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6507/2021-85791 文件编号 -
责任部门 区文广旅体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文广旅体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时间 2021-04-08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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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杭州市现代服务业旅游专项(旅游全域化推进)资金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街道):

根据杭州市文广旅游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杭州市现代服务业旅游专项(旅游全域化推进)资金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范围

本次补助项目分两类:2020年完成的重大休闲旅游建设和景区提升改造项目、旅游规划编制补助项目。

(一)重大休闲旅游建设和景区提升改造项目

申请补助的主体应是项目业主,可以是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各类企事业单位等,但必须是独立法人,在诚信体系中无不良记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处理的单位不得申请补助。

(二)旅游规划编制补助项目

主要包括各乡镇(街道)、旅游企业等社会主体负责编制的旅游类规划。申请补助的主体应该是项目业主,可以是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各类企事业单位等,但必须是独立法人,在诚信体系中无不良记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处理的单位不得申请补助。

二、申报项目要求

(一)重大休闲旅游建设和景区提升改造项目

申请补助资金的项目在上一年度已完成实施,项目资金已经基本支付完成(至少80%),原则上项目投资额不少于100万元。项目绩效已经显现,且该项目未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或其他市级部门申报补助并获得市级财政资金补助。申报项目主要包括:

1、重大旅游休闲类项目

对于推动全区旅游经济发展和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具有较大作用的重大旅游休闲项目,特别是重点支持文旅金名片培育项目;列入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库的旅游项目;融合多种业态,尤其是文旅融合项目;能充分发挥旅游产业的助推作用和带动效应的复合型旅游休闲项目。

2、旅游景区提升完善类项目

各类旅游景区景点提升改造、公共文化场所的景区化建设等。

3、乡村旅游、风情小镇整合提升类项目

包括旅游风情小镇、特色小镇、特色旅游村、景区城、镇、村庄建设、乡村旅游提升工程、乡土民俗文化旅游项目、休闲观光农业旅游项目等。

(二)旅游规划编制补助项目

1、申请补助资金的项目在上一年度已完成实施,合同所指的项目资金已经基本支付完毕(至少80%),项目合同金额50万以上。

2、申报项目应经公开招标,主要包括旅游总体规划、5年旅游发展规划、全域旅游规划、专项旅游规划、景区景点提升规划、旅游度假区规划等。

三、补助标准

(一)重大休闲旅游建设和景区提升改造项目

单个项目补助上限为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的30%,实际投入金额超过合同金额的,补助上限为合同金额的3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旅游规划编制补助项目

以项目合同为依据,给予合同金额30%的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

四、申报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业主单位向区文化旅游主管部门进行申报,需提交《杭州市现代服务业专项(旅游全域推进)资金补助申请报告书》(详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报告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区文化旅游主管部门组织将对项目进行初审,主要审核项目实施内容、资金投入的真实性、项目绩效情况。审查同意并盖章后上报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二)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对项目进行复核,审核通过后,项目业主单位委托第三方对项目实际投入进行审计(旅游规划类补助不需要审计)。审计报告应遵照《杭州市财政扶持企业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指导意见(试行)》(杭财企〔2010〕897号)相关要求,由区文化旅游主管部门报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五、相关要求

各乡镇(街道)收到通知后,尽快组织开展项目资金申报工作,请于4月15日前将《申请报告书》等书面材料送交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规划发展科(文化中心A座505室),同时将电子稿发至邮箱:ding5092696@qq.com,或通过“区文旅规划管理群”传送。

联系人:丁佳颖,金庆松   

联系电话:63129706,63321271

传真:63321271       邮编:311407

地址:杭州市富阳区鹿山街道江滨西大道358号


附件:2021年度杭州市现代服务业旅游专项(旅游全域推进)资金补助申请报告


杭州市富阳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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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8 15: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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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杭州市现代服务业旅游专项(旅游全域化推进)资金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街道):

根据杭州市文广旅游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杭州市现代服务业旅游专项(旅游全域化推进)资金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范围

本次补助项目分两类:2020年完成的重大休闲旅游建设和景区提升改造项目、旅游规划编制补助项目。

(一)重大休闲旅游建设和景区提升改造项目

申请补助的主体应是项目业主,可以是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各类企事业单位等,但必须是独立法人,在诚信体系中无不良记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处理的单位不得申请补助。

(二)旅游规划编制补助项目

主要包括各乡镇(街道)、旅游企业等社会主体负责编制的旅游类规划。申请补助的主体应该是项目业主,可以是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各类企事业单位等,但必须是独立法人,在诚信体系中无不良记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处理的单位不得申请补助。

二、申报项目要求

(一)重大休闲旅游建设和景区提升改造项目

申请补助资金的项目在上一年度已完成实施,项目资金已经基本支付完成(至少80%),原则上项目投资额不少于100万元。项目绩效已经显现,且该项目未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或其他市级部门申报补助并获得市级财政资金补助。申报项目主要包括:

1、重大旅游休闲类项目

对于推动全区旅游经济发展和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具有较大作用的重大旅游休闲项目,特别是重点支持文旅金名片培育项目;列入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库的旅游项目;融合多种业态,尤其是文旅融合项目;能充分发挥旅游产业的助推作用和带动效应的复合型旅游休闲项目。

2、旅游景区提升完善类项目

各类旅游景区景点提升改造、公共文化场所的景区化建设等。

3、乡村旅游、风情小镇整合提升类项目

包括旅游风情小镇、特色小镇、特色旅游村、景区城、镇、村庄建设、乡村旅游提升工程、乡土民俗文化旅游项目、休闲观光农业旅游项目等。

(二)旅游规划编制补助项目

1、申请补助资金的项目在上一年度已完成实施,合同所指的项目资金已经基本支付完毕(至少80%),项目合同金额50万以上。

2、申报项目应经公开招标,主要包括旅游总体规划、5年旅游发展规划、全域旅游规划、专项旅游规划、景区景点提升规划、旅游度假区规划等。

三、补助标准

(一)重大休闲旅游建设和景区提升改造项目

单个项目补助上限为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的30%,实际投入金额超过合同金额的,补助上限为合同金额的3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旅游规划编制补助项目

以项目合同为依据,给予合同金额30%的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

四、申报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业主单位向区文化旅游主管部门进行申报,需提交《杭州市现代服务业专项(旅游全域推进)资金补助申请报告书》(详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报告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区文化旅游主管部门组织将对项目进行初审,主要审核项目实施内容、资金投入的真实性、项目绩效情况。审查同意并盖章后上报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二)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对项目进行复核,审核通过后,项目业主单位委托第三方对项目实际投入进行审计(旅游规划类补助不需要审计)。审计报告应遵照《杭州市财政扶持企业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指导意见(试行)》(杭财企〔2010〕897号)相关要求,由区文化旅游主管部门报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五、相关要求

各乡镇(街道)收到通知后,尽快组织开展项目资金申报工作,请于4月15日前将《申请报告书》等书面材料送交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规划发展科(文化中心A座505室),同时将电子稿发至邮箱:ding5092696@qq.com,或通过“区文旅规划管理群”传送。

联系人:丁佳颖,金庆松   

联系电话:63129706,63321271

传真:63321271       邮编:311407

地址:杭州市富阳区鹿山街道江滨西大道358号


附件:2021年度杭州市现代服务业旅游专项(旅游全域推进)资金补助申请报告


杭州市富阳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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