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311308301/2021-76238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区市场监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市场监管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时间 2021-04-09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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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基层“精细化年报工作”开展情况及问题分析——以场口所为例

实施市场主体年报公示是国家商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石。为了进一步加快年报进度,提高年报工作质量,优化服务,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2020年,省局在总结历年年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创新推出协同、高效、平衡推进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下文简称“精细化年报工作”)方案。经过一年多时间沉淀,精细化年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本文以场口所为例,简要分析精细化年报工作在基层的落实情况和面临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精细化年报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

(一)市场主体情况

2020年场口所各类市场主体共3725家,其中企业1471家(主动申报类561家、引导帮扶类21家、重点关注类830家、异常清退类59家、未分类对象0家),个体户2224家(主动申报类1935家、引导帮扶类0家、重点关注类252家、异常清退类37家、未分类对象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30家(主动申报类21家、引导帮扶类0家、重点关注类7家、异常清退类2家)。

今年初,2021年各类市场主体共4851家,其中企业1787家(主动申报类560家、引导帮扶类268家、重点关注类865家、异常清退类105家、未分类对象0家),个体户3046家(主动申报类1940家、引导帮扶类652家、重点关注类381家、异常清退类48家、未分类对象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32家(主动申报类21家、引导帮扶类0家、重点关注类7家、异常清退类4家、未分类对象0家)。

市场主体

总数

2020年

2021年

3725家

4851家

市场主体

类别

企业(家)

个体户(家)

农专社

(家)

企 业

(家)

个 体 户

(家)

农专社(家)

主动申报类

561

1935

21

560

1940

21

引导帮扶类

21

0

0

268

652

0

重点关注类

830

252

7

865

381

7

异常清退类

59

37

2

105

48

4

未分类对象类

0

0

0

0

0

0

合计

1471

2224

30

1798

3021

32

(二)精细化年报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以来,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场口所主动担当,通过三项举措施全力做好年报工作:

一是清底数,落实精准服务。依托“浙江省企业信用综合监管警示系统”,梳理总结历年市场主体年报情况,结合市场主体往年年报时间、成立时间、规模、是否零申报、是否中介机构代报、是否有失信记录等情况,在系统自动分类的基础上对市场主体进行重新划分为主动申报类、引导帮扶类、重点关注类、异常清退类4类,针对不同类别的市场主体提供相应的年报提醒服务,同时明确不同片区年报负责人和联系电话,方便有问题随时联系。去年以来,共分类推送年报提醒短信67次,共计发送市场主体11147户次。

二是早部署,落实细化措施。受去年疫情影响,年报工作较往年更加困难。面对特殊情况,场口所早部署、早启动,按照片区确定年报负责人,根据局年报工作要求,明确阶段性年报任务指标及每阶段主攻方向,每旬通报各片区年报进度,挂图作战。

三是巧借力,落实协同推进。将年报工作纳入平安巡防、餐饮、食品、药械、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各条线的日常监管和宣传工作中。去年初,融合指导企业复工复产、检查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等时机,加大指导力度,强化已复工企业、沿街开业商铺对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的申报意识,1-2月共计走访企业80余家,年报率接近70%。组织辖区两个乡镇120余网格员开展年报公示业务培训,在扩大年报队伍同时,使年报队伍全面掌握年报公示工作的具体要求、操作方法和申报途径,确保年报公示工作有序推进。对偏远村庄市场主体采取执法人员村委定期驻点指导帮助年报的方式,大大减轻市场主体负责人年报压力。联合行业协会、事务所、银行等第三方的力量帮忙宣传、协同推进年报工作,形成全方位年报氛围。

(三)2018、2019、2020年度年报完成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场口所2018年度企业年报应报1338家,已报1175家,年报率87.82%;个体户应报2013家,已报1832家,年报率91.01%;农专社应报35家,已报30家,年报率85,71%。2020年,受疫情影响,尽管所内人员全力以赴,但当年每一阶段的精确率并不理想,后期并未统计。按照上级指示,2019年度企业年报6月30日前完成,个体户和农专社年报延期到12月31日。2021年,截至3月底,2020年度年报正常进行。

