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35248351X/2021-93615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区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农业农村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时间 2021-12-24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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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性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补贴申请指南

一、申报对象

全区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

二、申报程序

1、各乡镇(街道)根据区农业农村局对示范性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申报、评定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进行申报。

2、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根据示范性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申报材料要求,做好材料,乡镇(街道)初审合格后通过涉农项目管理库统一申报,并统一递交材料。

3、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相关管理办法,对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进行指导、培育,并组织验收、公示通过后,向上级部门推荐。

4、上级部门审核、验收后,下达相关认定文件,区农业农村局根据上级认定文件,拨付示范性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补助资金。

三、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富阳区体育馆路471号区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中心,咨询电话:63129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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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48351X/2021-93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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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农业农村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时间

2021-12-24 13:15:12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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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编号

示范性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补贴申请指南

一、申报对象

全区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

二、申报程序

1、各乡镇(街道)根据区农业农村局对示范性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申报、评定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进行申报。

2、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根据示范性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申报材料要求,做好材料,乡镇(街道)初审合格后通过涉农项目管理库统一申报,并统一递交材料。

3、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相关管理办法,对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进行指导、培育,并组织验收、公示通过后,向上级部门推荐。

4、上级部门审核、验收后,下达相关认定文件,区农业农村局根据上级认定文件,拨付示范性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补助资金。

三、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富阳区体育馆路471号区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中心,咨询电话:63129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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