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6160/2020-81629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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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6-30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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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区2019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富阳区2019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富审公告〔2020〕33号   总第230期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规定,富阳区审计局对富阳区2019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意见

2019年,富阳区财政总收入13125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0008万元,同比增长10.0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55038万元,同比增长44.53%;年末滚存结余8892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318256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0.08%,同比增长70.79%;政府性基金支出3123784万元,同比增长69.38%;当年结余66171万元,调出资金4300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317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17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76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3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收入75969万元,支出75486万元,当年结余48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889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部门紧紧围绕“三高”发展、“三个一流”建设,以“提质”和“增效”为导向,围绕“稳企业、增动能、补短板、保平安”的工作思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但审计发现,全区2019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管理方面。

1.本级预算管理有待改进。拨款手续不规范,如拨付医保局“社会保险第三方服务经费”270.48万元,指标下达、拨款批复均迟于实际拨款。预算执行进度慢,35个预算单位45个项目均在12月份集中拨付资金,涉及4548.23万元;招商经费等4个专项年度预算执行率均低于60%。预算编制不够细化,第二产业扶持等6个政府专项年初预算编制时未细化到具体项目。

2.乡镇财政管理有待加强。预算编制需规范,银湖街道等12个乡镇街道未通过预算一体化管理平台编制预算。集中支付未推进,24个乡镇街道、2个管委会行政本级账面支出58.23亿元,集中支付率仅0.67%。结余资金规模较大,截至2019年底,乡镇街道账面尚有存款26.51亿元。

3.收支管理有待规范。未通过预算内核算,财政统筹账列收资金17527.03万元,直接安排支出12800.75万元。非税结算清缴效率待提升,农商银行和建行无法提供符合要求的代收缴数据,中信银行446笔6306.35万元非税收入超过7天及以上清算,全年平均清算时间12.28天。资金缴库不够及时,财政专户等账内2693.36万元收入未在年度内缴库。

4.绩效管理有待加强。绩效评价需跟进,对重大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等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未有效开展。基金管理有待提升。产业发展引导基金仅出资了科技引导基金等4450万元,基金杠杆作用不够明显。

5.资产监管有待提高。基础数据不实,如资产系统中1449台打印机登记在计算机设备等类别。存在大量僵尸资产,系统中存在大量超过预计使用年限2倍以上的资产3741.86万元。资产配置超标,有116台复印机超3万元最高限价。

(二)部门预算执行方面。

1.预算执行不够刚性。预算执行率低,区图书馆等41个单位58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60%。挤占移用,区农业农村局等28个单位106个项目存在相互挤占移用;规资局富阳分局“国土专项业务费”列支办公室装修等55.21万元。

2.资金绩效不够重视。项目结余大,春建乡等5个乡镇12辆公车经费尚有结余77.30万元;区交通局尚有G20期间19省道、2016年前联网公路等项目结余558.59万元。未竞争性存放,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余额未采取竞争性存放。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支付环保督查宣传片8万元但未制作。

3.收支管理不够规范。收入账外运作,如银湖中学部分捐款类收入通过账外核算,且无法提供具体明细。公务接待不够规范,如城区辅导学校存在挂账消费行为。未按要求集中支付,殡仪馆“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143.33万元未通过集中支付系统核算资金。

4.政策执行不够到位。公职人员兼职,至审计日,有483名公职人员存在兼、任职情况。公务用车租赁,教育部门等未经审批自行租车290.93万元。公务卡使用,有的刷卡消费和结算付款单位不一致,持卡人退休、离职和调离单位后未及时注销公务卡。招投标管理不到位,区公交停保中心等3个项目存在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上传投标文件,涉嫌串标;某工程公司等29个投标人存在与其他投标人使用同一个加密狗的情况。