图为2020年场口所年报情况

企业

月份

1-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年报率%

4.83

39.56

60.56

82.64

91.82

个体

月份

1-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年报率%

8.15

37.28

68.24

83.01

95.53

农专社

月份

1-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年报率%

8.82

48.48

69.25

86.30

96.46

图为2021年场口所年报情况

企业

月份

1-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年报率%

14.18

42.76




个体

月份

1-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年报率%

25.89

44.1




农专社

月份

1-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年报率%

25

47




1.经比对,2020年1-4月与2019年同期比较,年报率均提高100%以上。各类市场主体年报截止日年报率较往年同期均有提高,其中,企业年报率提高4个百分点,农专社提高10.75个百分点,个体户提高了4.52个百分点。

2.2021年1-3月与2020年同期比较,年报率均有提高,其中企业年报率提高9.35个百分点,农专社提高16.18个百分点,个体户提高了17.74个百分点。

3.2021年1-3月与2020年同期比较,企业和个体户年报均超过月度计划年报率4个百分点以上,根据2020年年报情况,“非正常”主体主要集中在5、6月份名单,5月开始年报难度日益增大,导致年报率数据呈现后劲不足。

4.年报精准率较低。

二、基层推进“精细化年报”面临的困难

(一)市场主体自主性不高,能拖则拖。年报拖拉的原因有三:一是因为年报流程复杂尤其企业年报登录流程过于繁琐,导致大部分企业能拖则拖。二是因为年报内容过于专业,导致部分企业“望报生畏”。年报中资产状况表内容专业,需要专业会计才能明白表中平衡关系。而场口所辖区内不少企业与个体户无异,或通过个转企变成企业,从业人员数量少且多为家庭成员,无专业会计。三是年报迟报无后果,对年报无所谓态度。对于年报逾期或者列入异常名录企业的约束力极低,只要补报年报然后提出申请便可以无条件移出企业异常名录。

(二)基层所工作繁杂,难以多头兼顾。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不但要承担督促年报职责,还要受理消费投诉、肩负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等监管重任,同时还要应对很多突发性或者是临时性工作。如去年疫情期间,市场监管部门更是承包了全区个体户和食品、药品、特种设备行业相关相关的防疫工作,还要承担大量“企业码”推广工作和 “放心消费单位”创建工作,及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工作,这些工作量大面广、时间段相重、要求高,全靠基层所干部一天12小时以上的超常付出来夯实。此外,由于当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氛围浓厚,“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效明显,个体户申请办理营业执照“门槛”几乎为零,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半小时就能领到营业执照。这就导致2020年个体户较2019年增加了10.48%,2021年则增加了35.83%。大量夫妻营业执照、农民房营业执照的办理,实际却很少经营,加上去年疫情影响,不少个体户停业却不注销,对于年报更是无暇顾及,认为不经营就可以不用年报,这也导致基层所事后监管和年报催报压力逐年积增。

(三)月度计划与年报对象精准衔接难,精准率提高难度大。精准化年报工作的全面展开相比往年5、6月份冲刺年报的工作模式确实有许多优点。分批循序推进年报不仅提高年报率、提升年报质量,同时也避免5、6月份扎堆年报给系统带来的巨大压力。但是,对于精准率的设置还是有诸多漏洞,也不尽合理,例如,基层所需要在开年就把当年辖区所有市场主体年报的时间分好,每一阶段要是想要精准率高,就必须保证年初分好的市场主体按照告知他们的时间节点申报年报。这一想法很好,但过于理想化,对于广大市场主体对年报的积极性和重视性还没完全提高的当下,就想跨越一大步寄希望于市场主体老老实实、规规矩矩、听话地按照所里给他们设定的时间年报,这无异于身处原始社会却期望里面的人能有高度发达的文明。此外,主动申报、引导帮扶、重点关注等类别的设置背后缺乏数据支撑,因此对当年的年报催报并不具有太多参考价值。对于精准率的意义,基层表示意义不大。若一味强调精准,却没有相应的智能化监管及惩罚措施辅助,最后只能退化成基层所所员花大量时间精力按时按点精准敲开这一时间段需要年报的经营户店门,手把手帮忙年报。年报是市场主体应尽的义务,而不是监管部门的。

