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6160/2021-81569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区审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审计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时间 2021-06-30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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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富阳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富阳区审计局关于富阳区2018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反映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审计整改是审计监督的重要环节,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在区委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区领导特别强调了审计整改的重要性,朱党其书记、吴玉凤区长在区审计局上报的审计报告、审计专报上都作出重要批示并紧盯不放,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人大财经工委、区财政局等部门积极主动支持参与审计整改督查,有力地推动了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9月,区政府专题召开全区审计整改工作会议,区审计局通报了去年下半年以来审计中查出的主要问题,要求问题涉及单位对照问题清单,分门别类逐条抓好审计整改,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霖强调:审计是治病救人,对存在问题要早发现早解决,问题涉及单位要抓紧整改、举一反三,落实好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目前问题涉及单位已上报整改情况,现将整改结果报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总体情况

区审计局一直紧抓审计整改工作,作为履行“经济体检”职能和“治已病、防未病”的重要措施,局党组多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审计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效果。一是健全机制抓整改。经过多年实践和探索,建立了审计整改“告知制”“建号制”“回访制”“销号制”“追责制”“报告制”“考核制”“公告制”等八个环节的工作机制,对规范和促进审计整改工作发挥了较好作用。二是借势借力抓整改。区领导对审计材料的每一次批示,都是对审计整改工作的大力支持,通过督查室及时督查,各单位都能认真整改;区人大财经工委多次听取审计汇报,对今年反映的问题责成区财政局开展自查自纠、落实整改;区委组织部联合区审计局对领导干部经责审计的整改情况开展督查;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与区审计局建立了审计整改的协作配合机制,对审计移送的案件线索开展调查处理;区考评办对审计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考核扣分。三是紧盯问题抓整改。对于审计反映的重要问题,要求审计组紧盯不放,及时开展回访督查,从体制机制上分析原因、堵塞漏洞,问题不解决的不轻易放过,对于应付审计或虚假整改的有关人员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四是容错免责抓整改。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积极探索容错纠错免责机制,甄别研判被审计单位或个人在改革创新、落实政策、克难攻坚中因先行先试、敢于担当、突发处置而出现的失误、过失、过错与偏差行为,尝试开展容错纠错免责工作,为担当者担当,做改革发展的促进派。

被审计单位承担整改主体责任,大多数单位都比较重视,有的单位召开会议专题部署整改工作,有的还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有的把整改工作纳入内部督查督办事项,有的以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认真查找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有的对问题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从整改结果看,对审计反映的问题大部分进行了整改,部分还在整改之中。各单位对比较简单或相对容易解决的问题,都及时进行了纠正;对情况相对复杂、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制订整改计划、分步实施;对体制机制性问题,进一步出台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着重今后规范;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处分有关责任人员。据统计,涉及问题整改单位48家,总共反映问题 233个,已整改120个、整改中113个(含部分整改、今后规范)。通过整改,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3823万元,制订完善制度33项,处理处分相关责任人员26名,上缴各类财政资金25005万元。

二、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全年完成审计项目19个,并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监督,项目实施结束后对各单位开展审计回访,进行整改督查,总体上看审计整改效果明显。

(一)进一步促进规范企业拆迁评估工作。全年完成62家拆迁企业评估情况审计(灵桥19家、大源10家、春江街道14家、鹿山街道3家、里山11家、渔山5家),共核减拆迁补偿资金3152.41万元。区人民法院对杭州金山仪表阀门公司拆迁诈骗案进行了一审判决,3名企业负责人、1名评估公司工作人员被判刑罚。严肃查处了灵桥镇金仁复合公司、大源镇永恒钢构公司和华博消防公司、里山镇精诚化工公司机器设备弄虚作假案,分别核减补偿款203.59万元、266.81万元、15.91万元、419.59万元。对造纸企业排污权补偿进行核查,发现春江街道金顺纸业公司、灵桥镇亚伦纸业公司涉嫌多算多补,分别核减405.45万元、297.33万元。对大源镇永丰钢结构公司的停业停产损失进行核查,发现销售收入中包含原材料销售、资产出租等收入,扣减补偿款131.2万元。对于评估中资料不完整、依据不充分等问题,责成原评估公司进行补充完善。对于塘渣、无证房产、机器设备含增值税及权属认定依据不足、房屋重置价调增等共性问题,区政府领导召集相关部门进行讨论研究,区征补办牵头起草共性问题处理建议,提交区领导决策。