5.资产管理不够重视。办公场所搬迁后资产管理未跟进,富阳中学鹳山校区改扩建时,相关资产未形成规范的搬迁、转移清单;区行政服务中心将部分资产堆放在原办公楼地下车库长期未处置;区教育局、农业农村局原办公楼内及机构改革搬迁后资产处置不及时。资产处置不规范,区交通局6辆公车账面价值144.37万元,车改后未核销;农科所桂花路房产未登记入账;骨伤医院等单位未审批自行报废公车5辆;区第一人民医院滞留原地的资产198.72万元不知去向。

(三)政府采购方面。一是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规资局富阳分局等采购单位验收环节把关不严,导致实际履约与采购需求不符。区文联采购公望美术馆艺术品数字保存及翻拍复制系统人为限定投标人注册地址。二是职能履行不到位。殡仪馆采购鲜花礼仪及延伸服务等项目评标中,评审专家履职不够到位;大件垃圾运输服务采购以专家开会为由擅自改变开标时间。三是合同约定执行不力。印刷服务、公务用车租赁等入围企业承诺的优惠措施难兑现。蓝盾公司将入围的公务用车服务业务转让给其他公司。四是项目管理不到位。规资局富阳分局4个规划设计项目168.50万元直接指定服务单位;银湖中学未经公开程序确定校内绿化养护对象和食堂柴油供货单位;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未进一步采取竞价方式确定车辆维修服务单位。

(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方面。一是社保补贴发放不规范。18人次在注册营业执照后享受社保补贴16.06万元;刘某挂靠某公司申领补贴3.73万元。二是培训管理不够到位。有12人两次参加同一类职业培训多领取补贴1.50万元;鉴定考试监管存在督导员未发现代考等履职不够到位等情况;个别培训学校存在教师队伍不稳定、财务管理不规范和补贴人数多于实际培训人数等问题。

(五)垃圾分类方面。一是分类工作有待推进。富春街道辖区内垃圾分类属地管理职责不清;可回收垃圾由多个公司管理,回收责任不清;部分易腐垃圾未达到资源化处置要求;欢坞岭易腐垃圾实际日处理量远未达到约定数。二是资源化利用待提升。商务局牵头建成的111个再生资源标准化回收站房存在未运作情况;易腐垃圾处置站设备未能真正实现资源化利用,处理工艺对土壤有二次污染风险。三是资金管理待加强。区城管局拨付分类专项资金至乡镇街道不及时;乡镇街道垃圾收集人员未按实际人数下拨补助款。

(六)政府购买商业保险方面。一是赔付环节亟待规范。老年人意外险、残疾人住院险和公共灾害险出险时可在多个险种赔付,但存在未应赔尽赔情况。部分保险条款表述模糊,出险时对条款解读存在争议。二是部门管理亟需跟进。主管部门对保险条款的解读普遍存在不清晰等情况,对赔付案例的真实性、应赔尽赔等情况缺乏有效监管手段。三是信息壁垒需打通。不同险种不同部门间未建立信息反馈及联审机制,政策的宣传渠道及方式未有效拓展。

三、审计处理意见和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富阳区审计局分别向被审计单位出具了整改通知书,明确了具体整改意见和期限,并要求相关单位严肃预算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决策部署,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财政部门积极建章立制,出台了《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存量资金管理办法》《杭州市富阳区乡镇(街道)财政管理绩效考核办法》《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关于全面落实政府采购采购人主体责任的工作意见》等文件;及时收回拆迁残值款2.05亿元,将原滞留在相关乡镇街道的10.57亿元征迁预拨资金按原渠道全额划回各区属国有企业,进一步提升了财政资金绩效。区委组织部清退14名领导干部违规领取的报酬、股金等579.58万元。区人社局等单位对保险条款进行完善,并扩大赔付对象覆盖面,对有争议的出险对象追加赔偿款18万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全面开展公车经费结余检查,收回余款285.37万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停止办理年度保证金缴纳(续传)等工作,至报告日已累计退还100家单位年度投标保证金3820余万元,有效解决了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保证金超过实际承担能力等潜在违规问题。