三、推进“精细化年报”的意见和建议

(一)提高年报约束力,增加违法成本。一方面,可以借鉴交通部门对驾照过期不办理、扣分逾期不处理等行为的处罚措施,的对于不年报或者逾期年报的主体省级层面制订出台更直接的处罚措施,提高异常名录移出成本,增强约束力。另一方面,健全市场监管与税务、社保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年报数据共享机制,实现年报数据同源、数据互认。同时,打通市场监管与银行、法院等部门的数据通道,切实发挥信用联合惩戒的作用,真正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二)提高年报应用力,增加年报分量。进一步强化年报数据的应用,增加年报数据在经济和社会活动中的应用,实施全流程年报数据质量管控,加强年报数据分析应用,为党委政府决策和监管提供数据服务。

(三)加强年报宣传力度,增强自主意识。针对城区和农村,因地制宜制定宣传计划,立足早谋划、多宣传增强企业主体意识和自主年报意识。线上,通过电视、广播、微信等方式开展多角度、全方位年报提醒和操作步骤宣传,让广大企业和个体户老板足不出户轻松了解年报申报全流程,提高年报知晓率。线下,通过集中培训和“一对一”精准指导服务,开展年报业务培训,规范年报申报。

(四)提高平台服务力,强化基础保障。随着近年来商事主体数量快速增长,年报压力不断增大,体系拥堵现象更加显着。“年报精细化管理”模块的推出,更是加重了的平台服务器的压力。今年,不少企业反映年报系统无法登录或者电子e照通多次下载失败,导致部分企业来回跑才完成年报申报,不仅违背“最多跑一次”的改革目标,也为基层干部增加负担。进一步优化系统,维护系统稳定是年报有序推进的基础保障。

(五)优化年报考核力,减轻基层压力。应该进一步优化年报考核模式,切莫自己画地为牢将基层执法人员的时间精力圏死在他人应尽的义务上。在实行过程中对意义不大的考核指标如精准率应当进行调整或不再考核。同时应该关注年报过程中的其他指标,如宣传到位率、覆盖率、宣传手段、频次等。避免出现因一味追求考核成绩出现“乱报”“被代报”现象,为基层松绑减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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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308301/2021-76238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区市场监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市场监管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时间

2021-04-09 15:19:30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点击率

统一编号

浅析基层“精细化年报工作”开展情况及问题分析——以场口所为例

实施市场主体年报公示是国家商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石。为了进一步加快年报进度,提高年报工作质量,优化服务,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2020年,省局在总结历年年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创新推出协同、高效、平衡推进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下文简称“精细化年报工作”)方案。经过一年多时间沉淀,精细化年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本文以场口所为例,简要分析精细化年报工作在基层的落实情况和面临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精细化年报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

(一)市场主体情况

2020年场口所各类市场主体共3725家,其中企业1471家(主动申报类561家、引导帮扶类21家、重点关注类830家、异常清退类59家、未分类对象0家),个体户2224家(主动申报类1935家、引导帮扶类0家、重点关注类252家、异常清退类37家、未分类对象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30家(主动申报类21家、引导帮扶类0家、重点关注类7家、异常清退类2家)。

今年初,2021年各类市场主体共4851家,其中企业1787家(主动申报类560家、引导帮扶类268家、重点关注类865家、异常清退类105家、未分类对象0家),个体户3046家(主动申报类1940家、引导帮扶类652家、重点关注类381家、异常清退类48家、未分类对象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32家(主动申报类21家、引导帮扶类0家、重点关注类7家、异常清退类4家、未分类对象0家)。

市场主体

总数

2020年

2021年

3725家

4851家

市场主体

类别

企业(家)

个体户(家)

农专社

(家)

企 业

(家)

个 体 户

(家)

农专社(家)

主动申报类

561

1935

21

560

1940

21

引导帮扶类

21

0

0

268

652

0

重点关注类

830

252

7

865

381

7

异常清退类

59

37

2

105

48

4

未分类对象类

0

0

0

0

0

0

合计

1471

2224

30

1798

3021

32

(二)精细化年报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以来,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场口所主动担当,通过三项举措施全力做好年报工作:

一是清底数,落实精准服务。依托“浙江省企业信用综合监管警示系统”,梳理总结历年市场主体年报情况,结合市场主体往年年报时间、成立时间、规模、是否零申报、是否中介机构代报、是否有失信记录等情况,在系统自动分类的基础上对市场主体进行重新划分为主动申报类、引导帮扶类、重点关注类、异常清退类4类,针对不同类别的市场主体提供相应的年报提醒服务,同时明确不同片区年报负责人和联系电话,方便有问题随时联系。去年以来,共分类推送年报提醒短信67次,共计发送市场主体11147户次。

二是早部署,落实细化措施。受去年疫情影响,年报工作较往年更加困难。面对特殊情况,场口所早部署、早启动,按照片区确定年报负责人,根据局年报工作要求,明确阶段性年报任务指标及每阶段主攻方向,每旬通报各片区年报进度,挂图作战。

三是巧借力,落实协同推进。将年报工作纳入平安巡防、餐饮、食品、药械、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各条线的日常监管和宣传工作中。去年初,融合指导企业复工复产、检查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等时机,加大指导力度,强化已复工企业、沿街开业商铺对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的申报意识,1-2月共计走访企业80余家,年报率接近70%。组织辖区两个乡镇120余网格员开展年报公示业务培训,在扩大年报队伍同时,使年报队伍全面掌握年报公示工作的具体要求、操作方法和申报途径,确保年报公示工作有序推进。对偏远村庄市场主体采取执法人员村委定期驻点指导帮助年报的方式,大大减轻市场主体负责人年报压力。联合行业协会、事务所、银行等第三方的力量帮忙宣传、协同推进年报工作,形成全方位年报氛围。

(三)2018、2019、2020年度年报完成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场口所2018年度企业年报应报1338家,已报1175家,年报率87.82%;个体户应报2013家,已报1832家,年报率91.01%;农专社应报35家,已报30家,年报率85,71%。2020年,受疫情影响,尽管所内人员全力以赴,但当年每一阶段的精确率并不理想,后期并未统计。按照上级指示,2019年度企业年报6月30日前完成,个体户和农专社年报延期到12月31日。2021年,截至3月底,2020年度年报正常进行。

图为2020年场口所年报情况

企业

月份

1-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年报率%

4.83

39.56

60.56

82.64

91.82

个体

月份

1-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年报率%

8.15

37.28

68.24

83.01

95.53

农专社

月份

1-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年报率%

8.82

48.48

69.25

86.30

96.46

图为2021年场口所年报情况

企业

月份

1-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年报率%

14.18

42.76




个体

月份

1-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年报率%

25.89

44.1




农专社

月份

1-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年报率%

25

47




1.经比对,2020年1-4月与2019年同期比较,年报率均提高100%以上。各类市场主体年报截止日年报率较往年同期均有提高,其中,企业年报率提高4个百分点,农专社提高10.75个百分点,个体户提高了4.52个百分点。

2.2021年1-3月与2020年同期比较,年报率均有提高,其中企业年报率提高9.35个百分点,农专社提高16.18个百分点,个体户提高了17.74个百分点。

3.2021年1-3月与2020年同期比较,企业和个体户年报均超过月度计划年报率4个百分点以上,根据2020年年报情况,“非正常”主体主要集中在5、6月份名单,5月开始年报难度日益增大,导致年报率数据呈现后劲不足。

4.年报精准率较低。

二、基层推进“精细化年报”面临的困难

(一)市场主体自主性不高,能拖则拖。年报拖拉的原因有三:一是因为年报流程复杂尤其企业年报登录流程过于繁琐,导致大部分企业能拖则拖。二是因为年报内容过于专业,导致部分企业“望报生畏”。年报中资产状况表内容专业,需要专业会计才能明白表中平衡关系。而场口所辖区内不少企业与个体户无异,或通过个转企变成企业,从业人员数量少且多为家庭成员,无专业会计。三是年报迟报无后果,对年报无所谓态度。对于年报逾期或者列入异常名录企业的约束力极低,只要补报年报然后提出申请便可以无条件移出企业异常名录。

