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2021]第1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
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2 年 1 月 6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富阳区鹿山街道江连街27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C12窗口 联系方式: 0571—63155018
序号 | 不动产坐落 | 更正内容 | 备注 |
1 | 春江街道江南路168号等 | 房产登记用途由商业服务更正为综合办公 | 浙(2017)富阳区不动产权第0006102号 |
公告单位: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
2021年12月15日
编号: [2021]第1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
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2 年 1 月 6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富阳区鹿山街道江连街27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C12窗口 联系方式: 0571—63155018
序号 | 不动产坐落 | 更正内容 | 备注 |
1 | 春江街道江南路168号等 | 房产登记用途由商业服务更正为综合办公 | 浙(2017)富阳区不动产权第0006102号 |
公告单位: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