杭州市富阳区审计局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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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06160/2020-8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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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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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30 16:47:22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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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区2019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富阳区2019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富审公告〔2020〕33号   总第230期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规定,富阳区审计局对富阳区2019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意见

2019年,富阳区财政总收入13125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0008万元,同比增长10.0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55038万元,同比增长44.53%;年末滚存结余8892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318256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0.08%,同比增长70.79%;政府性基金支出3123784万元,同比增长69.38%;当年结余66171万元,调出资金4300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317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17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76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3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收入75969万元,支出75486万元,当年结余48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889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部门紧紧围绕“三高”发展、“三个一流”建设,以“提质”和“增效”为导向,围绕“稳企业、增动能、补短板、保平安”的工作思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但审计发现,全区2019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管理方面。

1.本级预算管理有待改进。拨款手续不规范,如拨付医保局“社会保险第三方服务经费”270.48万元,指标下达、拨款批复均迟于实际拨款。预算执行进度慢,35个预算单位45个项目均在12月份集中拨付资金,涉及4548.23万元;招商经费等4个专项年度预算执行率均低于60%。预算编制不够细化,第二产业扶持等6个政府专项年初预算编制时未细化到具体项目。

2.乡镇财政管理有待加强。预算编制需规范,银湖街道等12个乡镇街道未通过预算一体化管理平台编制预算。集中支付未推进,24个乡镇街道、2个管委会行政本级账面支出58.23亿元,集中支付率仅0.67%。结余资金规模较大,截至2019年底,乡镇街道账面尚有存款26.51亿元。

3.收支管理有待规范。未通过预算内核算,财政统筹账列收资金17527.03万元,直接安排支出12800.75万元。非税结算清缴效率待提升,农商银行和建行无法提供符合要求的代收缴数据,中信银行446笔6306.35万元非税收入超过7天及以上清算,全年平均清算时间12.28天。资金缴库不够及时,财政专户等账内2693.36万元收入未在年度内缴库。

4.绩效管理有待加强。绩效评价需跟进,对重大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等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未有效开展。基金管理有待提升。产业发展引导基金仅出资了科技引导基金等4450万元,基金杠杆作用不够明显。

5.资产监管有待提高。基础数据不实,如资产系统中1449台打印机登记在计算机设备等类别。存在大量僵尸资产,系统中存在大量超过预计使用年限2倍以上的资产3741.86万元。资产配置超标,有116台复印机超3万元最高限价。

(二)部门预算执行方面。

1.预算执行不够刚性。预算执行率低,区图书馆等41个单位58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60%。挤占移用,区农业农村局等28个单位106个项目存在相互挤占移用;规资局富阳分局“国土专项业务费”列支办公室装修等55.21万元。

2.资金绩效不够重视。项目结余大,春建乡等5个乡镇12辆公车经费尚有结余77.30万元;区交通局尚有G20期间19省道、2016年前联网公路等项目结余558.59万元。未竞争性存放,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余额未采取竞争性存放。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支付环保督查宣传片8万元但未制作。

3.收支管理不够规范。收入账外运作,如银湖中学部分捐款类收入通过账外核算,且无法提供具体明细。公务接待不够规范,如城区辅导学校存在挂账消费行为。未按要求集中支付,殡仪馆“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143.33万元未通过集中支付系统核算资金。

4.政策执行不够到位。公职人员兼职,至审计日,有483名公职人员存在兼、任职情况。公务用车租赁,教育部门等未经审批自行租车290.93万元。公务卡使用,有的刷卡消费和结算付款单位不一致,持卡人退休、离职和调离单位后未及时注销公务卡。招投标管理不到位,区公交停保中心等3个项目存在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上传投标文件,涉嫌串标;某工程公司等29个投标人存在与其他投标人使用同一个加密狗的情况。