(二)进一步促进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完成政府投资项目审计1711个,净核减工程造价5.86亿元。对于背街小巷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区背街小巷整治和破解停车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今后将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对改造认可率达三分之二以上再进行改造,加强与发改、规划部门的工作对接,努力提高前期把控,加大项目统筹推进力度。东洲垃圾中转站提升改造工程存在的问题,经区领导批示和审计移送后,进行了严肃处理,项目招投标操作人已逮捕并提交检察院提请公诉;施工中标单位被处22.8万元罚款,并退出富阳建筑市场,一年内不得在富承接建筑业务,同时扣除企业积分10分;对中标单位实际控制人处2.28万元罚款;对接受转包人的2 人各处3万元罚款;监理单位被清退出富阳监理市场,一年内不得在富承接监理业务,同时扣除企业积分10分;对招标代理单位公开通报批评,停止在富招标代理市场行为1个月。三联村农居安置小区工期延期、代建单位工作不到位等问题,富阳城建集团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对施工单位和代建单位进行罚款,加大了对违约行为的处罚。民主村、松溪家园、场口新区百丈公寓等农居安置小区存在的问题,富阳富春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约谈了项目设计、监理单位法人和项目负责人,并进行处罚、通报批评和考核扣分,表示要加强合同、工期、变更等方面的管理。

(三)进一步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针对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反映的问题,财政部门制订落实绩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并配套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完善2020年公用经费支出标准,从源头规范预算管理;对政府专项进行清理,对信息化、人才、科技和法律宣传类政府专项归口牵头部门统一管理;清缴各单位结余资金1846万元,收回乡镇等单位借款20040万元;清理核销非税系统内160家单位16万张票据。对于部门预算执行反映的问题,审计促使科技局下拨科技专项资金2305.49万元,区法院、区检察院等单位补缴个人所得税款13.21万元,区城管局等单位收回货款及保证金100.35万元、清缴个人账户内公款28.57万元、退回违规发放的津补贴9万元。针对公车加油卡给私车加油问题,区水政监察大队、环卫处等单位辞退工作人员4人,诫勉处理1人,收回违规加油款4.96万元。针对相关校领导收受民办学校礼卡问题,区教育局给予鹿山中学校长诫勉处理,其余26名校领导做出责令检查和提醒谈话处理。区交警大队、富阳学院等还出台完善了一系列内部管理办法,以进一步落实制度性缺失和管理缺陷问题。

(四)进一步促进落实社会民生救助政策。对于社会救助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区残联收回多发的两项补贴6.05万元,并实施“扶残助残一件事”改革,与有关部门数据共享,避免发生重复救助;区教育局主动对接符合条件的困难学生,实施主动救助;区医保局收回多补资金2.09万元,提请杭州市医保局与有关部门数据共享;区民政局追回死亡人员继续领取双低保障待遇资金4.83万元,追回不应享受低保金人员的救助资金10.96万元,加强对救助对象的资产核查和数据共享工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追回多付的退役军人优待金3.41万元;区交警大队已追偿交通事故救助中的垫付资金52.97万元;区住建局修改完善农村危旧房改造、公共住房租赁等住房救助政策,追回多补资金1.04万元。

(五)进一步促进完善民营企业扶持政策。对于民营经济财政扶持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区经信局已制订 “新制造业计划”,补助政策紧扣杭州市政府要求,着力推动我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区科技局出台《富阳区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财政补助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区发改局出台《关于修订<杭州市富阳区服务业发展上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区财政局、科技局设立并运行“富阳区科技投资引导资金”,首期已跟投2000万元,并成立科技型中小型贷款风险池基金。

