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09月16日至09月2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富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策法规科,电话:63126007。
不良信息主体:杭州富阳小龙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30793164889;法人代表:徐小龙。
2018年09月26日,当事人杭州富阳小龙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场口集镇重要道路沿线绿化环境整治工程运输绿化材料时。因车辆未冲洗导致路面污染,影响市容环境和道路整洁,损害了城市道路。该行为系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被杭州市富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富城法罚字[2018]第21013254号)。
2020年09月16日,不良信息主体提出信用修复申请。经核实,不良信息主体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且自不良信息认定之日起至申请信用修复期间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故同意予以修复。
杭州市富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09月16日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09月16日至09月2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富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策法规科,电话:63126007。
不良信息主体:杭州富阳小龙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30793164889;法人代表:徐小龙。
2018年09月26日,当事人杭州富阳小龙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场口集镇重要道路沿线绿化环境整治工程运输绿化材料时。因车辆未冲洗导致路面污染,影响市容环境和道路整洁,损害了城市道路。该行为系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被杭州市富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富城法罚字[2018]第21013254号)。
2020年09月16日,不良信息主体提出信用修复申请。经核实,不良信息主体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且自不良信息认定之日起至申请信用修复期间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故同意予以修复。
杭州市富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0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