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0330183/2021-73584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区经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经信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时间 2021-02-22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政策原文 点击率

《杭州市富阳区制造业“冠军”企业培育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即日起征求您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会议精神、省市“冠军”企业培育工作纲要以及我区《关于实施“新制造业计划”加快“高新工业强区”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我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杭州市富阳区制造业“冠军”企业培育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征求意见稿)。

为更好地发挥公众参与政策制定的作用,今日起区经信局向富阳广大市民公开征求意见。

如果你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可于2021年3月24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提交至245188639@qq.com,或者到富春街道鹳山路18号区经信局经济运行科直接提交,咨询电话:61702712。区经信局将有专人负责统一归纳梳理,并将其中行之有效的意见和建议纳入政策中。


杭州市富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2月22日

杭州市富阳区制造业“冠军”企业培育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会议精神、省市“冠军”企业培育工作纲要以及我区《关于实施“新制造业计划”加快“高新工业强区”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大力培育“隐形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引导企业做专做精、做优做久,加快推进我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坚持政府引导与企业主体相结合,通过动态培育、示范引领、加大政策扶持和精准服务,培育一批制造业细分产品市场占有率高,生产技术、工艺国内、国际领先,竞争能力强、成长性好、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制造业“冠军”企业,再造新动能、形成新优势,为推动我区产业立起来、加快推进高新工业强区建设贡献力量。

(二)主要目标。力争到2023年入库培育区级“冠军”企业50家以上,认定市级“隐形冠军”企业15家,省级“隐形冠军”6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数量实现零的突破,全区区级以上“冠军”企业产值年均增长1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以关键核心技术为标准、以市场占有率为导向,建立动态跟踪管理的制造业“冠军”企业培育库,推动企业沿区级“雏鹰企业”/“高新潜力企业”-区级“冠军”企业-市级“隐形冠军”-省级“隐形冠军”-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国家级“单项冠军”梯次升级。

(一)建立“冠军”企业梯队培育体系

1.加强科技型、初创型企业培育。启动科技企业“倍增”计划,扶持一批技术水平领先、竞争能力强、成长性好的科技型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国家重点扶持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深度融合。到2023年,新增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350家和100家左右区高新潜力企业。(责任部门:区科技局、区经信局)

2.建立区级“冠军”企业培育库。参照省市“冠军”企业入库培育要求及我区制造业企业梯度培育实际,制定出台富阳区“冠军”企业入库培育标准,每年开展入库培育工作,发布培育企业名录库。优先支持培育企业开展智能制造示范、技改、新产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等项目建设,对列入区级“冠军”培育企业名单的企业加强监测、指导和跟踪服务,实行动态化管理。(责任部门:区经信局)

3.推进“冠军”企业梯次提升。引导和支持区级“冠军”企业成长为市级“隐形冠军”、省级“隐形冠军”企业、国际、国内、省内“首台(套)”产品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产品)。(责任部门:区经信局)

(二)聚力创新引领,全力推动技术赋能

1.加快创建产业链上下游共同体。根据《浙江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护链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紧紧围绕区内重点产业,充分发挥头部企业强链护链作用,支持我区头部企业和研发机构创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创新载体,形成区域发展同盟,协同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解决影响行业发展的重大技术难题,突破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赋能产业链企业发展。(责任部门: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科技局)

2.助推创新载体建设。鼓励“冠军”企业发挥技术、人才、资金、品牌、运营等资源,促进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开展创新协同制造;鼓励“冠军”企业与其本地产业链配套企业集聚集群发展,建设小微企业专业园、配套园。不断加大对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的培育力度,建立企业培育库,组织培育企业参加主题培训,主动服务指导企业做好申报工作,提高企业技术创新热情和创新能力。(责任部门: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发改局)

