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金融行业发展和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的若干意见(试行)》(富政〔2018〕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就组织申报2021年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政策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扶持政策
(一)申报条件及对象
申报本次政策奖励须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内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事项。
申报单位应为注册在我区的挂牌企业、拟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及发债企业、私募基金及其管理公司(不含华融黄公望金融小镇,其基金管理规模不低于1亿元,且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
(二)扶持标准
补助标准及政策内容参照《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金融行业发展和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的若干意见(试行)》(富政〔2018〕7号)及《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金融行业发展和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富金融办〔2019〕22号)文件要求。
二、申报材料
申请本次政策补助的相关企业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申请兑现企业场外交易市场挂牌补助
(1)场外市场挂牌企业需提供:
①挂牌企业补助资金申请表;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成长板)等场外交易市场出具的企业挂牌证明材料;
④由外地迁入富阳区的挂牌企业需提供已退还原注册地奖励资金相关证明。
(2)挂牌后实现股权融资企业需提供:
①挂牌企业补助资金申请表;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成长板)等场外交易市场出具的企业挂牌证明材料;
④股权交易相应证明材料,企业相应会计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
(二)申请兑现企业拟上市(上市)补助
(1)首发上市申请或受理的企业需提供:
①上市工作补助资金申请表;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浙江省证监会辅导备案证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或境外交易所出具的企业直接上市申请受理证明。税务机关出具的相应纳税证明,企业相应会计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
(2)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需提供:
①上市工作补助资金申请表;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证监会批复文件、交易所上市通知或企业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证明材料;
④境外上市企业需提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报告。
(3)通过持股平台持有股份并实现转让需提供:
①上市工作补助资金申请表;
②持股平台相关材料;
③持股股东人员相关证明材料;
④税务机关出具的相应纳税证明,企业相应会计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
(三)申请兑现企业持续资本运作资金补助
(1)实施并购重组的挂牌及拟上市企业需提供:
①上市工作补助资金申请表;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并购重组相关证明材料。
(2)被并购企业注册地迁入富阳的上市企业需提供:
①上市工作补助资金申请表;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并购重组相关证明材料;
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报告。
(3)开展债权融资的企业需提供:
①发债企业补助资金申请表;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企业成功发行1年期及以上中小企业私募债、集合债或集合票据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请兑现私募基金资金补助
①私募基金补助资金申请表;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申报单位纳税情况明细表;完税证明;申请员工个人所得税奖励的,需提供员工劳动合同、任命文件或聘用文件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申请办公用房补贴的,还需提供经区房屋租赁主管机关登记备案的房地产租赁合同、房租缴付凭证复印件,申请装修补贴的须提供相应装修发票复印件。
三、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须通过杭州市富阳区产业发展扶持信息平台提出申请,具体请按以下步骤操作:
1.新用户注册。请参考网站首页“使用帮助”选项,按要求完成企业用户注册。
2.选择项目。用注册的用户名登录后,选择需申报的项目。
3.申报资料填写。按项目填写申请表及各类附表、上传有关附件资料。附件资料请扫描或者用数码相机拍摄生成图片文件,要求转换成JPG格式,并小于500K。发票复印件请通过“发票管理”选项单独上传。
4.完成申报。申报资料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申报。
5.打印纸质资料。申报完成后点击“生成pdf”按钮,把填写的表格及上传的资料全部打印一式二份。
各申报企业从申报网站打印的纸质资料和其他申报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加目录和页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交由区金融办统一受理。
四、申报时间
截至2021年4月10日,逾期视同自动放弃。
五、其他事项
1.申报企业必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收回补助资金,并取消一定时期内的申报资格。
2.联系方式:
区金融办地址:区政府11号楼,联系电话:63313579;
区财政局地址:富春街12号,联系电话:63320414。
附件:
1.挂牌企业补助资金申请表
2.上市工作补助资金申请表
3.发债企业补助资金申请表
4.私募基金补助资金申请表
5.企业2021年已申报和拟申报财政奖励扶持(资助)项目清单
6.企业2017年至今获得的各类财政奖励扶持(资助)资金统计表(仅私募基金填写)
附件1
挂牌企业补助资金申请表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所属乡、镇街道 | ||||||
通讯地址 | |||||||
注册时间 | 法定代表人 | 电话 | |||||
联系人 | 电话 | 手机 |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注册资本 | (万元) | ||||||
场外交易市场挂牌情况 | 挂牌简称 | 挂牌代码 | 挂牌时间 | ||||
