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2021年1月5日,富阳新绿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1126户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已逾三年,至今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现责令上述1126户企业、股东(投资者)、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依法组织清算,并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我局申请注销登记或办理清算组备案手续,逾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的规定予以强制注销。
附件:被吊销营业执照已逾三年的企业名单
杭州市富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5日
注:本公告同时在《富阳日报》上发布
至2021年1月5日,富阳新绿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1126户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已逾三年,至今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现责令上述1126户企业、股东(投资者)、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依法组织清算,并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我局申请注销登记或办理清算组备案手续,逾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的规定予以强制注销。
附件:被吊销营业执照已逾三年的企业名单
杭州市富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5日
注:本公告同时在《富阳日报》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