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率 |
浙江省农业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实施中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方案》的通知(浙农机发〔2020〕1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报废更新管理办法》、《浙江省高耗能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报废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浙财农〔2019〕6号)文件,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进一步深化“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农专发〔2017〕47号)及富阳区农业和林业局、富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富阳区创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乡镇(街道)和杭州市级“平安农机”示范合作社实施方案>的通知》(富农林〔2018〕140号)等文件精神,对2021年富阳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助资金和创建市级“平安农机”示范合作社补助资金,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富阳区体育馆路471号;邮编:311400;联系人:李先强;联系电话:0571-63373255,0571-63322785。
附件1富阳区2021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助资金清册.docx
附件2富阳区2021年度创建市级“平安农机”示范合作社补助资金情况表.docx
杭州市富阳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12日
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索引号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时间
2021-11-12 17:16:41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点击率
统一编号
关于2021年富阳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助资金和创建市级“平安农机”示范合作社补助资金的公示
浙江省农业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实施中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方案》的通知(浙农机发〔2020〕1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报废更新管理办法》、《浙江省高耗能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报废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浙财农〔2019〕6号)文件,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进一步深化“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农专发〔2017〕47号)及富阳区农业和林业局、富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富阳区创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乡镇(街道)和杭州市级“平安农机”示范合作社实施方案>的通知》(富农林〔2018〕140号)等文件精神,对2021年富阳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助资金和创建市级“平安农机”示范合作社补助资金,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富阳区体育馆路471号;邮编:311400;联系人:李先强;联系电话:0571-63373255,0571-63322785。
附件1富阳区2021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助资金清册.docx
附件2富阳区2021年度创建市级“平安农机”示范合作社补助资金情况表.docx
杭州市富阳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