3.加快新产品开发。推进企业新产品开发和创新成果产业化,实施企业新产品开发项目计划,支持企业研发高附加值的新产品,重点开发一批“专特精高”工业新产品推动一批有市场需求潜力、核心竞争力的新产品,沿着“技术-零件-部件-整机-系统”的发展路径,实施替代进口,扩大市场占有率,打造单项冠军产品。实施整机(系统)与零部件企业协同开发计划,增强产业链供应链保障能力,提升产品可靠性、性能一致性和稳定性。(责任部门:区经信局)

(三)大力实施质量品牌提升工程

1.打响富阳制造品牌。加强品牌建设,加大对龙头企业、行业领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的品牌培育,优先支持区级及以上“冠军”企业争创“品字标浙江制造”“浙江制造精品”等省级以上品牌。强化区域品牌创建,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区域产业品牌集群。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商标品牌国际化战略,加强商标维权服务。(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2.强化技术标准创新提升。实施专利导航项目和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计划,鼓励企业申请国家、国际发明专利。实施“标准化+”战略,推动“冠军”企业参与产业领域技术研发、标准研制,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参与行业、国家、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制定实施“浙江制造”标准。(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三、政策支持

1.对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产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隐形冠军”、市“隐形冠军”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财政局)

2.区级以上“冠军”企业同等享受区“高新潜力企业”在新建(技改)、研发投入、创新券购买等方面的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

 3.区级以上“冠军”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给予赋分,不列入C、D类等次。(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4.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区级以上“冠军”企业优先开展融资服务,开发“冠军贷”等金融产品,对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给予最高50%的贴息补助。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引导作用,鼓励创投资本、社会资本加大对区级以上“冠军”及培育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财政局)

5.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减负惠企政策,降低企业用电用气用水成本。深入贯彻落实杭州“人才生态37条”及相关补充意见,大力实施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及高端紧缺人才专项奖励政策。(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培育推进机制。建立区“冠军”企业培育工作联合推进机制,明确培育工程各项工作的责任主体,充分发挥区级各部门、各工业行业协会的作用。组织优质服务机构为培育企业提供针对性专项服务或者提供一对一“订单式”服务,提高培育的有效性。

(二)实施动态化管理。培育企业对照“冠军”企业培育发展方案开展年度自评,每年对企业进行综合评价,淘汰评价不合格的企业。通过实行优胜劣汰、能进能出的动态化管理,有效保障“冠军”企业培育品质,提高培育成效。

(三)加强精准服务。建立区“冠军”企业区领导一对一联系制度。构建“冠军”企业全程跟踪服务体系,推进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问题和困难,落实好各项扶持政策,通过组织培训班、召开经验交流会等多种方式,开展企业之间培育工作的经验交流,巩固和推进培育工作取得成效。

 

附件:富阳区“冠军”培育企业入库标准

 

附件

富阳区“冠军”培育企业入库标准

本方案所指富阳区制造业“冠军”企业有两层含义,一是指近五年已经获评(含复评)杭州市、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国际、国内、省内“首台(套)”产品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该类企业直接成为我区制造业“冠军”企业;二是我区本级培育、认定的制造业“冠军”企业。

1. 企业所属行业为国家和省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属于《中国制造2025 浙江行动纲要》明确的11类重点发展产业或浙江省“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重点行业。“四基”(核心基础零部件元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产品相关行业、新材料、电子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特别是已解决“卡脖子”关键技术和工艺的配套零部件企业优先推荐。

2. 企业瞄准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相关业务领域的时间达到2年或以上,申报上一年度企业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特定细分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全部业务收入的比重在60%以上(如有多个主要产品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

3. 在相关细分产品市场中,拥有较高的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且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国前10位或全省前5位(以出口为主的产品,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球前15位)。

4. 近2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截至2020年底,拥有与主要产品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3项及以上。

5. 企业经营业绩良好,盈利水平高于同期规上同行业水平;企业重视并实施国际化经营战略,市场前景好,近期通过努力,有望提高特定细分产品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有发展成为相关领域行业领先企业的潜力。