(六)进一步促进强化美丽乡村建设管理。对于新农村建设资金使用绩效中存在的问题,新登镇出台《新登镇“阳光工程”建设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里山镇出台《关于加强里山镇村级工程项目全流程规范化管理的通知》等相关制度;常绿镇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召开由各村书记、主任、村监委及镇中层干部参加的小额公共资源管理培训会;渔山乡收回多计工程款16.39万元,对墅溪村党委书记进行立案查处;环山乡对中介代理单位采用“随机抽签中标法”确定中标人,并对本乡1名干部作出警告处分,对5个G20工程重新委托审计;渌渚镇对原岘口村书记作出严重警告处分,场口镇一工作人员涉嫌操纵投标程序实施虚假招投标,被双开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庭审时场口镇组织全镇中层以上干部旁听,以案醒人;场口镇、里山镇分别收回多支付的设计费12.08万元、12.64万元,春建乡对设计单位进行口头严肃告诫。对施工监管不到位、施工企业偷工减料、实际施工与图纸不符等普遍性问题,相关乡镇与施工单位重新踏勘现场、出具变更联系单、进一步完善资料。

(七)进一步促进规范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去年下半年对区市场监管局、区农林局、区住建局、区水电局、富春山居集团、春江街道、场口镇、渔山乡、常安镇、环山乡10家单位25名党政领导干部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同时对常安镇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反映了领导干部在职能履行、政策执行、工程建设、财务管理、机构编制、资源资产管理等方面的不少问题。各单位针对问题认真开展整改,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工程项目、资源资产、政府采购、编外用工管理和财政财务的审核把关,规范费用支出和津补贴发放,收回应收的财政资金(如原水利局上缴水利沉淀资金183.08万元)。审计促使领导干部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用制度约束权力,提高依法依规行政和责任担当的意识,也为组织、纪委(监委)、巡察等部门管理和监督干部提供依据。

(八)进一步促进加强反腐败和廉政建设。区审计局与纪委(监委)、巡察、组织、公安等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协作机制,在审计整改过程相互配合,如区审计局与区委组织部联合对10个经济责任审计单位开展整改督查,提升整改效果。审计发现的重大违纪违规违法问题,在向区政府领导汇报的同时,及时移送纪委(监委)、公安等部门进一步查处,如企业拆迁审计中发现的弄虚作假、部分学校领导收受礼卡、公务油卡私车加油、乡镇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和中介服务等问题都抄送公安、纪委部门关注和处理,当事人员得到严肃查处,起到了较好的警示作用。

从反馈情况看,也有较多问题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还在整改当中,主要原因:一是有的问题整改需要持续推进,连续发力,如财政资金绩效的评价、考核和提升工作;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日常管理;政府专项和部门项目的执行落实;各单位的财政财务管理等。二是有的问题需要区级层面研究解决,如企业拆迁评估中普遍存在的宕渣填埋、无证房产、房屋重置价调增等共性问题,需要由区征补办牵头制订统一补偿政策,提交区领导决策后实施。三是有的问题属历史遗留,清理难度较大,如常安镇农业设施用地未经审批和备案等问题,一时难以解决;区城管局内部核销车辆违停记录 919 个,有 5721 个案件待处置。四是有的问题需要协调其他部门,共同研究解决,如区教育局针对部分困难家庭子女未享受教育救助问题,需要与民政、残联、总工会等单位实现数据共享,才能实施主动救助;区医保局针对双低退出人员继续享受双低医疗救助问题,需要提请杭州市医保局与民政部门进行数据共享。五是有的问题解决需要与上级政策相衍接,如民营企业综合评价成果应用不充分问题,我区相关部门差别化用能、用水、排污、信贷、财政扶持等政策具体细则要待省差别化政策出台后再组织修订。六是少数单位整改意识不强,对审计有应付的心态,对整改工作不够严肃认真,如富春江管理处在审计撤点后补发对外单位的补贴;部分乡镇街道在拆迁企业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下,对扣减评估金额态度不够坚决。七是涉嫌违纪违法的事项,审计移送后相关部门有一个调查核实和处理的过程,如鹿山街道五四村近早坞塘坝工程非法转包、擅自扩大水库容量、涉嫌盗挖矿产资源等问题,目前公安部门还在调查处理中。

