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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区洞桥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财政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富阳区洞桥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财政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富审公告〔2020〕4号   总第201期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杭州市富阳区审计局对富阳区洞桥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意见

洞桥镇实行“核定基数、存量分成、支出递增、超收留用、一定五年”的财政结算体制。2019年洞桥镇财政总收入预算为5861.75万元,实际完成4836.67万元,为预算的82.51%。一般预算收入和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分别为6150.82万元、12917.20万元,支出分别为6128.66万元、12257.41万元,实现收支平衡,有一定结余。

审计结果表明,洞桥镇围绕“营地之乡”“研学小镇”的发展定位,以打造省一流乡村振兴示范镇、省乡村振兴“重要窗口”为目标,积极构筑公共财政体系,创新发展思路,加强财源配置,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财政监管,财政运行健康有序,有力支持和促进了全镇经济发展和各项社会事业的稳定。但审计中也发现,洞桥镇在预算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及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进一步纠正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不够科学。一是预决算差异较大。如,2019年一般预算支出中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15万元,决算39.17万元,决算数是预算数的261.15%。二是无预算安排支出。如,2019年洞桥镇举办山货节活动时支付相关费用、补助等11.06万元,但财政预算中没有编制该项支出。三是未编制预算调整方案。

(二)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对部分上级拨付的专项补助资金,洞桥镇未设立辅助账、未全额使用。如2019年区社保中心拨付洞桥镇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工作经费107.89万,洞桥镇未对该笔经费设立专门的辅助账,且2019年实际支出仅为15.47万元,资金结余较大。部分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

(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不严格。2019年洞桥镇完成财政支出18441.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28.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5.1万元;其他财政资金和专户支出12257.41万元。上述资金均未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四)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招标效果不明显。2016年10月,洞桥镇经招标后确定在农商行洞桥支行开设镇政府银行账户,并签订10年期合同,约定账户资金利率仅为活期基准利率上浮20%,未与银行达成协定存款约定。

三、审计处理意见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机关提出规范预算管理、完善内部控制等意见建议。洞桥镇对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并积极整改,同时表示将根据审计意见规范今后工作,严格按《预算法》等相关规定,规范预算编制,加强国库集中支付政策执行力度,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并积极与银行协商,提高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绩效。



杭州市富阳区审计局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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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30 09:4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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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区洞桥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财政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富阳区洞桥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财政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富审公告〔2020〕4号   总第201期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杭州市富阳区审计局对富阳区洞桥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意见

洞桥镇实行“核定基数、存量分成、支出递增、超收留用、一定五年”的财政结算体制。2019年洞桥镇财政总收入预算为5861.75万元,实际完成4836.67万元,为预算的82.51%。一般预算收入和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分别为6150.82万元、12917.20万元,支出分别为6128.66万元、12257.41万元,实现收支平衡,有一定结余。

审计结果表明,洞桥镇围绕“营地之乡”“研学小镇”的发展定位,以打造省一流乡村振兴示范镇、省乡村振兴“重要窗口”为目标,积极构筑公共财政体系,创新发展思路,加强财源配置,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财政监管,财政运行健康有序,有力支持和促进了全镇经济发展和各项社会事业的稳定。但审计中也发现,洞桥镇在预算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及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进一步纠正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不够科学。一是预决算差异较大。如,2019年一般预算支出中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15万元,决算39.17万元,决算数是预算数的261.15%。二是无预算安排支出。如,2019年洞桥镇举办山货节活动时支付相关费用、补助等11.06万元,但财政预算中没有编制该项支出。三是未编制预算调整方案。

(二)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对部分上级拨付的专项补助资金,洞桥镇未设立辅助账、未全额使用。如2019年区社保中心拨付洞桥镇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工作经费107.89万,洞桥镇未对该笔经费设立专门的辅助账,且2019年实际支出仅为15.47万元,资金结余较大。部分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

(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不严格。2019年洞桥镇完成财政支出18441.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28.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5.1万元;其他财政资金和专户支出12257.41万元。上述资金均未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四)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招标效果不明显。2016年10月,洞桥镇经招标后确定在农商行洞桥支行开设镇政府银行账户,并签订10年期合同,约定账户资金利率仅为活期基准利率上浮20%,未与银行达成协定存款约定。

三、审计处理意见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机关提出规范预算管理、完善内部控制等意见建议。洞桥镇对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并积极整改,同时表示将根据审计意见规范今后工作,严格按《预算法》等相关规定,规范预算编制,加强国库集中支付政策执行力度,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并积极与银行协商,提高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绩效。



杭州市富阳区审计局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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