业农村局实际情况制定了《该通知》。

问:《该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经清理汇总,继续保留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宣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

问:《该通知》的遵循什么原则?

答:根据“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由起草单位负责清理,落实清理责任。

问:《该通知》对公民的权利义务有什么影响?

答:《该通知》本身不涉及公民的权利义务,但《该通知》公布后,失效及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将不再作为今后行政管理的依据。这些失效及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会涉及到公民的权利义务,比如:因农业农村部自2020年起已不再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提升为培育高素质农民,因此富农林[2018]312号:《关于印发新杭州市富阳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认定对象生产规模标准的通知》宣布废止。

问:《该通知》的公布经过了哪些程序?

答:根据基本原则,先后进行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整理、起草单位出具清理意见、科室会议集体讨论、部门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局党委班子会议讨论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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