三、下一步工作

要进一步发力审计整改,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推动各单位加强管理、完善制度、深化改革,有效提升整改效果,为全区“三高”发展发挥作用。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督促各单位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在每个项目的进点会,积极宣传审计的法律法规,宣传审计整改的有关规定;在审计中就有关问题与被审单位充分沟通和交流;审计报告征求意见时,充分听取被审单位的意见想法;在新闻媒体上适当宣传,扩大审计影响。

(二)进一步加大督促力度。及时开展审计回访,实行项目回访全覆盖;对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及时督促跟进,对问题不解决的不轻易放过;加强协作配合,积极与人大、组织、纪委(监委)、巡察、公安等部门沟通联系,及时协调处理审计整改的有关事项。

(三)进一步加大公告力度。推行全面公告,除个别特殊项目外都实行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公告;督促被审计单位主动公告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重要的民生项目整改情况要在富阳日报等主流媒体上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四)进一步加大考评力度。少数单位责任意识不强,整改工作不力,有的甚至应付了事、虚假整改,要及时梳理和发现此类情况,及时上报区考评办进行考核扣分;推动有关部门把审计整改列入班子考核和领导干部个人考核的内容,进一步促进审计整改的自觉性。

(五)进一步加大追责力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指示精神,正确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探索容错免责机制,为担当者担当;对少数明知故犯、严重违法违纪、审计整改不力或虚假整改的单位和人员,按规定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中共杭州市富阳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杭州市富阳区审计局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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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30 09:3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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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富阳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富阳区审计局关于富阳区2018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反映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审计整改是审计监督的重要环节,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在区委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区领导特别强调了审计整改的重要性,朱党其书记、吴玉凤区长在区审计局上报的审计报告、审计专报上都作出重要批示并紧盯不放,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人大财经工委、区财政局等部门积极主动支持参与审计整改督查,有力地推动了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9月,区政府专题召开全区审计整改工作会议,区审计局通报了去年下半年以来审计中查出的主要问题,要求问题涉及单位对照问题清单,分门别类逐条抓好审计整改,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霖强调:审计是治病救人,对存在问题要早发现早解决,问题涉及单位要抓紧整改、举一反三,落实好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目前问题涉及单位已上报整改情况,现将整改结果报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总体情况

区审计局一直紧抓审计整改工作,作为履行“经济体检”职能和“治已病、防未病”的重要措施,局党组多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审计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效果。一是健全机制抓整改。经过多年实践和探索,建立了审计整改“告知制”“建号制”“回访制”“销号制”“追责制”“报告制”“考核制”“公告制”等八个环节的工作机制,对规范和促进审计整改工作发挥了较好作用。二是借势借力抓整改。区领导对审计材料的每一次批示,都是对审计整改工作的大力支持,通过督查室及时督查,各单位都能认真整改;区人大财经工委多次听取审计汇报,对今年反映的问题责成区财政局开展自查自纠、落实整改;区委组织部联合区审计局对领导干部经责审计的整改情况开展督查;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与区审计局建立了审计整改的协作配合机制,对审计移送的案件线索开展调查处理;区考评办对审计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考核扣分。三是紧盯问题抓整改。对于审计反映的重要问题,要求审计组紧盯不放,及时开展回访督查,从体制机制上分析原因、堵塞漏洞,问题不解决的不轻易放过,对于应付审计或虚假整改的有关人员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四是容错免责抓整改。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积极探索容错纠错免责机制,甄别研判被审计单位或个人在改革创新、落实政策、克难攻坚中因先行先试、敢于担当、突发处置而出现的失误、过失、过错与偏差行为,尝试开展容错纠错免责工作,为担当者担当,做改革发展的促进派。

