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112220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浙(2017)富阳区不动产证明第0029252号
他项权证
富春街道大桥路66号502室
杭州市富阳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