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0330183/2021-80394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区农业农村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农业农村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时间 | 2021-06-10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政策原文 | 点击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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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我局拟定了《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于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5月20日期间在富阳区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意见和建议,特此反馈。
杭州市富阳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10日
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索引号
000330183/2021-80394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区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农业农村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时间
2021-06-10 14:19:35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点击率
统一编号
杭州市富阳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我局拟定了《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于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5月20日期间在富阳区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意见和建议,特此反馈。
杭州市富阳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