5.资产管理不够重视。办公场所搬迁后资产管理未跟进,富阳中学鹳山校区改扩建时,相关资产未形成规范的搬迁、转移清单;区行政服务中心将部分资产堆放在原办公楼地下车库长期未处置;区教育局、农业农村局原办公楼内及机构改革搬迁后资产处置不及时。资产处置不规范,区交通局6辆公车账面价值144.37万元,车改后未核销;农科所桂花路房产未登记入账;骨伤医院等单位未审批自行报废公车5辆;区第一人民医院滞留原地的资产198.72万元不知去向。

(三)政府采购方面。一是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规资局富阳分局等采购单位验收环节把关不严,导致实际履约与采购需求不符。区文联采购公望美术馆艺术品数字保存及翻拍复制系统人为限定投标人注册地址。二是职能履行不到位。殡仪馆采购鲜花礼仪及延伸服务等项目评标中,评审专家履职不够到位;大件垃圾运输服务采购以专家开会为由擅自改变开标时间。三是合同约定执行不力。印刷服务、公务用车租赁等入围企业承诺的优惠措施难兑现。蓝盾公司将入围的公务用车服务业务转让给其他公司。四是项目管理不到位。规资局富阳分局4个规划设计项目168.50万元直接指定服务单位;银湖中学未经公开程序确定校内绿化养护对象和食堂柴油供货单位;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未进一步采取竞价方式确定车辆维修服务单位。

(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方面。一是社保补贴发放不规范。18人次在注册营业执照后享受社保补贴16.06万元;刘某挂靠某公司申领补贴3.73万元。二是培训管理不够到位。有12人两次参加同一类职业培训多领取补贴1.50万元;鉴定考试监管存在督导员未发现代考等履职不够到位等情况;个别培训学校存在教师队伍不稳定、财务管理不规范和补贴人数多于实际培训人数等问题。

(五)垃圾分类方面。一是分类工作有待推进。富春街道辖区内垃圾分类属地管理职责不清;可回收垃圾由多个公司管理,回收责任不清;部分易腐垃圾未达到资源化处置要求;欢坞岭易腐垃圾实际日处理量远未达到约定数。二是资源化利用待提升。商务局牵头建成的111个再生资源标准化回收站房存在未运作情况;易腐垃圾处置站设备未能真正实现资源化利用,处理工艺对土壤有二次污染风险。三是资金管理待加强。区城管局拨付分类专项资金至乡镇街道不及时;乡镇街道垃圾收集人员未按实际人数下拨补助款。

(六)政府购买商业保险方面。一是赔付环节亟待规范。老年人意外险、残疾人住院险和公共灾害险出险时可在多个险种赔付,但存在未应赔尽赔情况。部分保险条款表述模糊,出险时对条款解读存在争议。二是部门管理亟需跟进。主管部门对保险条款的解读普遍存在不清晰等情况,对赔付案例的真实性、应赔尽赔等情况缺乏有效监管手段。三是信息壁垒需打通。不同险种不同部门间未建立信息反馈及联审机制,政策的宣传渠道及方式未有效拓展。

三、审计处理意见和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富阳区审计局分别向被审计单位出具了整改通知书,明确了具体整改意见和期限,并要求相关单位严肃预算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决策部署,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财政部门积极建章立制,出台了《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存量资金管理办法》《杭州市富阳区乡镇(街道)财政管理绩效考核办法》《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关于全面落实政府采购采购人主体责任的工作意见》等文件;及时收回拆迁残值款2.05亿元,将原滞留在相关乡镇街道的10.57亿元征迁预拨资金按原渠道全额划回各区属国有企业,进一步提升了财政资金绩效。区委组织部清退14名领导干部违规领取的报酬、股金等579.58万元。区人社局等单位对保险条款进行完善,并扩大赔付对象覆盖面,对有争议的出险对象追加赔偿款18万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全面开展公车经费结余检查,收回余款285.37万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停止办理年度保证金缴纳(续传)等工作,至报告日已累计退还100家单位年度投标保证金3820余万元,有效解决了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保证金超过实际承担能力等潜在违规问题。




杭州市富阳区审计局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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