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6291/2020-52094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生态环境富阳分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生态环境富阳分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时间 2020-06-15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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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富阳区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杭州市富阳区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整改已完成,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6月15日至2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电话:0571-63341370     邮箱:fyyjzhb@163.com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富阳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6月15日

 

 

 

 

 

 

序号

整改任务

整改目标

整改措施

整改完成情况

1

问题编号13:富阳区大青欢坞岭生活垃圾填埋场存在雨污分流不彻底,渗滤液处理能力与生活垃圾填埋扩容不匹配等问题。

完成欢坞岭生活垃圾填埋场雨污分流项目,实现应急填埋区雨污分流,减少渗滤液产生量。

1.思想高度重视,加快项目落地。按照雨污分流要求,完成项目设计,落实专项整治资金150万元,实施公开招标,并全面启动项目整治工程。2.加快工程施工,完成问题整改。经对应急填埋区域垃圾堆体进行修整,在周围建设雨污分流沟约400(1m*1m),在垃圾堆体上埋设30个回灌(导气)井,共计约210米,覆盖HDPE黑色膜约22000㎡。2019年12月5日工程主体完工,2019年12月11日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2019年9月,项目完成预算编制、报送、审批及项目招标信息发布;10月,项目完成招标并进场施工;12月10日,项目竣工;12月11日,项目竣工验收。截至2019年12月底已完成整改。

 

2

问题编号31:富春湾堤护岸及景观绿化工程项目施工影响富春江(富阳段)水环境问题。

加强项目施工管理,落实水土保持措施,使富春江水质不因施工影响而被污染。

1.明确责任,加强监督管理,切实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2.文明施工,施工遇雨应及时停止供料,尽量减少对水环境的污染;采用块石作为抛石材料进行堤岸防冲处理;及时清运多余的建筑材料与建筑垃圾,并做到文明运输、密闭运输。3.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小施工扰动区,禁止非施工人员进入园区内,禁止施工人员在非施工区域活动。4.对裸露的土地及时进行复绿,部分不能及时复绿的区域覆盖防尘网并洒水降尘;对于迎水面的浅滩湿地区域,尽快安排绿化种植进行复绿,以最大可能减少水土流失的情况。5.富春湾堤护岸及景观绿化工程(富春江第一大桥-华庭路)已于2019年12月全面完工。

工程岸下部分的抛石护坡、绿化种植已全部完成,岸上部分的园路铺装、休息凉亭、绿道建设、绿化种植已全部完成。截至2019年12月底已完成整改。

3

问题编号32:富阳区个别污水处理厂纳管水质管控不力,进水浓度过高,纳管企业存在偷排高浓度工业废水现象。

进水指标控制在设计限值内。

1.加大纳管企业监督管理。对新登污水处理厂和场口污水处理厂上游纳管企业开展全面排查,对纳管企业不定期开展出水水质监测,确保纳管企业污水排放浓度严格执行污水综合排放相应标准;一旦发现超标排放、偷排、超越管等违法行为,从严从重查处。2.实施污水处理厂进水取样点整改。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日常操作,新登污水处理厂和场口污水处理厂立行立改完成进水取样点整改,杜绝因进水中混入脱水分离液、下滤液等污水导致进水水质失真现象发生。

1.定期开展新登污水厂和场口污水厂上游纳管企业排查、管网巡查和水质监测工作。2.立行立改完成新登污水厂进水取样点整改措施;场口污水厂隔断改造工程在2019年10月30日完工,同时也完成进水取样点整改措施。

4

问题编号34:杭州富阳申能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故处置不当,未经有效处理的工业废气无组织排放,严重污染环境。

加强应急处置管理,确保废气处理设备正常运转,废气达标排放。

1.立即开展调查,责令企业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立即停产整改。2.完成整改后调试生产并组织废气监测,在废气监测结果达到相应国家标准的前提下,才能恢复正常生产。3.责令企业举一反三,全面自查自纠,加强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日常维护,出台设备故障应急制度,杜绝此类事故性事件再次发生。

1.环保管理制度已规范落实。2.企业加强管理,已做好废气收集处理系统维护工作,2019年8月8日开展事故应急演练。3.2019年9月12日废气监测达到相应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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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06291/2020-52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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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生态环境富阳分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生态环境富阳分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时间

