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19年龙门一村民宿示范村和7家民宿示范点(户)补助资金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1-02-23  14:24:01    作者:    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点击率:

根据《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业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富政〔2018〕3号)等文件精神,拟给予2019年富阳区7家民宿示范点(户)和龙门一村民宿示范村资金补助,合计311.73万元,现对补助资金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5天(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富阳区富春街道体育馆路471号  邮编:311400

联系电话:63322785  61717797


附件:民宿项目补助资金核算表


杭州市富阳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2月23日


附件:

民宿项目补助资金核算表

单位:万元

编号

专项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实施地点

验收评分

财务审计

核定投资

核定补助

已拨付

本次拨付

备注

1

民宿

民宿示范点

杭州宜时墨家民宿有限公司

龙门镇龙门七村

92

浙印会审字〔2020〕第1025号,416

416

99.2

0

69.44

考核分值达到80分,项目投资150万元以上,奖补40万元。以150万元为基数,投资额每增加5万元增加奖补1万元;考核分值以80分为基数,每增加1分增加奖补0.5万元,两者累加,最高奖补不超过100万元;超过四幢以上的,最高奖补不超过150万元。

2

民宿示范点

杭州孙洲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场口镇洋纱村

89

浙印会审字〔2020〕第1004号,391

391

92.7

0

64.89

3

民宿示范点

杭州富阳区洞桥镇德仁休闲农庄

洞桥镇三溪村

95

浙富会审〔2021〕第0008号,368

368

91.1

0

63.77

4

民宿示范点

杭州富阳九养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湖源乡上臧村

94

浙富会审〔2021〕第0006号,293

293

75.6

0

52.92

5

民宿示范户

杭州富阳区龙门镇养森民宿

龙门镇龙门七村瑶坞

89

浙印会审字〔2020〕第1005号,75

75

19.7

0

13.79

考核分值达到80分,单幢投资额40万元以上,奖补10万元。以40万元为基数,投资额每增加5万元增加奖补1万元,考核分值以80分为基数,每增加1分增加奖补0.3万元,两者累加最高奖补不超过20万元。

6

民宿示范户

杭州金府轩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东梓关村东梓新居A-26号

89.5

浙富会审〔2021〕第0009号,56.36

56.36

10

0

7

7

民宿示范户

杭州富阳区鹿山街道如越民宿

鹿山街道汤家埠村新房77号

87

浙富会审〔2021〕第0007号,109

109

10

0

7

8

民宿示范村

龙门一村

龙门一村


浙印会审字〔2020〕第999号,49.38

49.38

32.92

0

32.92

完成民宿示范村年度建设项目并通过验收的示范村,按照项目竣工结算价及其他支出的三分之二核拨补助资金,最高奖补不超过200万元。

合计

0

3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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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2019年龙门一村民宿示范村和7家民宿示范点(户)补助资金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1-02-23  14:2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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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业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富政〔2018〕3号)等文件精神,拟给予2019年富阳区7家民宿示范点(户)和龙门一村民宿示范村资金补助,合计311.73万元,现对补助资金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5天(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富阳区富春街道体育馆路471号  邮编:311400

联系电话:63322785  61717797


附件:民宿项目补助资金核算表


杭州市富阳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2月23日


附件:

民宿项目补助资金核算表

单位:万元

编号

专项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实施地点

验收评分

财务审计

核定投资

核定补助

已拨付

本次拨付

备注

1

民宿

民宿示范点

杭州宜时墨家民宿有限公司

龙门镇龙门七村

92

浙印会审字〔2020〕第1025号,416

416

99.2

0

69.44

考核分值达到80分,项目投资150万元以上,奖补40万元。以150万元为基数,投资额每增加5万元增加奖补1万元;考核分值以80分为基数,每增加1分增加奖补0.5万元,两者累加,最高奖补不超过100万元;超过四幢以上的,最高奖补不超过150万元。

2

民宿示范点

杭州孙洲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场口镇洋纱村

89

浙印会审字〔2020〕第1004号,391

391

92.7

0

64.89

3

民宿示范点

杭州富阳区洞桥镇德仁休闲农庄

洞桥镇三溪村

95

浙富会审〔2021〕第0008号,368

368

91.1

0

63.77

4

民宿示范点

杭州富阳九养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湖源乡上臧村

94

浙富会审〔2021〕第0006号,293

293

75.6

0

52.92

5

民宿示范户

杭州富阳区龙门镇养森民宿

龙门镇龙门七村瑶坞

89

浙印会审字〔2020〕第1005号,75

75

19.7

0

13.79

考核分值达到80分,单幢投资额40万元以上,奖补10万元。以40万元为基数,投资额每增加5万元增加奖补1万元,考核分值以80分为基数,每增加1分增加奖补0.3万元,两者累加最高奖补不超过20万元。

6

民宿示范户

杭州金府轩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东梓关村东梓新居A-26号

89.5

浙富会审〔2021〕第0009号,56.36

56.36

10

0

7

7

民宿示范户

杭州富阳区鹿山街道如越民宿

鹿山街道汤家埠村新房77号

87

浙富会审〔2021〕第0007号,109

109

10

0

7

8

民宿示范村

龙门一村

龙门一村


浙印会审字〔2020〕第999号,49.38

49.38

32.92

0

32.92

完成民宿示范村年度建设项目并通过验收的示范村,按照项目竣工结算价及其他支出的三分之二核拨补助资金,最高奖补不超过200万元。

合计

0

31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