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MB0W83423/2021-73832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区政府办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政府办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时间 | 2021-03-01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政策原文 | 政策原文 | 点击率 |
一、文件制定背景
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切实提高环评审批服务效能,助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7〕57号)和《关于落实“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切实加强环评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17〕3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范围
杭州富春湾新城:涉及春江街道、大源镇、灵桥镇三个行政主体,北至富春江,南至杭新景高速公路——春永线沿线,总面积45.6平方公里。
鹿山工业功能区:东至横大线、南至依江路、西至G320沪瑞线、北至蒋大线,总面积约为3.019平方公里。
富阳主城区05单元(暨金桥工业园区):东至西环北路、南至23省道、西至新320国道、北至2号渠,总面积9.68平方公里。
上官乡工业园区:东至睦村,西至四堡村,南至深里村,北至山脚。
黄公望金融小镇:东至奥特莱斯以东规划路、南至北支江南岸规划道路、西至高尔夫路、北至黄公望森林公园山体线。
富春药谷小镇:北至虎山,东至火烧岭水库,西南两侧以葛溪为界,规划用地总面积为3.22平方公里。
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登新区:包括原新登新区、永昌工业功能区、胥口生物医药基地。原新登新区、永昌工业功能区具体范围是东至官山溪路,西至秉贤北路、松溪,南至五朝坞,北至红灯岗南麓;胥口生物医药基地,具体范围是东至胥口镇区,南至葛溪,西至富春桃园风景区,北至袁家村。
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湖新区:东临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北靠余杭区未来科技城,西至高泰路,南到新桥新路。
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场口新区:东至塘东山,西与桐庐县交界,南至杭千高速公路,北至富春江。
三、主要内容
区域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予以取消或简化。
(一)免办环评手续。
(二)网上在线备案。
(三)降低环评等级。
(四)精简环评内容。
(五)承诺备案管理。
(六)创新环保“三同时”管理。
四、区域环评改革的负面清单
负面清单内的项目环评不得降低等级:
(一)环评审批权限在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及以上环保部门的项目;
(二)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电磁类项目和核技术利用项目;
(三)有化学合成反应的石化、化工、医药项目;
(四)含电镀、酸洗、磷化、发黑、铝氧化、热浸锌、喷漆(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等工序的项目,以及排放铅、汞、铬、镉、砷等五项第一类污染物的项目;
(五)制革、造纸、铅蓄电池、橡胶制品(含炼胶工艺)、金属冶炼项目,含湿法印花、染色(印染)、服装水洗工艺项目;
(六)水泥、石灰、石膏、陶瓷、玻璃制造业、砖瓦烧制业;
(七)电力、热力供应,污水、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处理项目;
(八)危险化学品生产及仓储项目;
(九)其它重污染高耗能高环境风险项目;
(十)群众反映较强烈的项目。
五、施行时间
该文件的发布日期起施行。因《关于全面推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7〕57号)和《关于落实“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切实加强环评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17〕34号)已经发文,为保障政策执行,不立即施行有碍上级政策执行,故该文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六、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
解读人:章永乐(党委书记、局长)
政策咨询电话:0571-63155733
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索引号
MB0W83423/2021-73832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区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政府办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时间
2021-03-01 15:59:32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点击率
统一编号
【文字解读】关于《杭州富春湾新城等9个区域“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文件制定背景
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切实提高环评审批服务效能,助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7〕57号)和《关于落实“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切实加强环评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17〕3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范围
杭州富春湾新城:涉及春江街道、大源镇、灵桥镇三个行政主体,北至富春江,南至杭新景高速公路——春永线沿线,总面积45.6平方公里。
鹿山工业功能区:东至横大线、南至依江路、西至G320沪瑞线、北至蒋大线,总面积约为3.019平方公里。
富阳主城区05单元(暨金桥工业园区):东至西环北路、南至23省道、西至新320国道、北至2号渠,总面积9.68平方公里。
上官乡工业园区:东至睦村,西至四堡村,南至深里村,北至山脚。
黄公望金融小镇:东至奥特莱斯以东规划路、南至北支江南岸规划道路、西至高尔夫路、北至黄公望森林公园山体线。
富春药谷小镇:北至虎山,东至火烧岭水库,西南两侧以葛溪为界,规划用地总面积为3.22平方公里。
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登新区:包括原新登新区、永昌工业功能区、胥口生物医药基地。原新登新区、永昌工业功能区具体范围是东至官山溪路,西至秉贤北路、松溪,南至五朝坞,北至红灯岗南麓;胥口生物医药基地,具体范围是东至胥口镇区,南至葛溪,西至富春桃园风景区,北至袁家村。
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湖新区:东临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北靠余杭区未来科技城,西至高泰路,南到新桥新路。
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场口新区:东至塘东山,西与桐庐县交界,南至杭千高速公路,北至富春江。
三、主要内容
区域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予以取消或简化。
(一)免办环评手续。
(二)网上在线备案。
(三)降低环评等级。
(四)精简环评内容。
(五)承诺备案管理。
(六)创新环保“三同时”管理。
四、区域环评改革的负面清单
负面清单内的项目环评不得降低等级:
(一)环评审批权限在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及以上环保部门的项目;
(二)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电磁类项目和核技术利用项目;
(三)有化学合成反应的石化、化工、医药项目;
(四)含电镀、酸洗、磷化、发黑、铝氧化、热浸锌、喷漆(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等工序的项目,以及排放铅、汞、铬、镉、砷等五项第一类污染物的项目;
(五)制革、造纸、铅蓄电池、橡胶制品(含炼胶工艺)、金属冶炼项目,含湿法印花、染色(印染)、服装水洗工艺项目;
(六)水泥、石灰、石膏、陶瓷、玻璃制造业、砖瓦烧制业;
(七)电力、热力供应,污水、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处理项目;
(八)危险化学品生产及仓储项目;
(九)其它重污染高耗能高环境风险项目;
(十)群众反映较强烈的项目。
五、施行时间
该文件的发布日期起施行。因《关于全面推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7〕57号)和《关于落实“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切实加强环评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17〕34号)已经发文,为保障政策执行,不立即施行有碍上级政策执行,故该文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六、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
解读人:章永乐(党委书记、局长)
政策咨询电话:0571-63155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