6.企业近三年无环境、质量、安全、土地等方面违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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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22 10:3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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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会议精神、省市“冠军”企业培育工作纲要以及我区《关于实施“新制造业计划”加快“高新工业强区”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我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杭州市富阳区制造业“冠军”企业培育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征求意见稿)。

为更好地发挥公众参与政策制定的作用,今日起区经信局向富阳广大市民公开征求意见。

如果你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可于2021年3月24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提交至245188639@qq.com,或者到富春街道鹳山路18号区经信局经济运行科直接提交,咨询电话:61702712。区经信局将有专人负责统一归纳梳理,并将其中行之有效的意见和建议纳入政策中。


杭州市富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2月22日

杭州市富阳区制造业“冠军”企业培育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会议精神、省市“冠军”企业培育工作纲要以及我区《关于实施“新制造业计划”加快“高新工业强区”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大力培育“隐形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引导企业做专做精、做优做久,加快推进我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坚持政府引导与企业主体相结合,通过动态培育、示范引领、加大政策扶持和精准服务,培育一批制造业细分产品市场占有率高,生产技术、工艺国内、国际领先,竞争能力强、成长性好、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制造业“冠军”企业,再造新动能、形成新优势,为推动我区产业立起来、加快推进高新工业强区建设贡献力量。

(二)主要目标。力争到2023年入库培育区级“冠军”企业50家以上,认定市级“隐形冠军”企业15家,省级“隐形冠军”6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数量实现零的突破,全区区级以上“冠军”企业产值年均增长1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以关键核心技术为标准、以市场占有率为导向,建立动态跟踪管理的制造业“冠军”企业培育库,推动企业沿区级“雏鹰企业”/“高新潜力企业”-区级“冠军”企业-市级“隐形冠军”-省级“隐形冠军”-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国家级“单项冠军”梯次升级。

(一)建立“冠军”企业梯队培育体系

1.加强科技型、初创型企业培育。启动科技企业“倍增”计划,扶持一批技术水平领先、竞争能力强、成长性好的科技型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国家重点扶持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深度融合。到2023年,新增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350家和100家左右区高新潜力企业。(责任部门:区科技局、区经信局)

2.建立区级“冠军”企业培育库。参照省市“冠军”企业入库培育要求及我区制造业企业梯度培育实际,制定出台富阳区“冠军”企业入库培育标准,每年开展入库培育工作,发布培育企业名录库。优先支持培育企业开展智能制造示范、技改、新产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等项目建设,对列入区级“冠军”培育企业名单的企业加强监测、指导和跟踪服务,实行动态化管理。(责任部门:区经信局)

3.推进“冠军”企业梯次提升。引导和支持区级“冠军”企业成长为市级“隐形冠军”、省级“隐形冠军”企业、国际、国内、省内“首台(套)”产品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产品)。(责任部门:区经信局)

(二)聚力创新引领,全力推动技术赋能

1.加快创建产业链上下游共同体。根据《浙江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护链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紧紧围绕区内重点产业,充分发挥头部企业强链护链作用,支持我区头部企业和研发机构创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创新载体,形成区域发展同盟,协同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解决影响行业发展的重大技术难题,突破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赋能产业链企业发展。(责任部门: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科技局)

2.助推创新载体建设。鼓励“冠军”企业发挥技术、人才、资金、品牌、运营等资源,促进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开展创新协同制造;鼓励“冠军”企业与其本地产业链配套企业集聚集群发展,建设小微企业专业园、配套园。不断加大对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的培育力度,建立企业培育库,组织培育企业参加主题培训,主动服务指导企业做好申报工作,提高企业技术创新热情和创新能力。(责任部门: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发改局)