2020-06-15 09:17:00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点击率

统一编号

杭州市富阳区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杭州市富阳区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整改已完成,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6月15日至2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电话:0571-63341370     邮箱:fyyjzhb@163.com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富阳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6月15日

 

 

 

 

 

 

序号

整改任务

整改目标

整改措施

整改完成情况

1

问题编号13:富阳区大青欢坞岭生活垃圾填埋场存在雨污分流不彻底,渗滤液处理能力与生活垃圾填埋扩容不匹配等问题。

完成欢坞岭生活垃圾填埋场雨污分流项目,实现应急填埋区雨污分流,减少渗滤液产生量。

1.思想高度重视,加快项目落地。按照雨污分流要求,完成项目设计,落实专项整治资金150万元,实施公开招标,并全面启动项目整治工程。2.加快工程施工,完成问题整改。经对应急填埋区域垃圾堆体进行修整,在周围建设雨污分流沟约400(1m*1m),在垃圾堆体上埋设30个回灌(导气)井,共计约210米,覆盖HDPE黑色膜约22000㎡。2019年12月5日工程主体完工,2019年12月11日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2019年9月,项目完成预算编制、报送、审批及项目招标信息发布;10月,项目完成招标并进场施工;12月10日,项目竣工;12月11日,项目竣工验收。截至2019年12月底已完成整改。

 

2

问题编号31:富春湾堤护岸及景观绿化工程项目施工影响富春江(富阳段)水环境问题。

加强项目施工管理,落实水土保持措施,使富春江水质不因施工影响而被污染。

1.明确责任,加强监督管理,切实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2.文明施工,施工遇雨应及时停止供料,尽量减少对水环境的污染;采用块石作为抛石材料进行堤岸防冲处理;及时清运多余的建筑材料与建筑垃圾,并做到文明运输、密闭运输。3.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小施工扰动区,禁止非施工人员进入园区内,禁止施工人员在非施工区域活动。4.对裸露的土地及时进行复绿,部分不能及时复绿的区域覆盖防尘网并洒水降尘;对于迎水面的浅滩湿地区域,尽快安排绿化种植进行复绿,以最大可能减少水土流失的情况。5.富春湾堤护岸及景观绿化工程(富春江第一大桥-华庭路)已于2019年12月全面完工。

工程岸下部分的抛石护坡、绿化种植已全部完成,岸上部分的园路铺装、休息凉亭、绿道建设、绿化种植已全部完成。截至2019年12月底已完成整改。

3

问题编号32:富阳区个别污水处理厂纳管水质管控不力,进水浓度过高,纳管企业存在偷排高浓度工业废水现象。

进水指标控制在设计限值内。

1.加大纳管企业监督管理。对新登污水处理厂和场口污水处理厂上游纳管企业开展全面排查,对纳管企业不定期开展出水水质监测,确保纳管企业污水排放浓度严格执行污水综合排放相应标准;一旦发现超标排放、偷排、超越管等违法行为,从严从重查处。2.实施污水处理厂进水取样点整改。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日常操作,新登污水处理厂和场口污水处理厂立行立改完成进水取样点整改,杜绝因进水中混入脱水分离液、下滤液等污水导致进水水质失真现象发生。

1.定期开展新登污水厂和场口污水厂上游纳管企业排查、管网巡查和水质监测工作。2.立行立改完成新登污水厂进水取样点整改措施;场口污水厂隔断改造工程在2019年10月30日完工,同时也完成进水取样点整改措施。

4

问题编号34:杭州富阳申能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故处置不当,未经有效处理的工业废气无组织排放,严重污染环境。

加强应急处置管理,确保废气处理设备正常运转,废气达标排放。

1.立即开展调查,责令企业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立即停产整改。2.完成整改后调试生产并组织废气监测,在废气监测结果达到相应国家标准的前提下,才能恢复正常生产。3.责令企业举一反三,全面自查自纠,加强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日常维护,出台设备故障应急制度,杜绝此类事故性事件再次发生。

1.环保管理制度已规范落实。2.企业加强管理,已做好废气收集处理系统维护工作,2019年8月8日开展事故应急演练。3.2019年9月12日废气监测达到相应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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