被审计单位承担整改主体责任,大多数单位都比较重视,有的单位召开会议专题部署整改工作,有的还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有的把整改工作纳入内部督查督办事项,有的以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认真查找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有的对问题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从整改结果看,对审计反映的问题大部分进行了整改,部分还在整改之中。各单位对比较简单或相对容易解决的问题,都及时进行了纠正;对情况相对复杂、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制订整改计划、分步实施;对体制机制性问题,进一步出台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着重今后规范;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处分有关责任人员。据统计,涉及问题整改单位48家,总共反映问题 233个,已整改120个、整改中113个(含部分整改、今后规范)。通过整改,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3823万元,制订完善制度33项,处理处分相关责任人员26名,上缴各类财政资金25005万元。

二、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全年完成审计项目19个,并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监督,项目实施结束后对各单位开展审计回访,进行整改督查,总体上看审计整改效果明显。

(一)进一步促进规范企业拆迁评估工作。全年完成62家拆迁企业评估情况审计(灵桥19家、大源10家、春江街道14家、鹿山街道3家、里山11家、渔山5家),共核减拆迁补偿资金3152.41万元。区人民法院对杭州金山仪表阀门公司拆迁诈骗案进行了一审判决,3名企业负责人、1名评估公司工作人员被判刑罚。严肃查处了灵桥镇金仁复合公司、大源镇永恒钢构公司和华博消防公司、里山镇精诚化工公司机器设备弄虚作假案,分别核减补偿款203.59万元、266.81万元、15.91万元、419.59万元。对造纸企业排污权补偿进行核查,发现春江街道金顺纸业公司、灵桥镇亚伦纸业公司涉嫌多算多补,分别核减405.45万元、297.33万元。对大源镇永丰钢结构公司的停业停产损失进行核查,发现销售收入中包含原材料销售、资产出租等收入,扣减补偿款131.2万元。对于评估中资料不完整、依据不充分等问题,责成原评估公司进行补充完善。对于塘渣、无证房产、机器设备含增值税及权属认定依据不足、房屋重置价调增等共性问题,区政府领导召集相关部门进行讨论研究,区征补办牵头起草共性问题处理建议,提交区领导决策。

(二)进一步促进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完成政府投资项目审计1711个,净核减工程造价5.86亿元。对于背街小巷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区背街小巷整治和破解停车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今后将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对改造认可率达三分之二以上再进行改造,加强与发改、规划部门的工作对接,努力提高前期把控,加大项目统筹推进力度。东洲垃圾中转站提升改造工程存在的问题,经区领导批示和审计移送后,进行了严肃处理,项目招投标操作人已逮捕并提交检察院提请公诉;施工中标单位被处22.8万元罚款,并退出富阳建筑市场,一年内不得在富承接建筑业务,同时扣除企业积分10分;对中标单位实际控制人处2.28万元罚款;对接受转包人的2 人各处3万元罚款;监理单位被清退出富阳监理市场,一年内不得在富承接监理业务,同时扣除企业积分10分;对招标代理单位公开通报批评,停止在富招标代理市场行为1个月。三联村农居安置小区工期延期、代建单位工作不到位等问题,富阳城建集团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对施工单位和代建单位进行罚款,加大了对违约行为的处罚。民主村、松溪家园、场口新区百丈公寓等农居安置小区存在的问题,富阳富春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约谈了项目设计、监理单位法人和项目负责人,并进行处罚、通报批评和考核扣分,表示要加强合同、工期、变更等方面的管理。