申请补助类型 (可多选) | □新三板 | □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成长板 | |||||
□股权融资(融资额: 实际到位: ) | □转板 | ||||||
本次申请 补助金额 | 以前享受同类政策补助情况 | ||||||
以下内容由相关政府部门填写 | |||||||
区金融办意见 | 盖章: | ||||||
附件2
上市工作补助资金申请表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所属乡、镇街道 | ||||||
通讯地址 | |||||||
注册时间 | 法定代表人 | 电话 | |||||
联系人 | 电话 | 手机 |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上市情况 | 上市的证交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
申请补助类型(可多选) | □变更涉及的税收 | □审计调整税收 | □其他补缴税款 | ||||
□上市辅导备案 | □报国家证监会 | □IPO | |||||
□转板上市 | □境外上市(募集资金: ) | ||||||
□持股平台股份转让 | □重大并购重组 | □其他_____ | |||||
本次申请 补助金额 | 以前有无享受 同类政策补助 | ||||||
以下内容由相关政府部门填写 | |||||||
区金融办意见 | 盖章: | ||||||
附件3
发债企业补助资金申请表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所属乡、镇街道 | ||||||
通讯地址 | |||||||
注册时间 | 法定代表人 | 电话 | |||||
联系人 | 电话 | 手机 |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发债情况 | 发行债权名称 | ||||||
债权期 | |||||||
债权募集资金 | |||||||
是否由财政性基金增信 | |||||||
申请补助类型 (可多选) | □中小企业私募债 | □集合债、集合票据 | |||||
本次申请 补助金额 | 以前享受同类政策补助情况 | ||||||
以下内容由相关政府部门填写 | |||||||
区金融办意见 | 盖章: | ||||||
附件4
私募基金补助资金申请表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机构类别 | ||||||
通讯地址 | |||||||
注册地址 | |||||||
注册时间 | 法定代表人 | 电话 | |||||
联系人 | 电话 | 手机 | |||||
注册资金 | 基金规模(实际到位) |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本次申请 政策内容 | 项 目 | 申请金额(单位:元) | |||||
纳税奖励 | |||||||
员工奖励 | |||||||
租房补贴 | |||||||
装修补贴 | |||||||
本次申请 补助金额 | 以前享受同类 政策补助情况 | ||||||
以下内容由相关政府部门填写 | |||||||
区金融办意见 | 盖章: | ||||||
附件5
企业2021年已申报和拟申报财政奖励扶持(资助)项目清单 |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已申报和拟申报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起止时间 | 项目投资额 | 申报级次(省、杭州市、富阳) | 主管部门 | 备注 |
附件6
企业2017年至今获得的各类财政奖励扶持(资助)资金统计表 |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获得财政资金文号 | 奖励扶持(资助)项目名称 | 主管部门 | 金额 | 获得 时间 | 入账凭证号 | 备注 |
各有关企业:
根据《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金融行业发展和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的若干意见(试行)》(富政〔2018〕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就组织申报2021年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政策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扶持政策
(一)申报条件及对象
申报本次政策奖励须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内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事项。
申报单位应为注册在我区的挂牌企业、拟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及发债企业、私募基金及其管理公司(不含华融黄公望金融小镇,其基金管理规模不低于1亿元,且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
(二)扶持标准
补助标准及政策内容参照《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金融行业发展和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的若干意见(试行)》(富政〔2018〕7号)及《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金融行业发展和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富金融办〔2019〕22号)文件要求。
二、申报材料
申请本次政策补助的相关企业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申请兑现企业场外交易市场挂牌补助
(1)场外市场挂牌企业需提供:
①挂牌企业补助资金申请表;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成长板)等场外交易市场出具的企业挂牌证明材料;
④由外地迁入富阳区的挂牌企业需提供已退还原注册地奖励资金相关证明。
(2)挂牌后实现股权融资企业需提供:
①挂牌企业补助资金申请表;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成长板)等场外交易市场出具的企业挂牌证明材料;
④股权交易相应证明材料,企业相应会计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
(二)申请兑现企业拟上市(上市)补助
(1)首发上市申请或受理的企业需提供:
①上市工作补助资金申请表;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浙江省证监会辅导备案证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或境外交易所出具的企业直接上市申请受理证明。税务机关出具的相应纳税证明,企业相应会计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
(2)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需提供:
①上市工作补助资金申请表;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证监会批复文件、交易所上市通知或企业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证明材料;
④境外上市企业需提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报告。
(3)通过持股平台持有股份并实现转让需提供:
①上市工作补助资金申请表;
②持股平台相关材料;