3.加快新产品开发。推进企业新产品开发和创新成果产业化,实施企业新产品开发项目计划,支持企业研发高附加值的新产品,重点开发一批“专特精高”工业新产品推动一批有市场需求潜力、核心竞争力的新产品,沿着“技术-零件-部件-整机-系统”的发展路径,实施替代进口,扩大市场占有率,打造单项冠军产品。实施整机(系统)与零部件企业协同开发计划,增强产业链供应链保障能力,提升产品可靠性、性能一致性和稳定性。(责任部门:区经信局)

(三)大力实施质量品牌提升工程

1.打响富阳制造品牌。加强品牌建设,加大对龙头企业、行业领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的品牌培育,优先支持区级及以上“冠军”企业争创“品字标浙江制造”“浙江制造精品”等省级以上品牌。强化区域品牌创建,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区域产业品牌集群。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商标品牌国际化战略,加强商标维权服务。(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2.强化技术标准创新提升。实施专利导航项目和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计划,鼓励企业申请国家、国际发明专利。实施“标准化+”战略,推动“冠军”企业参与产业领域技术研发、标准研制,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参与行业、国家、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制定实施“浙江制造”标准。(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三、政策支持

1.对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产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隐形冠军”、市“隐形冠军”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财政局)

2.区级以上“冠军”企业同等享受区“高新潜力企业”在新建(技改)、研发投入、创新券购买等方面的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

 3.区级以上“冠军”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给予赋分,不列入C、D类等次。(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4.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区级以上“冠军”企业优先开展融资服务,开发“冠军贷”等金融产品,对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给予最高50%的贴息补助。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引导作用,鼓励创投资本、社会资本加大对区级以上“冠军”及培育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财政局)

5.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减负惠企政策,降低企业用电用气用水成本。深入贯彻落实杭州“人才生态37条”及相关补充意见,大力实施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及高端紧缺人才专项奖励政策。(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培育推进机制。建立区“冠军”企业培育工作联合推进机制,明确培育工程各项工作的责任主体,充分发挥区级各部门、各工业行业协会的作用。组织优质服务机构为培育企业提供针对性专项服务或者提供一对一“订单式”服务,提高培育的有效性。

(二)实施动态化管理。培育企业对照“冠军”企业培育发展方案开展年度自评,每年对企业进行综合评价,淘汰评价不合格的企业。通过实行优胜劣汰、能进能出的动态化管理,有效保障“冠军”企业培育品质,提高培育成效。

(三)加强精准服务。建立区“冠军”企业区领导一对一联系制度。构建“冠军”企业全程跟踪服务体系,推进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问题和困难,落实好各项扶持政策,通过组织培训班、召开经验交流会等多种方式,开展企业之间培育工作的经验交流,巩固和推进培育工作取得成效。

 

附件:富阳区“冠军”培育企业入库标准

 

附件

富阳区“冠军”培育企业入库标准

本方案所指富阳区制造业“冠军”企业有两层含义,一是指近五年已经获评(含复评)杭州市、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国际、国内、省内“首台(套)”产品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该类企业直接成为我区制造业“冠军”企业;二是我区本级培育、认定的制造业“冠军”企业。

1. 企业所属行业为国家和省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属于《中国制造2025 浙江行动纲要》明确的11类重点发展产业或浙江省“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重点行业。“四基”(核心基础零部件元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产品相关行业、新材料、电子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特别是已解决“卡脖子”关键技术和工艺的配套零部件企业优先推荐。

2. 企业瞄准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相关业务领域的时间达到2年或以上,申报上一年度企业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特定细分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全部业务收入的比重在60%以上(如有多个主要产品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

3. 在相关细分产品市场中,拥有较高的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且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国前10位或全省前5位(以出口为主的产品,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球前15位)。

4. 近2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截至2020年底,拥有与主要产品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3项及以上。

5. 企业经营业绩良好,盈利水平高于同期规上同行业水平;企业重视并实施国际化经营战略,市场前景好,近期通过努力,有望提高特定细分产品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有发展成为相关领域行业领先企业的潜力。

6.企业近三年无环境、质量、安全、土地等方面违法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