(三)进一步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针对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反映的问题,财政部门制订落实绩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并配套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完善2020年公用经费支出标准,从源头规范预算管理;对政府专项进行清理,对信息化、人才、科技和法律宣传类政府专项归口牵头部门统一管理;清缴各单位结余资金1846万元,收回乡镇等单位借款20040万元;清理核销非税系统内160家单位16万张票据。对于部门预算执行反映的问题,审计促使科技局下拨科技专项资金2305.49万元,区法院、区检察院等单位补缴个人所得税款13.21万元,区城管局等单位收回货款及保证金100.35万元、清缴个人账户内公款28.57万元、退回违规发放的津补贴9万元。针对公车加油卡给私车加油问题,区水政监察大队、环卫处等单位辞退工作人员4人,诫勉处理1人,收回违规加油款4.96万元。针对相关校领导收受民办学校礼卡问题,区教育局给予鹿山中学校长诫勉处理,其余26名校领导做出责令检查和提醒谈话处理。区交警大队、富阳学院等还出台完善了一系列内部管理办法,以进一步落实制度性缺失和管理缺陷问题。

(四)进一步促进落实社会民生救助政策。对于社会救助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区残联收回多发的两项补贴6.05万元,并实施“扶残助残一件事”改革,与有关部门数据共享,避免发生重复救助;区教育局主动对接符合条件的困难学生,实施主动救助;区医保局收回多补资金2.09万元,提请杭州市医保局与有关部门数据共享;区民政局追回死亡人员继续领取双低保障待遇资金4.83万元,追回不应享受低保金人员的救助资金10.96万元,加强对救助对象的资产核查和数据共享工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追回多付的退役军人优待金3.41万元;区交警大队已追偿交通事故救助中的垫付资金52.97万元;区住建局修改完善农村危旧房改造、公共住房租赁等住房救助政策,追回多补资金1.04万元。

(五)进一步促进完善民营企业扶持政策。对于民营经济财政扶持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区经信局已制订 “新制造业计划”,补助政策紧扣杭州市政府要求,着力推动我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区科技局出台《富阳区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财政补助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区发改局出台《关于修订<杭州市富阳区服务业发展上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区财政局、科技局设立并运行“富阳区科技投资引导资金”,首期已跟投2000万元,并成立科技型中小型贷款风险池基金。

(六)进一步促进强化美丽乡村建设管理。对于新农村建设资金使用绩效中存在的问题,新登镇出台《新登镇“阳光工程”建设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里山镇出台《关于加强里山镇村级工程项目全流程规范化管理的通知》等相关制度;常绿镇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召开由各村书记、主任、村监委及镇中层干部参加的小额公共资源管理培训会;渔山乡收回多计工程款16.39万元,对墅溪村党委书记进行立案查处;环山乡对中介代理单位采用“随机抽签中标法”确定中标人,并对本乡1名干部作出警告处分,对5个G20工程重新委托审计;渌渚镇对原岘口村书记作出严重警告处分,场口镇一工作人员涉嫌操纵投标程序实施虚假招投标,被双开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庭审时场口镇组织全镇中层以上干部旁听,以案醒人;场口镇、里山镇分别收回多支付的设计费12.08万元、12.64万元,春建乡对设计单位进行口头严肃告诫。对施工监管不到位、施工企业偷工减料、实际施工与图纸不符等普遍性问题,相关乡镇与施工单位重新踏勘现场、出具变更联系单、进一步完善资料。

(七)进一步促进规范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去年下半年对区市场监管局、区农林局、区住建局、区水电局、富春山居集团、春江街道、场口镇、渔山乡、常安镇、环山乡10家单位25名党政领导干部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同时对常安镇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反映了领导干部在职能履行、政策执行、工程建设、财务管理、机构编制、资源资产管理等方面的不少问题。各单位针对问题认真开展整改,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工程项目、资源资产、政府采购、编外用工管理和财政财务的审核把关,规范费用支出和津补贴发放,收回应收的财政资金(如原水利局上缴水利沉淀资金183.08万元)。审计促使领导干部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用制度约束权力,提高依法依规行政和责任担当的意识,也为组织、纪委(监委)、巡察等部门管理和监督干部提供依据。