③持股股东人员相关证明材料;
④税务机关出具的相应纳税证明,企业相应会计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
(三)申请兑现企业持续资本运作资金补助
(1)实施并购重组的挂牌及拟上市企业需提供:
①上市工作补助资金申请表;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并购重组相关证明材料。
(2)被并购企业注册地迁入富阳的上市企业需提供:
①上市工作补助资金申请表;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并购重组相关证明材料;
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报告。
(3)开展债权融资的企业需提供:
①发债企业补助资金申请表;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企业成功发行1年期及以上中小企业私募债、集合债或集合票据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请兑现私募基金资金补助
①私募基金补助资金申请表;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申报单位纳税情况明细表;完税证明;申请员工个人所得税奖励的,需提供员工劳动合同、任命文件或聘用文件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申请办公用房补贴的,还需提供经区房屋租赁主管机关登记备案的房地产租赁合同、房租缴付凭证复印件,申请装修补贴的须提供相应装修发票复印件。
三、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须通过杭州市富阳区产业发展扶持信息平台提出申请,具体请按以下步骤操作:
1.新用户注册。请参考网站首页“使用帮助”选项,按要求完成企业用户注册。
2.选择项目。用注册的用户名登录后,选择需申报的项目。
3.申报资料填写。按项目填写申请表及各类附表、上传有关附件资料。附件资料请扫描或者用数码相机拍摄生成图片文件,要求转换成JPG格式,并小于500K。发票复印件请通过“发票管理”选项单独上传。
4.完成申报。申报资料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申报。
5.打印纸质资料。申报完成后点击“生成pdf”按钮,把填写的表格及上传的资料全部打印一式二份。
各申报企业从申报网站打印的纸质资料和其他申报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加目录和页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交由区金融办统一受理。
四、申报时间
截至2021年4月10日,逾期视同自动放弃。
五、其他事项
1.申报企业必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收回补助资金,并取消一定时期内的申报资格。
2.联系方式:
区金融办地址:区政府11号楼,联系电话:63313579;
区财政局地址:富春街12号,联系电话:63320414。
附件:
1.挂牌企业补助资金申请表
2.上市工作补助资金申请表
3.发债企业补助资金申请表
4.私募基金补助资金申请表
5.企业2021年已申报和拟申报财政奖励扶持(资助)项目清单
6.企业2017年至今获得的各类财政奖励扶持(资助)资金统计表(仅私募基金填写)
附件1
挂牌企业补助资金申请表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所属乡、镇街道 | ||||||
通讯地址 | |||||||
注册时间 | 法定代表人 | 电话 | |||||
联系人 | 电话 | 手机 |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注册资本 | (万元) | ||||||
场外交易市场挂牌情况 | 挂牌简称 | 挂牌代码 | 挂牌时间 | ||||
申请补助类型 (可多选) | □新三板 | □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成长板 | |||||
□股权融资(融资额: 实际到位: ) | □转板 | ||||||
本次申请 补助金额 | 以前享受同类政策补助情况 | ||||||
以下内容由相关政府部门填写 | |||||||
区金融办意见 | 盖章: | ||||||
附件2
上市工作补助资金申请表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所属乡、镇街道 | ||||||
通讯地址 | |||||||
注册时间 | 法定代表人 | 电话 | |||||
联系人 | 电话 | 手机 |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上市情况 | 上市的证交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
申请补助类型(可多选) | □变更涉及的税收 | □审计调整税收 | □其他补缴税款 | ||||
□上市辅导备案 | □报国家证监会 | □IPO | |||||
□转板上市 | □境外上市(募集资金: ) | ||||||
□持股平台股份转让 | □重大并购重组 | □其他_____ | |||||
本次申请 补助金额 | 以前有无享受 同类政策补助 | ||||||
以下内容由相关政府部门填写 | |||||||
区金融办意见 | 盖章: | ||||||
附件3
发债企业补助资金申请表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所属乡、镇街道 | ||||||
通讯地址 | |||||||
注册时间 | 法定代表人 | 电话 | |||||
联系人 | 电话 | 手机 |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发债情况 | 发行债权名称 | ||||||
债权期 | |||||||
债权募集资金 | |||||||
是否由财政性基金增信 | |||||||
申请补助类型 (可多选) | □中小企业私募债 | □集合债、集合票据 | |||||
本次申请 补助金额 | 以前享受同类政策补助情况 | ||||||
以下内容由相关政府部门填写 | |||||||
区金融办意见 | 盖章: | ||||||
附件4
私募基金补助资金申请表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机构类别 | ||||||
通讯地址 | |||||||
注册地址 | |||||||
注册时间 | 法定代表人 | 电话 | |||||
联系人 | 电话 | 手机 | |||||
注册资金 | 基金规模(实际到位) |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本次申请 政策内容 | 项 目 | 申请金额(单位:元) | |||||
纳税奖励 | |||||||
员工奖励 | |||||||
租房补贴 | |||||||
装修补贴 | |||||||
本次申请 补助金额 | 以前享受同类 政策补助情况 | ||||||
以下内容由相关政府部门填写 | |||||||
区金融办意见 | 盖章: | ||||||
附件5
企业2021年已申报和拟申报财政奖励扶持(资助)项目清单 |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已申报和拟申报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起止时间 | 项目投资额 | 申报级次(省、杭州市、富阳) | 主管部门 | 备注 |
附件6
企业2017年至今获得的各类财政奖励扶持(资助)资金统计表 |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获得财政资金文号 | 奖励扶持(资助)项目名称 | 主管部门 | 金额 | 获得 时间 | 入账凭证号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