(二)基层所工作繁杂,难以多头兼顾。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不但要承担督促年报职责,还要受理消费投诉、肩负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等监管重任,同时还要应对很多突发性或者是临时性工作。如去年疫情期间,市场监管部门更是承包了全区个体户和食品、药品、特种设备行业相关相关的防疫工作,还要承担大量“企业码”推广工作和 “放心消费单位”创建工作,及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工作,这些工作量大面广、时间段相重、要求高,全靠基层所干部一天12小时以上的超常付出来夯实。此外,由于当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氛围浓厚,“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效明显,个体户申请办理营业执照“门槛”几乎为零,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半小时就能领到营业执照。这就导致2020年个体户较2019年增加了10.48%,2021年则增加了35.83%。大量夫妻营业执照、农民房营业执照的办理,实际却很少经营,加上去年疫情影响,不少个体户停业却不注销,对于年报更是无暇顾及,认为不经营就可以不用年报,这也导致基层所事后监管和年报催报压力逐年积增。

(三)月度计划与年报对象精准衔接难,精准率提高难度大。精准化年报工作的全面展开相比往年5、6月份冲刺年报的工作模式确实有许多优点。分批循序推进年报不仅提高年报率、提升年报质量,同时也避免5、6月份扎堆年报给系统带来的巨大压力。但是,对于精准率的设置还是有诸多漏洞,也不尽合理,例如,基层所需要在开年就把当年辖区所有市场主体年报的时间分好,每一阶段要是想要精准率高,就必须保证年初分好的市场主体按照告知他们的时间节点申报年报。这一想法很好,但过于理想化,对于广大市场主体对年报的积极性和重视性还没完全提高的当下,就想跨越一大步寄希望于市场主体老老实实、规规矩矩、听话地按照所里给他们设定的时间年报,这无异于身处原始社会却期望里面的人能有高度发达的文明。此外,主动申报、引导帮扶、重点关注等类别的设置背后缺乏数据支撑,因此对当年的年报催报并不具有太多参考价值。对于精准率的意义,基层表示意义不大。若一味强调精准,却没有相应的智能化监管及惩罚措施辅助,最后只能退化成基层所所员花大量时间精力按时按点精准敲开这一时间段需要年报的经营户店门,手把手帮忙年报。年报是市场主体应尽的义务,而不是监管部门的。

三、推进“精细化年报”的意见和建议

(一)提高年报约束力,增加违法成本。一方面,可以借鉴交通部门对驾照过期不办理、扣分逾期不处理等行为的处罚措施,的对于不年报或者逾期年报的主体省级层面制订出台更直接的处罚措施,提高异常名录移出成本,增强约束力。另一方面,健全市场监管与税务、社保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年报数据共享机制,实现年报数据同源、数据互认。同时,打通市场监管与银行、法院等部门的数据通道,切实发挥信用联合惩戒的作用,真正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二)提高年报应用力,增加年报分量。进一步强化年报数据的应用,增加年报数据在经济和社会活动中的应用,实施全流程年报数据质量管控,加强年报数据分析应用,为党委政府决策和监管提供数据服务。

(三)加强年报宣传力度,增强自主意识。针对城区和农村,因地制宜制定宣传计划,立足早谋划、多宣传增强企业主体意识和自主年报意识。线上,通过电视、广播、微信等方式开展多角度、全方位年报提醒和操作步骤宣传,让广大企业和个体户老板足不出户轻松了解年报申报全流程,提高年报知晓率。线下,通过集中培训和“一对一”精准指导服务,开展年报业务培训,规范年报申报。

(四)提高平台服务力,强化基础保障。随着近年来商事主体数量快速增长,年报压力不断增大,体系拥堵现象更加显着。“年报精细化管理”模块的推出,更是加重了的平台服务器的压力。今年,不少企业反映年报系统无法登录或者电子e照通多次下载失败,导致部分企业来回跑才完成年报申报,不仅违背“最多跑一次”的改革目标,也为基层干部增加负担。进一步优化系统,维护系统稳定是年报有序推进的基础保障。

(五)优化年报考核力,减轻基层压力。应该进一步优化年报考核模式,切莫自己画地为牢将基层执法人员的时间精力圏死在他人应尽的义务上。在实行过程中对意义不大的考核指标如精准率应当进行调整或不再考核。同时应该关注年报过程中的其他指标,如宣传到位率、覆盖率、宣传手段、频次等。避免出现因一味追求考核成绩出现“乱报”“被代报”现象,为基层松绑减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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