(八)进一步促进加强反腐败和廉政建设。区审计局与纪委(监委)、巡察、组织、公安等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协作机制,在审计整改过程相互配合,如区审计局与区委组织部联合对10个经济责任审计单位开展整改督查,提升整改效果。审计发现的重大违纪违规违法问题,在向区政府领导汇报的同时,及时移送纪委(监委)、公安等部门进一步查处,如企业拆迁审计中发现的弄虚作假、部分学校领导收受礼卡、公务油卡私车加油、乡镇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和中介服务等问题都抄送公安、纪委部门关注和处理,当事人员得到严肃查处,起到了较好的警示作用。

从反馈情况看,也有较多问题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还在整改当中,主要原因:一是有的问题整改需要持续推进,连续发力,如财政资金绩效的评价、考核和提升工作;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日常管理;政府专项和部门项目的执行落实;各单位的财政财务管理等。二是有的问题需要区级层面研究解决,如企业拆迁评估中普遍存在的宕渣填埋、无证房产、房屋重置价调增等共性问题,需要由区征补办牵头制订统一补偿政策,提交区领导决策后实施。三是有的问题属历史遗留,清理难度较大,如常安镇农业设施用地未经审批和备案等问题,一时难以解决;区城管局内部核销车辆违停记录 919 个,有 5721 个案件待处置。四是有的问题需要协调其他部门,共同研究解决,如区教育局针对部分困难家庭子女未享受教育救助问题,需要与民政、残联、总工会等单位实现数据共享,才能实施主动救助;区医保局针对双低退出人员继续享受双低医疗救助问题,需要提请杭州市医保局与民政部门进行数据共享。五是有的问题解决需要与上级政策相衍接,如民营企业综合评价成果应用不充分问题,我区相关部门差别化用能、用水、排污、信贷、财政扶持等政策具体细则要待省差别化政策出台后再组织修订。六是少数单位整改意识不强,对审计有应付的心态,对整改工作不够严肃认真,如富春江管理处在审计撤点后补发对外单位的补贴;部分乡镇街道在拆迁企业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下,对扣减评估金额态度不够坚决。七是涉嫌违纪违法的事项,审计移送后相关部门有一个调查核实和处理的过程,如鹿山街道五四村近早坞塘坝工程非法转包、擅自扩大水库容量、涉嫌盗挖矿产资源等问题,目前公安部门还在调查处理中。

三、下一步工作

要进一步发力审计整改,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推动各单位加强管理、完善制度、深化改革,有效提升整改效果,为全区“三高”发展发挥作用。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督促各单位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在每个项目的进点会,积极宣传审计的法律法规,宣传审计整改的有关规定;在审计中就有关问题与被审单位充分沟通和交流;审计报告征求意见时,充分听取被审单位的意见想法;在新闻媒体上适当宣传,扩大审计影响。

(二)进一步加大督促力度。及时开展审计回访,实行项目回访全覆盖;对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及时督促跟进,对问题不解决的不轻易放过;加强协作配合,积极与人大、组织、纪委(监委)、巡察、公安等部门沟通联系,及时协调处理审计整改的有关事项。

(三)进一步加大公告力度。推行全面公告,除个别特殊项目外都实行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公告;督促被审计单位主动公告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重要的民生项目整改情况要在富阳日报等主流媒体上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四)进一步加大考评力度。少数单位责任意识不强,整改工作不力,有的甚至应付了事、虚假整改,要及时梳理和发现此类情况,及时上报区考评办进行考核扣分;推动有关部门把审计整改列入班子考核和领导干部个人考核的内容,进一步促进审计整改的自觉性。

(五)进一步加大追责力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指示精神,正确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探索容错免责机制,为担当者担当;对少数明知故犯、严重违法违纪、审计整改不力或虚假整改的单位和人员,按规定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中共杭州市富阳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杭州市富阳区审计局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