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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式消费”要当心

日期:2020-09-21 08:51:50    来源: 德阳日报

 

今年上半年,12315指挥中心接到的消费维权投诉中,预付费(卡)消费引发的投诉,成为投诉热点、难点和重点。由于预付式消费具有“先付费、后兑现”,一次性付款多次消费、消费周期长等特点,是一种典型的信用消费,消费者承担着经营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和服务以及经营者“跑路”的风险。9月14日,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预防预付式消费陷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向社会公众发布预付式消费警示。

  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人员称,预付式消费往往由于无法联系商家或经营者拒绝参与调解等原因,发生消费纠纷后相关投诉调解成功率不高。在购买预付式消费卡时,先要多方了解经营者的经营状况和信誉。尽量选择规模大、证照齐全、经营状况较好、服务质量佳、诚信度好的商家,不要轻信商家广告宣传和优惠幅度大而忽视了潜在风险。在办理预付卡时应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科学理性购买预付式消费卡,一次性充值金额不宜过多,谨慎选择金额过大、服务期限过长的预付式消费,避免承担过大的风险。

  “现在预付式消费已在健身、美容美发、洗车、服装洗涤等服务行业普遍存在,并逐步扩展到餐饮、超市、宾馆等行业。”市市场监管局人员提醒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卡时,要仔细了解和阅读办卡说明,不要图方便或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要与商家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详细约定预付卡的使用范围、有效期限、服务项目、退款条件、违约责任等条款,同时要特别注意终止服务、转让等限制性约定,对不合理、含糊不清的条款内容,要及时纠正,便于事后消费维权争议的解决。预存支付费用,尽量选择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转账方式支付并保留银行交易记录和索要票据,注意票据上要加盖与经营机构名称一致的公章、财务章或发票专用章。妥善保存预付凭证、合同或协议、宣传单、发票等证据,以备日后发生消费纠纷时维权有据。同时,按照约定条款及时消费、避免浪费。当消费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要及时与商家协商解决或拨打12315寻求帮助。一旦发现商家卷款“跑路”或涉嫌诈骗的情况,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